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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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混合所有制概定义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制经济等;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指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的资本联合或相互参股形成的经济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指微观层次上的混合所有制。
二、混改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里边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混改历史沿革根源
1.国企混改的原因?
2.国企改革的沿革
20 年来, 国有企业改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 年年底到1983 年, 这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四个字──放权让利。1979 年在共和国的历史上第一次允许企业留利, 在此之前国有企业的利润是百分之百全部上缴财政的。不仅利润,国有企业提取的折旧费也都上缴财政,折旧费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 这说明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是没有简单再生产的决定权的。利润百分之百上缴, 说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决定权也是没有的。为调动企业积极性, 1979 年国家允许企业留利,最初标准定为3% ,后来逐渐提高。。
从1983 年到1987 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个阶段, 这个阶段就企业本身的改革来讲, 主要内容就是三个字──利改税。利改税是把过去企业既要上缴利润又要上缴税收改为把利和税捆在一块, 然后企业按一定比例按章纳税。1983 年、1984 年两步利改税, 调整了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分配关系。利改税后, 原企业和政府签订的留利合同一律作废,全国只保留一百家进行放权让利试点,实际上是后来承包制的试点。在利改税的同时, 企业的投资体制进行拨改贷。其含意是将过去政府财政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注资, 改为政府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不再无偿拨款, 而是由银行贷款。这两个措施, 一个是重新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一个是调整了政府和企业的投、融资关系。
第三个阶段是从1987 年到1992 年,这个阶段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承包制。从1987 年的下半年开始, 在国家经委的倡导下, 全国的工业企业陆续开始承包,三年一个承包期,到1992 年经历了两轮承包,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98 %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承包。80 年代末90 年代初, 是中国国有企业承包的高潮时期。微观上, 企业承包; 宏观上, 财税体制采取了包税制。这两个配合起来, 就是企业对政府采取承包,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也承包即包税,包死一个基数, 包死一个递增幅度, 然后地方与中央分灶吃饭、各花各的钱,全国进入了一个所谓大包干的时代。
1992 年以后,以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作为动员,以中共十四大的召开作为里程碑,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第四个阶段。第四个阶段的改革主要是两个内容。第一, 围绕着十四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目标的要求,对企业进行
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第二,是把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放到所有制改革中进行。或者说把国有企业改革、制度改造纳入到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建设当中去,把国有企业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设统一在一起。这个任务是党十五大提出来的。我们现在就处在这样一个改革阶段。就这个过程本身而言,我想强调的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它的历史进程来看,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它的主要矛盾是企业收入目标与政府收入目标之间的一种冲突。这个冲突表明,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当长时间里没有触动所有制, 没有真正触动生产关系的核心,而只是在分配关系上展开。严格地讲,到1992年以后,即改革的第四个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才真正触及所有制问题,也就是企业的财产关系问题,在此之前基本上是解决分配制度的问题。
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体现
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不仅对于打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壁垒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企业管理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资本管理三个层次,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看,以资本运营为核心的资本管理是最有效率企业管理环节,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国家可以通过少量的国有资本利用“杠杆”操作大量社会资产,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偏离于整体社会经济目标,同时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是混合所有制改变了国有企业仅仅作为单一国有经济利益载体的格局,为实现政企分开创造了产权条件。因为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不可能不关心所投资本回报,在企业内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体与之制衡的情况下,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成为必然,同时国有企业也希望政府给予诸多便利,承担原本企业承担责任;
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企业竞争力提高,因为企业做强、做大一靠自身“滚雪球”发展,二靠联合兼并,而单一的所有制形式不能使不同性质的所有权相互兼容,混合所有制为国有企业走对外联合兼并道路提供了发展方向。
四、对民营资本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则为民营资本进入油气、电信、电力、铁路、金融等传统垄断领域增加了一条新的途径。由于油气、电信、电力、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