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政府农村环境保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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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邛崃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

意见

(代拟稿)

各镇乡党委、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优质、高效、低耗的经济系统和高效、稳定、持续、协调的生态系统,把我市建设成为生

态功能显著的成都西部绿色屏障。

具体目标:到2010年,辖区内饮用水资源环境质量达Ⅱ类水质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森林覆盖率山区不低于75%,丘陵区不低于45%,平原地区不低于18%,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不低于70%。主要产品中有机产品及绿色产品的比重不低于20%,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50公斤/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不低于90%,农用薄膜回收率不低于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镇乡公众对辖区环境满意率不低于80%。

三、工作措施

(一)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与污染防治

高度重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能源结构调整与生活燃气供应、自来水供应与管网建设、排水设施与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通讯设施建设、城镇公共绿地建设、乡镇工业发展与合理布局等应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村、聚居点

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集镇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市建制镇分三年安排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2008年完成平乐、固驿、回龙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逐步实现镇乡全覆盖污水处理的建设。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

全面启动“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

(二)养殖、屠宰业污染防治

1.畜禽养殖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对于畜禽养殖场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科学控制养殖规模,禁止在人口稠密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地带新建养殖场,选址和环保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于畜禽养殖粪便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产业化、综合化利用;对于农家小规模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畜禽粪便及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沼气化处理,粪便贮存和堆放场地应经常消毒,防治恶臭。养殖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渗入地下

水。

2.畜禽屠宰要规范管理,不得在人口稠密的居住区设置屠宰场,防止屠宰噪声扰民。屠宰场必须有污水处理设施,严禁屠宰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渗入地下水。

(三)化肥、农药、农膜和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防治

1.提倡科学施肥,恢复秸秆还田、沤制堆肥、种植绿肥,充分利用人畜粪便,合理搭配施用有机肥、化肥、复合肥、微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避免过量施用化肥造成土壤和农副产品质量下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四川省2000年颁布的《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禁止、限制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保护害虫天敌,诱捕害虫,进行综合防治。避免和减少农药使用过程中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和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3.严格控制农用残膜污染。推广适时揭膜技术,采用收获前揭膜,减少农膜残留,提倡使用可降解农膜,逐步减轻农膜残留对土壤的危害。

4.严格贯彻执行《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具有肥料、饲料、燃料、造纸原料、建材原料、沼气原

料、气化燃料的多种功能,开辟实用有效的综合利用途径,减轻秸秆焚烧对大气的污染。

(四)农村地区企业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对于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于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为城乡建设、人民生活服务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优先发展;对于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含第三产业),除依法征收排污费外,责令其限期治理,限期未治理者,强制实施关、停、并、转;对于污染治理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以及节约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各项技术措施,优先推广使用,并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综合利用,处理污染能力;

(五)建设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发展生态农业

发展生态农业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投资少、能耗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小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具有促进生产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能源再生利用,经济效益明显的综合效果。应该结合我市特点,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应用。山区、丘陵、平原、农家庭院均可选择适应的发展模型,进行试验、示范,逐步推广。

1.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上,重点在山区镇乡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水质清洁、土壤未受污染、空气清新的典型区域,建立绿色食品生产试验基地,包括多种食品的试验基地。基地建设和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质量、生产操作规程、产品质量、产品包装、储藏运输等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要求。

2.鼓励开发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有机农业是完全避免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影响,按国际统一标准生产和加工产品、与国际接轨、面向国际市场的新兴朝阳产业。我市自然环境条件优越,有丰富的传统农业经验,农村劳动力密集,具有发展有机农业的基本条件,应加快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创立“邛崃造”有机食品品牌,走向国际市场。

(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护我市饮用水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在山区及丘陵区,大力发展水源涵养林,防护林、灌木林和草地;禁止陡坡垦植,继续推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耕地;实施“田、渠、路、林、村”综合整治,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2.强化石油、天然气、页岩等矿区开采生态环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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