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医疗机构中一项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也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医院内部实行的,以职工代表为主体,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医院的管理决策,监督医院的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民主管理方式,它通过职工代表的参与,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有助于医院内部矛盾的及时解决,促进医院的稳定和发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首先,要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可以根据医院规模和职工人数确定。
其次,要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再次,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和运行。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需要明确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限。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医院的重大问题;监督医院的管理工作;选举和更换医院的领导干部;讨论和决定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方案;讨论和决定医院的其他重要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的权限包括:听取和审议医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医院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听取和审议医院的其他重要事项。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定。
这些制度和规定包括: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
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保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科学、公正、民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培训和宣传。
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因此,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医院职代会制度(三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职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医院职代会制度》。
二、职代会构成1.医院职代会由全体职工依法选举产生,设主席团、代表会议及常务委员会。
2.主席团由选举出的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代表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
3.代表会议是医院职代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代表组成,代表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扎实的业务水平和广泛的社会联系,选举产生。
4.常务委员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代表会议的具体工作,由常务委员会向代表会议负责。
三、职代会的职权1.制定和修改本院与职工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监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处理全院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保障医院稳定运行。
4.监督医院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
5.参与医院的发展规划和重要决策,对决策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6.代表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职工与医院之间的纠纷。
7.接受职工的监督,及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满意见。
8.根据需要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职代会的选举和产生1.职代会的选举按照民主原则进行,选举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形式。
2.职代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代表会议自主选举产生,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代表的产生按照医院事业发展需要和地域分布原则进行,代表人数约定为全院职工总数的10%。
4.代表会议每届任期为4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职代会的工作机制1.职代会政治组织是职代会的领导核心,由职资委书记、医院职工总工会主席和各服务科室领导组成。
职代会政治组织负责组织和领导职代会的工作。
2.代表会议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种专业性小组,共同推动代表会议的工作。
3.常务委员会是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代表会议的日常工作,包括议事决策、组织协调、信息报告等。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办好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院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医院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
它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医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程:(1)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职工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通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及领导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职工代表大会会期:(1)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3)每次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4)职工代表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1)我院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岗职工(含借、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关心医院的改革和发展。
(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5)关心集体,能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6)积极主动地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职代会的决议,努力完成职代会的各项任务。
四、职工提案的受理及落实:(1)职工提案应以医院改革发展、学科建设、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主,提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填写提案表必须“一表一事一案”。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代会的组织建设,规范职代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职代会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医院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职代会的组织机构为职代会全体会议、职代会主席团和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由医院全体职工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职代会主席团由职代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职代会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八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审议。
第九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管理层的决定和措施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提出的重大决策和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职代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三条职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职代会全体会议,制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筹备工作。
第十四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向职代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职代会主席团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十七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及时将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提案和建议报送医院管理层。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主席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压制、报复。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4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员工民主管理,促进医院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院职代会制度。
二、基本原则1.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的改革发展。
2.职代会依法行使职代会的权力,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职代会组成人员必须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维护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三、职代会的职责1.制定本医院职代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2.代表全体员工参与医院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监督。
3.根据职工的意愿,协调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4.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相关服务。
5.监督医院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职代会的组成1.职代会由全体员工选出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员工人数和岗位层级进行比例分配。
2.代表的选举办法和程序由代表大会制定,经法定程序通过后实施。
3.代表的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选举。
五、职代会的职权1.参与医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监督医院领导履行职责,办理医院重大事务的程序是否合规,管理是否公正透明。
3.监督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及使用效能,维护员工的经济权益。
4.参与制定医院的规章制度,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管理事务。
5.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职代会的运作方式1.职代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紧急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职代会由主席组织召开,主席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须在代表中享有较高威信。
3.职代会的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决定,简单多数原则决定通过与否。
4.职代会选举产生纪律委员,监督代表的职责履行和法律法规的遵守。
七、职代会的管理与保障1.医院应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经费。
保障职代会的正常运作。
2.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应得到必要的保密和保护,保障代表的安全。
3.医院领导班子应重视职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
4.医院应畅通员工的知情渠道,及时向代表会议通报有关事务和政策。
医院工会职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代会组织机构1. 职代会是医院工会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
2. 职代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医院决策、管理和监督。
3. 职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三、职代会职权1. 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查和批准医院财务预决算,监督医院财务收支情况。
3. 审议和决定医院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工资调整等重大事项。
4. 对医院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 对医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6. 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工作。
四、职代会会议制度1. 职代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2. 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 职代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4. 职代会全体会议的提案由职工代表联名提出,提案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5. 职代会全体会议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审查,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五、职代会工作制度1. 职代会闭会期间,设立职代会常设机构——职代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
2. 职代会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3. 职代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职代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定会议议程,汇总提案,起草会议报告等。
4. 职代会办公室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监督。
六、职代会代表制度1. 职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在本单位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关心职工,热心工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 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差额选举。
3. 职代会代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履行代表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医院职代会制度模版(4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模版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的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员工的参与和沟通,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代会制度是指以普通员工为主体,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职代会,以代表员工的利益参与医院决策和管理,建立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桥梁。
第三条职代会是医院内部的基层组织,负责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职代会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代表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分为多级代表制和委员会制。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第六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直接选举产生和间接选举产生两种方式。
直接选举产生是指员工直接选举出职代会代表;间接选举产生是指员工通过组织的层层推荐和评议产生职代会代表。
第七条职代会的代表人数应根据医院员工的规模和特点确定,但总体应当保持适度的代表性。
第八条职代会由主席团和委员会组成。
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职代会的工作;委员会由若干常务委员和执委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职代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会员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职代会的常务委员和执委由委员会推荐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职代会的职责第十一条职代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代表员工参与医院的决策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员工的困难和问题;3. 监督医院的运营和管理,提出改进和发展的建议;4. 组织员工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5. 推动医院内部的民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职代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民主、公开、透明。
第四章职代会的运作机制第十三条医院应向职代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职代会开展工作。
医院工会_职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会组织建设,规范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临时职工、聘用职工等。
第三条我院工会职代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
二、职代会组织第四条职代会是我院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职代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根据我院职工总数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三、职代会职权第七条职代会有权:(一)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等;(二)讨论和决定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三)选举和罢免院长、副院长等行政领导人员;(四)对院长等行政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五)其他依法应由职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八条职代会代表有权:(一)参加职代会,对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二)对职代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三)对职代会作出的决议有执行和落实的义务。
四、职代会会议制度第九条职代会会议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代会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三)选举和罢免行政领导人员;(四)进行民主评议;(五)通过决议。
第十一条职代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通过。
五、职代会工作制度第十二条职代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并对职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建立健全职代会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监督。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七篇)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职工代表的每届任期通常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均为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每次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案,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有资格被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若职工代表调离原部门,其代表资格依然有效,并由原选区进行补选以填补缺额。
第十条: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在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幕与闭幕式上,可邀请本单位的领导及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享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但不具备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应围绕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核心目标,针对本单位在改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确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内容应紧密围绕中心议题进行征集。
具体程序包括: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向各代表组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进行立案并整理分类。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通常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审议相关议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以及大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并动员职工完成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本制度的修订须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 任何修订都应遵循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和充 分考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日期与生效时间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生效。
生效时间
本制度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生效,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 准。
其他说明事项
决议实施过程中,工会应当监 督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 时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
04
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
员工代表监督
医院员工代表应监督医院各项 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医院的 运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
规章制度。
医院管理层的监督
医院管理层应监督员工代表的 履职情况,并对员工代表提出 的建议和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和
解决。
监事会的监督
医院监事会应监督医院管理层 和员工代表的履职情况,确保 医院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考核标准与办法
员工代表的考核
根据员工代表的履职情况、议案提出情况、参与医院管 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
医院管理层的考核
根据医院管理层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员工满意度、医 院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机构
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医院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主持职工代表大会 。
设立专门委员会
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事务,如提 案审查、选举计票等。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医院职工可参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代表广大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
02
代表选举与职责
代表选举
代表选举规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作用、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增强领导与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尽力为职工办好实事,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促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1.1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分部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并通知代表本人。
1.2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工会进行换届后,职工代表大会即行换届。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1.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如遇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每次召开会议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开会,选举或表决时,必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1.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的全部会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文件的保管工作。
1.5职代会的议题除换届选举外,通常情况下行政领导向大会作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的报告;财经决算和预算的报告;当年的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事关全局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
代表对上述议题认真讨论后,应在大会上做出表决,通过大会决议,行政主要领导作主题演说。
发展规划等方案(草稿)应该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汇总并提交职代会或主席团审议或表决后方可实施。
1.6职代会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闭幕后的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2.1听取院长作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财经预决算,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举措,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上述议题由全体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在职代会闭幕期间个别急需由职代会讨论的问题可由院长办公会或部分职工代表座谈会讨论。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监督, 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并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是职工形式民主权利的机构, 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
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体现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党的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 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 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 为实现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把某市某医院院建成一流医院的目标, 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2.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 以及其他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经审查通过, 由院长颁布施行;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 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1.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2.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 均由医院行政起草, 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委, 通报职代会主席团和院工会, 征求意见和建议;3.在职代会召开前, 将文件草案初稿印发给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会小组长, 广泛听取意见, 提出修改建议;4.医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 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 形成正式草案, 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评议医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 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形式,是进一步加强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五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三、职工代表大会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医院工作报告、发展建设计划、工作总结;审阅医院改革及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报告、重要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向医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职权,负责对医院和职代会的工作提出议案、批评或建议;对落实职代会提案、决议等情况质询和督办。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
七、职工代表大会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动员工参与决策,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发展,制定并执行本医院职代会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职代会的组成、职责及程序,保障职代会的独立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二、组成1.职代会委员会由全院员工代表组成,每届职代会委员会有效期为两年。
2.职代会委员由各科室、部门选举产生。
3.医院职代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全院员工总数的1/3。
三、职责1.参与决策:职代会委员有权参与和审议与员工合法权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决策。
2.维护权益:职代会委员有义务维护全院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权益保障、工作条件改善和参与决策等方面的权益。
3.监督管理:职代会委员有权监督医院管理层的工作,保障医院内部正常运转和员工权益的实现。
4.代表沟通:职代会委员有义务代表全院员工与医院管理层进行沟通,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诉求,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医院的发展。
四、程序1.选举产生:医院将组织选举产生职代会委员,选举程序公正透明,确保全院员工有参与选举的权利。
2.职代会定期开会:医院将根据需要,定期召开职代会,促进员工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3.议题确定:职代会委员可提出议题并提交给医院管理层,经协商确定会议议程。
4.会议程序: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会议的民主、公开、透明。
5.信息公开:医院将向全院员工公开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和会议记录,确保员工了解职代会的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1.人员培训:医院将对职代会委员进行培训,提升职代会委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职代会的工作。
2.权益保障:医院将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保障职代会委员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履行职责期间不受任何干扰和威胁。
3.宣传教育:医院将通过多种途径向全院员工宣传职代会的作用和重要性,增强员工对职代会的认同和支持。
4.奖励制度:医院将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对于在职代会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委员予以奖励,激励委员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集体意识,增强职工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医院职工决定医院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形式,是医院党的基层组织、工会和团委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职代会依法行使权力,负责制定和修改与职工福利、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和职业道德等相关的政策,监督和批准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职代会按照医院的分类、规模和组织结构,设立多个代表岗位,代表医院各部门、各类职工的利益。
第六条职代会由代表大会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两个组织构成。
第七条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和代表候补组成,代表的产生和选举方式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安排。
第八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召开和组织代表大会的工作,推动医院改革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加强党组织和工会的工作落实。
第九条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和修改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审议和批准医院工作报告和计划,决定重大事项;3.监督和检查医院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4.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管理和决策,维护职工权益。
第三章职代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第十条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召集,由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常务委员会成员投票通过。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成,主任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和秘书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和尊重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和审议各项议题,积极推动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表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常用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医院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2、职代会接受医院统一领导,积极支持院长行使医院管理工作决策和统一指挥职权。
应正确处理、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3、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产生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名额一般占正式职工的20%,每五年改选一次。
4、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选举职代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医院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及财务预决算,审议修订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对医院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评议监督医院领导及其他干部工作,选举医院院务委员会等。
5、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不脱产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4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开1~____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透过,方为有效。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透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群众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透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推荐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单版(二)第十三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
大会选举资格____小组,负责代表资格____工作。
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和指定专人负责提案的____落实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
遇有重要问题,经教代会执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
在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对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和有关部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职代会制度(三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是指医院建立的代表医务人员利益、权益的组织形式。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医院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1. 组织结构:医院职代会由全院医务人员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代表人数和比例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选举程序:医院职代会的代表应通过公开、公正、平等的选举程序产生,代表的任期一般为3年。
3. 职责和权力:医院职代会代表应代表医务人员的利益,参与医院管理和决策,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医院职代会对医院管理和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会议制度:医院职代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其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5. 决策原则:医院职代会应按照集体决策原则进行工作,讨论决策事项需要达到相应的出席人数和通过比例。
6.权益保障:医院职代会应推动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条件、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
7. 建言献策:医院职代会应鼓励医务人员提出建议、意见和诉求,促进医院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医院职代会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医院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医院职代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医院职代会是建立和发展工人阶级在医院中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医院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任务是代表全院职工行使对医院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保护职工的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依据本职代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工会章程范本》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职代会的性质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工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同时也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和成员第四条组织形式医院职代会由职工选举产生,按照职能划分为多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按人数、岗位、部门等方式组成,代表小组再组成职代会。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与选举1.根据职工总数和职工人数分布情况,确定代表名额;2.代表候选人提名:职工根据候选人提名资格,提出推荐人数不超过两倍的候选人名单;3.代表候选人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公示期内的职工投诉和质疑;4.代表候选人的选举:采取公开、平等、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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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内容分类卫生、体育,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
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
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
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选举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
选举办法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①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符合选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②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③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荐程序;④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条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确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1000人以上,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8-10%。
500-1000人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10-15%。
第十一条代表构成。
职代会的代表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一线工作的临床医护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
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保证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代表的产生。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科室、部门为选举单位,人数过少的部门,可联合组成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所在选举单位应到职工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
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也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第十三条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院工会委员会后,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有效,确定后张榜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三)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工会组织应积极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直到解决为止。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不利用代表资格谋求个人私利,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四)定期通报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七条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及中层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职代会开(闭)幕式,可邀请老领导和老职工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一)职工代表调离医院、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规定补选;(二)职工代表在医院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规定程序撤换代表资格:1、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受到处分的;2、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3次以上的;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或者停薪留职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的。
第十九条代表缺额,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补选。
撤换和增、补选职工代表的程序: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换或增、补选的申请,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由职代会联系会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选情况。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团。
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民主推荐团长。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各项活动;(二)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主席团;(三)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以及大会期间有关的会议任务;(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及时向本科室、本部门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门的落实;(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
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关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的培训。
职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以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与医疗卫生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等有关民主管理知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相关知识。
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机构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应设立主席团。
主席团是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执行主席制。
主席团成员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成员在职代会代表中提名,由党政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
主席团成员一般设7-15人。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经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小组在工会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组长必须是正式职工代表。
成员由院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经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在职代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审议提交职代会有关议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业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三)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四)办理职代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职权。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组成。
职代会执委会应推荐产生正、副主任和秘书长若干人。
职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由医院工会负责召集。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院,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替补,并在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二十七条职代会执委会的职责是:(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二)听取、讨论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职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五)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参加。
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职工代表参加。
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职代会的授权,根据职代会原则通过的内容修改有关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协商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单位局部范围或少数职工利益的临时性问题;(三)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小组工作汇报;听取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讨论通过职代会筹备方案和职工代表的撤换、替补、增补等事项;(五)审议、通过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