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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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公司开发项目取得完整审批手续,以便项目顺利进行。项
目审批分四个阶段:征地阶段、工程报建阶段、配套工程报批阶段、综合验收阶段。适用于福州地区的开发项目。
2、职责:
2.1对外联络部负责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对外联络部应该对材料的形式完整性负责任,必须对各部室报来的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欠缺的材料并要求补充(时限规定见问责制),如果到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因为材料不齐全被退回,对外联络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对外联络部有责任指导报送材料的部门,提供符合报批条件的材料,经过对外联络部明确指导后,报送材料的部门仍然发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责任人和
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责任。
2.1.2对外联络部应当掌握政府审批手续、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
2.2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报审各阶段所需的图纸。
2.3工程材料部、监理事业部负责提供施工手续报批材料。
2.4对外联络部应该对验收、报批反馈的意见,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外联络部负责跟踪。
2.5当对外联络部的工作可能影响计划执行时,应当及时向计划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信息。
2.6 对外联络部负责公司资质的报审、年检工作
3、工作程序
3.1 征地阶段
3.1.1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外联人员应持申报材料到市规划局办理手
续,涉及到菜地、林地、国有资产、文物的应同时到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
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福州市文物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申报材料:报建人员身份证明、公司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批准证书;1:500地形图一式3份。要求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三份,对外联络部将《选址定点意见
书》、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
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规划选址申请表复印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如属长期保护区菜地,还应具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征用或其他有关文件;取得蔬菜办批文。要求在10个工作日完成。
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申报材料:立项申请报告;企业财务报表 (财务部提供)。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资局批文
福州市文物管理局申报材料:用地红线图一式2份(城区1:500,土地成
片开发为1:1000)。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文物局批文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后,设计研发部根据选址指标及选址红线委托
设计院进行项目总平面图的设计。
3.1.2 申办《土地预审意见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外联人员持以
下申报材料向省、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意见书》。要求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预约申请书、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原件);市规划局核发的《选址定点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公司的资质证明(含金融部门证明)(复印件)(财务计统部提供);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原件由总经室提供)。
●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书》。
3.1.3 申办项目立项:外联人员持以下申报材料向建设局申报项目审批表,后持
审批表向福州市计委申报房地产项目立项,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总经室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资信证明;土地预审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市建委审批的申请表
●持项目立项批复及资信证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申请报告、董事会决
议、章程、修改文件向外经委申请增项、增资,取得新的批准证书后,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取得项目经营权。
●取得立项批文,将立项批文传送财务部、经营部。
3.1.4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可分为:
报批《总平面规划》、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两个阶段。外联人员持
以下申报材料向福州市规划局申办。拍卖地总平规划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12个工作日;一般建设项目总平8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
个工作日。
《总平面规划》申报材料
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选址范围的总平规划图一式6份(总平中如有高层建筑或重要建筑应提供平、立、剖面设计方案图,如有安置房、幼托等应提供单位平面方案图)(设计研发部提供);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应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原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属于批租用地的,提供土地合同和市政府的土地批文及用地红线图;若总平面会审经市规划局审定提出修改意见的,二次报建时需提交按纪要修改后的总平面规划图一式6份。
●取得审批盖章的总平图一式3份,将总平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进行建
筑方案设计、经营销售部办理《预售许可证》及产权预先登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报建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公司成
立批准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及有
关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红线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
估报告(大、中型项目);与原用地单位签定的征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原用地
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500地形图一式5份;勘测院提供的电子数据地形图软盘
●对外联络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一式三份及电子地
形图规划红线软盘,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传送财务部,规划
红线图复印件和软盘传送设计研发部。
3.1.5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外联人员应持
以下材料向福州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建设用地许可证》
申报材料: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征地资金到位证明(财务计统部提供);土地所属单位交地证明;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电子地形图软盘;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市规划局确定的总平图(原件);立项批文、年度投资计划;与被拆迁或征地单位、乡(镇)村协议书;地形图一式4份。从具备办理条件开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市政府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及征地
红线图。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用地必须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事先办妥
与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委托事宜后,外联人员会同拆迁单位向福州市城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办拆迁冻结手续和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办拆迁冻结手续
申报材料: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用
地批准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及国有土地使用合同;委托书(公司应明确委托
事项和权限等);委托拆迁的,由拆迁单位出具对拆迁范围进行产权审查、冻结、调查摸底的申请报告。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报材料:产权部门出具的产权审查证明;建设单位与拆迁单位签定的正式委托拆迁合同;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材料(财务部提供);市规划局核准的规划总平图;城市房屋拆迁审批表;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
申办《土地使用证》:公司在交清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拆平地上物,
形成围墙空地后,外联人员向市土地管理局申办《土地使用证》。要求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拆迁范围内的原土地证书
3.1.6 取得项目批文、拆迁证明、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征地红线图、
规划总平图后对外联络部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经营销售部、设计研发
部、财务计统部。
3.2工程项目报建阶段
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项目,总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人民币或总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200平方米的,外联人员均须向福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