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标志牌管理规定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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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牌照管理制度范文

客运车辆牌照管理制度范文

客运车辆牌照管理制度范文客运车辆牌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客运车辆的牌照管理,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牌照申领与年检1. 客运车辆牌照的申领分为首次申领与续签申领两种情况。

首次申领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营运车辆的购车发票;(2)车辆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4)车辆的首次安全检测合格证。

2. 续签申领者需于每年年底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车辆从业资格证;(2)车辆的安全检测合格证;(3)车辆往年的运营数据;(4)车辆所属公司的税务纳税证明。

3. 客运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并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者需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检测。

三、牌照的正常使用1. 核发的客运车辆牌照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运营路线。

如有路线调整需提前申请并获得许可。

2. 牌照持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对于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的车辆,应立即进行报修,并暂停运营。

3. 牌照持有人应配备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并在驾驶员增减、换班等情况下及时进行更新。

4. 牌照持有人有义务向政府及时上报车辆运行情况、运营数据、收入等相关信息。

四、牌照的管理与处罚1. 牌照持有人应定期到指定机关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驾驶员的从业证明等。

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

2.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牌照的车辆,经查实可以暂停或撤销其牌照,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 牌照持有人应及时向政府交纳相应的牌照使用费用。

五、监管与协作1. 政府有义务加强对客运车辆牌照管理的监管,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2. 政府应配备专门的人员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的抽查与检查。

3. 牌照管理机构与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监管车辆的安全运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客运车辆。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包车客运
标志牌统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牌证领取、发放和使用,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旅游客运车辆及具备包车资质班线客运车辆。

第三条包车客运标志牌具体管理由运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牌证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四条包车应履行以下备案申请程序:
(一)经办人通过网上“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向车籍地市级运管机构提出申请。

(二)市级运管机构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上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即可自行打印包车客运标志牌。

第五条包车客运标志牌领取后应按编号进行登记,建立使用台账,台账应记录包车客运标志牌从领取、使用、回收到上缴的使用过程,并记录使用区间、使用时间、车号、驾驶员等信息。

第六条包车客运标志牌由专人领取、签发并记入台账,严格按照“交旧领新,一车一趟一牌”原则签发,严禁发放。

客运服务标志管理规范(模板)

客运服务标志管理规范(模板)

客运服务标志管理目录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标志的分类 ............................................................................................................................................... 4标志定义.................................................................................................................................................... 5职责 ............................................................................................................................................................ 6标志图库管理........................................................................................................................................... 7标志设置标准........................................................................................................................................... 8标志的日常管理.......................................................................................................................................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轨道交通各车站、车厢及各线路的各类标志。

铁路工务标志标记管理规范工务标志标记管理的规定-图文

铁路工务标志标记管理规范工务标志标记管理的规定-图文

铁路工务标志标记管理规范工务标志标记管理的规定-图文规范工务标志标记管理的规定一、各类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一)除特殊说明,所有线路标志距线路中心线不小于3.1m,各种标志埋设要求内沿呈一条线,原则上需设基座(顶面与路肩面平),做到标志齐全,统一字号,统一埋深。

特殊无法安设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二)除特殊说明,所有线路标志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标志底色均为白色、标志中文字(数字)均采用黑色黑体(另行规定的除外),字体大小按标准图要求。

二、客运专线的标志设置标准(一)设置内容1.线路标志为: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桥梁标、坡度标。

2.其它标志不再设置,特殊情况如需安设,必须报路局工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线路标志的设置位置1.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桥梁标、坡度标全部安设在接触网支柱上(支柱外侧),特殊无法安设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2.桥梁防护墙地段内,曲线标、桥梁标和坡度标标注在防护墙线路一侧。

—2—(1)公里标:在公里标对应的钢轨轨腰准确位置处用白色漆划竖杠,在竖杠右侧用白色漆写“K公里数”,如“K315”;(2)半公里标:在半公里标对应的钢轨轨腰准确位置用白色漆划竖杠,在竖杠右侧用白色漆写“500”;(3)百米标:在百米标对应的钢轨轨腰准确位置用白色漆划竖杠,在竖杠右侧用白色漆写百米数,如“300”;(4)曲线技术要素点标:在对应的钢轨轨腰准确位置用白色漆划竖杠,在竖杠右侧用白色漆写要素点名称、里程,如“HZ,K256+318.56”。

(5)坡度标:在变坡点对应的钢轨轨腰准确位置用白色漆划竖杠,在竖杠两侧分别用白色漆划箭头表示坡度方向,箭头前白漆写坡度,箭头后白漆写长度。

如“2.3—6003.51200”6003.51200”、“2.3(三)胶济客运专线、胶济线线路标志的设置方式1.采用探出方式将线路标志设置在距离实际设置位置最近的接触网支柱上。

设置高度为标志底边距离路肩面2m,将标志设为两面,用角钢、带丝钢筋架连接,设在接触网支柱的外侧。

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毗邻县)”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毗邻县”,分别对应一类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三类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中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中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其他规范: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mm×字宽100mm—11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20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机关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

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mm×字宽80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15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机关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 mm×字宽15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制式规范(一)尺寸:215mm×16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提高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宗旨,制定和实施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标识标牌的规划、设计、设置、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标识标牌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标识标牌的管理范围、设置原则、标识内容、标识设计、标识设置、标识维护、标识拆除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所有涉及标识标牌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标识标牌的合理设置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标识标牌的管理范围第五条标识标牌的管理范围包括本单位内部及相关区域的交通标识标牌、标志牌以及其他相关标识物。

第六条本单位的标识标牌设置范围为门前区域、停车场、道路、车辆等相关场所。

第七条标识标牌管理单位应负责对标识标牌的设置地点、内容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和修复损坏或过期的标识标牌。

第八条标识标牌管理单位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标识标牌的设置符合安全规范和交通规则。

第三章标识标牌的设置原则第九条标识标牌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一)设置标识标牌的位置应合理,能够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安全,保障通行顺畅。

(二)标识标牌的内容应明确简洁,避免误导和混淆。

(三)标识标牌的设计应符合交通工程规范,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识别性。

(四)标识标牌的颜色、形状和大小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标识标牌的设置地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划,不能因私人利益而随意设置标识标牌,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第四章标识标牌的设置内容第十一条标识标牌的设置内容应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信号、车辆限行、速度限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标识标牌的设置内容应统一规范,避免冗余和重复,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第十三条标识标牌的设置内容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保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公路客运营运标志的管理

公路客运营运标志的管理

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的管理1. 引言公路客运经营标志是公路运输行业的重要管理工具,它在客运车辆和运营场所中起到指导和引导作用。

合理的客运经营标志管理能够提高客运经营效率,确保乘客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的管理方法和要求。

2. 定义公路客运经营标志是指标识客运车辆、运营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标志,包括公路旅客运输证、服务质量标志、乘客提醒标志等。

3. 目的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的管理旨在规范客运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4. 管理内容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的管理涉及以下内容:4.1 公路旅客运输证公路旅客运输证是客运经营者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发放的准许从事公路旅客运输活动的证件。

管理者应按照规定对公路旅客运输证进行核验、登记和复核,确保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2 服务质量标志服务质量标志是客运经营者凭借服务质量的优秀表现而获得的标志,用于宣传服务质量,并区分不同级别的客运服务。

管理者应指导和监督客运经营者使用服务质量标志的规范化和合理化,确保标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3 乘客提醒标志乘客提醒标志主要包括车辆乘客提醒标志和站点乘客提醒标志,用于提醒乘客注意安全、礼貌待人等。

管理者应监督和检查车辆和站点是否设置合适的乘客提醒标志,并保证标志的清晰可见性。

4.4 公告标志公告标志是客运经营者发布运营信息和通告的标志,用于告知乘客有关运营信息、特殊情况或注意事项等。

管理者应规定公告标志的使用范围和内容,确保运营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准确性。

5. 管理要求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5.1 规范性要求管理者要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要求客运经营者对标志进行规范的设置、使用和维护,以确保标志的规范化和统一性。

5.2 监督检查管理者应加强对客运经营标志的监督和检查,查处违规设置、使用和损毁标志的行为,确保标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3 宣传教育管理者应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路客运经营标志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客运经营者和乘客对标志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部令)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部令)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
(一)尺寸:480mm×220mm。

(二)底色:白色。

(三)材质:不少于250克铜版纸。

(四)其他规范:
第一行字为红色宋体,字高35mm×字宽35mm。

第二行横线为黑色,宽度为12mm,长度为60mm。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起讫点为人工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应当字体粗大,便于辨认。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mm×字宽20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背面为黑色小初号黑体字,签章栏和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说明栏内文字为黑色二号宋体字。

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有效的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以确保道路上的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规范、统一和有效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区域或道路。

2. 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规范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和使用标准;- 统一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设计和规格;- 提高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可读性和可识别性;- 加强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维护和监督;3. 管理要求为实现上述目标,以下是本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3.1 标牌安装位置和使用标准:- 交通指示标识标牌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合理设置,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明确地识别和理解标牌的含义;- 标牌的高度、角度和位置应便于驾驶员在行驶中观察和理解;- 在需要引导转弯或变道的地方,应设置明确的箭头指示。

3.2 标牌设计和规格:- 标牌的设计应准确、简洁、易于理解,不得使用含混、模糊或引起歧义的词语或图案;- 标牌的背景色、文字和图案应具有良好的对比度,以确保标牌的可读性;- 标牌的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标牌的尺寸、字体、颜色等要求。

3.3 标牌的维护和监督:- 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确保其完好、清晰、可读;- 损坏或无效的交通指示标识标牌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外来广告、标识或物品不得遮挡或影响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视线。

4. 管理责任- 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本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的实施;- 道路管理部门负责标牌的安装、维护和监督工作;-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指示标识标牌,不得故意破坏、擅自移动或遮挡标牌。

5. 管理措施和监督- 建立标牌维护和更换的制度和流程;- 开展定期的标牌昼夜可读性检查;- 进行定期的标牌的清洗和涂漆,保持标牌的清晰度;- 加强对标牌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6. 结论本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

相关部门和驾驶员应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交通指示标识标牌的规范、统一和有效性。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式样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式样


经办人签字:
一、此牌适用范围:1.在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班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
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营运客车的;2.因车辆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
者的营运客车接驳或者顶班的;3.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二、属于上述第 1、2 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为一个运次所需时间;属于上述第 3 种 具体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班车
套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专用章
(起点)——(讫点)
(省简称)运班临字号
-1-




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
经营许可证 号
车牌号码
起讫地及客运站点
(起点地 客运站点) 至 (讫点地 客运站点)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途经路线
使





期自

月日起至Βιβλιοθήκη 年月日止说
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30 日。
年月日
-2-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标识牌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标识牌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标识牌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车辆运输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以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保障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车辆运输管理活动,包括货物运输、人员运输及特种车辆运输等。

三、职责1.运输部:负责车辆运输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对车辆进行调度和管理,监督车辆的安全运行和运输质量。

2.维修部: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安全管理部:负责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综合部:负责车辆运输费用的审核和结算,以及车辆使用记录的存档。

四、工作内容及程序1.车辆运输计划制定:运输部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流需求,制定车辆运输计划,包括车辆类型、数量、运输路线、装载量等。

2.车辆调度:运输部根据运输计划,合理调度车辆,确保车辆及时、准确地完成运输任务。

3.车辆安全管理:安全管理部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车辆维护保养:维修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5.驾驶员管理:运输部负责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6.费用结算:综合部根据车辆运输费用标准和实际运输情况,审核和结算运输费用。

7.记录存档:综合部负责将车辆运输记录存档,以便查询和管理。

五、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

附件9
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
省际临时班车
套印省级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专用章
(起点)——(讫点)
(省简称)运班临字 号
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背面
经营者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车牌号码
起点及站名讫点及站名
主要途经地停靠站点
班车类别使用原因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说明
一、此牌适用范围: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2、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3、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二、属于上述第1、2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为一个运次所需时间;属于上述第3种原因使用此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

经办人签字:
具体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盖章)
年月日。

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

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

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是指对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的企业和个人发放、使用、停用、注销标志牌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安全。

具体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标志牌发放条件:必须取得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的车辆、驾驶员等资质。

2.标志牌使用规定:标志牌应当张贴在车辆前部显著位置,不得擅自更改、涂改或者损毁,
同时标志牌有效期为一年。

3.标志牌停用规定:对于已经停止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的企业和个人,应当立即停用标志牌,
并按照规定归还。

4.标志牌注销规定: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注销其标志牌,同时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标志牌管理机构:标志牌的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以上就是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个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旅行体验。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标志牌》制作规范和要求

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标志牌》制作规范和要求

附件7班车客运标志牌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遵章守法安全优质附件8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客运班许字号附件9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附件10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附件11道路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班车客运标志牌制式规范(一)尺寸:1.600mm×300mm,用于大型客车;2.480mm×220mm,用于中小型客车。

(二)材质和工艺:底版为银白色铝质材料,正面底贴白色环保反光膜,背面底色为磨砂铝本色。

(三)“×际(县内)”视情确定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

(四)其它规范:1、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35 mm×字宽35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30 mm×字宽100mm-11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20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5mm×字宽18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2、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第一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8mm×字宽28 mm。

第二行字为红色黑体,字高110 mm×字宽80 mm,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为黑色,宽度15 mm,长度随字数多少而改变。

横线中间上方套印红色的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章。

第三行字为黑色宋体,字高20 mm×字宽15 mm,号码为红色阿拉伯数字。

3、班车客运标志牌背面左侧粘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右侧在磨砂铝底板上直接印制“遵章守法”和“安全优质”,分两行排列,黑色宋体,在大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5 mm×字宽25mm,在中小型客车使用的班车客运标志牌上字高20 mm×字宽20mm。

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制式规范(一)尺寸:215mm×160mm。

(二)材质:白纸质,背后贴不干胶,正面填写后覆盖透明不干胶薄膜。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

广西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1. 适用范围 (3)2. 管理原则 (4)二、标志牌证定义与类别 (5)1. 标志牌证定义 (6)2. 标志牌证类别 (6)三、申请与审批 (7)1. 申请条件 (8)2. 申请材料 (8)3. 审批程序 (9)四、标志牌证制作与使用 (10)1. 标志牌证制作规定 (12)2. 标志牌证标识内容 (13)4. 标志牌证使用范围 (15)五、标志牌证管理与监督 (16)1. 管理机构设置 (17)2. 日常管理职责 (17)3. 监督检查与执法 (18)4. 违规处罚 (19)六、标志牌证变更与注销 (20)1. 变更申请条件及程序 (21)2. 注销申请条件及程序 (21)七、附则 (23)1. 术语解释 (25)2. 法律责任 (26)八、附件 (26)1. 标志牌证申请表 (27)3. 其他相关附件 (28)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规范道路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申领、使用、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标志牌分为“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和“道路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两种。

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的管理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管理工作。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道路包车客运活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发放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发放或者予以纠正。

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道路包车客运标志牌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伪造、变造。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

客运标志牌管理办法一、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类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分为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三类,每类标志牌证分别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县境内4种,其中:(一)班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道路班车客运以及定线旅游客运,按营运方式划分为直达和普通两种形式。

(二)包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包车客运以及非定线旅游客运;(三)临时客运标志牌适用于标志牌正在制作、灭失等待领取时或用于临时加班、接驳、顶班的客车,其中临时加班客车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仅适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和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二、道路旅客运输标志牌的制作(一)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二)县际、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三、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证的核发道路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发放,坚持“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及“谁签字、谁发放、谁负责”的发放制度。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际班车客运标志牌;(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核发县境内班车客运标志牌。

四、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一)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发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县际、县境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客运标志牌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季度申请计划发放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有关标志牌的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

1.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按包车客运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2.临时客运加班标志牌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或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2)投入的客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和类型、配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3)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保单。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

客运班线及其标志牌之分类、管理道路旅客运输简称道路客运,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又称客运班线,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按照起讫地、线路长度分为一、二、三、四类,按照许可权限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按经营方式分为直达班车、普通班车。

直达班车,指以三级及以上客运站为起讫站点,除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在起讫地的城区范围内的客运站上下旅客外,由始发地直达终点地的客运班车。

普通班车,指以等级客运站(乡镇含简易客运站)为起讫站点,在沿途合法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的客运班车。

(二)客运班车的节点,指客运班线的起讫地。

(三)客运班线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1、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国家。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2、客运班线的经营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县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给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即指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拥有客运班线的经营权。

3、具有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者可以委托其分公司或授权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其客运班线经营,即拥有客运班线的使用权。

(四)客运班线经营期限:根据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使用更新年限、运力结构调整和客运市场发展规律等因素,客运经营的经营期限为6年。

经营期限从许可之日的季度末开始计算。

(五)客运标志牌之分类:客运标志牌是经营者经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道路旅客的标志,分为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班车客运标志牌分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同理分四种;临时客运标志牌分为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和一个运次使用的省际临时标志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六)客运标志牌管理:⒈用于加班的省际临时客运标志牌只能发放给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营者和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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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标志牌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
一、包车客运管理
包车客运标志牌适用于从事包车客运以及非定线旅游客运。

(一)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签发
签发包车客运标志牌时,应严格审查道路客运经营者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客运企业对地点不详、人数不清、路况不明的包车、一律不准车辆外出;
2、道路客运经营者所承接的包车业务应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
3、客运企业对外出拟使用车辆必须有包车预约书和司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填写外出包车登记表;
4、拟使用车辆的营运手续应齐全有效;
5、客运企业应对外出包车车辆进行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并开据安检单;
6、车辆技术状况及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包车业务相适应。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车辆的技术等级应为一级,且车辆类型等级应为中级以上;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的,车辆技术等级应为二级以上;其他线路车辆技术等级应在三级以上;
7、驾驶员持有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8、按规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二)包车客运运营管理
1、包车客运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严禁其按班车模式定线经营、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或者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

2、包车客运经营者在运营过程中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合同,以备查验。

3、包车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有效。

二、旅游客运管理
(一)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二)旅游客运车辆类型等级应达到中级以上。

三、临时客运标志牌的管理
临时客运标志牌适用于标志牌正在制作、灭失等待领取时或用于临时加班、接驳、顶班的客车,其中临时加班客车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仅适用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和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一)临时客运标志牌的核发应符合的条件
1、原有正班车已经满载,需要开行加班车的;或因车辆抛锚、维护等原因,需要接驳或者顶班的;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2、投入的客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和类型、配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3、有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保单。

(二)临时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使用及管理
1、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内有效,因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灭失而使用的临时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

2、临时客运标志牌、包车客运标志牌在一个运次内使用完毕后自然失效,并应由核发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收回。

班车客运经营者在领取正式客运标志牌时,应将临时加班车标志牌交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在春运、“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

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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