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核电厂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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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火灾事故

核电厂火灾的原因

核电厂火灾的主要原因有设计缺陷、人为因素和偶然事故。核电厂具有大量的可燃物质,如燃料油、润滑油、液压油、变压器油、电缆绝练材料、活性碳及氢气等,因此具有火灾危险性。火灾原因有:

(1)由于设计、设备或操作等方面的原因,核反应堆发生故障,造成泄漏、起火或爆炸事故,这种事故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2)易燃、可燃液体引起火灾事故。因为核电厂内使用有大量汽油、柴油、透平油、润滑油等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液体遇到明火、电气火花或高温即可发生火灾事故。

(3)可燃气体如氮气、乙炔、煤气等从管道或设备当中泄漏以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明火即发生爆炸。

(4)可燃物质如塑料制品、木材、纸张等接触火源戎高温热体而引起火灾。

(5)电气设备如电缆、电线、变压器、油断路器、发电机等发生故障或产生高温引起火灾,甚至发生爆炸事故。

(6)在安装、检修、维护中,使用电火焊的焊渣、明火引燃可燃物质。

(7)人为的误操作或携带火柴、雷管、导火索或者吸烟引起火灾事故。

(8)雷电火花导致火灾发生。

(9)燃性液体、可燃气体因高速泄漏产生静电,导致静电火灾。

(10)飞机坠落、天体飞行物等冲撞和地震的冲击被引起火灾。

据统计,美国轻水堆核电厂158起火灾事故中,约35%是误操作引起,27%出电气故障引起,27%由于设备损毁造成。

核电厂防火措施

由核电厂发生的火灾事故可以看出,火灾爆炸后,不仅对电厂本身造成重大损害和人员伤亡,而且还会导致放射性物质释放至外环境,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因此,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I)核电站的设计必须符合国际原子轮机构制定的核安全规定和核安全导则,优化设计,提高核电站的安全可靠性。

(2)提高核电站设备的制造和安装质量,严格制造、安装工艺,减少设备质量事故、防止火灾发生。

(3)加强防火灾任制和防火管理工作。

1)从组织上落实核电厂的防火责任制。除核电厂的经理或厂长担任防火责任人外,由经理或厂长委派一名防火主任。经理或厂长和由他委派的防火主任,必须负责根据火灾危险性分析的结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改。

2)核电厂经理或厂长和由他委派的防火主任,必须对以下各项负责;①研究、制订并执行防火和灭火计划,并定期修订,②搞好各厂房的管理,把造成安全事故、生命财产损失的火灾可能性减至最低限度。③研究和执行全核电厂人员的应急撤退计划,并在必要时定期修订这个计划。④研究和监督执行焊接、切割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在必要时定期改进。⑤把吸烟和其他火源限制在指定的、加以重点管理的安全区内。⑥如必须拆去某些防火设备或系统,要事先拟定替换的防护计划,并认真实施。⑦核电厂发生火灾后,负责指挥灭火并对火灾进行研究,协调完成火灾报告。报告中应包括评论意见,提出正确的改进措施。⑧认真吸取国

外核电厂火灾、爆炸和核泄漏的教训,改进设计和制造工艺,完善防火安全系统。

3)对易燃液体和气体的储存、使用、处理,必须严加管理。这在核电厂管理程序中应有明确规定。

4)对一些电器,如轻便的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的使用,特别是在与安全有关的区域内使用,必须严加管理,在核电厂防火管理程序中应有明确规定。

5)核电厂临时火灾荷载的减少和控制。

减少核电厂火灾荷载(可燃材料的数量),其中包括固定荷载和临时荷载,是减少限制火灾潜在危险的重要一环。

核电厂防火主任须根据有关安全法规等文件,评估临时的火灾荷载。如果火灾荷载超出限制时,须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和防火设备。

临时的火灾荷载必须受到管制,对额外的荷载要有额外的防护措施。根据临时的可燃物类型、数量和它们对核电厂潜在危险性的影响,或配备额外的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或采取措施对这些区域加强值班和监护。

维修、更换设备或部件,改进系统设备等工作结束后,防火主任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临时火灾荷载已从该区域撤离,多余的装置返回原位,检查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保留2年。

木材进厂区时,必须得到批准,而且必须经过加压浸透阻燃剂。

6)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工作。防火检查工作,必须由防火负责人或防火主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内容和方式:①对火灾自动报管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并做好检查记录和维修记录。②定期开展全面的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检查时必须使用预先准备好的清单进行核对检查。在正常运行期间,有些受控制区域(多辐射的区域)不能进入检查,可在反应推加燃料时或运行中断时进行检查。③防火负责人或防火主任,必须每周深入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监控要求落实。在停堆大修期间,这种检查必须每日进行。

④防火检查的记录和处理结果的文件,必须保留存入档案。

7)核电厂的各级行政领导,对所有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推时、都必须同时审查潜在火灾危险的评估。如果某项工作确有潜在火灾危险,必须采取专门预防措施,规定工作中的防火注意事项。

(4)装设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安装原则:①火灾自动报密系统必须做到:迅速探侧到火灾的发生;确定火灾发生的地点;及时启动警报。②安装的探测器类型,应有准确地反映被监测的设备或隔问发生火灾时出现温度变化、火光、烟雾、燃烧气体等特殊现象。同时还要与接近的难易程度、环境、空气温度及湿度、电离辐射强度、腐蚀性气体、隔间通风方式等安装条件相适应。②核电厂的主控制室,无论在正常运行时还是换料检修停堆时,始终不问断地连续工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屏应设在主控制室内。控制屏上显承探测装置回路及各个部件的主要状态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保证整个系统良好的运行状态。此外还应有整个火灾报警系统的声光报警信号和每个探测区各自独立的信号显示。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之控制室能对火灾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

2)安装方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有各间隔的普遍监视和具体危险点的重点监视两种:

①各间隔的普遍监视。探测器均匀地布置,并且最好安装在间隔的天花板上。典型的区域有:电缆布线室、电缆通道、电线竖井、控制室、计算机房和仪表间,有均匀分市火灾荷载的厂房等。②具体危险点的监视。探测器应靠近实际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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