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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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
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考核管理,同时明确生产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提高生产相关部门的执行力,鼓励先进,确保公司各项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公司本部生产管理部门、生产分厂及生产保障服务部门在生产组织、生产进度、产品实现及生产服务工作的考核、奖惩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
3.1 生产相关各部门按公司下发的部门职责和权限完成好各自的生产管理工作,生产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3.2 公司授权生产部对各生产分厂及生产保障服务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对作为公司生产协调指挥中心的生产部考核,由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考核。
3.3 每月5日前,生产部负责提出上月的《生产奖惩报告》,经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提交财务部直接从当事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中予以扣减或奖励。
第二章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4.1 合同履约完成率;
4.2 月度、季度、年度产值目标完成率;
4.3 各类生产计划按时完成率;
4.4 生产相关服务按时完成率;
4.5 产品技术设计差错率;
4.6 产品质量目标完成率;
4.7 节能节约、降本增效目标完成率;
4.8 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完成率。
第五条生产目标考核依据
5.1 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1-4项由生产部负责考核,考核依据如下:
5.1.1 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合同及生产任务通知单;
5.1.2 生产部向生产各相关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临时生产计划(含技术通知单和工作联系单)及月度生产项目进度计划;
5.1.3 生产部向技术设计部门下达的设计作业计划,向生保部下达的采购作业计划,向各生产分厂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向本部门外协员下达的外包作业计划,向质保部下达的外检作业计划;
5.1.4 月度生产调度会、周生产协调会会议纪要;
5.1.5 生产专题会会议纪要;
5.1.6 公司领导、生产部临时生产协调要求。
5.2 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第5项由技术中心负责考核,考核依据为《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5.3 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第6项由质保部负责考核,考核依据为《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5.4 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第7项由降本增效工作小组负责考核,考核依据为《降本工程管理办法》。
5.5 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中第8项由生产部负责考核,考核依据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第三章生产奖惩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生产奖励项目及措施
6.1 按计划或提前完成加急生产项目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合同项目大小、重要程度以及工作量情况,每项奖励相关部门200-500元或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加分奖励。
6.1.1 因其他部门的原因造成生产项目加急的,后一工序部门通过采取特殊措施为整体工作抢回进度节点,按计划完成任务的;
6.2.2 因销售部门下达用户临时急需合同项目,超出正常生产周期,造成生产项目加急,需加班加点的;
6.2.3 因用户要求,原定任务计划提前,造成生产项目加急,需加班加点的;
6.2.4其它原因造成生产项目加急,需加班加点的。
6.2 为公司赢得荣誉,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出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生产部或公司分管领导提出,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给予相关部门或人员奖励。
6.2.1 月度、季度、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出色的;
6.2.2 全面完成重要军、民品项目生产任务,并确保顺利按期交付,取得一定业绩的。
6.3 各生产相关部门根据生产奖励项目条款, 每月2日前,书面向生产部提出上月生产奖励申请,生产部负责核实后汇总。
第七条生产处罚项目及措施
7.1 各相关部门要服从公司统一的生产指挥协调,从而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对于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影响生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罚相关部门100元或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扣分处罚。
7.1.1 拒接生产计划或任务的;
7.1.2不服从指挥调度的;
7.1.3 不按生产组织流程要求工作的;
7.1.4 未履行调度会、协调会、专题会纪要的;
7.1.5未履行公司领导交办事宜的。
7.2 各部门应严格按作业计划进行生产组织,并完成计划任务,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应书面陈述理由上报生产部进行协调,通过各方友好协调,可调整生产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调整计划执行。没有按计划完成任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部根据合同项目大小、重要程度以及工作量情况,每项扣罚相关部门100-500元或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扣分处罚。
7.2.1未按体系要求履行合同评审的;
7.2.2未按要求及时下达任务通知书和工作联系单的;
7.2.3生产作业计划编制、下发不及时或出错的;
7.2.4图纸、工艺、文件不到位或出错的;
7.2.5生产资金不到位的;
7.2.6物资采购不到位的;
7.2.7外包加工不到位的;
7.2.8技术服务不及时的;
7.2.8图样文件更改不到位的;
7.2.9检验不到位的;
7.2.10配套不齐的;
7.2.11造成返工的;
7.2.12不执行“三检”制度的;
7.2.13打包发货不及时的。
7.3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下一道工序是上一道工序的客户”的进度、质量观,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因本部门工作进度和质量出现问题,从而延误其他部门生产计划进行的,由该部门承担责任,按7.2条款执行考核。
7.4 因奖罚原因抵触生产的,视情况加倍处罚。
7.5生产部对各单位的考核以是否按时履约合同、是否完成生产经营目标、是否影响生产进度、产品是否最终实现为出发点,对月、季、年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产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向公司领导提交分析报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特别注重查找生产组织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各方原因,要实事求是地明确责任,加强考核,通过考核强化促进生产管理工作,对影响生产的责任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第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生产部。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