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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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书

联通室内覆盖工程施工集中采购招标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章节所有条款内容均为不可偏离条款”

2013年8月

一、设计标准

1范围

设计标准主要规定了联通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指标、分布式天馈系统设计要求、分布式天馈系统改造设计要求、信源设计要求、系统合路与兼容性设计要求、网管设计要求、设备与器件选型设计要求、设备与器件安装设计要求、配套设计要求、接地与防雷设计要求、接口设计要求、同步要求、频率分配与编号计划要求、设计文档编制等内容。

2室内分布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1)室内分布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信号源、多频段合路器、信号分布系统三个部分。

(2)室内分布系统设计应满足服务区的覆盖质量和用户容量的需求,并考虑室内、室外网络的协调发展。应根据用户预测结果对基站进行配置,并

随着用户的发展及时增加基站配置或增加基站小区并调整室分结构,

以满足室内的容量需求。

(3)室内分布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对于新建室内分布系统和原有室内分布系统改造,必须满足 GSM 和 WCDMA 业务发展需要;

在有 WLAN 需求时,室内分布系统应考虑为末端引入WLAN 系统的引入

留有必要的余量。

(4)室内分布系统应实现目标覆盖区域内信号的均匀分布,减少或控制信号的外泄;避免与室外信号过多的切换,减少对室外基站的影响。(5)室内分布系统所采用的不同厂家的器件必须能够互联,以利于择优选型及统一维护。

(6)室内分布系统应做到结构简单,工程实施容易,不影响目标建筑物原有的结构和装修。

(7)室内分布系统拓扑结构应易于迭加与组合,方便后续维护调整。

(8)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必须贯彻通信技术政策和通信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9)所有WCDMA分布系统覆盖区域内均能满足提供HSUPA、HSDPA业务网络能力;

(10)原则上A类楼宇GSM系统需提供EDGE业务能力,WCDMA系统需提供HSPA+业务能力并配置FE传输。

(11)为解决高层导频污染问题,在WCDMA室分系统设计及建设过程中,需具备上下异频的能力;以便优化调整。

(12)WCDMA分布系统禁止使用电桥器件。

3室内分布系统设计指标

3.1WCDMA 网技术指标

针对总部对覆盖指标的指导性意见、集团网优测试标准并结合北京市楼宇特点及室外网络热点区域划分,对不同区域内不同楼宇采用不同的覆盖指标

对于确定的楼宇类型,分别对应以下技术标准:

(1)A类楼宇技术指标

1)无线覆盖区内可接通率

要求在无线覆盖区内的96%位置,99%的时间移动台可接入网络;电梯按重要区域标准覆盖,重要楼宇房间内全覆盖,卫生

间、楼梯可布点加强覆盖。

2)场强

无线覆盖边缘导频(CPICH)功率场强(50%负载下):

地上楼层、电梯、公共卫生间:导频功率≥-80dBm,导频Ec/Io≥-8dB;

地下室(带公共活动区的区域)、停车场:导频功率≥-83dBm,导频Ec/Io≥-8dB;

地下室(非活动区):导频功率≥-86dBm,导频Ec/Io≥-8dB。

不满足上述场强标准的弱覆盖点应在5%以下,且不能在公共区域连续出现。

3)通话效果

对于12.2kbps 的语音业务,BLER≤0.5%

对于64kbps 的CS 数据业务,BLER≤0.1%

对于PS 数据业务,BLER≤5%

覆盖区域内通话应清晰,无断续、回声等现象。

4)移动台发射功率

室内96%区域内语音业务达到移动台发射功率Tx≤-10dBm。

5)天线端口的最大发射功率

室内天线最大发射总功率≤15dBm。

(2)其他类型楼宇

1)无线覆盖区内可接通率

要求在无线覆盖区内的95%位置,99%的时间移动台可接入网络;

2)场强

无线覆盖边缘导频(CPICH)功率场强(50%负载下):地上楼层、电梯、公共卫生间:导频功率≥-83dBm,导频Ec/Io≥-8dB;

地下室(带公共活动区的区域)、停车场:导频功率≥-83dBm,导频Ec/Io≥-8dB;

地下室(非活动区):导频功率≥-89dBm,导频Ec/Io≥-8dB。

不满足上述场强标准的弱覆盖点应在5%以下,且不能在公共区域连续出现。

3)通话效果

对于12.2kbps 的语音业务,BLER≤0.5%

对于64kbps 的CS 数据业务,BLER≤0.1%

对于PS 数据业务,BLER≤5%

覆盖区域内通话应清晰,无断续、回声等现象。

4)移动台发射功率

室内95%区域内达到移动台发射功率Tx≤-10dBm;

5)天线端口的最大发射功率

室内天线最大发射总功率≤15dBm。

3.2GSM 网技术指标

(1)移动用户的忙时话务量根据各地情况取定,联通取定为0.02;

(2)无线信道的呼损率取定为 2%;

(3)干扰保护比:

同频干扰保护比:

C/I≥12dB(不开跳频)

C/I≥9dB(开跳频)

邻频干扰保护比:

200KHz 邻频干扰保护比:C/I≥-6dB

400KHz 邻频干扰保护比:C/I≥-38dB

(4)无线覆盖区内可接通率:与WCDMA技术标准相同;

(5)无线覆盖边缘场强:对于电梯、室内≥-85dBm;地下停车场等边缘地区覆盖场强要求:≥-90dBm;

不满足上述场强标准的弱覆盖点应在5%以下,且不能在公共区域连续

出现。

(6)在基站接收端位置收到的上行噪声电平小于-120dBm;

(7)室内天线的天线口发射功率须小于 15dBm/每载波;

(8)覆盖区与周围各小区之间有良好的无间断切换。

3.3信号源及有源器件功率预留

3.3.2 GSM

考虑到施主基站小区/信源基站增加载波的需要,当前施主基站扇区/信源基站为一个载波时,所对应的 GSM 宽频直放站或干放的输出总功率应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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