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全面准确掌握各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处置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21号)第五条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街道实行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安排: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正常上班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中午及下午下班、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做出具体安排,实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严禁脱岗。
二、值班时间:工作日白天时间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夜间从值班当日下午5:30至次日8:30。节假日时间从当日上午8:30至次日8:30。
三、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处理,接收上级机关重要事项的办理和来文、来电记录和举报信访工作,并抓好具体事项的督办和落实;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一)值班领导实行节假日白天8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实行工作日夜间值守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要遵守《值班制度》,增强责任感,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值班电话24小时无空档,认真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接到一般事故报告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遇有较大以上事
故等需要上报的事项要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经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书面或当面与接班的同志做好衔接工作。
(四)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领导内部调整,并做好相关衔接事项。
(五)值班人员要与办公室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工作,原则上谁经办谁负责,对当时值班确实不能完全办理落实的,要与下一班做好交接,防止工作脱节。
(六)总值班室电话:83963191,传真:83963622。
浦楼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