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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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最低需交多少年?

问:您好!我想咨询下合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需要交多少年?能享受什么待遇?我知道养老保险最低缴满15年退休后便能领养老金,如果员工参保15年正好达法定退休年龄,医保是不是还要继续交,如果要交,该怎么交?

答:您好!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在单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不受年限限制,但是退休后单位仍要承担退休职工每月15元的大病救助费用。如果是个人参保则受以下规定限制:(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您可在合肥劳动保障网()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栏目中查询社会保险征缴的各种政策。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拨打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电话:3536342。

您好,我在南京工作一年,现在在常州找到一份工作,需要九月份上班,我现在已经辞职了,请问我的医保卡怎么转移?还是可以取现?具体手续怎么办?谢谢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07-18 11:17:15 回复

您好,感谢您通过南京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

复如下:1、建议您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您在南京市缴纳的社会

保险,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手续;2、基本养老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缴纳

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

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代办,需

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

办理),再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

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3、关于转移医疗保险:携带本

人社保卡或身份证至原单位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代办,需提供委托人市民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委托书,

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至柜台办理。转出手续后,携带本人市民卡或者身份证原件至区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账户退账手续。欢迎您继续关注南京市人社局网站,并对我们

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您好,我之前深圳上班,现在南京上班,想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有效时间多久?办理转移与户口所在地有关系吗?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07-18 09:49:43 回复

您好,感谢您通过南京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

复如下:1、若您需要将其它地方的社保关系转入南京,需先在南京办理参保手续,

待正常缴费一至两个月后,可申请转移社会保险手续。养老保险转入流程:携带在外

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单位参

保所属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如需请人代办,需提供您的《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符合规定的,由两地社保机构之间联系转移事宜;2、医疗

保险转入手续流程:携带在外地社保机构开具全国统一的《参保凭证》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或者市民卡原件至现单位参保所属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如需请人代办,需提供您的《参保凭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或

者市民卡复印件一张、委托人的委托书一份等材料前来办理。3、关于您咨询的公积

金的问题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范围内,请您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96166),了解相关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南京市人社局网站,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

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你好,我公司一位员工去年9月份入职,11月份未转正而离职,公司未予缴纳社保。老板意思是等员工转正后一起补缴试用期,现在这位员工要求我公司为其补缴社保,请问我们需要哪些材料?我公司工资是发现金的,没有银行卡流水。感谢解答。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07-17 10:15:04 回复

您好,感谢您通过南京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

复如下: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后,应至单位参保所在区的社保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员录用备案及参保手续。需携带的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南京市就业

登记人员花名册》、《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表格需加盖公章;全国

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证》原件(墨绿色封面);重新就业人员另需提供原单位停

保的《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另就业

证办理:南京市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张两寸照片等材料至户籍所在

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申请办理;外地户口通过单位办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及一张两寸照片给单位;应届毕业生可用《报到证》或《派遣证》或者《毕

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替代《就业失业登记证》。但注意《报到证》或《派遣证》上

注明的派遣单位必须是该录用单位)。欢迎您继续关注南京市人社局网站,并对我们

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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