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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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入一致性不够,与登簿日志、证书证明量有差距 ——重复上传问题 ——批量业务办理问题 ——补录数据批量上传问题 ——失败报文问题 ——接入环节问题,一些地方在缮证、归档环节接入。 ——登簿日志填报错误问题 ——登簿日志重复上传问题或漏传问题。 ——国家级信息平台数据与省、市、县数据不一致,统计接 入量、证书证明量不一致。
补录 补测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一般做法
土地数据库
补录补测
登记业务
房产数据库
中间数据库 成果数据库
林权数据库
导出
海域数据库
规范化
汇交数据
正确做法为:将档案中的关键数据项补录到数据库或登记簿中 ,而不是将扫描件作为附件挂接到数据库中
--“海南省不动产登记”
--广东“粤省事” --湖北“鄂汇办app”
—吉林网上申请
……
三、目前短板
(一)存量数据完整性和规范性还有很大差距
(1)数据范围和类型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
只有城镇数据,普遍缺失农村地区数据
以房地数据为主,林、草、海、宅基地数据普遍缺失
(2)只有现势性登记信息,历史信息(前几手)普遍缺失 (3)客体和主体记录数明显偏少,甚至离谱,数据明显不齐全 (4)数据项,甚至关键字段缺失
(四)信息平台应用逐步深入
与最高人民法院实现了“总对总”网络查询,2018年7月以 来,每天实时回应最高法发来的全国各级法院数7万余条查询 情况,累计查询1千多万条。
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共享服务在电子政务外网国家数据共享
交换平台的对接,共发布不动产权证信息13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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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要任务
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
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的省,统一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将本地每一宗登记信息实时纳入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没有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平台的省,统筹推进三级系统建设和 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的工作。 开展省级的登记业务办理,与本级审批和交易信息实时互通 共享,向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登记信息共享与查询服务。 管理维护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开展省以下国土资源业务网互联互通。
数据入库
人工核查 整合库
动态 更新
成果库
整 体 性
拓 扑 关 系
全 面 检 查
专 项 检 查
随 机 抽 查
空 间 信 息
房 屋 表
登 记 业 务
权 利 人
路线一:中间库
土地数据 房产数据
路线二:临时库
土地数据 房产数据
规范化清理 土地登记数据集 房产登记数据集 关联 挂接
数据迁移
不动产登记 临时库 补录补测 规范化 关联挂接
(2)接入完整性不够,业务类型和部分字段不完整 ——数据类型不完整,接入未覆盖全部业务类型 ——字段缺失,部分字段为空,上传内容笔登记簿内容少 ——接入字段填写不规范,金额单位为元、登记类型为其它 、权利起始时间1900……等
增量量数据缺项率统计(2017.9.1-2018.10.31)
数据项完整性(数据内容缺失程度)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检查细则》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二)信息平台四级联网常态运行
2017年8月,全国2853个县全部接入信息平台,日均上传30
万条,累计上传1亿多条。
接入准 备阶段 2015.11 青岛会议 后20个窗 口单位接入
接入试 运行阶段 2016.6 厦门会议 后全国全 覆盖接入
建库,并保持四级数据的同步、一致。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和重点
(一)严格遵照技术规范要求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暂行)》是数据整合、系统建设、平台 接入、共享服务核心基础,要充分理解标准思路,以土地、海域为“
底盘”,做好单元落宗、权利挂接、图属关联。
户
幢
权利
权利人
宗地
参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
总体目标
基本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相互关联、布局 合理、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源体系。 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实现网上运行。 各级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信息实现网上实时互通共享。
面向各级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 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备、准确、可靠、及时。
房 屋 数 据 整 理
抽取 转换
房 屋 数 据 融 合
自然幢 逻辑幢
量
控
户
制 房地数据整合
土地登记业务 房产登记业务 房屋表关系
规 范 化 整 理
抽取 转换 补录
数 据 融 合
房屋表 登记业务 权利人
产权登记 抵押登记 预告登记 限制登记 其它登记
数据质检
计算机检查
完 整 规 范 性 逻 辑 一 致 性 语 义 一 致 性 图 属 准 确 性
--权利起始时间:为空;<1900;>当前时间
--用途填写不规范:区分住宅 --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写不规范
上述所有问题,除了日常监测外,都是在数据应用服务
中暴露出来,如果没有应用服务,就会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 得出如下结论:
——日常登记信息已达到完备、准确、及时、可靠,并
实现四级实时互通。 ——全面完成城镇地区房地存量登记资料的标准化整合
基于信息平台开展全省、全国房地产市场情况评估分析, 包括住宅供应量(首次登记)、住宅(一手房、二手房)交易
量(转移登记)、住房抵押量、抵押金额、抵押面积、抵押权
人类型等。 基于信息平台生成统计报表、分析报告。
各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涌现不少好的做法,有力推进便民
利民工作。
--浙江全省在线查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21个空间要 素属性表
28个非空间要 素属性表
53个属性值 字典表
2个空间要 素属性表
9个非空间 要素属性表
4个属性值 字典表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的扩展及说明
(二)制定数据整合实施策略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规范(试行)》规范整合流程,正
确理解存量整合建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整合流程。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建设与应用服务
2018年12月
一、信息平台建设思路 二、信息平台建设进展 三、目前短板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和重点
一、信息平台建设思路
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 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互通共享, 消除“信息孤岛”。 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 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源自文库
——建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相互关联、布局合
理、实时更新、互联互通的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上下数据库核心信息保持一致和同步。
数据常见错误
--金额:“万元”填为“元”
--登记类型:都填其它 --区县代码不规范:无法归到相应空间范围 --证书证明号不规范:为空或有些填在权利表中,有些填写 在权利人表中 --权利人信息不规范:权利人姓名、证件号为空;权利人类 型填写不规范 --登记时间:为空;<1900;>当前时间
面向社会公众的依法信息查询服务便捷、高效。
信息平台是四级互联互通的大平台
信息平台不是一个独立的系 统,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平 台。 是将全国四级不动产登记系 统相互关联、协调联动、互 联互通,形成信息实时更新、 逻辑统一的大平台。 保持国家、省、市、县四级 的登记职责和事权不变。
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总体构成
全国接入阶段 2017.9 2853个 县区全 部接入
接入运行阶段
(三)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取得突破进展
截止2018年12月7日,全国2678个县完成城镇地区房地存量 现势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入库。
100个区县
1074个区县
2607个区县
2678个区县
2015年底
2016年底
2017年底
2018年12月中旬
(5)数据内容不规范
(6)房地挂接率低,拓扑错误比较普遍
2019/1/3
2019/1/3
只有现势登记信息,无历史信息
(二)增量接入稳定性、完整性、 及时性有待提高
(1)接入稳定性不高,业务数据接入存在间断性 ——环境问题,断网、断电、磁盘空间不足或关机不启等。 ——系统问题,系统升级、生成报文程序故障等。 ——手动接入,接入不及时等。 ——人员更换,暂时无人负责运维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 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 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信息平台与不动产登记制度同步建设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实施。
国 家 省
省级信息平台 省级信息系统
国家级信息平台
市
市终端
市级信息平台
市级系统
县
县终端
县终端
县级系统
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国家级主要任务
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形成全国信息平台顶层设计。
建设国家级信息平台,为省、市、县三级提供信息平台接入 服务,确保每一宗登记信息实时纳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管理维护全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中央级部门提供登记信 息共享服务。 支撑国务院批准用海、用岛项目登记和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 有林区林权登记业务办理。 开展全国不动产登记业务和数据的综合分析,监督指导全国 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5年8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总体方案》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暂行)》 、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印发,明确了信息平台定位、技术模式、任务分 工及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和推动全国不动产登记信 息平台建设。
2015年11月,国家级信息平台上线运行。
信息平台的基本定位
信息平台的作用
实现登记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及网上高效运行,“让数据 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实现与不动产审批和交易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确保 交易安全。
实现与公安、法院、民政、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业 务联动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保障权利人合 法权益。 实现对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市场的实时监测与分析,为宏 观调控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县(市)级主要任务
开发建立本级的登记系统或者利用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 开展本级的登记业务。 负责登记系统接入国家平台,实时上传每一宗登记信息。
与本级审批和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向相关部门提供登 记信息共享,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负责历史登记资料的整合建库、汇交。
管理维护本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准备工作
完整性分析 土地资料 房产资料 其他资料
资 料 收 集
标 准 编 制
方 案 设 计
现势性分析 一致性分析 合法性分析 空间参考分析
房地关联
宗地核查 国土权利落户 楼幢落宗 户室关联
地 楼 房 关 联
登 记 业 务 关 联
产权登记 抵押登记 限制登记
质 楼盘表构建
土地续表 房产楼盘表 登记业务关系
二、信息平台建设进展
(一)编制系列技术标准
2015年:《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暂行)》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2016年:《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指南》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2017年:《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使用中及说明
经基本完成查核节点的联通测试和查询应用。
与纪委监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 公安部等部门积极对接,共同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积极探索双向信息共享: --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执照信息 --司法部:公证文书信息 --公安部:身份信息
基于信息平台开展全省、全国登记业务状况的定量评估分
析,包括业务量及结构、证书量、证明量、办理时间等。
量的一致性问题(接入量与登簿量
证书量与证明量)
数据内容不一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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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入及时性不够,接入时间与登簿时间差大于48小
时的情况存在。
(三)数据质量亟待提高
——数据完备准确及时首要目的是保障登记安全、规范、高效
,登记业务沉淀下来的过程和结果信息应用服务价值高、需求
迫切。 ——最终目标是实现精准/实时在线服务,但需要厘清不同应 用需求和场景,由点到面,通过不断深化拓展应用服务促进数 据质量完善提升。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共有情况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是否抵押 是否查封 证明权利或事项 义务人
开发了不动产登记四级精准核查系统,由自然资源部“一
对一”直接下发查核任务到查核节点,查核节点完成信息查核
后直接向部上报结果。 目前正在开展全国部署应用。共有1700多个查核节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