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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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一)履约保证金期限过长
施工单位中标后一般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规定,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数目约为中标价的百分之十,如果不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客户会认为施工企业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施工单位都很重视这一环节,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足保证金。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却是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必须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但由于施工企业的工期一般较长,短则数月,长则几年,大大延长了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时由于工程量大的实际特点,交验工作时间较长,业主在验收时往往从细节入手,“鸡蛋里挑骨头”,将再次延长保证金退还时间。更有甚者业主故意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此外,保证金的退还形式也没有明文规定,导致部分客户想方设法减少退还保证金,有的分期退还,有的只还利息,有的干脆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退还。这些现象都是导致履约保证金期限过长,施工企业资金短缺的原因。
(二)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用率低
虽然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制订了相应的资金管理计划以及各项费用的开支计划,但是,真正按计划实施管理和控制的比例却不大。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各个计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指导性,导致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与预期计划发生脱离,使企业的资金管理无所适从,阻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运行。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环境的影响,由于工程项目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所需材料的市场的不稳定将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成本费用,出现超计划使用资金情况频频出现。二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主体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工作中,没有完全按照工地实际情况考虑,一味追求高大上的材料或设备,无视原先制定的资金管理计划,忽视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需求,使项目资金没有得到合理的配置使用,降低了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效率。(三)资金管理权责不清
虽然现在较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项目制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但部分实施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缺乏深刻认识,没有将资金管控和成本管控这两大管控主体有效结合起来,两项管控手段不清、责任不明,管控手段和管控力度不强,没有科学合理的管控制度,有些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界限模糊,不符合专款专用的资金使用要求。而且工程客户出现拖延支付款项,企业只能垫资施工,致使项目部在资金使用上资金紧张、周转不灵,现场施工有时进度缓慢、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受到一定影响,也会降低项目的经济效益,最终导致资金管理出现各种各样问题。
(四)资金运行缺乏预算管理
很多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或者说虽然建立了预算制度,在实施时又没有很好的去执行,尤其是在资金预算管理上,管理人员的思路还停留在要多少钱,办多少事,钱不够就欠着的传统思路上。资金预算管理名存实亡。这将导致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标准依据,使得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出现盲目。由于没有管理依据,导致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计划费用进行核实,而是随意更改计算标准,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的控制缺乏统一标准,预算管理形同虚设。另有一部分施工企业忽视主体市场的经济影响,上报的预算不切合实际,制定预算过程随意或是应付差事,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和考核准则,成本费用发生条件缺乏约束力,盈亏不实,不良资产日益增多,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施工企业资金运转速度和使用效益,资金管控不理想,资金收支没有科学合理的预判,导致资金管理没有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五)工程垫付资金量大
近年来,随着施工企业数量的日益增多,施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户单位逐步把握了市场的主导权,导致施工企业在与业主单位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一方面,不少业主单位凭借自身拥有的资源,普遍要求施工单位垫付资金,垫资因此成为施工单位进入市场的敲门砖,也
成为获取合同的前提条件,很多单位要求垫付的资金高达合同款项总额的一半以上。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是施工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施工企业所有的资金开支也都来源于工程款。因此,结算工程款的效率直接影响着施工企业的资金运转情况。但在实际情况下,不少施工企业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工程款对企业资金运转的作用,只专注于工程建设,不闻工程款项,等到施工结束后也有及时催收账款,导致工程款被长期拖延,即使在资金周转不济时还让企业继续垫付。此外,部分客户对已经开工的工程故意拖延支付工程款项,施工企业进退两难,倘若愤然退出,将损失前期已经投入的所有成本,因而迫使施工企业不得不继续建设垫付,有的甚至对外借款来维持生产建设,这在很多程度上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财务压力,企业陷入资金短缺的深渊。
五.如何解决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一)建立资金的集中管理机制
建立资金的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结算中心制度,及时调剂余缺。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收入与支出环节,尽量减少多头开户以及资金帐外循环现象,对内部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和有效监控。另外可与银行合作,实施网银结算方式。它能让企业总部及时了解资金动态以及资金的存量,方便统一调度与调剂,减少资金沉淀,降低财务风险。编制资金计划要注意轻重缓急,合理分配运营资金。同时加强企业对流动资金管理的审核工作,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率,防止侵吞和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
施工企业应从传统的经营性资金收支预算转变为全面的包括所有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预算,同时逐渐完善预算的编制、审批、监督、考核等环节,形成健全的资金预算体系。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即成为施工企业进行财务预算管理的依据,不得轻易修改,除非有重大原因,如需修改,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预算主体由单一的经营性活动扩展到企业内部所有的独立核算单位。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是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编制资金预算计划。二是自上而下逐级下发,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讨论审批预算。三是实行滚动式管理。财务部门应该改变对各项目的资金管控方式,多做事情预算控制而不是事后总结经验。同时,实行严格监督和考核制度。也就是对施工开工、项目承接、基建投资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保证各环节对现金流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工程款的回收力度
落实工程款回收的责任人,使其业绩考核与资金回收联系起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认真审核各项条款,尤其是付款方式、双方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确保做到万无一失。另外,由于建筑施工的特殊性,经常会遇到各种变更,使工作量增加,这时也会增加部分工程款,要防止这部分款项的拖欠。应成立专门的清欠办公室,积极清收工程款。在必要的时候,不妨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四)严把合同关,规避财务风险
合同的签订情况直接影响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的资金运用和资金风险情况。因此,在项目中标后,施工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注重合同签订的每一细节,以此来为施工企业资金的流入提供法律保护。合同签订中,要避免合同内容中出现没有明确规定材料、人工费上涨等不确定性因素;没有对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而进行惩罚的条款,等等,要尽量减少会致使施工企业资金成本增加、资金运营紧张、财务风险增大等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