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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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哈工大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光华奖学金一、奖励对象和金额奖励对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其中研究生占80%,本科生占20%);重视少数民族,其获奖比率必须高于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光华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45名硕士研究生:800元/人100名本科生:600元/人75名三、获奖条件1、立志振兴中华民族,服务祖国建设事业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合作精神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宝钢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中科院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用以奖励在读高年级理工科本科生及研究生,设奖名额为3人,每人奖金5000元;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为3.5万元。

中国石油一、奖学金的设置内容“中国石油奖学金”设优秀生奖。

二、奖学金的设立时间“中国石油奖学金”在乙方设立的时间从2006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限四年。

三、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品行端正,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坚持“八荣八耻”;(2)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优秀生奖每年评选名额是2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三星奖学金一、奖励金额及人数每年奖励总金额为103,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硕士生:4人,每人奖金 7,000元/年2.本科生:15人,每人奖金 5,000元/年二、评选对象及分布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生和本科生,共19人;2.本奖学金的奖励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和文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占80%,文科占20%。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评选和发放。

学校鼓励和欢迎校外单位设立各种奖学金,学校已设立包括广核奖学金、广船国际奖学金、CASC奖学金等多种校外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项目、等级、奖励标准及奖励对象第三条学校奖学金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本科生年度学习特别奖、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

第四条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高分考入我校的本科生。

第五条创新奖学金一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

创新奖学金评奖数量控制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0.5‰。

创新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本科生年度学习特别奖单科为人民币1万元。

本科生学习特别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英语、物理、数学在单科课程结业时成绩第一名者或以上三科同时进入全校前10名当中的成绩最好者。

第七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奖励8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二等奖每人每年奖励4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2%;三等奖每人每年奖励2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5%。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我校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第八条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包括入学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预科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及标准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通过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形式到我校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九条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根据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成绩排名每人奖励100至500元不等。

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佐证材料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佐证材料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佐证材料
【实用版】
目录
1.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简介
2.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3.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4.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意义
正文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是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的一项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鼓励他们继续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

学术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申请人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排名在前 10% 以内。

科研成果主要考虑申请人是否参与过科研项目,是否有论文发表等。

社会活动方面,申请人需要有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的记录,如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

道德品质则主要通过师生评价、社区服务等途径来考察。

申请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社会活动记录等。

然后,由学院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学校。

最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哈工大人民奖学金的设立对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另一方面,它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1页共1页。

计算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计算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计算机学院各项奖、助学金评选方案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定原则及评定组织1、国家各项奖、助学金体现了国家、社会、学校对学习特别优秀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旨在帮助学习特别优秀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2、国家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由主管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各年级20%的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定小组,负责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奖励资助对象和条件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指本科生中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CASC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中家庭困难的学生。

2、国家各项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报原则上应在参评年度内两次均为校奖学金获得者,其中两次奖学金必有一次为一等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志愿到国防工业系统就业。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报原则上应在参评年度内两次均为校奖学金获得者);志愿到国防工业系统就业;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一等申请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年度内所学课程均无不及格;二等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年度内的纯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所学专业的前50%且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三等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CASC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定程序和发放1、国家各项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哈工大能源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哈工大能源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哈工大能源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一、总则第1条能源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包括由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以个人名义设立的特殊奖学金。

第2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学习满一年的能源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面向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能源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

第3条评选过程除满足本办法规定外,还须严格遵守奖学金设立单位(或个人)制定的奖学金评审要求。

若设奖单位(或个人)有特殊要求,以设奖单位(或个人)制定的奖学金评审要求为准。

第4条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各类奖学金参评资格:1)因违纪受到处分者;2)所考察学年期末考试中有不及格者;3)寝室评比不合格的寝室成员。

第6条各奖学金设立单位(或个人)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颁奖时间和形式,获奖者应按时参加有关的奖学金颁奖大会,如无故不按时参加,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与设奖单位(或个人)沟通后,可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7条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不可兼得;本科学生在校期间8000元以上(含8000元)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8条各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并主动提供相关原始佐证或事迹材料。

第9条对于大二学年转专业至能源学院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时,以其大一学年所在学院所得平均学分绩及本《办法》中加减分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在原学院评选;对于大二转出能源学院学生除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在能源学院评选外,其余奖、助学金均在转入学院评选。

哈工大奖学金评选细则

哈工大奖学金评选细则

评选细则为使评优工作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优秀团支部系列评选标准:1、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团支部领导核心;2、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3、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4、团支部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干部系列基本标准: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能够成为同学的表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团的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三、优秀团员系列基本标准: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能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5、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哈工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哈工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哈工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一、背景哈尔滨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教育一直是学校的重点发展方向。

为了吸引优秀的研究生来校学习,提高学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奖学金名称、发放标准、申请办法等。

二、奖学金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四个等次,详细名称如下:1.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每年统一发放,资助范围较广,资金较为充裕。

2. 一等奖学金:针对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设立,资助金额较高。

3. 二等奖学金:针对研究生整体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设立。

4. 三等奖学金:资助相对较低,主要针对普通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提供,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选拔出最优秀的若干名学生作为获奖对象。

2. 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研究生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的,可以申请获得一等奖学金。

3.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相对宽松一些,主要考虑研究生的整体表现和成绩情况,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

4. 三等奖学金:对于大部分普通研究生,学校也会设立一定数量的三等奖学金名额,资助这些学生的学业生活。

四、申请办法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般从学校层面进行选拔,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选拔出若干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公布的相关渠道进行申请。

2. 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申请办法是由学校设立评选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条件进行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 二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申请办法相对宽松一些,学生可以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经过评定后确定获奖名单。

4. 三等奖学金:对于普通研究生而言,学校会设立一定数量的三等奖学金名额,一般无需学生主动申请,学校会主动进行评选。

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例
为鼓励材料学院全体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奖励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集体,特决定设立材料学院单项奖学金并制定如下条款。

一、奖学金项目设置
1、个人奖
(1)力拔头筹奖——大学英语(普班)期末成绩、英语国家四级和六级成绩全年级第一;
(2)十全十美奖——所有成绩均达到优秀;
(3)学习进步奖——各年级组织同学进行申报,将申报同学最近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相减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年级分专业取成绩进步幅度第一名,颁发“学习进步奖”;
2、集体奖
学习团队奖——全班所有人全部课程无不及格。

二、奖学金评定原则
1、凡在材料学院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在籍学生均可申报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及其集体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3)任何原因的缓考者。

3、奖学金的评定每年春季学期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进行,除力拔头筹奖和十全十美奖外二者不可兼得。

4、奖学金的评定面向材料学院全体本科年级学生,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
1、年级主任根据所负责年级学生申报情况提出候选名单及推荐意见。

2、学院汇总确定并张榜公布候选名单。

3、学院组织评定,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一周。

四、本条例解释权在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年11月12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类别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李昌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要求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成绩以上)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热爱班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2.前一学年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

3.休学或保留学籍;4.非家庭困难而恶意拖欠学费。

5.学校或学院(系、所)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比例(一)李昌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李昌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李昌奖学金双年评审,校长奖学金单年评审,每学年评选本科生5名,奖励金额10000元。

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奖励综合素质最为优秀或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优秀学生。

评选过程分为院系推荐、候选人答辩和评审会审议三个环节。

(二)人民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一、二、三等奖,获奖面30%,其中: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按参评人数的5%评定;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按参评人数的10%评定;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按参评人数的15%评定;人民奖学金除满足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外,各院系需根据学生在该学年内表现情况对学生进行打分,具体评定办法,院系可参照如下标准自行制定,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评选和发放。

学校鼓励和欢迎校外单位设立各种奖学金,学校已设立包括广核奖学金、广船国际奖学金、CASC奖学金等多种校外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项目、等级、奖励标准及奖励对象第三条学校奖学金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本科生年度学习特别奖、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

第四条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高分考入我校的本科生。

第五条创新奖学金一等奖每项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项奖励3000元。

创新奖学金评奖数量控制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0.5‰。

创新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本科生年度学习特别奖单科为人民币1万元。

本科生学习特别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英语、物理、数学在单科课程结业时成绩第一名者或以上三科同时进入全校前10名当中的成绩最好者。

第七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奖励8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二等奖每人每年奖励4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2%;三等奖每人每年奖励200元,比例为在校本科生总数的15%。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我校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第八条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包括入学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预科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及标准同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通过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形式到我校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九条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根据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成绩排名每人奖励100至500元不等。

本科生英语学习单项奖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哈工大奖学金分配

哈工大奖学金分配

哈工大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等级如何评定?2010-3-31 19:49提问者:dmxnmm|浏览次数:3748次特等8%;一等27%。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么?还是分别算?比如哈工大本部学术和工程硕士共135人,其中学术105人,获得一等以上奖学金的人数是105*0.35还是135*0.35?谢谢了我来帮他解答2010-4-2 20:01满意回答特等8% 11050元;一等27% 10050元。

学术型硕士和工程型硕士在一起评定,不过是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不是以学院和一级学科为单位。

哈工大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覆盖率100%,今年起好像比例就变了特等10%、一等30%吧。

基本上特等、一等、二等都不用学费,占了75%。

不过一般都是保研的拿特等、一等,考研的拿一等很难。

工程硕士就更少了因为是按初试+面试+笔试来排的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2012-7-21 18:20提问者:hitee0706101|浏览次数:114次哈工大研究生奖学金比例?我来帮他解答2012-7-21 18:23满意回答2012年的最新比例:特等12% 11500一等33% 10500二等35% 7500三等12% 3000其他8% 无我们学院刚评完,信息准确可靠我校校本部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如表1所示,共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其它五个等级。

表中对应学生比例为两年的平均值,特等和一等奖助学金的比例第一学年略低于第二学年,三等奖助学金和其它类别的学生比例第一学年略高于第二学年。

表1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奖助学金等级奖助学金额度(元/年?生)各级奖助学金对应的学生比例奖助学金包含的内容特等11500 10% 100%学费+学业奖学金1000元+生活费3000元一等10500 30% 10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二等7500 35% 60%学费及生活费3000元三等3000 15% 生活费3000元其它0 10% 无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奖学金体系参见深圳研究生院与威海校区的有关规定。

哈工大推免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哈工大推免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哈工大推免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哈工大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首先会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绩表现,包括本科阶段的综合成绩、学科绩点、排名等。

评定标准一般要求学术成绩在所在专业中处于前列。

2. 科研能力:推免生奖学金也会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估,包括科研项目经历、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会对评定结果有一定的影响。

3. 奖项及荣誉: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荣誉也是评定的重要方面,包括学术竞赛奖项、学科竞赛奖项、国家级奖学金等。

4. 推荐信:申请人的推荐信也是评定标准的一部分,推荐信通常来自于导师、教授或其他专业人士,通过推荐信可以评估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通过以上多个方面的评估,哈工大将推免生奖学金授予表现优秀、综合实力较强的申请人。

具体评定标准可能因不同年份和专业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参考学校的官方通知和招生文件来了解详细要求。

哈工大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哈工大全部特殊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光华奖学金一、奖励对象和金额奖励对象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其中研究生占80%,本科生占20%);重视少数民族,其获奖比率必须高于少数民族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光华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45名硕士研究生:800元/人100名本科生:600元/人75名三、获奖条件1、立志振兴中华民族,服务祖国建设事业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合作精神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宝钢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中科院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用以奖励在读高年级理工科本科生及研究生,设奖名额为3人,每人奖金5000元;研究生2人,每人奖金10000元,奖金总额为3.5万元。

中国石油一、奖学金的设置内容“中国石油奖学金”设优秀生奖。

二、奖学金的设立时间“中国石油奖学金”在乙方设立的时间从2006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限四年。

三、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品行端正,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坚持“八荣八耻”;(2)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

五、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优秀生奖每年评选名额是25名,每人奖励3000元。

三星奖学金一、奖励金额及人数每年奖励总金额为103,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硕士生:4人,每人奖金 7,000元/年2.本科生:15人,每人奖金 5,000元/年二、评选对象及分布1.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生和本科生,共19人;2.本奖学金的奖励专业范围包括理工和文科两大类,其中理工科占80%,文三、评选标准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研院发[2001]5号目前,我校有约90%的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四或第五学年答辩。

根据国家教育拨款情况,学校为每位博士生发放的助学金及生活费持续三年,从第四年起博士生生活费由导师或博士生本人承担。

为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潜心科学研究,力争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现根据《关于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的通知》(校研[2001]15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对入学后为第四学年至第五学年期间的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给予支持。

一、评选范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学位论文工作优秀,且因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全国统招统分博士生。

凡符合申报资格,且入学时间在两年半至四年期间(直攻博学生为三年至四年半)的全国统招统分在校博士生均可申报博士生奖学金。

原则上,每名博士生只有两次申报机会,即博士生入学两年半至三年和三年半至四年时。

二、申报资格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前沿性或开创性;2.博士学位论文前期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3.申请者已在其相关的研究领域内发表(含已正式录用)至少一篇SCI源(理科)或EI源(工科)或本学科一级学术刊物的文章(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4.申请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并有获奖证书,或参加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并且是其中的主要成员。

此外,申请者还应在本领域核心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已正式录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署名要求同前);5.申请者在必须满足1、2项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3、4项中的一项。

各分评委员会可根据所在学科的情况,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本分评委员会的评审条件。

三、评审程序1.博士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申请表》,导师及学科签署意见。

2.学位分评委员会根据本分评委员会确定的评审条件及学校确定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奖学金人员名单,并将相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学金申请表》(1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文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文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文件学工字[2004]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第一条奖学金的种类1.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国家设立的奖学金);2.特殊奖学金(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以个人名义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的管理1.无论何种奖学金均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2.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制定评定原则;特殊奖学金由设立奖学金的单位或个人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管理的原则或细则。

3.各院(系)可根据学校制定的奖学金评定原则,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进行评选。

4.各类奖学金评定原则和细则及评选结果,均要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三条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1.凡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具备下列条件的在籍本科学生可以参加奖学金评定;(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要求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成绩以上)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4)热爱班级,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不满一年者;(2)前一学期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3)非家庭困难而恶意拖欠学费者。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比例1.特等每人每年5000元,按参评人数的1‰评定;2.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按参评人数的3%评定;3.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按参评人数的7%评定;4.三等每人每年500元,按参评人数的10%评定;5.单项每人每年200元,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1.单项奖的50%和特等奖由学校评定,单项奖的50%和一、二、三等奖由各院(系)评定,上报学校审核。

2.特等奖每年评定一次,其它各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

3.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发放由财务处负责,每学期分五个月直接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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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细则为使评优工作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优秀团支部系列评选标准:1、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团支部领导核心;2、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3、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4、团支部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团干部系列基本标准: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能够成为同学的表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团的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三、优秀团员系列基本标准: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能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5、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参评校优秀团支部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优秀团员系列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具体评选标准,申报相应奖项。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一)创新创业奖1、在支部等团组织以及各项活动中推出重大改革项目并有明显成效的;2、在科技竞赛中充分体现创新意识并取得突出成绩的;3、志愿到基层、艰苦地区就业并具有强烈创业意识的应届毕业生。

(二)铁肩道义奖1、在理论践行、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并感人至深的;2、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已产生明显示范作用的。

(三)星光灿烂奖1、因地制宜地推进“大学人生规划”,各类人才济济,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全面、协调、共同发展的集体;2、素质全面、能力丰富、有较高知名度的个人。

(四)团队春华奖1、注重团队设计、具有团队精神、团队建设成效显著的集体;2、优秀的团队设计者、指导者和领导者。

(五)特殊贡献奖奖励在对外宣传、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独一无二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六)我爱我家奖1、所有寝室各项检查记录良好并有一定文化氛围的团支部;2、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并有重大贡献的;3、为学校发展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并产生明显实际效果的。

(七)百尺竿头奖1、连续三学期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的;2、在课题研究方面表现突出,发表文章能力在全院名列前茅的研究生;3、外语四级全部通过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团支部。

(八)百炼成钢奖奖励家境贫寒但学业突出、乐观向上的优秀特困生群体或个人。

(九)阳光使者奖1、推出愉悦同学身心、感染力强、影响面广、广受欢迎的活动的集体或组织者;2、注重身心协调发展、幽默豁达、积极向上、在全校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个人。

(十)未来领袖奖奖励在组织方面显现超强领导潜质、学业突出、知难而上、工作成绩显著、热心服务同学的学生干部。

(十一)冉冉新星奖1、平均成绩良好、活动丰富、和谐发展并显现较大潜能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2、协调发展、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本科一年级团干部。

(十二)柳暗花明奖奖励学习进步幅度特别明显的集体或个人。

(十三)自强之星奖1、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2、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困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的个人。

(十四)自定义奖项本次评奖突出个性特点,若某集体或个人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符合评优的基本标准,而以上的奖项设置未考虑在内,参评集体或个人可以自由申报,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奖项。

评选程序:申报优秀团支部系列奖项的团支部:1、支部申报:各参评支部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申报奖项所强调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表(附有班主任或导师的推荐意见),并明确参评奖项;2、初评:根据各支部的申请,结合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年级对申报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和校团委组织部;3、复审:在学院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4、“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5、校团委对获奖团支部名单予以公示;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奖项的个人:1、本人申请:由参评的团员首先申请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向年级提交申请,2、学院初评:各年级对申报各人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院团委和校团委组织部;3、复审:在学院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会同校团委直接推报的名单,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4、“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5、校团委对获奖个人名单予以公示;6、本年度优秀团员系列中的自强之星系列已于2007年12月评选结束,在今年的表彰大会中将对获奖的同学给予表彰。

申报其它奖项:1、由参评的集体或个人首先提出申请,写明所要申报奖项的名称和申报理由;2、参评个人奖项的需所在团支部向学院团委进行推荐,并附有团支部的推荐意见;3、学院团委进行预审;4、“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5、校团委对该奖项予以公示。

四、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标兵在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优秀团支部标兵代表全校团支部的精神面貌,能够作为典型和榜样带动全校团支部向着优秀团支部的标准前进。

评选程序:1、在年级联评的基础上,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标兵团支部,申请标兵团支部参加电信学院五四联评大会,由各团支部代表和学工办老师共同投票评选出候选团支部,并将申报表以及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2、复审:在各院(系)上报结果的基础上,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3、“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4、校团委对获奖团支部名单予以公示。

五、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要求能够真正在团员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

评选程序:1、在年级联评的基础上,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申请标兵个人参加电信学院五四联评大会,由各团支部代表和学工办老师共同投票评选出候选人,并将申报表、附有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以及个人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2、复审:在各学院团委上报结果的基础上,会同校团委直接推报的名单,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3、“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4、校团委对获奖团员名单予以公示。

六、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在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要求能够真正在团干部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

评选程序:1、在年级联评的基础上,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申请标兵个人参加电信学院五四联评大会,由各团支部代表和学工办老师共同投票评选出候选人,并将申报表、附有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以及个人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2、复审:在各院上报结果的基础上,会同校团委直接推报的名单,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3、“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4、校团委对获奖团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七、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团支部书记在本次院系推荐的优秀团支部中现任或前任团支部书记中评选。

要求能够在团支部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具体突出贡献,真正在本支部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

评选程序:1、在年级联评的基础上,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申请人参加电信学院五四联评大会,由各团支部代表和学工办老师共同投票评选出候选人,并将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2、复审:在各学院团委上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3、“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差额评选出10名十佳团支部书记;4、校团委对获奖团支部书记名单予以公示。

八、电信学院十佳大学生电信学院十佳大学生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要求能够真正在团员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

评选程序:1、在年级联评的基础上,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申请人参加电信学院五四联评大会,由各团支部代表和学工办老师共同投票评选出候选人,本次五四评优中共评选出10名电信学院十佳大学生,其中得票最高的2名将被评选为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部标兵。

2、学院团委对获奖团员名单予以公示,为获奖同学颁发奖品和证书,并通过展板、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对十佳大学生事迹进行宣传。

九、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基本标准: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3、在某一领域做出巨大突出贡献的团体及个人;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评选程序:1、本人申请:由参评的集体及个人首先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申请;2、院系初评:学院团委进行初评后,申请人填写相应申报表,写明所要申报奖项的名称和申报理由;参选本奖项评选的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要求材料具体、详实,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

材料齐全后,由学院团委上报到校团委;3、复审:在各学院团委上报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4、“五·四”评优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5、校团委对获奖集体及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十、其他要求:1、申报各奖项都需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写明申报理由,并有学院团委的推荐意见和学院团委负责人的签字。

2、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需按照标兵评选标准准备相应书面事迹材料,材料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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