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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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选方法
电子与信息技术系综合素质测评方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直接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学年评优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其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15%+学业测评得分×65%+文体测评得分×10%+能力测评得分×10%。
各年级依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得分的高低及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学校和系(部)依毕业生综合测评总分及其名次进行就业推荐。
第三条实施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适用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详见《学生手册》P105)
第三章学业表现测评(详见《学生手册》P107)
第四章文体表现测评(详见《学生手册》P108)
第五章能力表现测评(详见《学生手册》P110)
第六章综合测评的机构和程序
第一条成立系(部)、年级和班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一)系(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系(部)主管领导、辅导员、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 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2. 组织部署本系(部)综合测评工作;
3. 对各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4. 裁决综合测评纠纷,做好综合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5. 审定上报综合测评结果(包括登记表格和电脑软件)和评优材料。
(二)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由辅导员、学生会主要负责人、辅导员助理和班长组成,
其主要职能是:
1. 布置安排本年级的综合测评工作,统一本年级的操作方法,做好综合测评的各项
准备工作;
2. 和班综合测评小组一起评出本年级同学的品德表现、文体表现和能力表现基本分;
3. 审核所负责班级同学综合测评各方面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审议公告和上报
综合测评结果和评优结果;
4. 做好综合测评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三名班干和三名非班干组成,其主要职
责是:
1 评出本班同学品德表现、文体表现和能力表现的基本分;
2 审核本班同学综合测评各方面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上报综合测评有关材料;
3 做好综合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综合测评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召开综合测评班会
先由班长解释综合测评的具体评分标准与评定流程,然后每位学生必须按照综合测评
四个方面的内容,盘点自己过去一年的表现,按照德、智、体、能四个方面的表现在综合
测评班会上作汇报。
(二)基本分的评议与评分。
(1)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班综合测评小组)在认真
听取同学们的盘点后,结合该同学平时的表现进行评议,以无记名的方式,分别评出品
德表现基本分、文体表现基本分和能力表现基本分。
在基本分合成过程中,班综合测评
小组评分所占的比例为60%(剔除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班主任评分所占的比例为30%,年级综合测评小组评分所占的比例为10%(取平均值)。
(2)经综测小组评选出来的品德表现基本分、文体表现基本分和能力表现基本分的
前30%可分别评定为优秀(100分),其余为优良(70分),基本分评出来后发回来给班
同学确认签名,发现错误或者有异议的可反映到年级综合测评小组处。
班综合测评小组审核
更改
年级综合测评小组审核更改
班综合测评小组最终审核同学们签名确认班综合测评小组签名确认班主任签名确认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签名确认
(四)审核。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审查核准每一位同学各项测评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发现错漏者,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更正或增补。
(五)公告。
年级综合测评小组经过审查核准和换算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含德、智、体、能四个单项和合成总分)向年级全体同学公告,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
同学自公告综合测评成绩之日起三日以内,对综合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可以向本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三日之内作出答复。
经过复查,确有错漏者,经辅导员复核批准,予以更正或增补。
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10日以内,年级综合测评小组应将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第二次公布。
电子与信息技术系
2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