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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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药品的计划、预算、采购
1、药品的采购计划,以本市《医保用药目录》为依据,根据医院年度卫生经费预算,医院
防治任务,各科需求,用药规律,库存药品储备情况,制定本院药材年度预算和平时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处领导批准后执行。
2、采购员必须按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采购(零星、急救药材除外),并遵守国家药政管理法
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3、采购员应以与医院签订《药品购销协议》的医药公司为主渠道,严禁购入假冒伪劣药品,
与外地医药公司签订药品购销合同,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4、采购药品必须坚持保质、保量,价格合理的原则。
5、库存药品贮存标准,制剂、原料药品为六个月用量,一般药品为三个月用量。
二、药材入库
1、凡购入或调进之药品,必须由药品保管员和采购员根据发票和入库凭证进行验收,包括
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批准文号、批号、包装、效期等。
2、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微机入库并打印药品入库单,签名认可后,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3、药品验收时,如发现实物和采购计划、原始单据所记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应及时
查明原因,报告科主任,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的原则。
三、药品保管
1、药品实行“军字一号”网络化管理,必须及时办理出入库,做到收发有据,手续齐全,
账与物经常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2、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设有标志,库内应有冷藏,通风、防潮、避光、防尘等
设施。室温保持在<25℃。库房应有防火、防盗措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等危险药品应设仓库或分区,单独存放。
3、对毒、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危险药品(试剂)等按有关管理办法严加保管。定
期清查,出入手续必须正规、及时记账、严防差错。
4、做好药品技术保管和责任管理工作,对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药品及危险性药
品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其余药品,应每两月检查一次。有效期药品应有效期表,防止过期失效。库存药品质量合格率100%,完好率达100%(饮片为90%),年报损率金额<
0.2%(饮片≤0.5%)。
5、库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烟火,经常检查消防设备,防盗措施,做好库房安全工作。
四、药品发出
1、做好药品的发放工作,接到请领部门的网络请领信息或请领单后,认真核实,发放时坚
持自查或与他人核对后发出,防止差错。
2、药品出库一般都应实行先进先出和发陈贮新的原则。严格查对,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数
量准确。
3、经常向用药单位介绍积存药品的作用和用途,以便代用或应用,防止积压。
4、发出的药品应详细点交,及时微机出库,领发双方均应在出库单上签名认可作为领发药
凭证。出库单一式四份,库房管理员、请领单位、财务室、药材办各保存一份。
五、药材盘点
1、毒麻、精神药品,每月盘点一次。
2、普通药品每半年医院组织清仓盘点一次。
3、做好药库登统计工作,药品采购日期、收货日期、汇款日期与方式要有记录。
4、库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要在第三者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并要三方签字,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