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 古代国家政体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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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史古代国家政体的演变

第二讲古代国家政体的演变政体是国家形式,即国家政权的组织方式。通行的看法:夏代开始建立了国家。中国古代国家政体发展的历史,约4000年。古代中国的国家政体,统称之为君主制,分为贵族君主制和专制君主制两个阶段。一、夏商至战国时期贵族君主制的演变(一)夏商君主政体的产生夏禹在治水过程中加强和扩大了自己的权力,将部落联盟变成了国家,废除了传统的权力禅让制度。启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王权,镇压了有扈氏和伯益。商汤推翻了夏,建立商朝。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并存。“余一人”商王称帝公元前11世纪中叶,商朝被周所推翻。周王自称“天子”贵族君主制从夏朝开始至战国结束。特征:“君主世袭”,君主的权力受到贵族的限制。君权受到来自贵族长老的制约,如商王太甲,周成王。分封制对君权的分割,如西周分封制,不仅分割了周天子的统治区域,也分割了周天子的统治权力。天子对贵族有封赏、生杀予夺的权力,贵族对天子有拥立、谏诤、诛杀的权力。(二)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君主制的瓦解春秋时期,周天子权力进一步衰微,天子与诸侯的关系由君臣关系向国与国关系过渡。诸侯在各自国家里逐渐加强自己的地位,逐步削弱自己国家的贵族势力,削弱自己国家的贵族君主子政体。原因:贵族君主制本身具有原始的脆弱性;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密切来各诸侯国之间的联系,客观上提出了打破各国间相互分割的壁垒,加强政治联系,走向地区性乃至全国统一的要求;专制政体决策程序简单,决策贯彻快,行政效率高,频繁的战争促成了专制君主制的形成。秦国对分封的限制和权力的高度集中,是其统一全国的重要原因。许多国家开始停止分封或限制分封,开始建立新的行政体制与官员管理制度,官员任免制,御史监察制度,上计制度。二、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君主丞相制专制君主制自秦

统一开始至清末结束。秦废除世官世禄制,设立官员任免制;废除分封采邑制,推行郡县制,全面建立起专制君主制。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君主丞相制度。皇帝之下有丞相或相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中央政府机构:三公九卿,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皇帝通过丞相治理国家,丞相既对皇帝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又是百官之长。在一定意义上,丞相有着制约君主的作用。汉武帝开始削弱相权,加强君权。他提拔儒生作丞相,提高侍中的地位。西汉末,废除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改置司徒、司马、司空。录尚书事制度汉武帝逐步增加尚书的职能,提升尚书的地位,尚书职能限于受令与出令。东汉时尚书地位上升,尚书台成为国家政务中枢。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成为国务总署,尚书诸曹取代九卿,直接处理国家政务。西汉末开始,录尚书事成为没有丞相之名的丞相。三、隋唐宋元时期的君主宰辅制度隋唐宋元时期政体表现形式是君主宰辅制。所谓君主宰辅制,是指在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西晋开始设两个录尚书事,使其相互牵制。东晋进一步设置分录。南朝齐、梁时期,录尚书事变成非常设性的职务。隋朝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唐朝正式形成群体宰辅制。中书决策,门下复议,尚书执行,三者相互独立,分别向皇帝负责。中书令、侍中、尚书令都是宰相。唐朝设政事堂,讨论决定国家大事,三省长官是政事堂会议的法定参加人员。皇帝委托亲信参加会议,给予加衔“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也视为宰相。相权分散在若干彼此互不统属的官员手中,相互牵制,加强了皇权在国家组织中的地位,解除了臣权对君权的制约。四、明清时期的绝对君主制明初设丞相、左丞相、右丞相、平章军国重事、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辅职务。朱元璋杀宰相李善长、胡惟庸,撤消中书省,废除丞相及宰辅制度,六部升格,由其亲自指挥,国家政事由皇帝决断,废除了皇帝通过相职治理国家的模式。朱元璋下令,今后不准任何人再提设相之事。绝对君主制:君主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国家行政首脑。内阁制度:以殿阁大学士充当皇帝的秘书以及处理政务的助

手,职责是“传旨当笔”、“票拟批答”,后逐步“参与机务”,地位逐渐提高。明代宦官地位与作用发生重大变化,明成祖以后,宦官参与处理政务,司礼监秉笔太监成为实际上操纵国家大事的人。明代的国家政体徘徊在宦官政治与内阁政治之间。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后,军机处出现,逐步代替内阁,成为皇帝处理政务的参谋与助手。绝对君主制是中国古代君主制政体发展的最高阶段。也充分暴露了君主政体的弊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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