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会员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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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业务会员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交易所”)业务会员管理活动,特制定本会员章程。

二、本章程所称会员,是指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入会条件,自愿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凡拟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及以会员身份在交易所进行相关交易活动, 均应当承认并遵守交易所规则及相关交易细则的全部相关规定。

四、会员入会坚持自愿申请,交易所审查批准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五、交易所实行业务活动会员制。

六、交易所会员分为综合类会员、交易类会员、经纪类会员、服务类会员和特约会员。

(一)综合类会员可在交易所从事金融资产交易业务、受托经纪业务以及相关财务顾问业务。

(二)交易类会员可在交易所从事金融资产的转让、受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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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纪类会员可在交易所从事金融资产受托经纪业务。

(四)服务类会员可根据转让方或受让方委托提供专业中介服务,依据其专业类型,所提供的服务分别为拍卖、招投标、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

(五)特约会员为交易所邀请创新金融资产交易相关活动的参与者。

七、申请加入交易所业务会员的,须分别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和材料。

(一)以个人名义申请入会须提交:

1.个人入会申请书(一式两份);

2.签字后的会员合同(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入会须提交:

1.入会申请书(一式两份);

2.签字盖章后的会员合同(一式两份);

3.公司章程;

4.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申请人需首先登陆交易所网站,点击“会员服务”,认真阅读《入会须知》《入会操作流程》和《会员章程》,承诺接受并遵循会员权力、义务;下载填写《入会申请书》(或《个人入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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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书》)、《会员合同》,上传交易所指定邮箱;同时将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传真至交易所。交易所对入会申请及所附证明文件和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将及时通知申请者。随后申请人,须将签字盖章的《入会申请书》(或《个人入会申请书》)、《会员合同》,连同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邮寄交易所,或送交交易所指定地方和人员。

九、会员审批程序:

1.提交预申请。申请人按第二章第八款中的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书的格式以交易所最新版本为准。申请人可申请适合其类别的会员。

2.资格初审。交易所进行形式审查。初审时间不超过1天。

3.初审决定。交易所将根据初审结果分别作出以下处理:(a)审查通过;(b)要求补充申请资料及相关证明资料文件;(c)拒绝,并通知申请人。

4.通知。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交易所将在初审结束后三日内予以通知。

5.正式申请。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入会申请书》(或《个人入会申请书》)、《会员合同》,连同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邮寄交易所,或送交交易所指定地方和人员。

6.批准。交易所收到申请人全部材料后,进行实质审核。如正式申请材料和预申请材料相符,交易所将予以批准,并通知申请人及时缴纳会费(若有应缴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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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生效。当交易所收到申请人所应缴付的会员入会费(若有),申请人会员资格即刻生效。会员名单将在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开立会员身份账户,授予会员编码、原始密码,会员凭此可登陆会员区查阅交易所规则、交易细则等相关规则。该帐户是供会员进行交易的身份识别帐户,会员应妥善保管。

十、交易所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为会员在交易所网上介绍会员情况(若需);

2.为会员提供项目营销、公告、交易挂牌、交易竞价等平台及相关咨询服务;

3.为会员提供本交易所起草的研究咨询报告;

4.为会员提供电子交易席位(开通电子席位时将予通知);

5.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外出考察。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十一、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听取工作报告,对本章程提出修改建议;

(二)根据会员类别不同,可查阅项目的营销、公告和挂牌信息,交易所掌握的历史交易信息(交易所和交易双方当事人有保密要求的除外),交易所内部的分析咨询报告;

(三)会员有权根据其会员类别,并按交易所规则及相关交易细则,在交易所参与交易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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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员有退会自由。

(五)会员优先参加交易所举办的各类服务活动。

十二、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均须遵守交易所规则及交易细则。会员作为转让方、受让方或受托经纪,有义务提供或督促委托方提供交易项目合法批复文件,协助或督促进行尽职调查,配合或督促配合签订转让合同、办理交割;有义务及时缴纳或督促委托人及时缴纳保证金,按时支付余款。

(二)会员应遵循诚信、审慎、善良交易等行为操守。

(三)任何情况下,对一项已经委托交易所组织交易的项目,只应当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会员应严格遵守或督促委托方遵守此项规定。

(四)会员有义务维护交易所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不宜公开的交易信息和事项予以保密;

(五)会员有义务及时缴纳会费(缴费标准见交易所通知);

(六)接受交易所在交易业务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察;

第四章交易所会员编码规则

【于会员编码软件系统制成后适时启用】

十三、凡交易所会员均将授予编码。会员编码由主体类型代码段+地域代码段+序号代码段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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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类型代码段,按照主体类型区分设臵:

1.交易类会员:JYHY

2.综合类会员:ZHHY

3.经纪类会员:JJHY

4.服务类会员:FW+专业类型代码

(1)拍卖机构:FWPM;

(2)招投标代理机构:FWZB;

(3)律师事务所:FWLS;

(4)会计师事务所:FWKJ;

(5)评估机构:FWPG;

(6)投资银行及财务顾问的机构:FWTH;

(7)以此类推。

5. 特约会员:TYHY

(二)地域代码段,按照会员注册登记所属省级地域区分设臵:

1.北京市的代码符号为BJS;

2.河北省的代码符号为HEB;

3.湖北省的代码符号为HUB,

n.以此类推。

(三)序号代码段,按照取得会员席位的先后顺序设臵:设臵范围:00001——99999。

十四、会员之编码,由各代码段之间加“—”组合构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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