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所有,农户可以决定其使⽤⽅式和途径。
在农户出现⼀些不可意料的状况的时候,那么,⼦⼥是如何继承宅基地的呢?店铺⼩编为你细细分析⼀下。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的是所有权与使⽤权相分离的使⽤制度。
即农村⼟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般财产的继承⽅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权。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条第3款规定:⼟地使⽤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使⽤。
第⼗⼆条规定:依法改变⼟地权属和⽤途的,应当办理⼟地变更登记⼿续。
第⼗三条依法登记的⼟地的所有权和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千⼀百⼆⼗七条规定: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的个⼈合法财产,继承⼈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为农村户⼝,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不属于农民户⼝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权收回,被继承⼈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权的村民。
⼀般来说⼀个家庭只有申请⼀个宅基地,因为它是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作住宅基地⽽占有、利⽤本集体所有的⼟地。
⽀配权不属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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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人费尽心思想成为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了。
因为农村土地有着自己的特性,因此当长辈去世后,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屋逐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那到底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人费尽心思想成为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了。
因为农村土地有着自己的特性,因此当长辈去世后,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屋逐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那到底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引言】近年来,随着拆迁政策的不断完善拆迁补偿也变得越来越合理,因为拆迁“一夜暴富”的情况越来越少,但大家对于老家宅基地的关注度却并没有降低,毕竟宅基地拆迁后至少还能分到一套房子也值不少钱。
但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现在很大一部分生活、居住在农村的中、青年都早已变更为城镇户口,然而由于宅基地特殊的土地性质,如何继承老家宅基地就变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父母过世后,老家宅基地该如何继承”。
【父母过世宅基地如何继承】很多生活在农村的居民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宅基地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本质上属于村集体组织土地,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情况下,这个使用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简单理解就是宅基地是村里面的地,但是村民可以用于盖房子保障自己的住房需求。
1.与父母在同一户头上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以“人”为单位使用的,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是归属于一户居民的,所以如果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并且属于所在村子的村集体组织成员,那么父母过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就“落”到子女名下,无需“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与父母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村民但已经分户或已经变更为城镇户口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需要分为宅基地(土地)和地上房屋(地上物)两个部分。
宅基地(土地):前面说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土地,不属于村民个人财产,所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村民的遗产被继承。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最新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宅基地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那么你知道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由村集体分给村民承包的,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农民有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处分权,也就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继承了。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继承的条款有如下几条:第二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
二、宅基地继承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的于年月日过逝,留下位于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字第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的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继承权。
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权及房屋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及房屋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使⽤权具有很强的⾝份属性,且按户计算。
当⼀户出现⼈⼝减少,宅基地使⽤权并不发⽣继承,是由⼀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
宅基地使⽤权的设⽴是为保障农民有最基本的居住条件,“⼀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如果允许继承,势必会背离“⼀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的原则。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对于独居⽼⼈去世后,村集体组织不得以宅基地不能继承为借⼝,强⾏收回宅基地。
因为宅基地使⽤权⼈死亡后,其继承⼈按法律规定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
原国有⼟地管理局《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的若⼲规定》第49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地建设⽤地使⽤权。
继承⼈可以根据“地随房⾛”的原则,通过对坐落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进⽽取得对宅基地的“继承”,但这种继承是有条件的,如果所继承的房屋不复存在,继承⼈也就丧失对宅基地的使⽤权。
⽼⼈死亡后发⽣拆迁,其⼦⼥主张共同继承房屋的拆迁利益的,如何处理?三、⽼⼈死亡后发⽣拆迁,其⼦⼥主张共同继承房屋的拆迁利益的,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般分为宅基地使⽤权补偿和房屋补偿。
宅基地使⽤权补偿应当区分被继承⼈有共居⼦⼥与⽆共居⼦⼥分别对待。
共居⼦⼥需具备下列三个要件:1.与⽗母共同居住⽣活;2.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未另⾏分配其他宅基地。
(⼀)⽆共居⼦⼥的,在分割拆迁利益时,对于宅基地区位补偿和地上物的拆迁补偿,各继承⼈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割。
(⼆)有共居⼦⼥的,原房屋及院落拆迁时,共居⼦⼥作为宅基地使⽤权⼈之⼀,有权单独获得宅基地区位补偿,对于因“地上物”⽽获得的拆迁补偿利益,则依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各继承⼈之间予以分割。
(三)参与出资出⼒的⽆其他宅基地的农村共居⼦⼥与⽼⼈作为⼀户,是宅基地使⽤权⼈之⼀,按照所翻建的房屋情况,可取得部分地上物的所有权,在分割地上物补偿款时应当⾸先析出其相应的份额,再分割继承部分;其他城镇⼦⼥及⾮共居农村⼦⼥,仅能就⽼⼈所有的房产对应的拆迁利益进⾏继承,如果在翻建房屋中出资出⼒的,应认定为帮助⾏为,并不能取得部分地上物的所有权,但可在继承法律关系下适当予以补偿。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村民老丁共有三个子女,全都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转为城镇户口。
丁老汉一直在农村生活,直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财产若干。
在继承遗产时,丁老汉的几个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和使用,而他们的户口已经从村里迁出,不知能否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
如果可以继承,那他们的孩子将来同样可以继承吗?专家解惑>>>本案中,丁老汉去世,发生遗产继承。
虽然他的3个子女均已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是丁老汉的合法继承人,而且该套房屋也是丁老汉生前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丁家3个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
将来,他们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法律没有限制。
但要注意的是,他们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但不得随意处分。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宅基地改革之后,对宅基地使用和继承也有规定。
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具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也是使用权。
地随房走的原则,人们也就普遍成为继承宅基地了。
但随着宅基地政策完善,2018年宅基地确权结束,今后宅基地使用要按照规定。
确权后,出现这4种情况的宅基地,则无法继承。
1、宅基地上房屋倒塌或者宅基地长期闲置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坍塌、长期未能修缮,或者宅基地长期闲置,将由集体收回,无法继承了。
所以,今后宅基地不能长期闲置。
2、未进行变更登记子女继承宅基地,无可厚非。
对于房屋子女具有继承权和所有权,但宅基地属于集体,也是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要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然后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另外,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内转让,但不能在集体之外任何形式进行私自买卖。
3、非本集体成员其实这部分最多的就是户口迁出农村、落户城镇。
如果父母不在了,老家宅基地和房屋就闲置了。
子女可以继承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不是本集体成员。
不能对房屋翻盖,等到房屋自然消失后,宅基地就被收回,集体再重新分配。
4、违规宅基地在耕地上建房,将耕地用作宅基地,如果得到审批、有相关手续,给予确权后,子女可以继承。
但如果是私自非法占用,不能给予确权,也就无从谈起继承了。
二、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
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那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终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民法典宅基地使⽤权可以继承吗我国民法典已经确定明年初开始实施,关于宅基地的使⽤民法典有沿⽤也有增改的⽅⾯,⾃家宅基地使⽤权也是可以继承的吗?被继承⼈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继承,按照房地⼀体原则有哪些规定,下⾯店铺⼩编为您解答。
⼀、民法典宅基地使⽤权可以继承吗《民法典》规定,继承⼈只能继承⾃然⼈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六⼗⼆条【宅基地使⽤权的定义】宅基地使⽤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地享有占有和使⽤的权利,有权依法利⽤该⼟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权是什么宅基地使⽤权是指农村村民为建造⾃有房屋对集体⼟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的权利,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地的⼀种特殊的⽤益物权。
其特殊性在于:1、农村宅基地使⽤权的初始取得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起的,⾮本集体成员不可能取得;2、宅基地使⽤权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地的⽤益物权,权利⼈可以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但流转受到⼀定的限制;3、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能以户为单位申请⼀处宅基地,符合条件的村民获得宅基地后,不得再另⾏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使⽤权范围⼀般包括居住⽣活⽤地;四旁绿化⽤地;其他⽣活服务设施⽤地。
即⼀家⼀户的农户居住⽣活的庭院⽤地。
三、宅基地使⽤权可以转让吗1、宅基地使⽤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拥有⼆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权分配条件;(4)转让⾏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并转让。
2、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权由农民个⼈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在农村地区,⼀般宅基地是⽐较多的,对于宅基地所有权⼀般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如果要建造房屋的话必须要提交申请,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很多⼈不懂,那么民法典规定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民法典》规定,继承⼈只能继承⾃然⼈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条宅基地使⽤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地享有占有和使⽤的权利,有权依法利⽤该⼟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千⼀百⼆⼗⼆条遗产是⾃然⼈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留地、⾃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条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积不得超过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均⼟地少、不能保障⼀户拥有⼀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永久基本农⽥,并尽量使⽤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地利⽤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地,由乡(镇)⼈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农⽤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和管理有关⼯作。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5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5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父母农村房屋如何继承是的,根据新规定,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了。
以前,在遗产继承中,为了保证权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需要办理公证。
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子过户的手续;携带法院发放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往房管局机进行过户登记;如果继承人同意,那么可以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凭借公证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
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
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关于农村房屋继承最新法律规定而且根据国土资源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城镇的子女若是继承了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继承顺序如下:配偶继承。
如果死者有配偶,则配偶继承的优先权最高。
如果死者没有子女,配偶继承全部财产;如果有子女,则配偶继承全部财产的一半;子女继承。
法律主观: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当然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而且继承房屋的人自然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而且根据国土资源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城镇的子女若是继承了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
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2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遗产继承问题日益凸显。
在众多遗产类型中,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重要的生活基础和生产资料,其继承权的确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展开讨论,分析其法律依据、实践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关于遗产继承的基本法律,其中明确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等内容。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宅基地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可以依法继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
其中,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为宅基地继承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涉及到宅基地的相关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
二、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的实践意义1. 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能够有效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避免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2. 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可以使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避免闲置和浪费。
3.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宅基地继承问题的妥善解决,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宅基地遗嘱公证继承权存在的问题1. 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在宅基地继承实践中,部分法律适用存在争议,如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继承份额的确定等。
2. 遗嘱公证程序不规范部分遗嘱公证程序不规范,导致遗嘱效力受到质疑,影响继承人权益。
3. 继承纠纷频发由于宅基地继承涉及利益重大,部分当事人为争夺宅基地使用权而引发纠纷。
四、对策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继承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宅基地继承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关于公民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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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相信我们都知道宅基地是农村普遍出现的,农村宅基地“⼀户⼀宅”、“限制流转和抵押”的相关规定,是很多宅基地纠纷产⽣的原因,那要是想要继承宅基地应该怎么办理过户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过程中,宅基地本⾝是不能继承的,能继承的只有共有⼈的宅基地使⽤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
1、到被继承⼈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是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亲属关系的证明⽂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续需要继承⼈的⾝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所⽴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是继承⼈或者受遗赠⼈。
申请⼈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地使⽤权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付税收。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农村宅基地继承过户怎么办理”这个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民法典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宅基地有继承权吗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地都是分为公有和国有的⼟地并不是公民的,但是⼤部分的农村居民都可以享受到⼟地的使⽤权,如果在宅基地上盖了房⼦的话,那么公民有继承权吗?下⾯来和店铺⼩编了解⼀下民法典宅基地有继承权吗?⼀、民法典宅基地有继承权吗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地都归集体所有,农民朋友只对⼟地拥有使⽤权,没有所有权,规定还指出了⼀户⼀宅的政策,其宅基地⾯积总和不能超过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积,所以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我们只有使⽤权,不是所有权,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我们⼝中所谓的宅基地继承,只是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我们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也是有条件的,⾸先要是本村集体的成员,很多⼈因为其他原因已经是⾮农业户⼝,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的继承只是继承现有房屋,不能对房屋新建、扩建,等到房屋⾃然毁坏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也就是继承了房屋⾃然损坏前的使⽤权。
⼆、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从宅基地使⽤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项特殊的⽤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在⼤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权归属⽤益物权。
⼀般⽽⾔,⽤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
但宅基地使⽤权是特殊的⽤益物权,是⼀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宅基地使⽤权的取得具有⽆偿性。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需交纳其他费⽤,原则上是⽆偿取得。
第⼆,宅基地使⽤权具有⼈⾝依附性。
根据⼟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依附性,禁⽌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
宅基地使⽤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设⽴,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消灭,不产⽣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限扩⼤。
农村子女宅基地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All things come to those who wait.(页眉可删)农村子女宅基地继承权有什么规定?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村民对农村的宅基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所以农村的子女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继承。
但是农村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具体继承的方式,根据其原所有人的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1、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农村的房屋可以继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 1.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指出,子女可依法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根据相关法律,公民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无论其户籍状况如何,均享有继承权。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农村村民,也适用于城市居民。
3.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尤其是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继承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二、城市居民继承限制对于城市居民继承农村房屋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上。
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福利性质,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改变房屋原有状态的行为。
3.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还需将房屋出售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否则在房屋不可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是农村房产继承中的关键一环。
1.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所有。
2.农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包括用途限制、面积限制以及转让限制等。
3.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因此,如果迁出户口或死亡,可能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的行使范围和限制条件。
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一、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子继承权的规定为: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Dreams do not abandon those who are pursuing painstakingly, as long as you do not stop pursuing, you will be bathed in the glory of dream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被继承的,但是,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属于村民个人财产。
宅基地上自建房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失去继承权的情形(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
Hope is the faithful sister of doom.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导读:农村房屋继承法规定城镇居民不得继承农村的房屋,房屋的主体在离世之前,若是已经订立了遗嘱,此时可以按照遗嘱的类型来继承房屋。
但若是该遗嘱之中,规定城镇地区的人继承该房屋,那么此房屋的继承遗嘱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农村房屋继承法规定城镇居民不得继承农村的房屋,城里人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但继承了房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则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一)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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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
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热门城市:嘉兴律师铜陵律师勃利县律师青县律师南康律师高安市律师西安区律师吴桥县律师德兴市律师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关于公民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关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
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二、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
度。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一是用途限制。
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是面积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如果迁出户口或死亡均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可以继承的,房屋是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围依据《继承法》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
只是宅基地是集体共有财产是不能继承的,因此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理所当然的继承债基的所有权。
不过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因此法律实践中是地随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