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娩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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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娩方式分析
发表时间:2012-02-02T11:13:38.993Z 来源:《中国健康月刊(学术版)》2011年第12期供稿作者:马元阁尹岭[导读] 目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娩方式分析。
马元阁尹岭
(河南唐河县人民医院河南唐河473400)
【摘要】目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娩方式分析。方法:回顾性分析2002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我院妇产科共收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230例,阴道分娩55例(A组),剖宫产175例(B组)。结果:剖宫产终止妊娠机率高于阴道分娩机率。两组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类患者分娩方式各不相同。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分娩方式
【中图分类号】R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2-0222-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以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本文就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不同分娩方式进行比较,探讨不同分娩方式降低子痫发生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回顾分析2002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我院妇产科共收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230例,阴道分娩55例(A组),剖宫产175例(B组)。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周在30-40周左右。
1.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2)子痫前期;(3)子痫;(4)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1.3终止妊娠的指征:(1)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2)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3)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但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4)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5)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1.4 产后处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应密切监测生命征,防止产后出血及产后子痫的发生。
1.5 统计学处理: 阳性率差异分析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 两组的一般情况: 两种分娩方式从患者年龄、孕周、妊娠次数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不同分娩方式的结果比较: 两种分娩方式患者按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例数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1)。见表2。
3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及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至今未完全阐明,目前认为子痫前期-子痫的发病起源于胎盘病理生理改变,进一步导致全身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后者引起子痫前期的一系列临床症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危因素:初产妇、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病史及家族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抗磷脂综合征、糖尿病、血管紧张素基因T235阳性、营养不良及低社会经济状况均与子痫前期-子痫发病风险增加密切相关。全身小动脉痉挛是子痫前期-子痫的基本病变。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有效措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终止妊娠的方式分为:(1)引产。适用于病情控制后,宫颈条件成熟者。产程中应加强母儿安危状况和血压监测,一旦出现头昏、眼花、恶心、呕吐等症状,病情加重,立即以剖宫产结束分娩;(2)剖宫产。适用于有产科指征者,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阴道分娩,引产失败,胎盘功能减退,或已有胎儿窘迫征象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娩方式以保证孕产妇和围产儿生命安全为前提,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决定。产后子痫多发生于产后24小时内,最晚可在产后10天发生,故产后应积极处理,防止产后子痫的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威胁孕产妇生命安全的产科并发症,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发病率为9.4%。做好预防工作,对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发展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开展围妊娠期保健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使孕妇掌握孕期卫生的基础知识,自觉进行产前检查;指导孕妇合理饮食与休息。从上述三方面入手,可有效减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
参考文献
[1]韦有吉,沈铿主编.妇产科学.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