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主要基金小镇私募落地优惠政策一览
全国基金小镇政策
全国基金小镇政策
全国基金小镇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政策体系,旨在推动基金小镇的建设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方面:
1. 税收政策:享受国家双十五政策(企业所得税最高缴纳15%,个人所得税最高缴纳15%),亚太金融小镇可额外享受三亚市级税收返还。
2. 产业定位:鼓励私募管理人开展投资、融资、交易、资产及项目管理等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3. 人才引进:鼓励基金小镇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4.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小镇的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水平。
5. 金融创新:鼓励基金小镇开展金融创新,探索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6. 监管政策:加强对基金小镇的监管,确保小镇的金融活动合法、合规,防范金融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内容和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您对全国基金小镇政策感兴趣,建议您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私募基金小镇各地政策一览表
对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补
贴;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给予一定补贴。具体
补贴是按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如下补贴(单位:
人民币) :
(1)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给予
100万元
(2)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给予300万
(3)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给予500万元
(4)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0万
元
(5)
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
(6)对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新设第二家以上法人
金融子公司的,给予该金融机构一定补贴。
上海(自贸区)
浙江(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 镇)
规模奖励(1)对规模达到1亿元的创业投资基 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 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 达到5亿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2)对规模达到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可按不 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 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 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3)对规模达到5亿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可按不 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 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0亿元 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 (4)对规模达到10亿元的其他私募基金,可按不 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0亿元 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0亿元 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 投资奖励(1)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杭州企业的资金规模达 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如管理多只 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下同),可按不超过其 投资杭州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 1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 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2)规模达到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 不超过其投资杭州重点项目或企业资金规模 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的,可按不超 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的,可按不超 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专项奖励资金由 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按各50%的比例分享。
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文件
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文件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文件为了促进共青城基金小镇的发展,激励顶尖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入驻小镇,提高基金产业的集聚度和竞争力,特制定以下奖励政策:一、入驻奖励1. 顶尖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入驻共青城基金小镇,可获得一次性入驻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公司规模和投资额度确定,具体金额由小镇管理机构决定。
二、项目奖励1. 承接小镇管理机构委托的基金项目,按照项目资金规模,每1000万元项目资金,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具体金额由小镇管理机构根据项目难度和市场预期确定。
三、创新奖励1. 对于在基金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额外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由小镇管理机构根据创新程度和市场影响力确定。
四、人才奖励1. 引进的高级金融人才,符合共青城基金小镇发展规划的人才需求,可享受一次性引进奖励,具体金额由小镇管理机构根据人才层次和市场竞争确定。
2. 在小镇内创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为小镇培养金融专业人才,可获得一定的财政支持。
五、税收优惠1. 对入驻共青城基金小镇的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六、住房优惠1. 入驻共青城基金小镇的企业和个人,可享受小镇提供的住房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由小镇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其他优惠1. 根据共青城基金小镇的发展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发布其他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入驻和发展。
本奖励政策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小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奖励政策执行和监督工作。
如有需要,本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宁波梅山基金小镇有什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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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商局对投资行业监管严格,有些地区甚至不能变更
基金小镇不止能注册还有税收优惠,后期备案也是有一定的好处
增值税:
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合计50万元以上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增值税:全额的40%进行扶持
企业所得税:
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合计50万元以上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全额的36%进行扶持
还有从其他想要了解的政策可以联系我,时时为您解答
宁波基金小镇也是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备案的圣地
从2017年1月起至2017年8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洋金融小镇,基金小镇管理人备案数量位居榜首为8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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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
是谓乱军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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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市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分析
全国主要城市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分析1.综合分析1.1.政策比较分析1.1.1.09,10年以来地方出台的股权投资基金激励方案各有特色,基本上包括税务减免、投资奖励两种方式。
虽然深圳的政策是最新出台的,但是具体的优惠相比其他各地是最没吸引力,而达到其奖励标准是很难达到的(合伙制最低要十亿)。
同时参照其较高的设立门槛(见2.12),其对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较有利,对股权投资基金意义不大,现时不建议在深圳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但从长远来看,深圳2010年出台的政策以及新建中的前海金融新区表明,最终深圳的政策还会从新走到前面的,建议接洽了解相关政策,正在招商引资期的政府应该会大力扶持树榜样。
1.1.2.天津的设立标准最为平易近人(见2.12),但其税收鼓励政策,投资补贴政策等已不是最出彩的了(最近新出的吉林的政策已经与其基本相当,重庆的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已经比天津更吸引)。
天津的最大优势其当地的服务已经成体系,可以通过代理,用类似离岸金融公司的形式运营,不设办公室就能享受其优惠。
从建立成本考虑,建议第一期基金募集发起设在天津,深圳设办公室即可。
1.1.3.宁波工业园2010年出台了新政策,大力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其设立门槛是对低的,而且其奖励政策对小基金来说具吸引力的,设立门槛3000万即可,而且达一亿而上即可享受50万奖励补贴。
管理人员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GP/LP)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比例返还奖励(个人所得税县市留成一般是38%,返还50%即实缴35%*(1-38%/2)=28%的税率),其28%的税率相对还是较高,但对管理人来说有利,因为其所缴纳的所得税比35%低不少。
建议如果设立小型投资基金的话可以落户宁波。
同时,宁波对规模达到五亿以上的投资公司实行一企一策。
1.1.4.单从税务来说,重庆的支持力度最强,除开20%的有限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以外,前三年管理公司高管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的38%部分全额减免,后三年减半。
[精文优选]全国各地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大全及适用解析(20XX).doc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税收优惠政策大全及适用解析(20XX)——上原创:西政资本第一部分:北上广深篇(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第二部分:华南地区篇(广东省、广西省、福建省、海南省)第三部分:华东地区篇(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第四部分:华中地区篇(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第五部分:西南地区篇(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第六部分:西北地区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甘肃省)第七部分:华北地区篇(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八部分:东北地区篇(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第一部分北上广深篇一、北京市(市级、海淀区、朝阳区)(一)适用条件:在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
(二)优惠政策:1.合伙制股权基金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2.合伙制股权基金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代扣代缴。
3.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5.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其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征收营业税:(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二)股权转让。
6.高管奖励:给予股权基金有关人员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1.《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20KK〕5号,自20KK年1月19日起实施)。
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意见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京金融[20KK]9号,自20KK年4月15日起实施)。
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文件
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文件共青城基金小镇奖励政策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共青城基金小镇的发展,创新创业,吸引人才,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制定本奖励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共青城基金小镇的企业、创业者、科研机构和个人。
第二章企业奖励第一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在共青城基金小镇设立研发中心并投入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 高新技术企业在共青城基金小镇上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二节企业创新奖励1. 设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不少于年度营业收入的10%,经审定后,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
最高奖励额度为100万元。
2.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每成功转化一项科技成果,奖励100万元。
3. 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共青城基金小镇创办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三节助力创业奖励1. 共青城基金小镇创办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 高校毕业生在共青城基金小镇创业,经认定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进驻共青城基金小镇的创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创新实验室,经审批通过,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三章个人奖励第一节创新人才奖励1.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以及其他重大科技奖项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 共青城基金小镇企业获得基金和风险投资,经认定,个人作为创始人或核心技术人员,奖励50万元。
3. 共青城基金小镇企业上市,个人作为创始人或核心技术人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第二节产学研结合奖励1. 在共青城基金小镇开展产学研结合项目,项目经过审批立项,奖励100万元。
2. 共青城基金小镇企业与高校合作,成功申请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第三节招聘高级人才奖励1. 引进国内外高级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 共青城基金小镇企业连续引进5名以上高级人才,每聘请一名,奖励10万元。
第四章其他奖励第一节外地企业迁入奖励1. 其他城市的企业迁入共青城基金小镇,持续投资不少于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
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
首先,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通常包括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
以对私募基金的利润、投资收益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吸引更
多的资金和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行业,促进私募基金的发展。
其次,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还包括简化审批程序和降低准入
门槛。
政府可以简化私募基金的备案或登记程序,降低私募基金的
准入门槛,以便更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和管理,促
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还可以包括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
创业孵化服务。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向私募基金行业提供资金
支持,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同时还可以提供创
业孵化服务,帮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创业者进行项目孵化和投资管
理培训,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最后,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还可以包括加强监管和规范发展。
政府可以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私募基金的运作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
康发展。
总的来说,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是为了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投资者参与其中,推动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和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为私募基金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支持私募股权基金 发展的政策
国家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
国家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策优惠: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监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免、资产管理人备案等政策,以降低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成本和风险。
2.市场准入:国家放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等程序,鼓励更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和管理。
3.融资支持: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支持力度,例如提供低息贷款、担保等方式,帮助私募股权基金筹集资金和扩大规模。
4.人才引进:国家鼓励引进和培养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专业人才,通过设立专业院校和资格认证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行业认可度。
5.监管规范:国家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力度,提升行业的透明度和风险防控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旨在推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促进创新创业和经济转型升级。
全国主要基金小镇私募落地优惠政策一览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18个左右的省级政府以及相当数量的地市级政府出台了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结合工商税务等政策,本文主要就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珠海横琴、杭州基金小镇、咸宁贺胜金融小镇、西藏、新疆等地区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进行简要梳理与分析,同时也考察了注入嘉兴南湖新区、杭州玉皇山基金小镇、江西共青城、赣州南康地区等近些年热点特色地区。
另,此次调研主要对象为有限合伙制企业对政策依据、所得税优惠及返还政策、政策附件条件、商事登记便捷性、后续管理难度等。
1、北京地区北京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京发改〔2005〕2736号)、《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京发改〔2005〕197号)等。
落户奖励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1)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减免,之后三年减半征收;合伙制股权企业中,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或者股权转让的,免征营业税。
(2)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3)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以下简称“39号令”)进行备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天津、北京、深圳三地私募股权基金优惠政策
无
无
公司制基金注资5亿奖励500万元、注资15亿奖1000万、注资30亿奖1500万;合伙制基金募资10亿奖500万、募资30亿奖1000万、募资50亿奖1500万。
优惠政策适用条件
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注册并备案;
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万元。
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均在本市登记注册;
自然人LP适用20%税率,自然人GP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基金管理公司高管个税优惠:暂无,需与各区沟通
购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免契税、房产税前三年免征
补贴:购建房1000元/平米,最高500万;三年内补贴租金30%,最高100万。
契税、房产税优惠:无
补贴:无
契税、房产税优惠:无
补贴:购房价1.5%,最高500万;3年内补贴租金30%,最高100万。
天津、北京、深圳三地ຫໍສະໝຸດ 募股权基金优惠政策天津北京
深圳
区域性政策文件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2009.9.8
《关于促进北京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2009.1.19
深圳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规定》2010.7.1
企业所得税
基金管理公司:自获利年度起,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基金投资收益:投资于本市项目收益形成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60%奖励。
基金管理公司:自获利年度起,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基金投资收益:无
基金管理公司:自获利年度起,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基金投资收益:投资于本市项目收益形成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扶持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私募基金扶持政策汇总全国各地私募基金扶持政策汇总1. 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非公开募资的投资工具,逐渐成为投资者多元化配置资产的重要选择。
为了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本文将对全国各地私募基金扶持政策进行汇总,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当前的政策环境。
2. 北京市私募基金行业在北京市得到了积极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北京市财政局设立的私募基金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在北京设立,提供补贴和贷款支持。
北京市还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并提供场地、税收等方面的扶持。
3. 上海市上海作为中国金融中心,也在私募基金扶持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是设立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服务平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便捷的登记和备案服务。
上海市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金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
4. 广东省广东省在私募基金扶持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首先是设立了私募基金发展支持基金,为广东省内的私募基金提供贷款和投资补贴。
广东省还鼓励私募基金与科技创新企业合作,为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提供项目评估和技术支持。
5. 浙江省浙江省对私募基金的扶持主要体现在创新和资金方面。
首先是设立了浙江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浙江省内的私募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和补贴。
浙江省还鼓励私募基金在创新领域进行投资,为私募基金提供技术评估和专业人才支持。
6. 深圳市深圳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对私募基金的扶持也非常重视。
首先是设立了深圳市科技创新私募基金发展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提供贷款和投资补贴。
深圳市还鼓励私募基金与高科技企业合作,为私募基金提供技术评估和创新项目支持。
7. 总结与回顾各地私募基金扶持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政府的扶持措施不仅提供了资金支持,还为私募基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登记和备案服务。
政府还鼓励私募基金与科技创新企业、高科技企业合作,促进私募基金行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
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在我国金融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私募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国际竞争力。
以下是关于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参考内容:1. 金融监管政策的支持:私募基金作为非公募基金,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明确私募基金的市场准入、运营规范、投资限制等方面的要求,并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督检查,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税收优惠政策的推行:政府应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私募基金的税费负担,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扩大私募基金规模。
例如,可以减免私募基金管理费的增值税,降低私募基金的个人所得税等,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机构参与私募基金行业。
3. 资金扶持政策的实施: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给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项目。
这些基金可以用于私募基金的投资、项目运营和相关研究等方面,提高私募基金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同时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4. 培训与交流政策的推动:政府可以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培训和交流工作,加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
可以组织相关培训班和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私募基金专家学者进行学术研究和经验分享。
同时,政府还可以组织私募基金行业的交流活动,促进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5. 鼓励创新与技术支持政策:政府可以鼓励私募基金行业的创新和技术应用,引导私募基金向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政府还可以为私募基金行业提供一系列的金融科技支持,例如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和智能投顾服务平台,提高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能力和运营效率。
通过上述私募基金产业扶持政策的推行,可以进一步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提高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实体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政府还应密切关注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中央和地方特色小镇PPP项目最新资金支持政策
中央和地方特色小镇PPP项目最新资金支持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在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中提出两条支持渠道: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二是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应当说这是中央财政资金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对小城镇建设给予支持,具有十分强烈的导向意义,说明中央相关部门确实把特色小镇放到了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要地位上。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相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小城镇方面的政策文件,但除了“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资金上支持过一批绿色低碳小城镇外,很少有资金支持。
一、国家发改委资金支持政策关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实际上在三部委文件出台之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的第19项“新型城镇化”一项里面,有“特色镇建设”这一子项,其他几个子项也与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分别是19.1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中小城市、19.2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地区、19.3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支持力度。
二、中央财政奖励政策文件只说了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这个还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三、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响应最早,2015年底就推出了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信贷产品。
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主要包括集聚城镇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两个方面。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建村[2016]220号)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的融资支持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
北京 基金小镇 政策
北京基金小镇政策北京基金小镇是中国政府为了推动金融业的发展,打造金融中心而设立的一个特殊区域。
以下是北京基金小镇政策的1900字左右的介绍:一、概述北京基金小镇是一个集合了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聚集区。
该小镇以私募基金为主要特色,吸引了大量的私募基金机构和人才聚集。
为了更好地服务私募基金,小镇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租金补贴、人才引进等,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税收优惠政策1. 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入驻北京基金小镇的私募基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 个人所得税优惠:对于在北京基金小镇内从事金融业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租金补贴政策北京基金小镇对入驻的私募基金企业提供租金补贴。
补贴的标准是按照实际租用面积和时间段进行计算,每个平方米每天的租金补贴标准为0.3元人民币。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四、人才引进政策北京基金小镇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端金融人才,小镇提供了一系列的人才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1. 对于新引进的高端金融人才,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不同层次和岗位确定,最高可达50万元人民币。
2. 对于在小镇内工作一定年限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人才,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贡献大小和层次高低确定,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
3. 对于在小镇内工作的金融人才,可以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赁优惠。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层次和岗位确定,最高可免租金入住。
4. 对于在小镇内工作的金融人才,可以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的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解决高端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加专注于工作。
各地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介绍
各地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介绍——各地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优惠政策介绍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30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泛,资金来源广泛,参与机构多样化。
目前西方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占其GDP份额已达到4%—5%。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起步较晚,自改革开放以来,基本是以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活跃在中国投融资市场,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海外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我国仅有几年的时间,国内基金还刚刚起步,自2006年年底中国首只具有私募性质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以来,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快速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国家的关注,国家发改委在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的通知和规定来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GDP和税收的促进,也使得政府在规范其发展的同时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分布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
在国家层面,国税总局和财政部分别在2009年和2010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和《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
两个通知分别规定了符合特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义务。
各个地方政府日渐意识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随之,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到当地注册的政策。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18个左右的省级政府以及相当数量的地市级政府出台了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
下文将以北京、江苏、新疆,以及青岛、深圳等地市为例对各地的优惠政策进行介绍。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基金小镇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8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基金小镇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基金小镇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支持基金小镇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3次会议和六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2日关于支持基金小镇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支持我市金融服务业发展,激发金融创新活力,吸引更多资本集聚,重点引进以各类投资基金为主的金融机构,致力于将基金小镇打造成为我省具有影响力的财富管理中心示范区,按照强化引导、突出重点、注重贡献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场所在基金小镇,且在三亚纳税的新办基金投资机构。
本办法所称基金投资机构,指以公开或者非公开形式募集资金的各类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商品(期货)基金、对冲基金、股权(风险)投资基金等。
本办法生效前已在基金小镇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其所管理的新增基金和三亚市外迁入的已设立基金,规模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可纳入本办法适用范围。
注册地址在基金小镇,在三亚纳税,但主要办公场所在市外的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如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可纳入本办法适用范围。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1.各类投资基金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获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各类金融业务资质。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一般不低于5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一般不低于2亿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一般不低于1亿元,其他类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一般不低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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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18个左右的省级政府以及相当数量的地市级政府出台了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结合工商税务等政策,本文主要就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珠海横琴、杭州基金小镇、咸宁贺胜金融小镇、西藏、新疆等地区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进行简要梳理与分析,同时也考察了注入嘉兴南湖新区、杭州玉皇山基金小镇、江西共青城、赣州南康地区等近些年热点特色地区。
另,此次调研主要对象为有限合伙制企业对政策依据、所得税优惠及返还政策、政策附件条件、商事登记便捷性、后续管理难度等。
1、北京地区北京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京发改〔2005〕2736号)、《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京发改〔2005〕197号)等。
落户奖励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税企业所得税(1)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收政策方留成部分两年减免,之后三年减半征收;合伙制股权企业中,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或者股权转让的,免征营业税。
(2)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3)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以下简称“39号令”)进行备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金融备案需经金融办备案,目前接受备案申请,但审核较为严格且缓慢2、上海地区上海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上海金融办《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11〕10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2〕202号10号)、《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等。
落户奖励(1)对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给予一定补贴。
具体补贴是按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如下补贴(单位:人民币):(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给予300万元。
(三)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给予500万元。
(四)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0万元。
(五)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
(六)对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新设第二家以上法人金融子公司的,给予该金融机构一定补贴。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浦东: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规模,地方留成部分可达50%奖励,但没有明文规定。
个人所得税(1)上海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收没有优惠政策。
对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有限合伙人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自贸区: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即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金融备案金融办前置审批,基本不批。
3、深圳地区深圳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门槛目前,投资类金融企业商事登记需深圳金融办前置审批。
金融办要求基金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首期不低于1000万元。
落户奖励深圳市(1)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享受落户奖励的股权投资基金,5年内不得迁离深圳)(2)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可根据其对我市经济贡献,按其退出后形成地方财力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但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前海(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1)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前海:关于符合高端、紧缺人才认定的个人,政府将按照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缴纳所得额的15%部分进行补偿。
但市政府仅对使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所得予以补贴,对适用个人所得税20%税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不纳入补贴范围。
金融备案需金融办前置审批,门槛较高,速度较慢,每月基本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管理人没有一定背景或资信,通过难度较大。
4、广州地区广州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穗府办〔2015〕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3〕1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广州国际金融城建设自用办公用房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3〕48号)等落户奖励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最高1500万元落户奖励。
(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实收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收资本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同一企业落户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委托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运作的,参照本条款规定,按照实收资本金额给予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
(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管理资金的规模,给予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同一企业落户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2.总部企业最高800万元落户奖励。
(1)2010年及之后新迁入广州或在广州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含综合型总部、地区总部和职能型总部)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
(2)对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下同)1亿元(含)至3亿元人民币的,补助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
其中,对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80万元。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非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达24个月以上,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时间满24个月的当年度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个人所得税暂无金融备案金融前置审批,但和工商注册揉在一起,程序相对较便捷。
5、珠海横琴地区珠海横琴优惠政策主要文件《珠海市横琴新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展的试行办法》(珠横新管〔2012〕21号)和《横琴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横新管〔2012〕22号)等。
落户奖励暂无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
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普通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其他营业收入按照5%-35%征收。
法人合伙人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
金融备案金融前置备案,此地金融备案及注册程序较为成熟,提供虚拟地址,金融备案一般材料齐全一周可通过,政府资信较好,目前为不少大型私募基金落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