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物权解析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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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物权解析与纠纷
作者:余柳王明刘思颖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8期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居民需求层次变化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惠及百姓出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民生热点。但具体实施时,由于没有清晰的补偿办法和专业判断,利益双方各持己见,难以开展协商工作。资金关、邻里关和审批关成为了加建电梯的三大难题。国内现有研究成果比较重实际调查,试图以个案分析来思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出路问题。并主要从建筑学、社会管理、旧城改造的视角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资金、技术等比较微观的范畴,极少从法律制度层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利益衡平;物权法;旧城改造
一、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实证调查
本次民意调查主要采用微信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到广州市加装电梯处于不同阶段的小区或居民楼调研。本次调查共收集了301份有效问卷。其中深度访谈所涵盖小区有以下:华南农业大学茶山小区、嵩山小区以及从化区街口街道凤仪西路1巷11幢。
(一)调查方法与流程分析
1.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定性研究主要包括深度访谈等方式,定量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以随机拦截式访问为主,并辅以入户调查、询问物业管理处办公人员等方式。具体包括如下:
定量调查,即根据民意调查要求,本次调查设计了相应问卷,定量把握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态度、评价和有关意见建议。
定性调查,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相对集中,因此我们对加装电梯处于不同阶段的小区采用了入户访问和小区拦截式访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调查。对电梯加装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部分有代表性的高、中、低层住户等进行随机访谈,深入了解其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切身体会、看法和建议,尽可能以客观的方式呈现。
(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状
1.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态度
(1)加装电梯的赞同度较高。76.6%的调查对象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示赞同,其中43.3%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赞同。广州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赞同程度较高,旧楼加装电梯是大多数无电梯住宅居民的普遍诉求。交叉分析显示,楼层越高的住户对加装电梯的赞同度越高,其中4-6层住户有77.8%赞同,7层以上住户的赞同率高达90%。
(2)不同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态度分析。赞同加装电梯的原因主要是家中有老人或行动不便者、方便出行以及为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如疾病、紧急公务等),赞同率分别为87.04%、66.67%。交叉分析显示,一楼住户中对加装电梯表示赞同的主要原因是分摊补偿方案公平(占68.75%)及关怀邻里(占25%)。调查对象中,不赞同加装电梯的主要原因是无使用电梯需求,担心加装电梯后影响房屋安全系数、出资与补偿方案不合理以及施工影响大,噪声干扰的比例尾随其后(均占33.33%)。
(3)家庭收入与加装电梯的意愿并无显著关联。交叉分析显示,各收入阶层不赞同加装电梯的数据比较分散,收入高的住户跟收入较低的住户不赞同加装电梯的数据相当,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住户群体与收入为2000-5000元的住户群体不赞同率均为33.33%。
2.对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分摊费用方案的意见
(1)不同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需征得业主同意的范围和比例有分歧。绝大多数住户认为加装电梯仅需要增设电梯所在建筑物的业主同意(占80%),在此群体中,交叉分析显示,底层住户更倾向于征得所有业主同意方得加装电梯(占37.5%)。
(2)大多数住户认为加装电梯需给予底层住户适当补助。有61.67%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需要给予底层住户适当的补助,但居中楼层住户与底层及高层住户间的利益存在冲突。交叉分析显示,底层住户与高层住户认为需要给予补偿比例较高(分别占81.25%及71.43%),而居中楼层住户的比例有所下滑(分别占55.56%及40%)。
(3)住户对分摊费用方案的构想意见不统一。住户对加装电梯采均摊方式的分摊方案认同低(占3.33%),没有统一意见,分歧较大(各分摊意见均占20%左右)。其中底层住户更倾向于不承担电梯加装费用或按次使用电梯付费的方案,而高层住户意见不一,但并不赞同按次使用电梯付费的方案。
3.“华农模式”的成功之处
2017年1月10日,本小组对已经加装电梯的茶山小区、嵩山小区进行了随机采访。其采用“统一补助,个别协商”的方式成功安装了57台电梯。
(1)业主对加装电梯的态度。在这两个业主平均年龄较高的小区内,小区业主对于加装电梯的接受度较高。小区业主普遍反映,加装电梯主要为了方便出行,另外,也有中高层业主反映在小区周围房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加装电梯能使得物业增值,方便日后销售。
(2)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的解决。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上,华南农业大学学校住房维修基金为小区业主统一补贴了电梯加装的工程勘探、设计、报建以及管线迁移、高压电线等费用。特别是临街楼加装电梯涉及占用部分商铺面积,学校也无偿提供。且其由学校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加装电梯的工程项目申报等,无需业主奔走,这样大大增加了加装电梯的效率。在学校统一补助的前提下,具体每一幢的费用分摊情况不尽相同,个别单元是按层叠加500元,而另一些单元则按照一定的系数分摊,如某单元10层业主缴纳的费用为60000元,3层业主则缴纳30000元,造成分摊费用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小区内各单元的层数不同,有些单元仅有5层,而有些单元则有十层,因此各单元业主具体协商的方案不同,这样的方案更人性化,给予业主自行解决的空间,亦能缓和业主间的矛盾。另外,他们对低层住户实行特别优惠,比如一层住户不列入分摊范围、只需一次过交500元,日后的电费和维护费概不分摊,照样分得电梯管井的房产分摊面积等。
(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证研究发现
1.第九十七条的实践操作混乱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这一条文在实践中操作比较混乱,形同虚设,在茶山、嵩山小区随机走访的成功安装电梯的单元中,有些单元只需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即使底层住户持反对意见,而有些单元则需全体业主同意方能安装。
2.“华农模式”并非完美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华农仅统一为建筑物为五层(包括五层)以上的住户提供补贴。在嵩山小区有某些4层的建筑物面临较尴尬的局面,由于小区业主平均年龄较高,对电梯需求颇高,层数较少且无补贴费用的前提下造成了分摊费用过高的情况,有部分业主反映由于底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特别抗拒,工程无法施展。
另外,普通的商业小区难以效仿“华农模式”。在广州,许多需要加建电梯的老楼所属的原单位早已破产或被兼并,不可能再出钱,也不可能出面组织,靠住户自发的组织协调难度就增大不少。且由于华农两大小区内的业主多为退休教师,家庭的收入水平及个人素质较高,也是加建电梯顺利实施的要素。当前在老楼的业主有绝大部分没有经济能力,甚至是低保户,因而加建电梯的费用对这些家庭来说是笔巨款,在没有单位或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加建电梯的工作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