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核安全法规目录体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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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简介二○○七年六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体系简介

一、核安全法规文件体系包括:

第一层次: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共3个;

第二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共21个;

第三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安全导则”,共约70个;

第四层次:由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技术文件”,近百个。

其中第一、第二层次的文件通称为“核安全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法规是必须遵循的

1995年国家核安全局出版过核安全法规汇编

1998年国家核安全局对1995年版汇编进行了补充和修订,重新进行了编号。

目前的核安全法规共分8个系列:HAF系列

HAF 0xx/yy/zz——通用系列

HAF 1xx/yy/zz——核动力厂系列

HAF 2xx/yy/zz——研究堆系列

HAF 3xx/yy/zz——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

HAF 4xx/yy/zz——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

HAF 5xx/yy/zz——核材料管制系列

HAF 6xx/yy/zz——民用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系列

HAF 7xx/yy/zz——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系列

目前我国共有三个行政法规(核安全法规)

HAF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HAF002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HAF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每个核安全行政法规下又有若干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附件等部门规章,目前共有21个部门规章

通用系列:

HAF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

HAF001/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一附件——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

布发和管理程序

HAF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之二——核设施的安全监督

HAF001/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一——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

制度

HAF001/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二——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

制度

HAF001/0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二三——核燃料循环设施的

报告制度

HAF002/01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核动力厂系列:

HAF101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HAF102 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

HAF103 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

HAF103/01 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研究堆系列

HAF201 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HAF202 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

HAF301 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

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

HAF401 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核材料管制系列

HAF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规定

HAF5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

民用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系列

HAF601 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HAF601/01 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HAF602 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

HAF603 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

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系列

制订过程中

三、核安全导则——指导性的文件、推荐的实践,以便满足法规的要求

1992年国家核安全局出版过“核安全导则汇编”

1998年国家核安全局对1992年版汇编进行了补充、修订并重新进行了编号

核安全导则也是按8个系列分类的

HAD系列约70个导则

其中:核动力厂系列中对应于HAF101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有:

HAD101/01 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地震问题

HAD101/06 核电厂厂址选择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HAD101/12 核电厂地基安全问题等12个安全导则

对应于HAF102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有

HAD102/01 核电厂设计总的安全原则

HAD102/02 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与鉴定

HAD102/07 核电厂堆芯的安全设计

HAD102/13 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等15个导则

对应于HAF103 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有

HAD103/01 核电厂运行限值和条件

HAD103/02 核电厂调试程序

HAD103/06 核电厂安全运行管理

HAD103/08 核电厂维修等9个导则

在通用系列中,对应于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有:HAD003/01 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

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8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3 核电厂物项和服务采购中的质量保证等10个导则

四、核安全技术文件、技术报告

这类文件是专家们的技术见解、推荐的建议,甚至有一些是方法探讨,不是必须遵循的,可以参考使用,这类技术报告往往是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技术报告的翻译稿。编号为:HAF·J HAB等。

如:

HAF·J0001 核电厂厂址选择中的剂量评价

HAF·J0002 含有有限量放射性物质核设施的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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