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规划说明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邢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第三条在邢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0000m2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在20000m2含20000 m2以下的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和竖向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执行.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第五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各类详细规划和重要建筑方案设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国内外市场,鼓励规划设计方案竞标.第六条在本市规划区内承担各类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资格.外埠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规划设计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第七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担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提出对所规划地块的具体要求,同时应符合本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批时,“规划设计条件”应作为附件.第八条编制各类规划应按有关规定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第九条邢台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重要街区、主要干道、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邢台市城市一般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条本市城市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主要用途和功能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90执行.第十一条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依据城市分区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表一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凡附录三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凡建设项目确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二条凡用地单位或个人征用未开拓或未拓宽的规划道路两侧土地,需同时征用规划道路宽度一半范围或未拓宽部分的土地,作为道路及敷设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道路另一侧是河道且未被征用,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全部征用道路用地,并负责拆迁,不得他用.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第十三条根据邢台市现状,按照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邢台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三类控制区,以不同的控制指标进行规划管理.具体划分如下:第一类控制区:范围为团结东大街以南、邢州路以西、新兴东大街以北、京广铁路以东.第二类控制区:指风景区、市区各公园、规划区内中小城市和各村镇.第三类控制区:指第一类、第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第一类控制区内拟建设用地中的原有建筑密度低于40%的,按第三类控制区的指标控制.第三类控制区内拟建设用地中的原有建筑密度达到或超过40%的,按第一类控制区指标控制.第十四条邢台市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第十五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20000m2的成片开发地区,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成片开发片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按附录三表二、三的规定适当调整.第十六条建设用地面积小于、等于20000m2 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附录三表二、三执行.附录三表二、三中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应优先满足标准车位数和绿地率的要求.第十七条附录三表二、三规定的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设用地.对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各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设用地或综合建筑物的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和相应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成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第十八条对未列入附录三表二、三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执行,且不能超过住宅建设项目类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第十九条市中心区、区中心区地段及市区内建筑密集地区或人口密集地区,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条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达到或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插建;用地内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虽未超出其规定值,但其扩建、加层、插建对原总平面布局及空间结构有较大改变的亦不得建设.第二十一条第一类控制区内,个人不得新建私人住宅.原有的私人住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和符合其他规定的,允许进行危房改建,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危房改建应在原有建设用地或称宅基地范围内,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不得突出和悬挑出用地范围;二不得影响四邻住宅的采光、通风和建构筑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三不得破坏绿化和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第三类控制区内严格控制新建私人住宅,确需建设的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建设,属危房改建的,应符合本条一至三款的规定.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设或改建住宅,以低层住宅建筑为主,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三层,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0m.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一住宅为6000m2;二公共建筑为3000m2.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许可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无法调整、合并的.第二十三条建设用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日照、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容积率的20%.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详见附录二在建筑内部包括地面层或其他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对外开放的全天候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联系在一起且有效宽度不小于4.5m时,可作为城市公共通道.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面积补偿换算表第二十四条建筑间距应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文物和建筑保护、噪音防治、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第二十五条低层、多层住宅建筑的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平行布置的间距包括两住宅建筑夹角≤300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并包括南偏东或南偏西在00-150含,其间距:1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南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2在第二类控制区不小于南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3在第三类控制区不小于南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并包括南偏东或偏西在600 以上,其间距: 1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东侧或西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2在第二类控制区不小于东侧或西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3在第三类控制区不小于东侧或西侧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3、朝向为南偏东或偏西在150—600的住宅间距按下表执行.注:a为住宅建筑的朝向方位角;L为住宅建筑的间距;h为建筑遮挡高度.二垂直布置的间距600≤两建筑夹角≤900 .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在第二类控制区不小于倍;在第三类控制区不小于倍.低层、多层住宅建筑的山墙宽度应小于、等于16米,若大于16米,按平行布置的间距控制.三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最小间距:1、当两住宅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0时,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第一款控制.2、当两住宅建筑的夹角大于或等于600时,其间距最小处按本条第二款控制.3、当两住宅建筑夹角大于300、小于600时,其最小处间距: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住宅建筑遮挡高度的倍;在第二类控制区不小于倍;在第三类控制区不小于倍.四低层、多层住宅建筑的侧面间距不应小于6m.当住宅山墙有居室、起居室、客厅开启窗户时,其山墙间距增加2m.有突出物时,应相应调整间距,保证净距符合上述规定.五不规则平面的住宅建筑,按建筑大墙的最凸出的外围线和周围建筑的最近距离计算间距.六相邻两住宅建筑地面有高差时,其建筑间距以被遮挡建筑的最低居住层室内标高以下0.45m处为基准,以遮挡高度计算建筑间距.七位于同一裙房上的几幢住宅建筑,计算住宅建筑间距可扣除裙房的高度;计算与相邻建筑间距时,应包括裙房的高度.八同一建设用地内,底层设有架空层的住宅建筑相邻时,其间距计算不含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底层设有架空层的住宅建筑作为遮挡建筑与未设架空层的住宅建筑的间距计算应含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九低层住宅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不应小于6m,与多层住宅建筑的正面间距不应小于9m.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不应小于20m.第二十六条中高层住宅建筑层数为7—9层与中高层、多层、低层住宅建筑的正面间距:中高层为遮挡建筑时,在第二十五条基础上增加1m;低层、多层为遮挡建筑时,按第二十五条执行.侧面间距按第二十五条执行.第二十七条高层住宅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多层、低层住宅建筑的正面间距:高层为遮挡建筑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的阴影分析情况和国家有关规范确定;中高层为遮挡建筑时,按第二十六条执行;多层、低层为遮挡建筑时,按第二十五条执行.高层住宅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多层、低层住宅建筑的侧面间距:高层之间山墙间距不应小于13m,高层与中高、多、低层住宅之间山墙间距不应小于9m.第二十八条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教学楼的正面间距,应在同型布置方式的住宅建筑正面间距基础上提高15%.托儿所、幼儿园的上述间距应在同型布置方式的住宅建筑间距基础上提高20%.侧面间距:低层、多层之间不应小于6米;高层之间不应不于13米;高层与低层、多层之间不应小于9米.第二十九条非住宅民用建筑第二十八条所列的非住宅建筑除外的间距,及其作为被遮挡建筑与其他建筑的间距,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消防、交通、卫生、环保等规定和工程管线布设、建筑保护等特殊要求确定.非住宅民用建筑作为遮挡建筑,其与住宅建筑和第二十八所列建筑的间距按第二十四至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控制.第三十条工业建筑之间的间距,以及其与民用建筑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第三十一条建筑间距计算:被遮挡建筑按主体墙计算;下列情况的遮挡建筑均按主体墙计算,不符合下列情况的,以突出部分计算:一住宅建筑的阳台长度之和不大于建筑总长的1/3,且出挑宽度不大于1.5m二建筑突出部分的长度之和不大于建筑总长度的1/4且连续长度不大于24m三建筑错接距离不大于2m.第三十二条在住宅建筑间距内,不应插建车库.如确需在宅间建设车库的,应建半地下,地上部分高度不应超过1.2m.第三十三条沿建设用地边界线或称用地红线和沿城市道路、公路、公共绿地、河道、山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建筑控制线指标分为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电力黑线、文物保护紫线等.建筑物退让指建筑控制线退让其他控制线.第三十四条建筑控制线退让用地红线或其控制线的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退让红线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一各类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按附录三表四规定控制,且应满足消防要求.二相邻地界的建设项目为住宅建筑,并已经批准建设的,除应符合附录三表四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建筑间距的规定.三相邻地界的建设项目为文、教、卫建筑第二十八条所列项目或其他非住宅建筑,并已经批准建设的,除应符合附录三表四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建筑间距的规定.四相邻地界为居住区级及其以上公园的,各类建筑的退距按附录三表四中其他非住宅建筑的退距控制,并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五住宅建筑的退距应计算底架空层的建筑高度.六建筑控制线退让用地红线或其他规划控制线时,按其相互间最近距离计算建筑退距.七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相邻地界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也可由相邻双方协商解决.第三十五条沿城市道路两侧布置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红线应符合附录三表五的最小控制指标.第三十六条地下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的距离一般与其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相同.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距离大于6m的,地下建筑物退让距离不小于6m.停车库地下建筑出入口一般不宜直接开向城市道路,退道路红线不应小于15米.地下构筑物,自用的管井、管沟等退让道路红线的净距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城市主、次干道不得小于4m.二城市支路以下不得小于3m.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退让距离可适当调整.一经审定后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城市景观设计要求以及文物保护或一些重要标志等.二传统建筑街道上的扩建或改建工程.三为了保持原有街道空间的延续性,在经批准规划中未能按上述指标控制的道路上的建设工程.四其他特殊情况.第三十八条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车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应小于25m.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且与城市道路相连.传达室、警卫室、书报亭、交通岗亭、公共厕所等建筑的退让道路红线要求,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十九条沿街建筑的台阶、平台、窗井和除用地范围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包括管沟、管井等构筑物,均应在划定的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建设.建筑物的阳台、雨蓬、挑檐、凸形封窗,不得突出建筑控制线.第四十条沿城市道路修建围墙的,退城市主干道红线不宜小于2m,退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红线不宜小于1.5m.第四十一条沿穿越村镇的道路两侧新建建筑,可按村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m.第四十二条沿河道规划蓝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建筑,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10m.建筑控制线退让道路隔离带控制线、绿地绿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不包括居住小区及其以下的绿地.建筑控制线一般不应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第四十三条沿铁路两侧的建筑铁路内部的轨道车管理、配套用房除外除执行有关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沿铁路干线的建筑距最外股道中心线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30m,在第二、三类控制区不小于40m;沿铁路支线、专用线的建筑距最外股道中心线在第一类控制区不小于20m,在第二、三类控制区不小于30m;沿厂区铁路专用线的建筑距最外股道中心线不小于15m;沿有扩建可能的铁路线的建筑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铁路主管部门共同确定退让距离.二沿铁路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囟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铁路的距离应征求铁路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应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四条建筑控制线退让城市防洪堤,除执行有关规定外,退让城市防洪堤不应小于6m.第四十五条有净空高度限制的,如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等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第四十六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七条沿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0m及其以上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按下式控制:H≤W+S/;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A≤LW+S/;式中:H—建筑的控制高度,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正立面面积,L—建筑基底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第四十八条建筑物邻接两条及其以上的城市道路的,可按主要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建筑物直接或其面临的道路邻接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在计算控制高度时,可将广场、河道、电力线路保护区的二分之一宽度计为W值.第四十九条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时,应绘制城市坐标和周边相邻地段30—50m范围内的现状地物地貌,并研究与相邻空间环境协调以及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连续.成片开发的住宅建筑和多、高层建筑,应与相邻建筑协调.建筑立面、建筑夜景及色彩方案,应进行多方案比较.符合方案竞选要求的应进行方案竞选,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五十条城市道路两侧建筑和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城市交通性干道两侧原则上不应建设底商类住宅.二中小学、幼儿园的主出入口不得直接开向城市主干道.三临城市道路两侧的建构物退让道路红线,应综合考虑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和基础设施用地、停车泊位等多种因素.四沿城市道路的建筑应平行于城市道路.五沿城市道路的建筑基地的围墙确有特殊要求的,如监狱、看守所、油库、燃气罐等,可建封闭式围墙,围墙饰面及外观应进行美化处理,有利于城市观瞻.其他围墙应为通透式围墙,围墙高度不应超过1.6m,现有的实体围墙应逐步改造.临街公建原则上不设围墙.六贴邻城市道路建筑指建筑控制线退城市道路红线25m及其以内的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不得擅自抬高和降低,要严格控制建筑首层室内标高,其与城市人行道的高差,公建不大于0.6m,住宅建筑不大于0.45m,带地下室的建筑不大于0.9m.七沿道路两侧的建筑基地应按规划要求进行沿街绿化、硬化和美化,不得建设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八沿城市道路建筑的外立面改造及装修,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十一条临邢台市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新建建筑,应退让道路交叉口并留出一定的开敞空间.留出开敞空间的用地范围为:一城市主干道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不少于80m,横向不少于6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二城市次干道与主干道、次干道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不少于60m,横向不少于4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三城市支路与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相交的,自道路规划红线交点沿道路纵向不少于40m,横向不少于20m,外围的弧线半径不小于同向道路红线的转弯半径.第五十二条临邢台市城市道路交叉口成片改、扩建建筑,原则上按第五十一条规定退让道路交叉口并留出一定的开敞空间.确实不具备条件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适当调整.第五十三条凡在邢台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干线两侧、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其他公共场所建设城市雕塑,应符合相关规划和下列要求:一建设城市雕塑,建设单位应将拟建雕塑的题材,体量、建设地点、雕塑。
邢台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邢台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为方向,加大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对高质量赶超发展支撑能力。
一、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建设5G移动通信网,加速推进5G独立组网和商用,扩大5G建站规模,加大5G基站选址、用电等支持力度,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5G网络覆盖,到2025年5G网络覆盖全市。
全面建成千兆固定宽带网,加速光纤网络扩容,优化骨干网络结构,推动“千兆城市”建设,提升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和高带宽用户占比。
推动智慧广电网建设,建立面向5G的移动交互广播电视传播网络,实现广电网络超高清、云化、IP化、智能化发展。
推进信息网络升级,加快新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规模部署,持续提升IPv6活跃用户和网络流量规模,确保2025年域内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
大力发展物联网,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围绕城市管理、民生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利用窄带物联网等技术,积极部署智能化传感器,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万物互联”发展。
二、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加快融入“轨道上的京津冀”,全面对接环渤海城市群,强化晋冀鲁协调联动,打造中原经济区北翼1小时交通圈,构建“三横四纵四城际”化铁路网,形成“东出西联、南承北接”的对外轨道交通大格局。
加快京雄商高铁客运专线邢台段建设,增强东部区域对外南北联系。
积极推进邢和铁路建设,为晋煤东运和东西向客运开辟新通道。
谋划实施邢和铁路德龙钢铁专用线、邯黄铁路威县邢钢专用线、沙河玻璃园区铁路专用线等一批铁路专线项目,连通大型物流园区和重点企业,提高铁路货物运输量。
强化与我省及周边地区重要城市的快速联系,加快推进石邢邯城际铁路建设;积极开展邢衡、邢太、邢济城际铁路前期研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完善多层次公路网。
启动建设宁平高速,加快推进临宁高速实施,强化北部区域东西向连接和东部区域南北向连接,完善北部和东部区域客货运集散运输功能;谋划建设邢清高速,强化主城区对中南部区域的连接,加快形成全市“六横七纵”高速公路网。
邢台全城公园规划图曝光!

邢台全城公园规划图曝光!
今天⼩编带你来盘点⼀下邢台市区⼀共有多少个公园,我现在知道的有达活泉公园、历史⽂化公园(⼈民公园)、开元寺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等,那除了已建成的⼤公园,未来邢台还要逐步建设很多公园,我们来看⼀下邢台中⼼城区绿地与⼴场规划图:
图中可以看出,很多⼗字路⼝都规划有⼩块的绿地,这其中就包括很多游园绿地。
根据规划邢台市区未来要建设,⼀个中央⽣态中⼼(占地1600公顷),六⼤主要公园节点,⼗三个次要公园节点。
六⼤主要公园节点,按照由北向南、由西向东排列分别为:1、⿅城岗公园(龙岗⽚区)2、凤凰⼭公园,3、达活泉公园(桥西⽚区),4、⾼铁新区公园(⾼铁⽚区),5、龙泉公园(桥西⽚区),6、狗头泉公园(开发区⽚区)【括号内为公园所在⽚区】
⼗三个次要公园节点,按照由北向南、由西向东排列,分别为:1、郭守敬公园(龙岗⽚
区),2、长信公园(龙岗⽚区),3、⾦泉公园(⾼铁⽚区),4、清云园(桥东⽚区),5、清漪园(桥西⽚区),6、邢国墓地遗址公园(桥西⽚区),7、冶⾦公园(桥西⽚区),8、历史⽂化公园(桥东⽚区),9、清研园(⾼铁⽚区),10、清影园(开发区⽚区),11、体育公园(桥西⽚区),12、百泉公园(开发区⽚区),13、清⾹园(⾼铁⽚区)【括号内为公园所在⽚区】
⽬前邢台已经是国家园林城市,现在邢台正在向国家⽣态园林城市努⼒,希望未来,邢台⼈能够⽣活在“园林”之中!。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冀政字〔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邢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邢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邢政呈〔2023〕1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邢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邢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全国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健康食品产业重要基地和历史文化名城,打造京津冀联动中原的现代化重要节点城市、生态宜居太行泉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
到2035年,邢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0.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2.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08.7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45亿立方米,严格地下水管控。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地面沉降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南大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南大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1.19
•【字号】邢政函〔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邢台市南大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邢政函〔2018〕3号
桥西区人民政府:
你区邢西政呈〔2017〕171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邢台市南大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南大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的法定规划,是南大郭镇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要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要统筹推进城镇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注重生态修复和城镇修补,打造现代化、生态化滨水城镇形象。
二、要加强公共绿地及市政、交通、环境、卫生、安全等公用设施控制。
建成
区内要有序推进公用设施的配套完善,新区开发要与中心城区衔接,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协调公用设施共建共享。
三、严格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措施,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相应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邢台规划方案

邢台规划方案引言邢台是河北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华北平原南部,是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为了推动邢台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制定一个合理的规划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邢台市的规划方案,包括城市发展、交通建设、人口控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几个方面。
城市发展城市扩张邢台市将进行合理的城市扩张,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
根据人口分布和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确定新的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同时合理控制城市扩张的速度,避免过度拥挤和资源浪费。
城市改造邢台市将进行城市改造工作,改善老旧区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
加强城市更新和拆迁工作,鼓励市民参与,提升城市的建设品质和环境形象。
重点区域开发邢台市将重点发展具有特色和潜力的区域,如旅游景区、商贸中心、科技园区等。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引导资金流入,提升这些区域的发展水平,带动整个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交通建设城市道路邢台市将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更新和扩建主干道和交通枢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流畅度。
同时,推广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提高交通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铁路和高速公路邢台市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铁路和高速公路连接,提高邢台市的区域交通运输能力。
加强现有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维护和管理,修建新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实现邢台市与周边城市的快速交通。
公共交通网络邢台市将建立和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和服务水平。
建设便捷的公交站点和换乘枢纽,增加公交线路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频次,提供便利的出行方式。
人口控制人口规模邢台市将控制人口规模的增长,制定合理的人口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和措施,引导合理生育,平衡人口增长和资源利用的关系。
人口分布邢台市将优化人口分布,避免人口过度集中和资源过度聚集。
通过引导人口向重点发展区域转移,提升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
人口政策邢台市将制定更完善的人口政策,包括户口迁移、居住证制度、人才引进等方面。
邢东新区生态公园方案

邢东新区生态公园方案一、项目背景邢东新区位于河北邢台市,是该市的重点发展区域之一。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邢东新区计划建设一个生态公园,以促进城市绿化和生态保护。
二、规划目标1. 建立绿色生态系统:通过合理的植被布局和环境规划,建立一个多功能的绿色生态系统,提供人们休闲、娱乐和社交活动的场所。
2. 促进生态旅游:将生态公园打造成一个吸引游客的旅游景点,提升当地旅游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3. 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供更多的休闲活动场所,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
4.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合理的植被选择和保护措施,保护当地植物和动物的生存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
三、设计理念1. 自然融合:将公园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采用天然材料和本地植物,打造自然、舒适的环境。
2. 高效节能: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提高公园的可持续性。
3. 多样性体验:公园内设置多功能区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如运动区、观景区、儿童游乐区等,提供多样化的休闲活动。
4. 智能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公园的运营和管理效率,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主要功能区划1. 植物园区:设置各类植物展示区,展示本地植物及其他植物的知识,提供学习和游览的场所。
2. 活动中心区:设立大型开放广场,用于集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
同时,设置儿童游乐设施,满足家庭休闲需求。
3. 休闲步道区:沿着河岸设置休闲步道,供市民散步、晨跑等活动。
4. 景观观赏区:利用地形特点,打造观景台,提供独特的观赏视角,使游客可以一览整个公园的美景。
5. 运动健身区:设立露天运动场地,供市民进行各类户外体育运动,如篮球、足球等。
6. 湿地保护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设立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标识牌,增加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
五、建设方案1. 植被规划:植被种类选取本地适宜种植的树木和花卉,以增加公园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防风、降温效果。
邢台沙河阳光新城规划方案 (3)

邢台沙河阳光新城规划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城市生活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邢台市作为河北省的重要城市,面对着快速发展的压力和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挑战。
邢台市政府通过对城市规划的优化和调整,致力于打造更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其中,邢台沙河阳光新城规划的实施,将成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规划概述邢台沙河阳光新城位于邢台市的东南部,占地面积6000亩,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规划采用“一主轴、四定向、多功能、分步推进”的设计理念,将新城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时尚、现代的城市。
一主轴针对新城的地理特点和发展潜力,规划以沙河为主轴,构建新城的核心枢纽,形成独具特色的水岸文化带。
沿着主轴的两侧,设立商业、文化、娱乐、休闲等功能区域,提高人们生活和工作的便利度。
四定向沙河阳光新城规划分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个方向规划一个特色区域,形成全方位的城市功能布局。
•东部规划为国际商贸中心,引入国际知名品牌加速商贸交流和投资。
•南部规划为创意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打造新兴产业高地。
•西部规划为智慧城市科技新区,引入科技研发机构和企业,提高城市科技创新水平。
•北部规划为健康养生环保区,强调生态环保和健康养生,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需求。
多功能沙河阳光新城规划采用“一核、多支、多极”设计,以商业、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辅以教育、医疗、文化和休闲服务等公共设施。
规划中布局齐全,各个方面的功能得到了完善的发展,符合人们日常生活所需,也有助于城市发展的全面推进。
分步推进沙河阳光新城规划将分步推进,重点落实项目渐进式推进,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首先,重点推进水岸文化带建设,打造城市形象和文化特色,同时引进国内外重点项目,开拓国际市场。
其次,重点推进现代商贸中心和创意产业基地的落实和建设,提高城市的商业和产业水平。
此外,在健康养生和科技创新等方面也将逐步推进。
建设目标邢台沙河阳光新城规划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一个现代化、绿色、文明、时尚的城市。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邢台市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都市规划管理,深入规范建设工程旳规划工作,保证都市规划旳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河北省都市规划条例》、《邢台市都市规划管理措施》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邢台市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旳规划管理。
第三条在邢台市都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0000m2旳,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用地面积在20000m2(含20000 m2)如下旳项目,需编制《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和《竖向规划》。
各项建设工程旳建设应按已同意旳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旳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旳规定。
第五条在都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各类详细规划和重要建筑方案设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国内外市场,鼓励规划设计方案竞标。
第六条在本市规划区内承担各类规划设计任务旳单位,应当具有对应旳规划设计资格。
外埠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规划设计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登记。
第七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担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旳“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规划设计条件应根据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旳内容,提出对所规划地块旳详细规定,同步应符合本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批时,“规划设计条件”应作为附件。
第八条编制各类规划应按有关规定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九条邢台市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都市重要街区、重要干道、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设项目旳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邢台市都市一般旳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本市都市用地和建设用地旳重要用途和功能按照《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137—90)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19•【字号】冀政字〔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邢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优化调整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域的请示》(邢政呈〔2023〕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
二、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003.79公顷,共1个区块,四至范围:东至东环城公路、南至邢州大道、西至振兴一路、北至岗北五街(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下大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四、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开发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控房地产业进入开发区;依法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切实履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要求。
五、省科技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6.12.1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四条邢台市城市规划区由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界定;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由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界定。
第五条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市情,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科学布置、完善功能,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第六条城市规划应实行统一管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进行实地调查、科学预测、技术经济论证;(二)符合城市防火、防爆、防地质灾害、排水、排污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要求;(三)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四)保护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五)坚持确立城市中心地位、发挥城市功能、科学布局、合理使用土地,并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河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须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体系、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邢台太行山鱼林沟村古民居保护与规划

邢台太行山鱼林沟村古民居保护与规划1. 引言1.1 背景介绍邢台太行山鱼林沟村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部,地处太行山脉腹地,风景秀丽,气候宜人。
这里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尤其以保存完好的古民居而闻名。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太行山鱼林沟村的古民居保护和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古民居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扰,比如房屋年久失修、文化传承受阻、发展需求和保护压力等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策略势在必行。
了解太行山鱼林沟村的历史和文化,重塑古民居的价值和意义,推动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结合,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加强保护意识、注重规划与开发、以及推动古民居保护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和讨论,可以为太行山鱼林沟村的古民居保护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2. 正文2.1 太行山鱼林沟村简介太行山鱼林沟村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部,地处太行山脉腹地,四面环山,风景秀丽。
村庄依山而建,古色古香,保存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太行山鱼林沟村始建于明代,至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村内保留了许多传统民居建筑,如青砖黑瓦的四合院、古老的石砌街巷等,展现了古老乡村的风貌。
村庄周边环境优美,山清水秀,田园风光尽收眼底。
农田间点缀着层层梯田,翠绿的稻田波光粼粼,层峦叠嶂的山峦将村庄环抱,宛如一幅美丽的山水画。
村民以种植水稻、果树为生,过着宁静祥和的乡村生活。
太行山鱼林沟村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村庄,被誉为太行山一颗璀璨的明珠。
村内古老的建筑、传统的农耕方式以及丰富的民俗文化,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村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得益彰,成为当地一处重要的旅游胜地。
2.2 古民居保护现状鱼林沟村位于邢台市太行山脉脚下,是一个保存完好的古村落,拥有众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古民居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鱼林沟村的古民居面临着严峻的保护现状。
部分古民居建筑因年代久远、维护不当等原因出现了严重的破损和倒塌现象,亟需进行修缮和保护。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邢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发展目标和策略 (1)第三章人口和用地规模 (3)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一节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4)第二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5)第三节城镇发展分类指导 (5)第四节产业转型发展与布局引导 (8)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第六节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13)第七节市域空间管制 (14)第八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九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7)第十节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9)第十一节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23)第十二节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26)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28)第一节规划区空间管制 (28)第二节规划区城乡空间结构 (29)第三节规划区城乡统筹 (30)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33)第一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33)第二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34)第三节居住用地布局 (40)第四节工业用地布局 (41)第五节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42)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43)第一节城市交通战略 (43)第二节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43)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44)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45)第五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46)第六节城市静态交通规划 (46)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48)第一节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系统规划 (48)第二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50)第九章中心城区历史保护与旧城改造 (51)第一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51)第二节旧城改造 (52)第十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4)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54)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55)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57)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58)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59)第六节供热工程规划 (60)第七节环卫工程规划 (61)第八节综合管廊规划 (6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4)第一节城市防洪 (64)第二节城市消防 (64)第三节城市抗震减灾 (64)第四节城市人防 (65)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67)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四章规划实施 (71)第十五章附则 (72)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200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建设方针和原则,在协调指导邢台市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整版)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邢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发展目标和策略 (1)第三章人口和用地规模 (3)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一节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4)第二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5)第三节城镇发展分类指导 (5)第四节产业转型发展与布局引导 (8)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第六节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13)第七节市域空间管制 (14)第八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第九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7)第十节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9)第十一节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23)第十二节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26)第五章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28)第一节规划区空间管制 (28)第二节规划区城乡空间结构 (29)第三节规划区城乡统筹 (30)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33)第一节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33)第二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34)第三节居住用地布局 (40)第四节工业用地布局 (41)第五节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42)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43)第一节城市交通战略 (43)第二节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43)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44)第四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45)第五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46)第六节城市静态交通规划 (46)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及景观系统规划 (48)第一节中心城区绿地与广场系统规划 (48)第二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50)第九章中心城区历史保护与旧城改造 (51)第一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51)第二节旧城改造 (52)第十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4)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54)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55)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57)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58)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59)第六节供热工程规划 (60)第七节环卫工程规划 (61)第八节综合管廊规划 (6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4)第一节城市防洪 (64)第二节城市消防 (64)第三节城市抗震减灾 (64)第四节城市人防 (65)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67)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四章规划实施 (71)第十五章附则 (72)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200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建设方针和原则,在协调指导邢台市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

邢台
三、交通条件分析
1、机场 2、铁路 3、公路
4、联系方向――承接南北,辐射东西
•南北方向是邢台的 主要经济联系方向 •东西方向是邢台的 主要辐射方向 •城市的联系方向对 城市空间演变具有 一定的引导作用
四、资源条件分析
1、矿产资源丰富
邢台市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配套组合理想。在已经发现的40多种矿产中, 有17种矿产储量位居河北省前5位。主要矿产是:煤、铁、铜、石灰岩、石墨、石 膏、瓷土、石英、蓝晶石、金钢沙、大理石等。将促使邢台市的冶金工业、煤炭 工业、建材工业、房地产建筑业强力发展,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 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方式以公路为主,以铁路为辅。 公路交通包括京珠、邢临两条高速公路,107、 106、308三条国道,平涉线、安新线、邢峰线、 定魏线、肃临线、邯临线、邢昔线、邢和线、 邢左线、邢德线、邢清线、邢临线、郝南线、 隆昔线、石南线、郑昔线等19条省道。京广、 京九两条国有铁路,境内铁路里程161公里。 另外,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
邢台
邢台位于中原经济区的最北端,是中 原经济区的城市之一。
邢 台 市
3、在河北省的区位
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将河北省 划分为“环京津”和“冀中南 ”两大城市经济区。邢台位于 冀中南城市经济区。
在河北省“一线两厢”的宏观 经济布局中,邢台与邯郸、衡 水、沧州一起构成了河北省的 “南厢”。
结论:区位上,邢台位于沿海 省份的内陆地区,处在京津冀 都市圈、中原经济区、山东半 岛城市群的边缘地带。
▪ 行政区划
设区市1个:邢台市
县级市2个:南宫、沙河 县城15个:邢台县、临城、内邱、柏乡、隆尧、任县、南和、宁晋、巨鹿、
新河、广宗、平乡县、威县、清河、临西 建制镇76个 乡97个 农场1个:大曹庄农场 总面积12486平方公里。
邢台站改造规划方案

邢台站改造规划方案1. 引言邢台站作为邢台市的重要交通枢纽,承担着承担着城市、地区及周边乡村居民的交通需求。
然而,由于邢台站现有设施的老化以及客流量的增长,现有站点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为了提升邢台站的功能和服务,本文提出了邢台站改造规划方案。
2. 目标和原则本改造规划方案的目标是提升邢台站的服务品质,增加站点的吞吐能力,并提高旅客的出行舒适度。
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站点的改造方案应考虑到乘客的方便和安全。
•改造方案应提高站点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划方案应满足邢台市未来的发展需求。
3. 改造措施基于目标和原则,本文提出以下改造措施:3.1 站点扩建针对站内的拥堵问题和客流量增长的需求,首先需对站点进行扩建。
扩建措施包括:•增加站台的长度,以容纳更多的列车停靠。
•扩大候车厅的面积,提供更多的座位和候车空间。
•建设更多的出入口,方便乘客进出车站。
3.2 设施升级为了提升站点的服务品质,必须对设施进行升级。
升级措施包括:•更新车站设备,如售票机、自动检票闸机等,以提高售票效率和安全性。
•添加电子显示屏,提供列车时刻表和相关站内信息。
•安装自动扶梯和电梯,方便老年人和行李较多的乘客。
4. 改造时间和预算根据改造规划方案,预计改造工程将分为多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时间和预算如下:•阶段1:站内设施升级,预计耗时1年,预算为1000万人民币。
•阶段2:站台扩建,预计耗时2年,预算为2000万人民币。
•阶段3:出入口建设,预计耗时1年,预算为500万人民币。
5. 实施计划为保证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本文提出以下实施计划:5.1 确定改造团队成立专门的改造团队,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2 着手进行设计和招标工作改造团队将会与相关建筑设计公司合作,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进行招标工作,确保施工单位的选择和合同签订。
5.3 施工和监管根据设计方案和招标结果,选择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改造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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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普国商业中心
初步规划方案说明
一、区域概况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
位
于北纬36 °50 -37 ,东经113 °52 ‘~115 °9 '之间,东以卫运河
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与山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
辖区东西最长处约185 公里,南北最宽处约80
公里,总面积12486 平方公里。
市政府所在地北距石家庄市106 公里,距首都北京396 公里。
邢台市是冀南重要的中心城市,是以装备制造、煤盐化工、新能源、汽车工业、新型建材为主的新型工业基地,同时又是具有浓郁历史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人口约710 万。
二、城市建设的定位与目标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城市总
体规划(2008—2020 )编制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对邢台中心城市的定位、范围、布局、结构作出系统阐述。
新规划明确了1 个中心(邢台市区)、2 个副中心(清河、宁晋)、5 个中小城市(沙河、南宫、隆尧、巨鹿、威县)、9 个县城、1 3 个重点城镇、51 个一般乡镇。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确定的城市性质是:冀南重要
的中心城市,发展煤化工、钢制品、装备制造为主的新型工业基地,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名称。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在2010 年和2020 年分别达到76 万人和100 万人以上。
用地规模将分别控制在76 平方公里和95 平方公
里以内。
届时,邢台市将被打造成冀南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发展煤化工、钢制品、装备制造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具有浓郁历史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邢台城市新规划确定“一城四区”的城市框架:北部新区是以办公、居住为主的现代化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以工业为主的产业园区,七里河新区是集行洪、生态、休闲、宜居为一体的新区,皇寺新区是以度假旅游为主的行政新区。
邢台市将积极推进市区与环城五县(市)一体化战略,加快市区到五个卫星城之间的快速公路建设,形成10 分钟交通圈。
对“一城五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整合资源,统筹发展。
促进产业、人口向“一城五星”聚集,合理确定“一城五星”战略支撑产业,综合考虑产业布局,科学确定职能分工,促进“一城五星” 经济、社会、文化以及旅游、商业、金融、物流、通讯等服务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城市交通道路的建设目标
未来几年,邢台市将围绕打通“出海口” ,打造冀南交通枢纽这一战略构想,大力构建东出西联高速公路和铁路骨架,打通高速出海通道,实现“半小时进山(山西)、四小时出海”目标,尽早解决邢台“南北挤压、东西隔断”的封闭格局。
将青岛港、黄骅港作为邢台走向世界的出海口,使之成为环渤海、环京津的战略腹地。
“井”字形路网主骨架在邢台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据着独特的基础性地位。
邢台机场位于市南部十多公里,为国家一级永备机场。
按照构建“立体交通”的发展思路,邢台市积极谋划和
启动邢台机场复航事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目前国家民航总局已布点,河北省已将邢台机场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邢台机场恢复民航业务指日可待。
未来交通将非常便利,为大型商业及仓储物流行业提供了很好的基础设施。
四、城市经济发展情况
2010 年,邢台市国民生产总值完成亿元,是2005 年的倍,年均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万元,是2005 年的倍,年均增长%。
全部财政收入实现亿元,是2005 年的倍,年均增长% 。
装备制造、新能源、煤化工三大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比2005 年提高个百分点。
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比2005 年提高个百分点。
商业及服务业占比依然偏低,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五、项目目前基本情况
邢台市车辆厂和制革厂东西相连,位于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以东,辛庄街以北,区内交通便利,交通优势明显,计划征用土地约600 亩。
目前厂区已闲置多年,厂房损坏,部分坍塌,杂草丛生,环境较差,区内住宅破旧,居住拥挤,没有采暖等必备配套设施,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土地没有得到真正合理的利用,是典型的棚户区。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该项目主要目标是打造冀南地区集物流仓储大型商品批发零售的
市场。
2、市场建设规模
(1)、市场总建筑面积为400200 平方米。
其中市场共分18区城投普国商业中心业态分类建筑技术指标
城投普国商业中心其他配套建筑技术指标
七、项目开发后给邢台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快该片区的环境改造和商业开发,是目前国家大力倡导加快城市化建
设发展的必然要求。
大商业的开发和建设将使邢台市的基础设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实现国有土地价值的最大化利用,为邢台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模
式提供一条新路子。
3、打造一个大型集物流批发销售的商业航母,是促进和拉动整个邢
台地区商业发展的新途径。
也为邢台市产业转型提供了一个大平台。
4、大型商业区的开发将拉动邢台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将吸
引一大批外地投资商,形成一个大的投融资平台,资金的引入将使邢台市的其它相关产业受益匪浅。
5、大型商业区的开发为政府解决社会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商业区建成后,
不仅解决了原皮革厂和车辆厂职工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将为社会创造出约35000 个就业岗位,将缓解邢台地区社会就业的压力,不仅保持了
社会稳定,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一举两得。
6、大型集中式的商业建设,将增加邢台市的财政收入和税收,为邢台市的其
它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