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排查生猪未发现异常
养猪场检查情况汇报
养猪场检查情况汇报近期对养猪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场内环境卫生情况。
养猪场的环境卫生情况良好,各个猪舍内外均保持整洁,没有发现垃圾堆放或污水积聚的情况。
猪舍内地面干燥,猪圈内无异味,猪粪及时清理,猪舍通风良好,保持了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有利于猪的生长和健康。
二、猪只饲养情况。
养猪场的猪只饲养情况良好,猪只精神状态良好,毛色光泽,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饲料种类齐全,饲养员按时按量喂养,保证了猪只的正常生长发育。
猪只饮水情况良好,饮水设施完善,水质清洁卫生,保证了猪只的饮水需求。
三、疫病防控情况。
养猪场的疫病防控措施得力,各类疫苗接种及时,疫病防控记录齐全。
猪只定期体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隔离治疗,有效控制了疫病的传播。
场内消毒工作得力,猪舍及周边环境定期进行消毒,保障了猪只的健康。
四、员工管理情况。
养猪场的员工管理情况良好,员工工作积极主动,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了猪只的饲养管理。
员工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了对猪只饲养管理的认识和技能,保证了养猪场的正常运营。
五、安全生产情况。
养猪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了生产过程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了养猪场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养猪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均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保证了猪只的健康饲养和安全生产。
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猪只饲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猪场的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进行。
同时,也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责任意识,为养猪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对养猪场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努力,确保养猪场的发展和猪只的健康生长。
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存在问题与措施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存在问题与措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是保障猪肉消费者健康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检疫标准不统一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不同地区可能对生猪的检疫标准存在差异,甚至有些地区的检疫标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流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 检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一些地区,由于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导致检疫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检疫人员对猪的检疫标准不够了解,无法及时发现猪肉的质量问题,影响了检疫工作的效果。
3. 检疫设施不完善一些屠宰场的检疫设施不够完善,导致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无法进行有效的检疫工作,猪肉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 监管缺失部分地区的屠宰检疫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一些不法商家可以逃避检疫工作,将不合格的猪肉流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解决措施1. 统一检疫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标准的制定和管理,确保各地区的检疫标准统一,提高检疫工作的严格性和有效性。
通过建立统一的检疫标准,可以有效避免因为地区差异导致的猪肉质量问题。
2. 加强检疫人员培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检疫标准和技术,提高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完善检疫设施相关部门应当对屠宰场的检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改造,确保检疫设施齐全、完善,能够满足对生猪的全面检疫需求,提高猪肉质量的保障。
4. 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屠宰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屠宰场的日常检查和巡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确保不合格的猪肉无法流入市场。
要想解决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整体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猪肉产品。
一起生猪运输途中未全部佩戴耳标的案例分析
1案例1.1简要案情2020年10月,N 市J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D 镇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报告,在对一辆运输商品猪的车辆实施检查时发现其持有J 区J 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检疫证上载明的车辆号牌、生猪头数(45头)和现场检查情况相符,但在对其载明的牲畜耳标号进行检查时发现,所载生猪仅有12头佩戴有耳标,与检疫证相符。
在进一步查证中发现其余33枚耳标被某贩运户放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中,包中的耳标编码与检疫合格证明上载明的牲畜耳标号一致。
由于涉案者持有的检疫合格证明显示该车生猪来自J 区J 镇,J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第一时间派出两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一组通过电子出证监管平台和J 镇出证的官方兽医进行信息比对核实,一组通过GPS 查询运输车辆轨迹,并赶赴涉案生猪养殖场进行现场查证。
1.2情况核实经两组工作人员的核实,涉案运输车辆GPS 轨迹与检疫证明上的产地地址相符,且检疫申报点官方兽医王某和养殖场业主杨某确认该车辆到达养殖场并装载生猪的时间和检疫出证时间相符,因涉案的45头生猪出栏时耳标基本已脱落或磨损导致编号难以辨认,官方兽医到场实施检疫并查阅养殖档案后判断无异常,遂返办公室准备出证,对45头拟出栏的生猪全群补戴耳标。
由于不想来回跑路,官方兽医王某将耳标交由养殖场业主杨某,嘱咐其带回去实施佩戴,而杨某为省事仅给猪佩戴了12枚耳标,将剩余耳标交给贩运者孙某,孙某认为戴不戴耳标无妨,只要有检疫合格证明即可,也未给所运载的生猪戴标。
通过一系列调查核实,排除了“洗猪”和“套证”行为。
1.3本起案件引发的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若按照未经检疫动物查处,该车生猪在离开产地前确已申报了产地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若按照已检疫合格的动物处理,其绝大部分未佩戴耳标,无法满足“证、物”相符的条件,但“证物不符”在现行行业法规中缺乏处罚依据,特别是本案中生猪经排查无法认定其在运输途中有被“调包”的嫌疑,故在案件进一步办理中产生了争论。
生猪定点监管情况汇报
生猪定点监管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监管难题。
为了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单位积极开展了生猪定点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我单位生猪定点监管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监管范围。
我单位生猪定点监管范围主要包括生猪养殖场、屠宰场、加工厂等环节。
针对这些环节,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覆盖。
二、监管措施。
针对不同环节的监管对象,我单位采取了多种监管措施。
对于生猪养殖场,我们加强了对养殖环境、饲料质量、疫病防控等方面的监管;对于屠宰场和加工厂,我们加强了对生猪屠宰、肉品加工、卫生条件等方面的监管。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监管台账,对监管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监管工作的可追溯性。
三、监管成效。
通过我们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生猪养殖环节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饲料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疫病防控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有效提高了生猪的健康水平。
其次,屠宰场和加工厂的卫生条件得到了有效提升,生猪屠宰和肉品加工的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有效提高了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最后,我们还建立了生猪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对生猪产品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监测,确保了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存在问题。
在开展生猪定点监管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养殖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其次,一些屠宰场和加工厂的卫生条件还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最后,一些养殖户和经营者对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五、下一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监管工作,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猪定点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总之,生猪定点监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养猪厂安全隐患排查清单(3篇)
第1篇一、前言养猪厂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养猪厂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本清单旨在帮助养猪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排查范围1. 猪舍及附属设施2. 设备设施3. 电气线路4. 仓储物流5. 人员管理6. 环境保护三、排查内容1. 猪舍及附属设施(1)猪舍结构:检查猪舍墙体、屋顶、地面是否存在裂缝、倾斜、下沉等现象;检查猪舍通风、采光、保温、隔热等设施是否完善。
(2)附属设施:检查饲料仓库、粪便处理设施、水源设施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渗漏、堵塞等现象。
(3)猪舍卫生:检查猪舍内部是否清洁,是否存在病原体滋生、有害气体超标等现象。
2. 设备设施(1)养殖设备:检查饲料搅拌机、喂料机、清粪机、通风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磨损、松动、老化等现象。
(2)加工设备:检查屠宰、分割、包装等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锈蚀、损坏等现象。
(3)消防设施: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
3. 电气线路(1)电线电缆:检查电线电缆是否存在破损、老化、裸露等现象。
(2)配电箱:检查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3)接地系统:检查接地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接地不良、接地电阻过大等现象。
4. 仓储物流(1)仓库设施:检查仓库地面、货架、通风等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物流通道:检查物流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障碍物、倾斜等现象。
(3)货物堆放:检查货物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存在超高、超宽、超重等现象。
5. 人员管理(1)人员培训: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
(2)劳动保护:检查员工是否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尘口罩等。
(3)值班制度:检查值班制度是否完善,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6. 环境保护(1)废水处理:检查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泄漏、超标排放等现象。
生猪产地检疫情况汇报
生猪产地检疫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生猪产地的检疫情况备受关注。
作为生猪产地的重要管理者和监督者,我们需要对生猪产地的检疫情况进行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生猪产地的安全和质量。
首先,就生猪产地的检疫情况而言,我们需要关注生猪的养殖环境和养殖方式。
养殖环境的卫生情况对生猪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而养殖方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直接影响着生猪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对生猪产地的养殖环境和养殖方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其次,生猪产地的疫病防控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疫病的爆发不仅会对生猪的健康和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也会对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对生猪产地的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和监测,确保疫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疫病对生猪产地的危害。
此外,生猪产地的饲料安全和用药安全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饲料和用药的安全直接关系到生猪的健康和安全,而生猪的健康和安全又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对生猪产地的饲料来源和用药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检查,确保饲料和用药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杜绝不合格和非法饲料用药对生猪产地的危害。
最后,生猪产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生猪产地的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生猪的健康和安全,而环境污染又会对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对生猪产地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和治理,确保生猪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对生猪产地的危害。
总之,生猪产地的检疫情况汇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生猪产地的安全和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生猪产地的安全和质量。
生猪养殖厂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前言生猪养殖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殖厂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养殖户的经济利益。
为了确保生猪养殖厂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养殖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报告对生猪养殖厂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排查范围本次排查范围包括生猪养殖厂的养殖区、生产区、生活区、仓储区、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排查方法1. 查阅资料:收集养殖厂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资料等,了解养殖厂的安全管理现状。
2. 实地检查:对养殖厂各个区域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 询问了解:与养殖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进行交谈,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4. 技术检测:对养殖厂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排查结果1. 养殖区安全隐患(1)猪舍通风不良:部分猪舍通风不畅,导致空气质量差,易引发呼吸道疾病。
(2)饲料储存不规范:饲料存放区域潮湿,易发霉变质,影响生猪健康。
(3)养殖密度过大:部分猪舍养殖密度过高,导致生猪生长缓慢,易引发疫病。
2. 生产区安全隐患(1)机械设备老化:部分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
(2)操作不规范:工人操作机械设备时,存在违规操作现象,易引发事故。
(3)电气线路老化:部分电气线路老化,存在漏电风险。
3. 生活区安全隐患(1)生活设施不完善:生活区设施不齐全,如卫生间、厨房等,影响职工生活。
(2)消防设施不完善:生活区消防设施不完善,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4. 仓储区安全隐患(1)仓储条件差:仓储区域潮湿,易发霉变质,影响饲料质量。
(2)储存不规范:部分饲料储存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5. 设备设施安全隐患(1)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部分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
(2)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易引发安全事故。
6. 消防安全隐患(1)消防设施不完善:养殖厂消防设施不完善,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部分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火灾隐患。
非洲猪瘟防控中动物卫生监督的作用
非洲猪瘟防控中动物卫生监督的作用动物卫生监督主要是对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猪肉运输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养殖户饲养管理情况和养殖大环境科学监督,保证各项行为的规范性,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对病猪要及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从而将疫病发生控制在一定范围,切断疫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以免出现病毒扩散传播的情况,这是非洲猪瘟防控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要想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对养殖业造成的威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也要对自身工作优化与完善,切实发挥其在疫病防范中的作用效能,以此提高非洲猪瘟防控水平。
1 非洲猪瘟防控中动物卫生监督的作用1.1 全面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普查工作动物疫病普查工作是防控疫情发生和蔓延的重要手段,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会对管辖区内养殖动物的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每个养殖场动物疫病的发生情况,若出现动物大面积死亡的情况会及时排查与上报,并联合有关部门对于动物感染的疫病类型进一步确定。
若发现发生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先要对疫区进行封锁,并将染病猪隔离开,必要时需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免出现大范围传播与蔓延的情况。
动物卫生监督可促进非洲猪瘟疫情普查工作的有效开展,随时掌握各养殖场的发展情况和生猪的饲养情况,通过与养殖户的有效沟通规范生猪养殖行为,推动消毒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从而控制非洲猪瘟疫病的发生与蔓延。
1.2 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是动物疫情防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联合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完成。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会在开展疫情防控时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帮助生猪养殖人员和社会大众了解非洲猪瘟发生产生的严重影响,一般会采用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来传递相关知识,提高养殖户的防控意识。
还会解答有关疫病防控的一系列问题,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能够得到全面落实,实现对养殖户养殖行为的科学指导,为疫病的有效防控奠定基础。
1.3 保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效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实现对动物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在疫情发生时可以及时扑灭,从而降低疫情发生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湘政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08〕3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范围内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除外。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范围内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必须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促进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口数量、生猪资源、交通条件、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数量、选址和规模。
第五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既要适当集中、方便监督管理,又要防止垄断、有利公平竞争,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控制设置数量:(一)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万(含50万)的城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不超过3个;(二)城区常住人口少于50万的城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不超过2个;(三)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
(四)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规划:1、对于交通便利的乡镇,提倡鼓励周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利用现代流通网络,提高配送能力,设置定点屠宰肉品销售专柜,扩大对乡镇配送服务半径,保障乡镇地区放心肉的供应。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3.23•【字号】湘农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农发〔2023〕2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为加快推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应,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一、发展现状湖南是全国的生猪养殖大省、生猪调出大省,2021年出栏生猪6121万头,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9%。
有65个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外销量稳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湖南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生猪屠宰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对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生猪屠宰企业逐步由散小企业向现代屠宰企业转变。
2021年,全省有生猪屠宰企业328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16家(其中年屠宰能力100万头以上12家、50万头以上的8家、30万头以上的16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212家,生猪屠宰产能3875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屠宰量占全省生猪屠宰总量的70%以上。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25•【文号】农明字〔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实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对切断病毒传播链条、打好非洲猪瘟攻坚战至关重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两项制度必须百分之百执行”的批示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组织开展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9〕第16号)要求,卡住关键时间节点,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做到“三清四明两解决”,即屠宰企业基本情况清楚、非洲猪瘟自检情况清楚、官方兽医派驻情况清楚;专项行动任务明、“两项制度”进展明、政府和企业责任明、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明;基本解决落后屠宰企业淘汰问题,基本解决官方兽医配备问题。
各地要及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要求,采取倒排工序等方式,推动“两项制度”按期落实到位。
二、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自4月15日起,农业农村部实行工作进展每周调度制度。
4月30日前,全国所有屠宰企业基本信息进入数据库,初步建立屠宰企业信息电子档案。
5月1日前,年屠宰5万头到10万头的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现自检。
5月15日前,补齐所有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缺口。
7月1日前,年屠宰量5万头以下的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现自检。
生猪屠宰管理情况工作汇报
生猪屠宰管理情况工作汇报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厂(场)污染防治。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生猪屠宰管理情况工作汇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根据省商务厅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在大力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总结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结合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2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决定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开展瘦肉精整治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成立了瘦肉精整治工作专班,局长覃传发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市场秩序科为成员单位。
从3月24日开始,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检测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生猪流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为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坚持从生猪的源头抓起,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是把好三关,搞好检查和验收:一是把好猪源关,严禁从已经曝光的河南孟州等四县签订购销协议。
二是把好生猪养殖户筛选关,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
三是把好生猪购进关,购进的生猪除了随附合法的生猪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外,还必须随附生猪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瘦肉精批检合格证明原件。
在检查和验收上,力求自查自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瘦肉精抽检,严格生猪进厂(点)检疫和查验制度,进厂未经检疫的生猪不得屠宰;细化和强化台账记录,确保生猪来源明,检疫检验记录准,出厂肉品去向清。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年全年累计定点屠宰生猪69162头,比同期77779头下降11.08%,其中城区37526头,乡镇31636头。
生猪检疫情况汇报
生猪检疫情况汇报
一、生猪疫情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生猪疫情总体呈现稳定态势,未出现大范围疫情爆发。
各县(市、区)生猪养殖场的疫情监测数据显示,疫情发病率较往年同期有所下降,疫情控制效果明显。
二、疫情监测和防控措施。
为了做好生猪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我市加强了生猪疫情监测点的建设和运行,确保了对生猪疫情的及时监测和报告。
同时,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加强了对生猪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对疫情高发地区采取了有力的防控措施,包括加强消毒、隔离病猪、限制交通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疫情的蔓延。
三、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尽管目前疫情总体呈现稳定态势,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监测点覆盖不足、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监测点布局,加强监测点人员培训,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生猪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监测点布局,提高监测点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的防控措施,确保生猪疫情的有效控制和防范。
总之,目前我市生猪检疫情况总体良好,但仍需继续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确保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供应的稳定。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养殖户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生猪产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淋巴结检验在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意义与检验流程
淋巴结检验在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意义与检验流程一、引言生猪是我国重要的畜禽生产种类之一,但由于生猪养殖密集、交易频繁以及疾病易传播等特点,对于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淋巴结检验作为屠宰检疫中的重要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淋巴结检验在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意义与检验流程。
二、淋巴结检验的意义1. 淋巴结检验是它检验生猪身体健康状况的重要手段之一。
淋巴结在猪体内起着非常重要的免疫防御和排毒功能,通过检验淋巴结的大小、形态、质地以及是否有肿胀、溃烂等情况,可以初步判断猪体内是否存在疾病,对于排除患病猪的屠宰具有重要意义。
2. 淋巴结检验是防控猪源传染病的重要手段。
猪源传染病是一种对猪体内淋巴组织极具侵染性的疾病,通过对淋巴结进行检验,可以有效排查猪体内是否存在传染性疾病病灶,及时发现并隔离患病猪只,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
3. 淋巴结检验是保护食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
在生猪屠宰中,如果患病猪只未能及时发现,就可能会把疾病带入食品链中,对人类造成严重的健康风险。
通过淋巴结检验,可以有效杜绝病害通过生猪肉品进入人体,确保食品安全。
三、淋巴结检验的流程1. 样品采集:屠宰前,工作人员需对猪只的淋巴结进行检查,并选取代表性样品。
选取的淋巴结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当是从正常猪只身体的淋巴结中选取。
2. 样品运输:选取的淋巴结样品需及时放置在低温环境中,并迅速送至实验室检测。
为了保证样品的新鲜度和准确性,实验室远离屠宰场,通常需选择专门的淋巴结检验实验室进行检测。
3. 实验操作:实验室人员在接收到样品后,首先会对样品进行标记、登记等工作,然后对样品进行外观检验和取样。
取样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消毒操作,以防受到外界污染。
接下来,对样品进行解剖,观察淋巴结的外观、大小、质地等指标。
4. 实验分析:将观察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初步分析。
根据淋巴结的外观、质地、大小等情况,进行疾病排查和初步判断。
对于发现异常情况的淋巴结,还需进行病理学检测和化验。
生猪检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生猪检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 6 条关于生猪检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咱们得全面排查所有生猪养殖场呀!看看有没有漏检的情况。
比如说,就像要给每头猪来个全身“大检查”,一点小毛病都不能放过!要狠狠地整治那些违规操作的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呀!
2. 对生猪运输环节要超级严格把控啊!难道能让病猪到处跑吗?这就好比是守护城市的大门,不能放一个坏东西进来。
发现违规运输的,必须严惩不贷!绝不能手软!
3. 检疫人员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这就像战士在战场上,要时刻保持警惕。
每一次检疫都得认真再认真,不能敷衍了事!不然怎么保障大家的餐桌安全呢?
4. 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管呀!这可是关键环节,就跟足球比赛的临门一脚似的。
不能在这最后关头出差错呀!必须确保每一头猪都是健康合格地走上餐桌!
5. 要加大宣传力度啊!让所有人都知道生猪检疫的重要性。
这就像给大家敲警钟,让大家都重视起来。
难道你不想吃得放心、安心吗?
6. 建立长效机制呀!不能整治一阵风就过去了。
要像建房子一样,把基础打牢,让生猪检疫工作一直稳定有效地进行下去。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有保障!
我的观点结论:生猪检疫专项整治工作至关重要,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不能有丝毫懈怠,这样才能让大家吃上放心猪肉。
养猪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养猪业的快速发展,养猪产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养猪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确保养猪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本报告对养猪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旨在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为养猪企业提供参考。
二、养猪安全隐患排查范围1. 养殖环境安全:包括猪舍建筑、通风、采光、温湿度、空气质量等方面。
2. 饲料安全:包括饲料原料、添加剂、饲料加工、储存、运输等方面。
3. 疾病防控:包括疫病监测、疫苗接种、消毒灭源、生物安全等方面。
4. 产品质量安全:包括生猪屠宰、肉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5. 人员安全:包括养殖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三、养猪安全隐患排查结果1. 养殖环境安全方面(1)猪舍建筑:部分猪舍存在墙体破损、屋顶漏水、地面不平整等问题,影响生猪生长。
(2)通风采光:部分猪舍通风不畅,采光不足,导致猪舍内空气质量差。
(3)温湿度:部分猪舍温湿度控制不理想,易导致生猪发生疾病。
2. 饲料安全方面(1)饲料原料:部分饲料原料存在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2)添加剂:部分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3)饲料加工:部分饲料加工企业生产设备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4)储存运输:部分饲料储存条件不达标,运输过程中存在污染风险。
3. 疾病防控方面(1)疫病监测:部分养殖场疫病监测体系不完善,难以及时发现和防控疫情。
(2)疫苗接种:部分养殖场疫苗接种率不高,存在疫病传播风险。
(3)消毒灭源:部分养殖场消毒灭源措施不到位,易导致疫病发生。
(4)生物安全:部分养殖场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疫病传播风险。
4. 产品质量安全方面(1)生猪屠宰:部分屠宰场设备落后,屠宰过程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2)肉品加工:部分肉品加工企业生产设备不达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3)储存运输:部分肉品储存运输条件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4)销售环节:部分销售环节存在虚假宣传、掺杂使假等问题。
2024年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调查工作小结
2024年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调查工作小结摘要本次调查主要对____年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进行了全面、客观、准确的调研和分析。
通过对全国范围的样本数据进行收集和统计,得出了____年生猪生产量、养殖方式、市场需求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调查目的和方法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____年生猪生产情况的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数据收集等方法,获取调查所需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和归纳。
二、调查结果1.生产量情况:____年生猪生产量预计较前一年有所增加。
经统计,生猪养殖户的养殖规模普遍增大,技术水平提高,精细化管理得到加强,预计猪肉产量将有所增加。
2.养殖方式:____年生猪养殖方式将更加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养殖户普遍意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性,逐渐改善饲养环境,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提高生猪养殖的可持续性。
3.市场需求:____年猪肉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由于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影响,猪肉消费量逐年增加。
同时,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有机猪肉等高品质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4.疫情防控:____年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更加完善和精细化。
经过前几年的疫情打击,养殖户的防控意识大幅提高,养殖设施和管理水平逐步改善。
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对生猪疫情的监测和管控,加强养殖场的排查和检测工作,以减少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三、调查分析1.生产量增长的原因:生猪生产量增加有赖于养殖户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另外,政府的扶持政策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同时,养殖场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也为生产量的增长提供了保障。
2.养殖方式的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凸显促使养殖户加强了养殖环境的改善工作。
政府的环保政策和补贴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养殖方式的改善。
在未来,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养殖方式改善的主要方向。
3.市场需求的变化: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人口增长等因素导致了猪肉需求的增加。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0修正)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0修正)【发文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12【实施日期】2020.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1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工作的领导,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协调解决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猪屠宰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生猪监测开展情况汇报
生猪监测开展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疾病防控、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
为了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单位积极开展了生猪监测工作。
现将我单位生猪监测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监测范围扩大。
为了更全面地监测生猪的健康状况,我单位对监测范围进行了扩大。
除了对生猪的生长发育、饲养环境等进行监测外,还对生猪的饲料成分、饲料添加剂等进行了监测,以确保生猪饲养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二、监测手段更新。
为了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度,我单位引进了先进的生物检测设备和技术,对生猪进行了更精准的监测。
通过血液检测、病原检测等手段,可以及时发现生猪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保障生猪的健康和产品的安全。
三、监测数据分析。
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监测数据分析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了及时、全面的分析和统计。
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了解生猪养殖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障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监测成效显著。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单位的生猪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监测范围的扩大和监测手段的更新,使得我们能够更全面、更精准地监测生猪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了生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监测工作展望。
未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监测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监测手段和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效率,努力做到更全面、更精准地监测生猪的健康状况,为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就是我单位生猪监测开展情况的汇报,希望能得到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共同致力于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谢谢!。
生猪屠宰厂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一、前言生猪屠宰厂作为肉类加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屠宰厂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报告对生猪屠宰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主要针对生猪屠宰厂的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人员操作等方面进行。
1. 生产车间(1)环境卫生:检查生产车间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在污水、垃圾等污染源。
(2)设备运行:检查屠宰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振动、发热等现象。
(3)安全防护: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仓库(1)货物堆放:检查仓库货物堆放是否整齐,是否存在超高、超宽、超重等情况。
(2)消防设施:检查仓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等情况。
3. 办公室(1)用电安全:检查办公室用电设备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现象。
(2)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室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等情况。
4. 消防设施(1)消防器材: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消防通道: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堵塞、占用等情况。
5. 电气设备(1)电线电缆:检查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裸露电线等现象。
(2)配电箱:检查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情况。
6. 机械设备(1)设备维护: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存在故障。
(2)操作规程: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现象。
7. 人员操作(1)安全培训:检查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是否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2)操作行为:检查员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现象。
三、排查结果分析1. 生产车间(1)环境卫生:车间环境卫生总体良好,但部分区域存在污水、垃圾堆积现象。
(2)设备运行:设备运行正常,但部分设备存在异常噪音、振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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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
非洲猪瘟是怎么一回事?非洲猪瘟是由 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家猪、野猪的一种急性、热 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 猪均可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
由于目前尚没有可用于治疗的特效药, 也没有可用于预防的疫苗,所以一旦发生非 洲猪瘟疫情,必须对猪群进行扑杀并做无害 化处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 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 物疫病,是重点防控的外来病。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第一家食 品生产企业,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在 8 月 21 日迎接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税 务和人社 5 个部门的检查。这是长沙区 县(市)级首次跨部门随机联查。那么, 企业非常关心的“跨部门随机联查”究竟 怎么查、查什么?
“双随机”选择抽检人员和企业
8 月 21 日,长沙区县(市)级首次跨部门 随机联查在岳麓区启动,通过长沙市商事登 记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系统,从岳麓区 214 家 食品生产企业中,按照 21%的比例,随机抽取 了 45 家食品生产企业。不仅是食品生产企 业,抽检人员也是来自随机抽取。系统在 454 名执法人员中,每个部门随机抽取了 2 名,共 10 名执法人员,自动分为两组。
如果发生疫情,农业农村部在确认疫情
后,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专家组赴疫区指导开
展疫情处置和排查工作。
非洲猪瘟对人不致病,不是人畜共患传
染病,也就是说,Βιβλιοθήκη 病毒不会感染人。非洲猪瘟病毒在猪肉烹煮处理过程中较易失活,
70℃~75℃加热 30 分钟以上,病毒就会被
杀灭,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
情发生前一个月内从辽宁等高风险区调运的 冷冻猪产品已经进行封存,并采样送检”。
湖南两个较大生猪交易市场都在常德, 邓 云 波 表 示 ,目 前 已 禁 止 外 省 生 猪 进 入 常 德 生 猪 交 易 市 场 ,同 时 ,通 过 行 业 自 律 ,省 养 猪 协 会 、省 肉 类 协 会 已 向会员倡议,不到 外省调猪。
提醒市民 买猪肉时可索要检疫证明
记者从长沙市农业委员会获悉,长沙已 启动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机制,安排专人 收集汇总疫情排查进展情况,每日逐级报省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截至 8 月 24 日,合计排 查场点数量 26766 次,合计排查猪只 1040207 头,暂未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可疑病例。
把猪肉煮熟煮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
达到 70℃以上),即使有病毒也会很快失去
感染力并丧失活性。
记者陈丽安
辟谣
常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系谣言
本报长沙讯 常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 病指挥部办公室 8 月 23 日发布《关于网传我 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公告》,公告指出,关 于常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与实际情况严重 不符,常德并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此事 系武汉市新洲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因工作失误而误发的一份通知引起。
“我们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进行督 察督导,全省都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对 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 冷库、无害化处理厂等进行排查。”邓云波介 绍,除了全面排查,湖南还严格审查外省市进 入的生猪及猪肉产品,禁止养殖场、屠宰场、 生猪贩运商到高风险区调生猪及未经高温处 理的猪产品,从省内、低风险区调运的要求落 实落地申报、隔离观察制度,同时加强对运输 车辆的消毒和清洗,“对长沙等市排查到的疫
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都是随机抽取
长沙启动跨部门随机联查,对抽查企业进行“全面体检”
本报记者李姝 通讯员胡仁武 长沙报道
“五个部门一起检查,更加全面,既 节约了我们企业的时间,对企业管理也 能起到促进作用。”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 司办公室主任卿保玲告诉记者。作为长 沙岳麓区 2018 年食品生产领域跨部门
A05
晨报民生
湖南全面排查生猪未发现异常
全国多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湖南目前情况稳定,正规渠道猪肉可放心食用
下载ZAKER潇湘,看更多精彩 2018.08.25 星期六 编辑:何敏 版式:陈鸣 校读:李胜
买菜后现场送检还可获赠盐
本报记者陈丽安 长沙报道
“非洲猪瘟”这一段时间成为热词,诸多 疑问也纷至沓来:非洲猪瘟是怎么一回事? 是否会传入湖南?非洲猪瘟发生后,市场上 的猪肉是否可以放心购买食用?
公告称,8 月 23 日,常德市防治重大动物 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常防办)监测发 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
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紧急通知称,8 月 23 日 农业农村部通报了湖南省常德市发生一起 非洲猪瘟疫情“,该通知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 不符,我市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 部也没有通报我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目 前,常防办已与武汉市新洲区防治重大动物 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了交涉,对方承认是 工作失误,常防办已要求新洲区防治重大动 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撤销该通知,并就 有关不实情况予以澄清说明。 记者王欢
宰后生产线上,官方兽医对内脏、头部、蹄 部等同步检疫,检疫合格才加盖检疫印章(蓝 章),代表检疫合格,出具检疫证明。猪肉凭检 疫证明和厂方的检验证明才能上市销售。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猪肉的时 候可以向商家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信 息,“市民在购买猪肉时可以索要检验检疫证 明,有证明的,可以保障安全”。
8 月 24 日,记者从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获 悉,湖南已第一时间全面开展排查,目前全省 情况稳定,排查未发现异常,通过正规渠道购 买猪肉可以放心食用。
严格排查 禁止到高风险区调生猪
外地猪瘟疫情发生后,湖南对生猪生产 的检查管控是如何做的?
湖南省兽医局局长邓云波介绍,接到农 业农村部的首个疫情通报后,湖南已经召开 会议,举办了防控技术培训班,要求全省各级 畜牧兽医部门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强化生猪 移动监管,认真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控疫情 传入风险。目前全省情况稳定,排查未发现 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