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_T385-2009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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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节水措施与潜力分析

煤矿节水措施与潜力分析

煤矿节水措施与节水潜力分析一、 节水减污措施根据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的原则,矿井疏干排水净化处理后回收再利用;根据生产工艺的需求,尽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综合利用的目的。

北京旭莱特科技是专业水资源管理系统设计企业。

在节水工程设计过程中,本着节约用水、一水多用和废水回收利用的原则,对矿井所属各个用水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节水制度,采取积极可行的节水措施,进行全矿水务管理和水量平衡。

具体措施如下:(1)合理利用工业场地的污废水资源。

处理后的工业场地综合污废水用于黄泥灌浆用水、锅炉除灰用水、工业场地绿化用水及选煤厂生产补水,全部污废水被利用,节约新鲜水的用量,争取做到污废水“零”排放。

(2)将矿井疏干排水经过处理回收并进行综合利用,可以缓减矿区的用水紧缺状况,提高水资源的重复使用率,符合当前有关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的政策。

同时减少或防止废水的外排,减少了煤田开采对周边区域的污染,有效地保护了当地自然环境,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相关规定;(3)选煤厂设计有较完善的煤泥水处理系统,设有浓缩机、快开式压滤机、循环水池,可保证煤泥厂内回收,洗水闭路循环。

同时设有事故浓缩机,可容纳一个工作浓缩机的全部煤泥水,保证在事故状态下煤泥水不外排。

对车间内的跑、冒、滴、漏水,在各车间均设集水池进行收集,通过泵转排至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以实现选煤厂煤泥水零排放。

(4)选煤厂主要用水是生产用水,其中煤泥水系统是节约用水的关键环节。

设计充分考虑了煤泥水闭路循环,使所有生产过程的水以及跑、冒、滴、漏水全部进入循环水回收系统,全部回收并循环使用。

(5)供水系统采用变频调速节能设备;各用水点使用节水效能二级以上的旭莱特节水器具;净水系统采用旭莱特RO反渗透净化处理工艺。

(6)实行计划用水、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下达节水指标,切实做到节奖超罚。

对所有用水单位实行归口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7)加大工业节水方面的投入,推行层层分解用水计划的办法,将节水与经济效益挂钩,节奖超罚,努力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重点

内蒙20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层高超过3.6m折层计算的面积,折层方法同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第01章土石方工程说明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第05章脚手架措施项目说明三、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

四、除专业专用工业厂房和构筑物外,一般工业与民用项目,均分别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

工业锅炉房执行工业厂房综合脚手架,民用锅炉房执行民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电厂主厂房执行单项脚手架。

五、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作调整。

四道湾子集中供暖工程建设项目 11.16

四道湾子集中供暖工程建设项目 11.16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8000
绿化面积㎡
56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4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四道湾子镇四道湾子村(镇政府驻地)位于敖汉旗北32公里处,属于北方寒冷地区。为满足四道湾子镇街道商铺、办公用房及小区住宅的冬季取暖需求,改善当地小型锅炉供热的散乱状况,四道湾子镇政府经招商引资渠道,引进赤峰鑫瑞源供暖公司。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四道湾子村建设四道湾子镇集中供暖工程建设项目。
4.建设内容
(1)热源厂工程:新建锅炉房及辅助用房600m2,生活用房200 m2,办公楼2640 m2;安装一台SZW4.2-1.0/95/70-H型6t/h锅炉和一台SZW7-1.0/115/70-H型10t/h锅炉,及锅炉配套设备鼓风机、引风机、炉排机、除渣机等。
(2)热力管网工程:铺设热力管线13000延长米(一期2014年铺设5000米,二期2020年前铺设8000米),主要满足四道湾子镇以镇政府为中心办公、商业及住宅按城镇规划预计8.6万平方米的热用户冬季采暖热水供热需求,同时预留扩建空间,以应对远期规划发展负荷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赤峰鑫瑞源供暖公司委托深圳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为明确评价内容和技术要求,顺利开展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按规范要求编制了《赤峰鑫瑞源供暖有限公司新建四道湾子镇集中供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用水定额的确定

用水定额的确定

3.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用水定额
3.1.1生活用水定额: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居民日平均生活用水量为50~75L/d,即2.25T/月。

考虑到施工现场为集体生活,厨房、厕所、浴室等用水均为集体统筹使用和综合利用,故将住施工现场生活区的人均月生活用水定额确定为2.0吨。

本工程生活用水计划总量:
现场生活区住295人×2.0t/月×24个月=14160吨
3.1.2办公区用水定额
办公区人均日用水量选50L/d。

办公区用水总量:0.05t×30d×24个月×32人=1152吨
3.1.3施工用水定额
根据«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 基价)»,套取定额后,各单位工程号工程造价及定额用水量如下:
本工程平均每万元产值用水量=107052/26683=4.012吨
故将本工程施工用水定额确定为4t/万元产值
本工程的施工定额总用水量:4t ×26883万元产值=10.7052万吨。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2019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2019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2019年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9年12月前 言本定额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定额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15)进行的修订。

本定额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5/T385-2015。

本定额分为四部分内容: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用水定额:1个门类,4个大类,12个中类,24个小类,40种产品,415个定额值;2.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水定额:3个门类,36个大类,114个中类,211个小类,471个产品,843个定额值;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用水定额:10个门类,19个大类,37个中类,43个小类,67种产品,108个定额值;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用水定额:1个类别,4个定额值。

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定额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协作单位: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包头市水务局、乌海市水务局、赤峰市水利局、通辽市水务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巴彦淖尔市水利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兴安盟水务局、阿拉善盟水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灌溉试验中心站。

本定额主要起草人:李宁、乔志刚、王诗俊、白明照、毛广元、杜其霖、于漪、张文丽、赵莹、王宇、巴图、史宽治、柳剑峰。

技术指导:武称意、彭雅丽、赵晓勇、陈德亮、万峥、贺文华、马继铭。

行业用水定额1范围本定额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工业、社会和生态等四部分的取用水定额。

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

本定额未涵盖的行业用水,部门或行业有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暂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近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与相关规定_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与相关规定_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起草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一)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标准相关要求的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在2015年末(“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要达到0.5元/m3以上,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2元/m3以上。

经测算,现状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21元/m3,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73元/ m3。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1.2倍,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2.74倍。

(二)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 下载可编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有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需要。

我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80%地区为生态脆弱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85%,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于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

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2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宫传学联系人宫传学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南大城村立项审批部门敖汉旗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扩建补办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占地面积㎡19998 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 41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一、项目由来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国家采取的众多环境保护政策中,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

烧砖非煤矸石制品砖与空心砖相比每年要烧掉大量的煤,消耗大量能源。

而且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保温性能也达不到节能建筑的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建筑物的热损失外墙占40%以上,每年冬季采暖耗煤严重。

与此同时,我国工业每年排放2亿多吨煤矸石和粉煤灰,占用土地100多万亩,形成了固体污染、粉尘污染,并经常自燃形成大气污染。

这些堆积的煤矸石、粉煤灰和工业废渣可成为新型墙体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因此墙材革新不仅取代了破坏环境的实心粘土砖,而且利用了大量影响环境的工业废渣,变废为宝,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

为此敖汉旗东鑫煤矸石烧结砖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18万元在敖汉旗四家子镇南大城村建设年产32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占地面积19998㎡(3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敖汉旗东鑫煤矸石烧结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4月5日委托深圳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和周边关系项目选址于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南大城村。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3.7 单位产品取水量
指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水量。
3.8 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与总水量的百分比。
14
本定额未列出的产品可参照各盟市及其它省市相关产品或工艺类似产品的用水定额值。
本次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均为净定额,即不考虑从水源到用水户之间的输水损失。
15
900
1300
1800
2200
1300
渠道衬砌
1100
1600
2200
2700
1600
土渠灌
1400
2000
2700
3300
2000
75%
水稻
喷灌
渠道衬砌
7800
8200
7900
8000
8300
土渠灌
8600
9000
8600
8800
9100
春小麦
喷灌
2100
3200
3500
4000
3400
管灌
2300
表 1-1 农业灌溉分区表
分区号
分区名
位置
分区包括旗县市

Ⅰ1
温凉半湿润
农业区
大兴安岭
东南麓
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等
Ⅰ2
温凉半干旱
农业区
阴山北麓
太仆寺旗、集宁区、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武川县、乌拉特前旗、固阳县等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
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13
本定额采用下列术语。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YD15-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YD)2009-06-08发布 2009-07-01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目录总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费用计算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劳务分包企业取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起草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一)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标准相关要求的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在2015年末(“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要达到0.5元/m3以上,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2元/m3以上。

经测算,现状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21元/m3,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73元/ m3。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1.2倍,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2.74倍。

(二)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2—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有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需要。

我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80%地区为生态脆弱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85%,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于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

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
0.9~1.3
0.9~1.3 1.0~.2 1.0~1.35 1.0~1.4 1.0~1.5 1.0~1.3 0.9~1.35
0.8~1.55
1.0~1.3 0.8~1.4 1.0~1.2 1.0~1.25 1.0~1.1 1.0~1.4 1.0~1.5 1.0~2.0 1.0~1.4 1.0~1.3 0.7~1.3 0.8~1.2 0.9~1.6 1.0~1.3 0.9~1.4 0.8~1.3 0.8~1.3
0.9~1.1
备注
二甲 三甲 每日补水 集中供水龙头 无排水及卫生 设备 无卫生设备 不具备洗浴条件 具备洗浴条件
2
中等教育
初、高中学
L/(人·d)
70
L/(人·d)
40
高等教育 医院
大专院校
医务(陪护)人员 一般病床
L/(人·d)
90
L/(人·d)
40
L/(人·d)
60
L/(床·d)
100
中档病床
L/(床·d)
150
调节系数
0.9~1.2 0.7~1.2 0.7~1.2 0.7~1.2 0.7~1.2 0.9~1.3
L/(次·人)
100
L/(次·人)
150
轿车、微型车
L/(辆·d)
25
车 辆 维 护 与 中型客车、货车
L/(辆·d)
40
保养业
大型客车、货车
L/(辆·d)
70
车辆冲洗
m3/(车位·月)
13
学前教育
住宿生 非住宿生
L/(人·d)
50
L/(人·d)
30
初等教育 小学
L/(人·d)
70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2019年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9年12月前言本定额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定额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 385-2015)进行的修订。

本定额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5/T 385-2015。

本定额分为四部分内容: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用水定额:1个门类,4个大类,12个中类,24个小类,40种产品,415个定额值;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水定额:3个门类,36个大类,114个中类,211个小类,471个产品,843个定额值;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用水定额:10个门类,19个大类,37个中类,43个小类,67种产品,108个定额值;4.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用水定额:1个类别,4个定额值。

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定额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协作单位: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包头市水务局、乌海市水务局、赤峰市水利局、通辽市水务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巴彦淖尔市水利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兴安盟水务局、阿拉善盟水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灌溉试验中心站。

本定额主要起草人:李宁、乔志刚、王诗俊、白明照、毛广元、杜其霖、于漪、张文丽、赵莹、王宇、巴图、史宽治、柳剑峰。

技术指导:武称意、彭雅丽、赵晓勇、陈德亮、万峥、贺文华、马继铭。

行业用水定额1范围本定额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工业、社会和生态等四部分的取用水定额。

本定额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

本定额未涵盖的行业用水,部门或行业有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暂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近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5(0)2【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为贾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

【总页数】3页(P4-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6.1【相关文献】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J],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21号3月6日 [J],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J], 无;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形式、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 [J],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区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以明晰水权、定额管理为前提,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改革等其他相关改革的紧密衔接。

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2009年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取费标准表

2009年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取费标准表

注:1、利润中包括技术装备费和工具用具购置费.如施工企业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机械设备费和模板脚手架费用时,利润不应超过表中利润率的60%.利润是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视拟建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技术含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行浮动。

2、管理费是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视拟建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技术含
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行浮动。

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的管理费应在总承包企业管理费率的基础上乘以80%。

规费的计算基数为不含税造价,费率为5.57%
企业管理费计算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费率为1 30% ;25%
226% ;22%
323% ;18%
420% ;15%
利润计算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率为20%(建筑);17%(安装)税金3.44% 3.38% 3.25%
06年
通用措施费率1.28%,计算基数为直接工程费(住宅工程)+2.42% 0.9%,计算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安装工程) +8.8%。

〈内蒙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编制说明新成果精品文档42页

〈内蒙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编制说明新成果精品文档42页

第一部分编写用水定额的原则及要求1、编制依据与相关规范、标准1.1、用水定额编制的有关法律依据(1)、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9]第519号)。

(2)、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国家计委地区经济发展司、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贯彻落实〈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2019)国家标准的通知》(资文管[2019]第11号)。

1.2、用水定额编制相关的规范、标准(1)、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17367—2019)(2)、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CJ21—1987)(3)、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4)、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6)、城市用水分类标准(GB/T3070—2019)(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2、遵循的原则制定用水定额是一项标准化工作,用水定额的制定须体现标准化的科学性、先进性、法规性和经济合理性。

2.1、科学性用水定额的科学性表现在先进、合理上,一种科学合理的用水定额可以促使企业或用水单位接受或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的管理、先进的经验,提高用水水平。

某一种产品的用水定额不但要适用于某个企业或某个用水单位,而且要适用于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所有企业和用水单位。

2.2、先进性编制行业用水定额要结合当地条件,从社会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通过标准化协调各部门在用水方面最佳的社会效果。

为此,用水定额应体现用水、节水的先进性。

2.3、法规性所制定的用水定额是经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经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并必须严格遵守的一种准则或依据。

2.4、重点突出制定用水定额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节约用水,就是以有限的水量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在制定用水定额时必须注意到突出节约用水,制定出的用水定额经使用后能确实促进节水工作的进行,起到节约用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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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左翼中旗、
准 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区、开鲁县、奈曼旗、库伦旗;克什克腾旗、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敖汉旗、
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
标 典型草原
苏尼特右旗、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太仆寺旗;达拉特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 鄂托克旗、准格尔旗、杭锦旗、东胜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 察哈尔右翼后旗。
1
DB15/T385-2009 4 总则
4.1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提供一套用水定额的地方 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4.2 未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用水单位,其用水定额必须满足国家颁布的相应标准要求。 4.3 行业用水定额分为四部分,即农牧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社会用水定额、生态用水定额。
5 行业用水定额
5.1 农牧业用水定额 农牧业用水主要为农业灌溉用水和牧业用水。

标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为净灌溉定额。农业用水受地域影响很大,所以全区按自治区农业区划又分为四
个区,分区情况见表1。各区分别按照不同作物的全生育期制定其用水定额。 牧区草地灌溉定额为净灌溉定额。全区东西跨度较大,按自治区草原牧区区划又分为三个区,分区
1700 2600 2400
单位:m3/hm2 保护地微灌
2000 1900 1950 2550 1900 800 1100 1800 1200
韭菜 大葱
自 1750 1750
1900 1900
1050 1000
古 胡萝卜
1500
1600
950
蒙青萝卜
1450
1550
注:1、保护地微灌定额及保护地畦灌定额全自治区基本相同,故不分区。
张 昕、于海龙、刘 军。

DB15治/T区38行5-业20用09水定额标




DB15/T385-2009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取用符合各自用水水质标准的地表、地下水资源时,界定单位产
品取用新水量或灌溉定额的近期限额,不包括中水回用等情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85 80 80
表 4 经济作物灌溉定额
单位:m3/hm2
行业代码
作物名称 油用菜籽
地面灌 2200
喷灌 1800

0113
标 0117
0119
胡麻 甜菜 向日葵
2100 3200 3100
9 额 注:调整系数Ⅰ区为 0.8~1.1,Ⅱ区为 0.9~1.1,Ⅲ区为 1~1.3,Ⅳ区为 0.9~1.2。
9 情况见表6。 额 农牧业用水定额值具体详见表1至表10。 00 5.2 工业用水定额 2 定 工业用水定额按行业编制,行业划分按GB/T4754执行。工业用水定额值见表11。 5- 水 5.3 社会用水定额 8 用 社会用水定额主要为城市社会用水定额。社会用水定额值见表12。 3 5.4 生态用水定额 /T 业 生态用水定额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文分区划分,主要为湖泊、旁侧水库和湿地用水定额。生态用水 DB15治区行 定额值见表13。
土渠灌 喷灌 管灌 渠道衬砌 土渠灌 渠道衬砌 土渠灌 喷灌 管灌 渠道衬砌 土渠灌 喷灌 管灌 渠道衬砌 土渠灌 喷灌
2000 800 900 1100 1400 7800 8600 2100 2300 2800 3300 1800 1900 2300 2800 1550
3500 1200 1300 1600 2000 8200 9000 3200 3500 4300 5000 2800 3100 3700 4500 1600
3200 1700 1800 2200 2700 7900 8600 3500 3800 4700 5500 2600 2900 3500 4300 2100
4400 2000 2200 2700 3300 8000 8800 4000 4300 5300 6200 3300 3700 4400 5400 2400
4、大豆Ⅲ区种植较少。 5、黄灌区旱田需要秋浇,定额值平均增加 1300 m3/hm2。
6、调整系数Ⅰ区为 0.9~1.3,Ⅱ区为 1~1.2,Ⅲ区为 1~1.1,Ⅳ区为 0.9~1.2。
4
行业代码 0110
表 3 作物坐(滤)水种灌溉定额
作物
坐水种
玉米
60
大豆
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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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m3/hm2 滤水种
4500
6
750
3150
6
525
额 干旱(P=75%)
4950
6
825
4200
7
600
0 中等(P=50%)
4950
6
825
4725
7
675
0 定 干旱(P=75%)
5775
7
825
009 定额 荒漠草原
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四子王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后旗、乌拉特前旗、磴口;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DB15治/T区38行5-业2 用水 注:上表为内蒙古地带性草地植被,资料来源于《内蒙古资源大辞典草地资源分册》,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2900 3600
土渠灌 喷灌
2500 1250
3800 2200
4300 2000
5100 2700
准 4200
1800
50%Leabharlann 春玉米管灌 渠道衬砌
1300 1600
2400 2900
2200 2600
3000 3600
标2000 2400
011
75%
09 额 大 豆 -20 水定 水 稻 385 用 春小麦 DB15治/T区行业 春玉米
-200 水定 行业代码 DB15治/T区38行5 业用 0121
蔬菜名称
黄瓜 西红柿 茄子 青椒 芹菜 油菜 白菜 菠菜 马铃薯
表 5 蔬菜灌溉定额
地面畦灌 保护地
2900 2650 2850 2750 2850 1700 2300 2700 2300
大田 3200 2800 3000 2900 3100 1850 2500 2900 2500
8 农业区
红山区、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等。
用 燕北丘陵
T3 业 注:1、有个别旗县分属两个不同的农业灌溉区。 DB15治/ 区行 2、部分旗县农业生产所占比重很少,且无灌溉资料,故未列入表中,需要时可参考临近旗县。




3
DB15/T385-2009
表 2 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单位:m3/hm2
2900 1200 1300 1600 2000 8300 9100 3400 3600 4500 5300 2400 2700 3200 3900 1600
自大 豆
管灌 渠道衬砌
1600 1900
1700 2100
2300 2800
2600 3200
1800 2200

土渠灌
2400
2500
3400
900
内2、大田畦灌调整系数Ⅰ区为 0.8~1.1,Ⅱ区为 0.9~1.1,Ⅲ为 1~1.2,Ⅳ区为 0.9~1.2。
5
DB15/T385-2009
分区名
表6 牧区草地灌溉分区表
分区包括旗县市
草甸草原
陈巴尔虎旗、阿荣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族自治旗、新巴尔虎右旗;扎赉特旗、 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 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正蓝旗、正镶白旗。
自 古 蒙 内
2009-12-31 发布
2010-04-01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15/T385-2009
本标准颁布后,各盟市可以此为基础进行补充,编制出更加适宜当地条件的行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云雪峰、吴黎明、李 彬、张武忠、翟俊峰、马继铭、张志明、赵宝君、
准 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科尔沁区、
大兴安岭南麓、 科尔沁左翼中旗、开鲁县、扎鲁特旗、红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

温暖半干旱
西辽河平原、 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多伦县、翁牛特旗、丰镇市、卓资县、
标 农业区
阴山南麓
凉城县、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3800
2700
蒙 注: 1、水稻种植大部分集中在Ⅰ、Ⅱ、Ⅳ区,Ⅲ区种植面积较少。 2、Ⅱ区的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土层薄,未经防渗处理的一般稻田田间耗水量平均高达 13000 m3/ hm2, 故做为本标准的特殊条例,调整系数取 1.2~1.5。
内3、盐碱地的定额值适当扩大,调整系数增加 0.1~0.15。
自 3.4 单位产品取水量 指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水量。
3.5 用水量

蒙 在一定时间内,工业企业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各种水量的总和,也就是新水量和重复利用水
量之和。
内 3.6 重复利用率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与总水量的百分比。
3.7 灌溉保证率
指设计灌溉用水量的保证程度,用设计灌溉用水量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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