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教学中“文化”定义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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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学中“文化”定义简析
[摘要] 文化的定义是语言教育中的基本理论。本文通过文化的两个基本特性分析文化在本文化圈内部和外部的多个不同定义,将“生活”作为选材基础,提出文化的“差别”式定义,为语言教育的跨文化模式发展奠基。
[关键词] 语言教学文化文化环境差别
语言教育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60~1975,语言为需记忆背诵的一个体系,包括语音、语法和词汇;1975~1995,语言被视为用于交流的工具;1995至今,语言习得成为一种个人和文化层面的转型。语言学习的重点转移为文化元素的学习与理解,贯穿于语言教育的整个过程。而文化是每一种语言的核心(david nunan:2009)。一方面,有效的国际交流,依靠着对其语言的认识;一方面,也必然依靠着对他国及他文明的认识。从而在今天的语言课堂上,对外国文化有实际的教学需求。
欲教之,必先知之。让我们从对比研究文化的几个定义开始,找寻语言课堂上“文化”的确切涵义。
一、文化的基本定义
robert字典,《法语语言字母排序及类比字典》关于“文化”给予我们的解释是:“整体的,带着宗教、礼法、美学、科学、技术等特征的,在一个社会或某个社会阶层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解析这个定义,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即社会现象。每个人都经历着却难于体察,同时又不可否认其存在。第二方面,意识理念
的构成,宗教、礼法、美学,等等。各国的意识理念,有相同部分,也有不同部分,没有具体的标准来衡量。第三方面,即文化的主体,在此定义中被指为”一个社会”或”某个社会阶层”。主体空泛,但又实际存在。既可以变身为一个社会的全体人员,也可以积聚为某社会中的某社会阶层。
这个定义还引起了另一些问题:在某社会或某社会阶层中存在
着完全相似的社会现象吗?如果有,思想、思维方式、个体的主张是统一的吗?
我们必然得承认,“文化”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确切地说,相对性的概念。其构成分为物质部分,可见并能描述其行使主体和行使过程中的表象以及非物质部分:信仰、知识、认知能力、观念等抽象、内隐,不易觉察,一言以蔽之——形而上学。
将文化的基本特性作为一个参照,我们按照对文化理解的发展,选取代表性的定义开始探索研究。
二、文化在其文化环境主体内部:物质性与非物质性
《小王子》的作者,安东尼德圣-埃格居佩里认为“文化”是:“信仰、习俗以及认识的传统,几个世纪以来被缓慢地传承,常常难以用逻辑的方式来检验,但由它自我所印证着,如同那些满满长路,如若它们延伸向远方,因为文化向人展示着它内在的广阔。”
人们看到,这则对“文化”诗意的定性,强调文化的延续性,传统的力量,偏重于形而上学方面。
在20世纪60年代,maurice david重拾这一意象,并对之肯定:
“文化正是在中学的板凳上所接受的,或是与优良的思想接触
中所领受的,是深沉的根基,是思维方式,感觉方式和表达方式。通过这些特定的方式,人们相互确认为同伴,同是世界上某个高尚社
会的一员。”
在这个定义中,只有文化的表象部分。文化成为社会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高尚文化所代表,即学生在教学机构中,在文学、历史、艺术等等方面所感受到的文化。这优雅的思想,影响着,或者更明白地讲,引导着,社会成员的行为举止,而由这些成员又构成了高尚的社会。据此论点,我们可以猜想,那些没有机会进入教育体系的人,不会受到教化,因而这些人不能被算入高尚的社会中。他们就没有文化价值了吗?
jean thoraval,当代法国教育家,以更广阔的视角来观察文化:“某个特定人群的精神体现在某个特定的文明中,应阐释为历史、技艺、文学,特别的日常生活方式。”
对文明的整体性价值评述之外,他首次肯定了日常生活在其中
的意义。
michel henry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与jean thoraval的观点不谋而合,进一步将文化的定义围绕在”生活”中: “所有的文化都是生活的文化,包涵着双重的意义。或者说,生活是文化的主导者和承接者。这是生活作用于自我,并由此改变自我的一种行为,既是生活本身,也是生活变化的结果。这就是文化。文化指自我变更,通过这一个过程,它不断修正自我,以达到实现的
形式和进化。如果生活是这样不断的修正、变更和进化,它就成为文化本身,或起码,它在自身上雕琢了文化,通过这一雕琢,体现了文化。”
在此定义中,我们终于将文化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统一了。两者的结合即生活。同时,有一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文化教育倾向于以学生个人发展为目标,学习教材时,往往选择其中的非物质性部分,如同geertz(1975:86)所指出的:
结构——由历史传承下来的——在象征体中所暗示出的意义,以象征的形式表达和继承的信息结构体系,人们对生活的知识正是通过它来相互交流,发展丰富和传播开来。
这一偏颇的释义接下来就是对文化刻意的分化。可能发生在同一文明体系中不同的文化群,也可能发生在同一国家(地区)的文化群。无论是从政府(倡导者方面),媒体(宣传者方面)还是从群众的接受(承受者方面)来看,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在日常生活中并没有同等的地位。高尚文化,有历史传承的优势,有政策的支持,变得越来越强大,其价值体现于多种形式,有更多的机会贯穿历史,因而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弱势文化群被破坏,湮没,难以传承。虽说它们只反映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我们还是要追问,难道它们对于语言文化教育没有任何意义吗?
回答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当我们来检验“内涵的结构”“信息结构体系”和“象征体”时,我们需要睁大眼睛,首先分辨出主流文化和非主流亡文化,否则,被分割开来的文化意象将对教学产生危
害。
生活,由现实和形而上学构成,由多种文化交互影响,永不凝结,正是文化教育最好的载体。当我们终于选择了外语课堂文化教学的目标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如何将这没有具体范畴的丰富而空泛的“文化”引入外语教学?
三、文化在其文化环境主体外部的定义
l.verlee所著《语言教学与文化信息》一书中这样对我们阐述“文化”:
“一个国家的文化,不仅是它独有的行为,反应与思维,也是它特有的生活方式和它的思想状态,通过它的艺术,文学绘画或音乐作品反映与诠释;是它世代积累的科学遗产,是它原始的时而难以理解的法令;是它光耀万世或默默无闻的英雄们;是它全部的历史,或血腥或辉煌,伴随着或光彩或怯懦的行列;是它的民俗风情和它传说中的瑰宝。最终,也是它自己,它所有的财富和光怪陆离中的无尽景致。”
通过这些句子,我们感觉到一个国家的文化,表现为它独有的行为,它特殊的生活方式,它的作品……l. verlee所表述的文化的内涵,就是“那些值得注意的事物,那些在时光的流逝中建构并作用着人民的本质性格的因素,所有这些人民丰富人类财富的贡献,所有这个民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征。”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征,从民族文化的角度来看,彰显了某个“民族-国家”或“某群民众”的独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