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
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1.药物成分及品质控制药物成分是估计仿制药与原研药是否一致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需要提供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药物成分分析结果。
该分析结果应包括药物的主要成分、杂质水平和纯度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药物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流程等相关数据。
2.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是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是否一致的重要手段。
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针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结果。
该结果应包括药物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和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等信息。
3.临床效果评价临床效果评价是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治疗效果是否一致的重要手段。
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针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临床研究结果。
该结果应包括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与仿制药和原研药相关的其他临床数据,例如在真实世界中的使用情况和后续研究的结果等。
4.质量控制与生产技术仿制药的质量和生产技术是确保与原研药一致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仿制药所采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生产技术。
该资料应包括药物的原料药选择、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等信息。
5.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仿制药的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是对药物安全性的重要考量。
在申报资料中,需要提供对仿制药和原研药的不良反应和风险评估结果。
此外,还需要提供仿制药在上市后的监测结果和安全性评估等信息。
以上是化学药口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指导文件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申报时,还需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和提交。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变化)及相关的支持性验证研究,包括生产工艺变更的基本思路、
试验设计、考察指标和方法、试验结果等,以及与原研药或参比
制剂的比较研究情况,批量放大过程中的调整等。
汇总研发过程中代表性批次(应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研究批、
中试放大批、工艺验证批等)的样品情况,包括:批号、生产时
间及地点、批规模、用途(如用于稳定性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说明再评价品种具体的已上市信息。包括剂型、规格、批 准时间(批准文号)、执行标准、标准号、有效期等内容,并提 供相关的证明性文件。
简要说明本再评价品种自批准上市以来的生产销售、相关 变更及质量稳定性情况,相关变更提供最新有效证明性文件。
3.自评估报告 申请人应对此次一致性评价具体内容的相关研究进行全面 论述。结合每项研究内容,对处方工艺研究、关键步骤和中间体 的控制、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分析,重点针对与参比制剂一致 性相关的质量研究情况、体内评价研究结果等的分析,提出对本 品种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申请人应保证该品种研发过程及结果和申报资料的科学性、 完整性和真实性。 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 本品种的临床使用情况,主要不良反应,收集历年来生产企 业统计的不良反应反馈情况,对于治疗窗狭窄的药物说明临床治 疗安全窗口指数。 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
8.3.2.(3.2.P.3.2)批处方
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典型生产规模产品的批处方组成,列明各
成分执行的标准。如有过量加入的情况需给予说明并论证合理性。
对于处方中用到但最终需去除的溶剂也应列出。
表 XX:典型生产批的处方
成分
用量
过量加入 作用
执行标准
工艺中使用并最终 去除的溶剂
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 (1)工艺流程图:以单元操作为依据,提供完整、直观、 简洁的工艺流程图,其中应涵盖工艺步骤,各物料的加入顺序,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3个文件的通告(2020年第2号)
2020/5/15新闻正文当前位置:新闻中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正文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等3个文件的通告(2020年第2号)发布日期:20200514为加强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指导,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5月14日附件 1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pdf附件 2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pdf附件 3 :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pdfCopyright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邮编:100022总机:8610-68585566 传真:8610-68584189 备案序号:京ICP备09013725号附件1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已上市注射剂的国内外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
二、参比制剂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科学选择参比制剂,参照本技术要求和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
三、处方工艺技术要求(一)处方注射剂中辅料种类和用量通常应与参比制剂(RLD)相同。
辅料的用量相同是指仿制药辅料用量为参比制剂相应辅料用量的95%—1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25号——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25号——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03.25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25号
•【施行日期】2019.03.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9年第25号
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
为规范仿制药审评和一致性评价工作,优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5月发布的《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99号)同时废止,原发布的参比制剂相关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25日。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参比制剂选定标准的制定:根据目标仿制药的药物特性和功效,制定适当的参比制剂选定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药物成分、质量规格、生产工艺等。
2.参比制剂采购:根据标准制定的要求,采购符合要求的参比制剂。
采购可以通过国内外药品供应商或药品厂商进行。
3.参比制剂质量评价:对采购的参比制剂进行质量评价,包括外观、理化性质、药效、稳定性等评估。
4.参比制剂分析:对参比制剂进行分析,例如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或质谱法等对其药物成分进行检测和分析,以确认其质量和药效。
5.参比制剂人体试验:进行以参比制剂为基准的人体试验,与目标仿制药进行比较,评价其药效和安全性。
6.参比制剂比较分析:根据参比制剂的分析结果,与目标仿制药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其药物成分、质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7.确定参比制剂:根据上述步骤的评估和分析结果,确定最适合的参比制剂作为仿制药的参比制剂。
总结: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程序主要包括参比制剂选定标准的制定、参比制剂的采购和质量评价、参比制剂的分析、人体试验、比较分析和最终确定参比制剂等步骤。
这些步骤需要综合考虑药物的成分、质量规格、生产工艺、药效和安全性等因素,以确保目标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一、申报资料项目(一)概要1.历史沿革2.批准及上市情况3.自评估报告4.临床信息及不良反应5.最终确定的处方组成及生产工艺情况6.生物药剂学分类(二)药学研究资料7.(2.3.P,注:括号内为CTD格式的编号,以下同)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8.(3.2.P)制剂药学申报资料8.1.(3.2.P.1)剂型与产品组成8.2.(3.2.P.2)产品再评价研究8.2.1.(3.2.P.2.1)处方组成8.2.2.(3.2.P.2.2)制剂再研发(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2.2.1.(3.2.P.2.2.1)处方再研发8.2.2.2.(3.2.P.2.2.2)工艺再研发8.3.(3.2.P.3)生产信息8.3.1.(3.2.P.3.1)生产商8.3.2.(3.2.P.3.2)批处方8.3.3.(3.2.P.3.3)生产工艺和工艺控制8.3.4.(3.2.P.3.4)关键工艺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8.3.5.(3.2.P.3.5)工艺验证和评价(适用于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3.6.(3.2.P.3.6)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BE)样品的生产情况8.4.(3.2.P.4)原辅料的控制8.5.(3.2.P.5)制剂的质量控制8.5.1.(3.2.P.5.1)质量标准8.5.2.(3.2.P.5.2)分析方法8.5.3.(3.2.P.5.3)分析方法的验证8.5.4.(3.2.P.5.4)批检验报告8.5.5.(3.2.P.5.5)杂质谱分析8.5.6.(3.2.P.5.6)质量标准制定依据8.6.(3.2.P.6)对照品8.7.(3.2.P.7)包装材料8.8.(3.2.P.8)稳定性8.8.1.(3.2.P.8.1)稳定性总结8.8.2.(3.2.P.8.2)后续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适用于处方、工艺有改变的品种)8.8.3.(3.2.P.8.3)稳定性数据(三)体外评价9.参比制剂9.1.参比制剂的选择9.2.基本信息9.3.质量考察9.4.溶出曲线考察9.5.溶出曲线稳定性考察(适用于理化性质不稳定品种)10.质量一致性评价10.1.国内外质量标准收载情况比较10.2.关键质量属性研究10.3.参比制剂与被评价制剂的检验结果11.溶出曲线相似性评价11.1.建立体外溶出试验方法11.2.批内与批间差异考察11.3.溶出曲线相似性比较结果(四)体内评价12.(2.5. P)制剂临床试验信息汇总表13.制剂临床试验申报资料13.1.(5.2)临床试验项目汇总表13.2.(5.3)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1.(5.3.1.2.1)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2.(5.3.1.2.2)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13.2.3.(5.3.1.4)方法学验证及生物样品分析报告13.3.(5.3.5.4)其他临床试验报告14.参考文献及相关实验数据研究资料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一)概要1.历史沿革说明同品种原研产品上市背景信息,包括品种治疗领域、国内外上市情况。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07
— 1 —附件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32.4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
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境外原研药的国内首仿)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
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进口药)5.1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改良型药品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5.2境外上市的仿制药申请在境内上市。
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评估确认的仿制药研制使用的对照药品。
参比制剂的遴选与公布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一)化学药品1类为创新药,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不包括改良型新药中2.1类的药品。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的新复方制剂,应按照化学药品1类申报。
(二)化学药品2类为改良型新药,在已知活性成份基础上进行优化,应比改良前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已知活性成份指境内或境外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
该类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2 —的,须在申报时一并予以说明。
(三)化学药品3类为境内生产的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具有与参比制剂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资料
附件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参比制剂的选择流程,制定本备案与推荐程序。
一、本程序所述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工作,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等作为申请人或推荐人,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通过备案、推荐、申报等方式,选择参比制剂的过程。
二、药品生产企业可通过备案的方式选择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备案表》(附件1);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所生产品种现行有效的批准证明文件,生产产品首次批准和上市后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的说明。
三、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推荐意见。
行业协会填写《参比制剂推荐表》(附件2);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交行业协会资质证明复印件、推荐过程记录与说明、相关同品种生产企业同意推荐的证明性文件。
四、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其产品如可满足参比制剂的条件,可主动申报作为参比制剂。
生产企业填写《参比制剂申报表》(附件3);撰写《综述资料》(附件4),详述参比制剂选择理由;提供申报参比制剂品种近三年生产、销售情况说明。
进口原研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生产证明、销售证明、出口证明等证明文件,及进口原研药品与其原产国上市药品一致的承诺书。
原研地产化药品申报参比制剂,申报者需同时提交原研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原研地产化产品申报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资料要求》(附件5)。
五、申请人或推荐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纸质版邮寄至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仿制药质量研究中心,并标注“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bzjbatj@ ,邮件标题为“申请人名称—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 遴选与确定程序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参比制剂的筛选:从市场上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进行初步筛选。
选择的参比制剂应具有与仿制药相同的活性成分,剂量和制剂形式,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2.购买参比制剂:从合法渠道购买所筛选出的参比制剂,并确保其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质量评价:对购买的参比制剂进行质量评价,包括确认其有效成分含量、纯度、质量标准等。
4.确认参比制剂的相似性:根据国家药典或相应的指南,使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对参比制剂和仿制药进行比较,评估其物理化学性质、药理学和药效学方面的相似性。
5.制定合适的参比制剂标准:根据对参比制剂的评价结果,制定符合要求的参比制剂标准。
这些标准将作为仿制药的质量控制依据。
6.报批与核准:制定完善的参比制剂标准后,提交给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审评和核准。
只有被核准的参比制剂标准才能用于仿制药的质量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
地的法规和指南,确保参比制剂的选择和评价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原则
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原则随着仿制药市场的逐渐发展壮大,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变得越来越重要。
遴选优质的参比制剂是确保仿制药品质和疗效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讨论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原则。
1.目标产品的选择:首先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目标产品作为基准进行参比。
目标产品应该是在市场上获得批准并应用较长时间的创新药物,具有稳定的品质和疗效。
此外,目标产品还应具有代表性,即代表该类药物的特点和特性。
2.参比市场情况的调研:在进行参比制剂的遴选之前,需要对仿制药市场情况进行调研。
这包括市场上已上市的仿制药产品,其质量和疗效等信息。
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市场上参比制剂的情况,以便进行更准确的比较和选择。
3.信息收集与分析:通过收集关于目标产品和已上市的仿制药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的成分、制剂、质量标准、疗效评价等方面的数据。
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评估参比制剂是否具备与目标产品相似的质量和疗效。
4.药品质量的比较:对目标产品和参比制剂的药物成分进行比较。
包括活性成分的相似性、纯度、杂质含量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比较制剂的配方和工艺等方面的差异,以确保参比制剂与目标产品在质量上能够相近。
5.药物疗效的比较:对目标产品和参比制剂的疗效进行比较。
这包括药物的药效、药代动力学和药物代谢等方面。
通过比较药物的疗效数据,可以评估参比制剂是否能够达到与目标产品相似的疗效效果。
6.临床评价与试验:进行必要的临床评价与试验,以验证参比制剂与目标产品在临床上的疗效和安全性。
这包括进行一系列的临床试验,如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等效性评价等。
7.综合评价与选择:通过综合评价和比较各项指标的结果,选出与目标产品相比,质量和疗效最接近的参比制剂。
综合评价包括药物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以确保选择的参比制剂具备相对较高的质量和疗效。
总结起来,仿制药参比制剂的遴选需要考虑药物质量和疗效等多个因素。
通过对目标产品和已上市仿制药产品的信息收集和比较,进行临床评价和试验等步骤,最终选出与目标产品质量和疗效最接近的合适参比制剂。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分为以下5个类别: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
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
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3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2.4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
—1—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
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
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5.1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改良型药品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5.2境外上市的仿制药申请在境内上市。
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参比制剂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评估确认的仿制药研制使用的对照药品。
参比制剂的遴选与公布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一)化学药品1类为创新药,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不包括改良型新药中2.1类的药品。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的新复方制剂,应按照化学药品1类申报。
3.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与申报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FZY
目录
Contens
1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备案程序 公开公布 常见问题
2 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内容 要求特点 撰写说明
FZY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首选国内上市原研药品 原研地产化药品作参比制剂,需先证明与原研药品一致
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针对以上各项分别描述具体要求
三、申报资料撰写说明
FZY
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概要
PPT模板:/moban/ PPT背景:/beijing/ PPT下载:/xiazai/ 资料下载:/ziliao/ 试卷下载:/shiti/ PPT论坛: 语文课件:/kejian/yuw en/ 英语课件:/kejian/ying yu/ 科学课件:/kejian/kexu e/ 化学课件:/kejian/huaxue/ 地理课件:/kejian/dili/
选用国内上市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 选择欧盟、美国、日本上市并被列为参比制剂的药品
参考文件 征求意见时间
发布时间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
2015.10.30-2015.11.20
2016.03.18
FZY
参比制剂遴选 选择原则
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进口原研申报参比制剂) ✓ 原研地产化药品与原研药品一致的相关证明资料
(原研地产化药品申报参比制剂)
FZY
参比制剂遴选 公开
公布
1、公开备案信息,供参考
2、审核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和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已上市注射剂的国内外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
二、参比制剂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科学选择参比制剂,参照本技术要求和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
三、处方工艺技术要求(一)处方注射剂中辅料种类和用量通常应与参比制剂(RLD)相同。
辅料的用量相同是指仿制药辅料用量为参比制剂相应辅料用量的95%—105%。
如附带专用溶剂,应与参比制剂的专用溶剂处方一致。
申请人可以提交与参比制剂抑菌剂、缓冲剂、pH 调节剂、抗氧剂、金属离子络合剂不同的处方,但需标注不同之处,阐述选择的理由,并研究证明上述不同不影响所申请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辅料的浓度或用量需符合FDA IID 数据库限度要求,或提供充分依据。
过量投料建议参考ICH Q8 相关要求。
(二)生产工艺1.工艺研究注射剂灭菌/无菌工艺的研究和选择应参考国内外灭菌/ 无菌工艺相关的指导原则进行。
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工艺研究,确定生产工艺关键步骤和关键工艺参数。
注意以下方面:(1)为了有效控制热原(细菌内毒素),需加强对原辅包、生产过程等的控制,注射剂生产中建议不使用活性炭。
(2)根据生产工艺进行过滤器相容性研究。
根据溶液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硅胶管等直接接触药液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3)如参比制剂存在过量灌装,仿制药的过量灌装宜与参比制剂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合理性论证。
2.工艺验证(1)灭菌/无菌工艺验证对于终端灭菌药品,至少进行并提交以下验证报告:•药品终端灭菌工艺验证;•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材的除热原验证或供应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包装系统密封性验证,方法需经适当的验证;•保持时间(含化学和微生物)验证。
对于无菌灌装产品,至少进行并提交以下验证报告:•除菌工艺的细菌截留验证;•如不采用过滤除菌而采用其他方法灭菌,提供料液/大包装药的灭菌验证;•直接接触无菌物料和产品的容器密封系统的灭菌验证;•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材的除热原验证或供应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无菌工艺模拟试验验证,并明确试验失败后需要采取的措施;•包装系统密封性验证,方法需经适当的验证;•保持时间(含化学和微生物)验证。
参比制剂进口操作流程
一、参比制剂进口申请要求1、许可条件:药品研发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在研究过程中,对已在中国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药品,拟用于下列用途的,可申请一次性进口:(一)以中国境内药品注册为目的的研究中用于对照药品的制剂或原料药;(二)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的研究中用于对照药品的化学药品制剂或原料药。
2、申请人限制:药品研发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
3、申请用途:作为报批时证明原料药或者制剂是合法来源的资料。
4、申请资料:(一式两份)(一)申请人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属于委托申请的,另须提供委托人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委托证明文件。
(二)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拟申请进口对照药品的境内外上市情况、拟申请进口对照药品的来源、具体用途、数量、使用计划及拟进口药品的口岸。
申请人书面承诺所进口药品不得用于上市销售及申请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上述申请报告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属于委托代理的,由委托方提供上述材料。
(三)拟进口对照药品的国外获准上市证明材料(可提供上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上市的药品说明书或上市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等)。
(四)申请人属于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方研发机构或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表(附件3)。
免检申请报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写明申请免检的原因,越详细越好,理由越充分越好。
盖上公司公章。
同时,需带上申请表的电子版(word 文档)5、申请递交由申请企业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该企业所属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审核,获得省局(一般是注册司)同意上报国家局的批复意见函后,申请企业才能将批复函和申请资料邮递或当面递交到国家药监局的行政受理中心;提倡当面递交,一是避免丢失,二是避免受理跟进的速度慢。
6、审批时限筛选出拟定的参比制剂后,向国家局仿制药办公室进行参比制剂备案,约60个工作日。
递交后,国家药监局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个星期左右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给贵司,拿到受理号后一个月左右获得一次性批件。
6.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
二、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
附件1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申请自查表》
1.药品通用名称 2.药物活性成分名称 3.剂型/规格
一、基本信息
4.原研是否明确
□是(需提供证据支持) 原研企业: 最早上市时间: 最早上市国家:
□否○
5.安全性、有效性是否明确
□是(需提供证据支持) □否★
二、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7月
一 参比制剂遴选工作进展
内
二 参比制剂申请资料要求
容
三 案例分析
一、参比制剂遴选工作进展
2016年 2019年
2016年3月国家局发布 《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 (2016年第61号)
2019年3月国家局发布 《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 (2019年第25号)
工
作
提出拟推荐意见
模
优化
式
征求审评团队意见
申请人提交申请 工作组梳理 审评团队审核
专家委员会审议
药审中心公示,国家局发布
一、参比制剂遴选工作进展
为
公
参比制剂作为仿制药的标杆
众
参比制剂
提
供
研发
审评
高
质
量
的
为加快参比制剂遴选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申请人:
仿
制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
药
一 参比制剂遴选工作进展
二、拟申请参比制剂概况
6. 申 请 参 比 制□未发布参比制剂
□已发布/公示参比制剂存疑
剂原因
请填写已发布/公示参比制剂信息: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2020.08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申请综述(一)品种基本信息1.药品通用名称2.药物活性成分名称3.剂型和规格4.适应症简述5.各国药典收载情况简要说明各国药典收载情况,并注明药典出版时间或版本号。
6.参比制剂发布/公示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第xx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中发布本品种参比制剂,详见下表。
或本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
表xx:本品种已发布/已公示参比制剂情况表7.1原研是否明确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产品上市情况(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原研企业,上市时间、最早上市国家、商品名、剂型、规格等)。
如持证商发生变更,请说明时间节点和变更情况。
应提供原研调研信息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7.2临床安全有效性是否明确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药品上市前、后临床研究信息。
综上,本品属于(原研明确、疗效明确;原研不明、疗效明确;原研明确、疗效不明;原研不明、疗效不明)类化学药品。
(二)参比制剂申请依据根据《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参比制剂申请原因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或对已发布参比制剂存在异议(需明确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2.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应明确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持证商,以及来源。
3.拟申请参比制剂上市时是否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有效性数据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原研产品,则此项内容可填写为同“(一)品种基本信息下7.2项”,无需赘述。
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其他国际公认产品,需简要评价产品作为参比制剂的依据及其安全有效性。
4.拟申请参比制剂的质量是否可控、是否符合现行的国际通用技术要求(如ICH等)如尚未开展相关研究,说明情况即可。
如已有研究数据,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质量是否可控。
5.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可及提供销售数据或其他能够证明可及性的文件均可。
6.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上市的处方是否一致结合调研信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的处方情况,明确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简要分析处方差异对产品的影响。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一、申请综述(一)品种基本信息1.药品通用名称2.药物活性成份名称3.剂型和规格4.适应症简述5.各国药典收载情况简要说明各国药典收载情况,并注明药典出版时间或版本号。
6.参比制剂发布/公示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第xx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中发布本品种参比制剂,详见下表。
或本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
表xx:本品种已发布/已公示参比制剂情况表7.品种原研信息7.1原研是否明确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产品上市情况(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原研企业,上市时间、最早上市国家、商品名、剂型、规格等)。
如持证商发生变更,请说明时间节点和变更情况。
应提供原研调研信息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7.2临床安全有效性是否明确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药品上市前、后临床研究信息。
综上,本品属于(原研明确、疗效明确;原研不明、疗效明确;原研明确、疗效不明;原研不明、疗效不明)类化学药品。
(二)参比制剂申请依据根据《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参比制剂申请原因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或对已发布参比制剂存在异议(需明确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2.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应明确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持证商,以及来源。
3.拟申请参比制剂上市时是否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有效性数据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原研产品,则此项内容可填写为同“(一)品种基本信息下7.2项”,无需赘述。
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其他国际公认产品,需简要评价产品作为参比制剂的依据及其安全有效性。
4.拟申请参比制剂的质量是否可控、是否符合现行的国际通用技术要求(如ICH等)如尚未开展相关研究,说明情况即可。
如已有研究数据,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质量是否可控。
5.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可及提供销售数据或其他能够证明可及性的文件均可。
6.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等其他国家及国内上市同品种(如有)的处方是否一致结合调研信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的处方情况,明确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简要分析处方差异对产品的影响。
参比制剂申报流程
参比制剂申报流程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参比制剂申报这个事儿。
这申报流程啊,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只要咱们一步一步来,肯定没问题的。
首先呢,你得确定你要申报的参比制剂是啥。
这个可不能马虎哦!你要对这个制剂有一定的了解,它的成分呀,功效呀之类的。
我觉得在这一步,你要是能多收集些资料就更好啦。
像一些学术论文啊,行业报告啥的,都可以看看。
你要是有相关的经验,那这一步可能就轻松很多啦。
接下来,就是准备申报材料啦。
这可就有点繁琐咯。
你得有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生产厂家等等。
还有它的质量研究资料,这个很重要的!不过呢,这些材料的准备,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小问题,比如说有些数据不太好找。
这时候呀,你可别慌,再仔细找找或者向同行打听打听。
根据我的经验,多跟同行交流交流,能少走不少弯路呢。
然后呀,就是填写申报表格啦。
这表格里的内容可得填准确咯!什么规格呀,剂型呀,都得写得明明白白的。
我知道这可能有点麻烦,但是没办法呀,这一步很关键的!你要是不确定某个信息怎么填,那就多参考参考之前的案例或者问问相关部门。
这时候你可能会想,怎么这么多事儿呀?其实习惯了就好了,万事开头难嘛。
再然后呢,就是提交申报啦。
这个环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线上提交还是线下提交。
不过要注意哦,不管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材料完整无误。
小提示:别忘了检查好几遍再提交!提交之后呢,就等着审核啦。
审核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你就耐心等着吧。
最后呢,要是审核通过了,那可就大功告成啦!要是没通过呢,也别灰心,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修改之后再重新申报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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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
一、申请综述
(一)品种基本信息
1.药品通用名称
2.药物活性成份名称
3.剂型和规格
4.适应症简述
5.各国药典收载情况
简要说明各国药典收载情况,并注明药典出版时间或版本号。
6.参比制剂发布/公示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第xx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中发布本品种参比制剂,详见下表。
或本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
表xx:本品种已发布/已公示参比制剂情况表
7.品种原研信息
7.1原研是否明确
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产品上市情况(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原研企业,上市时间、最早上市国家、商品名、剂型、规格等)。
如持证商发生变更,请说明时间节点和变更情况。
应提供原研调研信息及相关证明性文件。
7.2临床安全有效性是否明确
是/否。
简要概述原研药品上市前、后临床研究信息。
综上,本品属于(原研明确、疗效明确;原研不明、疗效明确;原研明确、疗效不明;原研不明、疗效不明)类化学药品。
(二)参比制剂申请依据
根据《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比制剂申请原因
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布参比制剂,或对已发布参比制剂存在异议(需明确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性文
件)。
2.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
应明确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为原研,持证商,以及来源。
3.拟申请参比制剂上市时是否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有效性数据
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原研产品,则此项内容可填写为同“(一)品种基本信息下7.2项”,无需赘述。
如拟申请参比制剂为其他国际公认产品,需简要评价产品作为参比制剂的依据及其安全有效性。
4.拟申请参比制剂的质量是否可控、是否符合现行的国际通用技术要求(如ICH等)
如尚未开展相关研究,说明情况即可。
如已有研究数据,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质量是否可控。
5.拟申请参比制剂是否可及
提供销售数据或其他能够证明可及性的文件均可。
6.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等其他国家及国内上市同品种(如有)的处方是否一致
结合调研信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的处方情况,明确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简要分析处方差异对产品的影响。
7.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上市的适应症是否一致
结合调研信息,简要概述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的获批适应症情况,明确是否一致,以及拟开发产品的拟定适应症情况。
8.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表xx:本品种拟申请参比制剂信息
注:参照已发布参比制剂目录填写。
二、调研信息
(一)国内外批准情况
1.国内上市情况
1.1进口药品批准情况
原研药品批准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情况简要概述。
表xx:本品种国内进口药品批准情况表
1.2国产药品批准情况
原研药品批准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批准情况简要概述。
表xx:本品种国产药品批准情况表
2.美国上市情况
2.1美国橙皮书收载情况
本品种参比制剂收载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情况简要概述。
表xx:本品种FDA橙皮书参比制剂收载情况表
2.2其他上市情况
如OTC Monograph、膳食补充剂管理等橙皮书未收载情况应予以简单说明。
3.欧洲上市情况
3.1欧盟EMA官网收载情况
概述即可。
若拟申请参比制剂是通过EMA集中审批程序上市的原研产品,则3.2和3.3项下可填写为“不适用”。
表xx:本品种EMA官网收载情况表
3.2欧盟HMA官网收载情况
本品种原研药品批准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情况简要概述即可。
如原研药品未通过互认审批程序获批上市,则此项可填写为“未调研到相关资料”。
表xx:本品种HMA官网收载情况表
3.3欧盟各国的批准情况
本品种原研药品在欧盟各国批准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情况简要概述即可。
如原研药品是通过集中审批程序或互认程序获批上市,则此项可填写为“不适用”。
表xx:本品种欧盟各国批准情况表
4.日本上市情况
4.1日本PMDA官网收载情况
表xx:本品种日本PMDA官网收载情况表
4.2日本厚生省价格目录收载情况
表xx:本品种日本厚生省价格目录中收载情况表
4.3日本《医療用医薬品最新品質情報集》(蓝皮书)收载情况
参比制剂收载情况应列表说明,仿制药情况简要概述。
表xx:本品种日本《医療用医薬品最新品質情報集》收载情况表
5.其他国家上市情况
若拟申请参比制剂为美国、欧盟、日本上市产品,此项可填写为“不适用”。
表xx:本品种其他国家药品批准情况表
(二)国内外使用情况
1.拟申请参比制剂在中国、美国、日本、欧盟及其他国家
获批适应症用法用量对比
可结合调研情况对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等获批的适应症用法用量进行对比,如适应症用法用量内容较多,可简要概述后进行对比。
表xx:本品种在各国上市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情况
2.拟申请参比制剂同适应症的其他药品概述
简要概述与拟申请参比制剂品种同适应症的其他药品上市情况。
3.拟申请参比制剂在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及其他国家上市产品的处方对比
结合调研情况对拟申请参比制剂在美、欧、日及国内等获批的处方组成进行对比。
表xx:本品种在各国上市的处方情况
4.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及其他国家安全性警示信息
应提供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及其他各国药监官网发布的安全性警示信息。
如未调研到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5.其他
其他需特殊说明情况。
三、调研信息网址链接
四、附件
附件1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自查表
附件2 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文件
附件3 拟申请参比制剂可及性证明文件
附件4 拟申请参比制剂说明书
附件5 拟申请参比制剂相关审评报告、临床研究信息等(如FDA审评报告、PMDA IF文件、EMA审评报告等)附件6 其他信息
五、填写说明
1.申请资料中目录及项目编号不得改变,无法提供某一项的相关信息时,该项目的编号和名称也应保留,可在该项下注明“未调研到相关资料”或“不适用”。
2.“四、附件”项下内容可以合并在一个WORD文档内提交,建议大小不超过100M。
3.关键性资料应在对应资料后附中文翻译稿。
附件1
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