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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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权提示
亲爱的工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劳动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本项目现场施工前,请务必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2.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和实名制工资银行卡,作为自己维权依据;
3.如发现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自己办理实名制银行卡,每月未按时足额通过实名制银行卡发放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身份信息、考勤信息、用工单位盖章认可的工资表或结算凭证等资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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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分包(劳务)公司
工资/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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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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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 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 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 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单位名称
障监察机构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可编辑).doc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可编辑)长江县XXX建筑工地农民工权益保护标志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总承包商施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部经理联系电话劳务人员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负责工资支付者联系电话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长江投诉电话长江县建设现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指南、选择具有就业主体资格和施工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人员;积极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时间等。
、注意收集材料和信息,如劳动关系证明和具体欠薪证明,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企业(项目部)如不支付工资,应直接向施工企业提出要求,如不支付,应及时向施工现场工资拖欠结算领导小组报告,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职工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工资应通过正常渠道向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如果你接受过多和不当的投诉,你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投诉时应提供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结算清单、身份证明、出具单位名称注明项目名称、地址、施工(合计、分包)、工作类型、工作时间等。
长江县施工现场责任方义务通知、总承包单位领导和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用工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解决企业施工现场拖欠工程款问题。
领导小组由双方现场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如果出现拖欠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应首先进行干预。
、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劳务人员办理月度书面工作量和工资结算手续,并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以备工资支付表,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分配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务承包商(班组长)等组织和个人,由此造成的拖欠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
XXX施工现场企业领导小组组长:电话号码:副组长: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成员: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施工现场工资支付时间和地点:每月的时间和地点:由施工现场劳动管理处长江县劳动监察队监督要求:、设立地点:施工现场入口或作业区人员入口等显著位置。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县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地址
投诉电话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办公和生活区,民工饮食、住宿、学习、娱乐等场所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及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十、如民工存在不进行实名制登记参加考勤管理行为发生欠薪的,由民工自行承担被拖欠工资举证责任,对不能举证的被拖欠工资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及建设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民工维权告知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工资管理员
公开告知事项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负全面责任,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
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容、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三、民工工资不得低于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四、民工进入工地工作应当到项目部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和用于存贮工资的银行卡。
五、民工在工地工作期间应遵守项目部考勤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勤。
六、民工应主动与项目部核算工资数额,并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银行卡由民工本人保管,如因民工将工资卡借给项目部或者他人而发生欠薪问题,由民工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维权信息告示牌
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
维权提示
亲爱的工人朋友们: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工地工作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办理工资卡。 2、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工地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每天进行电子考勤。 3、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当理性维权,及时向劳资专管员或项目经理反映,经反映未能解决的,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劳资专管员
每月工资 发放日期
XX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属地建设主管部 门
地址:
电话:
工程地址
开竣工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联系电话
发放方式
总包单位工资专户发至职工工资卡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属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地址:
电话:
料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模板
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模板尊敬的建筑工人们,为了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团结一致,共同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以下是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使用:告示牌标题维权告示牌告示牌内容尊敬的用人单位/工地管理方:我们是贵公司/工地的建筑工人,我们有一些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障。
我们希望通过此告示牌向您提出以下要求:1. 合理薪酬:希望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确保我们合法劳动所得到的合理报酬。
2. 安全保障:要求贵公司/工地提供安全合规的劳动环境,包括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危险物品和作业进行合理管理。
3. 合法权益保护:要求贵公司/工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包括按时缴纳社保、提供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保障休假权益等。
4. 劳动时间合理安排:要求贵公司/工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遵守国家劳动法关于工时的规定,禁止加班超时。
5. 合理待遇:要求贵公司/工地公平对待所有建筑工人,不区别对待,不歧视。
我们希望贵公司/工地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维权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工人们,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同争取我们应得的权益!联系方式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沟通,请联系以下负责人:- 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联系电话]请贵公司/工地认真对待我们的维权要求,共同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建筑工人联合起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此告示牌仅作为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注意事项1. 请文明使用言辞,不做恶意攻击或造谣诽谤。
2. 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任何行动符合法律规定。
3.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维权行动合法有效。
维权告示牌范本
பைடு நூலகம்4、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5、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工
人
维
权
须
知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务工,主动与用工单位签定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
2、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
3、工资以货币形式领取,工资被拖欠1个月以上,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
4、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5、恶意讨薪,蓄意闹事,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6、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元。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建筑工人权益保障告知牌
基
本
信
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总监
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电话
劳务分包
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投诉电话
劳动监察部门:12333建设主管部门:
用
工
单
位
职
责
1、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等有关政策法规,确保不出现拖欠工资及投诉情况发生。
2、主动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制定用工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班组工人进场实名登记和每日考勤管理工作。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岗位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情况
其他
当月离场人数
人
当月新增进场人数
人
月末
农民工人数人
应付工资总额元
应付工资人数人
实付工资总额元
实付工资人数人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本季度第一月
本季度第二月
本季度第三月
季度合计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名称
总承包
单位
名称
地址
地址
项目部
名称
项目部
地址
总包单位劳资
专管员
姓名
电话
分包单位1
名称
分包单位2
名称
地址
地址
工程建设
主管部门
名称
地址
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
日期
维权机构
服务热线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人社部门
12333
法律援助/法律服务
12348
特别维权提示:
1、招用施工人员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与所有现场参与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如您的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请及时向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反映。
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和提供用于收取报酬的银行卡。未办理实名制登记,不得进入本工程项目施工。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工程名称
维权提示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考勤公示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当地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
工资示栏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 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 善保管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 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 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 映,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两日内未 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 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五、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 不要以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建筑工程-维权公示牌范本
工程建设主管 部门
名称
有
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
名称
关 工会部门 名称 部
门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机构
名称
地址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关 部 门
法律援助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注:1.公示牌规格为2米×1米及以上,考勤公示栏和工资公示栏建议制作成能装并能更换A4纸的塑料盒。2.最低工资标准由人社部门提供。(此告示牌全州统一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社部门提供。(此告示牌全州统一从发文之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开始执行)
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工资支付日期
建设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 姓 名
人
联系方式
本项目工 姓 名 资监督员 联系方式
项 施工总承包单 名称
目 情
位
地址
况
名称
地址
分包单位
名称 地址
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 姓 名
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 姓 名
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 姓 名
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 姓 名
人
联系方式
项目部劳 姓 名 资专管员 联系方式
本项目劳 姓 名 资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项目劳 姓 名 资负责人 联系方式
本项目劳 姓 名 资负责人 联系方式
法 律 法 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 法律法规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范本模板】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大门口)
三、民工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要依法将工 资支付给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单位应当 按规定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四、在每月支付工资日的前一周,项目部应将拟发放的工资单在公示栏内公示。民工 如对发放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向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施工总包 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专业分包企 业或劳务分
包企业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属地建筑业 监管部门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
五、当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时,民工有权向属地的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和建筑业监管部门投诉。民工应当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追讨工资。
六、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本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工资公示栏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
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民工的工 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收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资监督员或劳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城乡建委及总工会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投诉渠道
(建设单位)劳资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附件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
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
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
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样表)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名 称
地 址
无欠薪项目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当地行业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劳务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反映,劳务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向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6.对采取非法手段追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00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注:告示牌材料为: 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 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23mm×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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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施工总承包单位Fra bibliotek名称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