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
中国xxx有限公司xxx市分公司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xx)企业品牌下的全业务品牌战略,建立完整的品牌体系,对品牌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使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参照《中国xx品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xxx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xxx有限公司xxx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分公司)所属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中心)。
第二章品牌管理职能划分
第三条市分公司市场部为全市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总部和省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区各项品牌和业务宣传推广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公司广告宣传费用预算的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广告宣传费用预算,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业务广告宣传费用预算的执
行,对市分公司各单位及各县(市)分公司有关业务广告宣传费用的使用进行指导、审查和监督。
(三)负责根据总部企业品牌、全业务品牌的传播策略、方案,组织实施公司总部和省公司各项品牌及业务在全区的宣传推广。
(四)负责根据营销计划,制定全区宣传推广计划,负责全区业务宣传推广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五)负责监督管理公司VI在全区的正确使用,对全区代理商、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使用VI标识进行授权、培训、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发布的涉及中国xx的广告进行授权、管理、审核、监督。
(六)负责主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境内、境外展览展示活动。
(七)负责对县(市)分公司品牌管理和业务宣传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八)负责组织全区品牌宣传推广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
(九)负责市级媒介资源管理,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选择并管理广告代理商,统一购买市级媒介资源和其他共享媒介资源,执行统一媒体投放。同时负责公司相关自有媒体资源的统筹管理。
第四条市分公司市场部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品牌及宣传推广策略,管理企业对外形象宣传。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总部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区企业对外形象宣传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企业对外形象宣传费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三)负责对各县(市)分公司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五条市分公司其它业务部门应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品牌及宣传推广策略,配合市场部开展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广。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营销需要,制定业务及服务宣传草案,并作为营销策划方案草案的组成部分,送交市场部研究审批,参与宣传策划方案和广告设计的审核,并配合市场部做好宣传推广方案的实施。
(二)配合市场部进行相关产品、服务的全区性公关推广活动策划组织。
(三)协助市场部主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展览展示活动,提供参展内容、资料及业务讲解,提供展览展示活动所需要的网络支持,协助展览展示活动的实施。
(四)参与编制公司年度广告宣传费用预算。
第六条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按照市分公司统一要求,负责在本地范围内开展企业形象与产品、服务的宣传,并根据本地营销需要组织产品、服务推广活动和促销宣传。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执行公司总部、省公司及市分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的各项制度、办法。
(二)负责公司总部、省公司及市分公司各项品牌及业务宣传推广在本地的具体落实。
(三)负责制定本地各项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实施细则。
(四)负责根据营销计划,制定当地宣传推广计划和预算,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并管理广告代理商,负责本地宣传推广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五)负责监督管理公司VI在本地的正确使用,对当地代理商、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使用VI标识进行授权、培训、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发布的涉及中国xx的广告进行授权、管理、审核、监督。
(六)负责对下属单位品牌宣传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七)负责组织当地品牌宣传推广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
第三章品牌使用规范管理
第七条市分公司市场部负责及时下发总部、省公司统一制作的企业品牌、全业务品牌的VI规范及各类广告,并根据公司总部、省公司发布的各类品牌VI规范及公司营销需要进行广告创意
及制作,各类宣传素材通过网站或光盘等形式下发各县(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应及时下载接收,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市分公司市场部负责对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的品牌及业务宣传推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评比,对品牌及业务宣传规范进行严格管理。
第九条公司的各类合作伙伴如需使用中国xx的企业标识、业务标识,必须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经过公司授权,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与中国xx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作的公司,由总部统一授权,各县(市)分公司协助并给予指导、监督。与中国xx在地方开展合作的公司,由地方分公司授权,并给予指导、监督。如发现使用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情况,应立即纠正,对中国xx的形象及利益造成损害的,必须立即撤消使用授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条各县(市)分公司要做好各类品牌VI规范、广告素材及宣传推广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备份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章广告宣传费用管理
第一条广告宣传费用是指用于品牌、产品及服务宣传推广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品牌策划、广告制作、VI管理、媒介投放、展览展示、调研评估、公关活动、赞助合作及宣传物料、促销礼品制作等的费用。
第二条市分公司市场部是广告宣传费用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全区广告宣传费用的管理;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的市场部为本地分公司广告宣传费用的管理部门,统筹当地广告宣传费用的管理,接受市分公司市场部的指导;财务部负责配合市场部对广告宣传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三条全区广告宣传费预算占通信服务收入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5%以内,广告宣传费用预算需控制在公司规定的占收比范围内,专款专用、不得突破。
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对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要实行“额度控制、计划管理”,在所控制额度内,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应根据年初经营计划及当地市场宣传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计划。基于投入/产出的配比原则,同时适当考虑重点地区、重点业务、重点客户群,有针对性地、有侧重的分配预算投入。
第四条广告宣传费用预算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年度预算由市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广告宣传费用额度及分配方式原则上按照年度预算目标的批复执行,由各县分公司及营销中心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广告宣传费以“集中管理、统一执行、适度分解”为原则。在市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市分公司市场部负责年度广告宣传费用的需求统计、预算编制、分解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