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
附件1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要求一、建设背景二、建设基础学校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现有的人才培养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学校建设的主要经验、办学特色等。
三、建设目标围绕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境内外标杆学校的比较,明确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1.总体建设目标。
(1)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的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不少于20个;(2)建设期满后、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不少于20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0个省级标志性成果。
2.具体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一)综合改革项目。
1.试点二级学院。
选取1个以上院系开展试点。
2.人事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3.学分制改革。
(二)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选取5-9个专业开展高水平专业建设。
(四)自选项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改革、社会服务、国际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选取1-2个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开展建设。
五、建设措施建设举措,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预期效益,辐射带动等。
附:1.行业企业分析报告(包括学校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分析等)2.标杆院校分析报告(包括与境内外各1所标杆院校差距分析等)3.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差距分析等)4.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拟立项建设单位申报材料
3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1-1 基 本信息 举 办 方 建校基础 示范校建设情况 普高起点 全日制普通高职 在校生人数 (人) 合计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生均实验室、实训场所面积(平方米/生) 专任教师数(人) 2014-2015 学年专任教师人均企业实践时间(天) 生师比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就业相关数据 1-2 基 本状态 招 生 人 数 (人) 普通高中招生 “三校生”对口招生 “3+2” 招生 五年一贯制第 4 学年 新生报到数/录取数(报到率) 普通高考统考招生录取中,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第一志 愿投档总数所占比例
6 3
10064 1104 0 11168 16.1 8.4 535 18 18.55 2013 年 3650 285 189 0
3194 32143 11168 2067 15380.255 891 314/58.69 19.7 42
中职起点 其它
4
3614/4124 87.63 %) 99.35% 文科 533.50 分理科 48 6.52 3112 人
8 7 5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人民政府 无
学校类别 建校时间
1
综合 1997 年 9 月
2
学校性质
公办
□民办
国家示范校
□国家骨干校 □第二批省示范校 □第三批省示范校 2014-2015 学年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人数(人) 2014-2015 学年社会培训 (人天) 折合在校生数(人) 占地面积(亩) 生均教学仪器科研设备总值(元/生) 教职工总数(人) 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数(人)/比例(%) 2014-2015 学年企业兼职教师专业课课时占比(%) 2016 年招生专业数(个) 2014 年 4056 234 205 0 4401/4495 (89.01%) 99.36% 文科 520.38 分 理科 499.48 分 3256 人 97.39% 81.46% 2449 元/生 2015 年 3635 461 296 0 3976/4392(91.39%) 99.39% 文科 500.91 分理科 4 97.78 分 3517 人 98.86% 87.76% 2538 元/生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粤教高函〔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55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打造广东高职教育品牌为目标,以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专业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重点,建设15所左右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高职院校,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二、建设要求(一)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主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改革驱动。
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高水平院校建设保障措施
高水平院校建设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1.成立“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我院“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体领导班子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学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由各分管校领导负责统筹所分管业务线的工作开展,分管校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作为专门机构统筹一流高职院校的申报、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及协调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建立项目管理与监控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年度评价、进展公告等,并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部和财政部项目运行监控中心的监督,及时汇报项目建设的进展与运行情况。
2.成立“一流高职院校”项目监督保障领导小组成立以深圳区委书记(兼任学院党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一流高职院校”项目监督保障领导小组,确保落实建设资金和有关政策承诺,监督学校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实现建设项目预期目标。
3.成立专项资金管理组依托学校财务处,由“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领导小组主导,成立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组”,统筹落实、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组织项目预算论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设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并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安排进行全程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了责任到人的问责机制对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采取“校系(二级学院、部门)两级管理”,在学校“一流高职院校领导小组”的宏观统筹下,将项目建设与学校系(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日常建设工作相结合,在相关系(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成立以系(二级学院或部门)第一把手为责任人的“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组直接负责各项目的运行与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的措施与进度推进建设工作。
二、制度环境1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学校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深圳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简政放权、政策宽松、资金到位;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搭建政校企协同创新公共平台,调动了政府、企业行业、社会各方资源推动我校的改革与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1.16•【字号】粤教高函[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现将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2014年1月16日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意见》(粤府〔2013〕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以下简称“创新强校工程”)。
为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加强统筹。
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协同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统筹考虑高等教育发展各方面要素和资源,有效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粤教高函[2013]144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44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顺德区教育局、财政委,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粤府办〔2011〕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一批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第一批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3号)等文件,经专家验收、综合评议等环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有关院校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有关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等文件,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牢牢坚持提高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是衡量人才培养水平根本标准的办学理念。
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一流专业建设
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一流专业建设一、建设目标与思路以立德树人,培养职业素养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中心,按照“对接产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追求品质”的建设思路,建立高效的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紧跟产业调整升级的步伐,大力发展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与健康产业相关的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建设健康服务、药品制造、药品管理、医疗器械四个专业群,培育由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三个专业组成的康养专业群,强化办学特色,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示范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专业建设发展。
三年建设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在线开放课程1门,主持建成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1个、子项目2个,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21项;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4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2门;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学徒制试点项目4个,中高职贯通专业6个,专本贯通专业2个;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专业项目1个等标志性成果。
将药品制造、药品管理专业群建成国内一流专业群,将健康服务、医疗器械专业群建成省内一流专业群,将群内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六个专业建成国内一流专业,以一流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专业群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群特色和优势,以特色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
二、建设内容与措施(一)服务区域经济,布局一流专业群立足食品药品行业,对接XX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威海市打造“四季威海、康养福地”品牌,学院以优质校建设为契机,以产业链为依托,分链组群,打造药品制造、药品管理、健康服务、医疗器械四个专业群,培育由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与护理(拟增)三个专业组成的康养专业群,各专业群求同存异,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为XX乃至全国健康产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粤教高函〔2016〕 115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15号各高职院校: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特制订《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
联系人:XXX雄,电话:(020)37627715。
广东省教育厅2016年5月27日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号)精神,结合国家、省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推动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专业大类或专业群技能训练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为主线,以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证,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共享、校企共建、设备先进、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大的高职教育多功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管理职责第三条省教育厅是实施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三)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四)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和评价。
第四条承担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任务的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是项目的实施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按照有关文件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三)落实除了省财政专项资金外的所有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任务书
附件2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任务书院校名称(盖章)举办单位法人代表(签章)填表日期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制填写要求一、依据批准立项的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如实填写;二、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三、按照本任务书格式填写,其中表3A、3B、4A、4B、5、6A、6B、7A、7B须按照立项项目逐项填写,分项分页;四、本任务书包括综合改革项目、教师队伍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仅资金投入预算表,建设进度表见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自选项目。
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涉及到的量化指标、标志性成果等内容,学校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任务书。
五、用A3纸打印。
1目录1.项目基本情况 (3)2.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 (8)3A.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 (14)3B.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进度表 (15)4A.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 (16)4B.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表 (17)5.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 (18)6A.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 (19)6B.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表 (20)7A.自选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 (21)7B.自选项目建设进度表 (22)8.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 (23)9.专家论证意见 (24)10.院校举办方承诺 (25)21.项目基本情况341学校应围绕“建设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高职院校”的总体目标,在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选取反映学校建设水平的量化指标。
项目建设结束后,各指标必须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由学校自行证明是否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全国一流水平的判断依据一般为:达到标杆院校(应为境内外一流高职院校),超过全国示范性(含骨干)高职院校平均水平,超过国家规定的合格或优秀标准,各大排行榜排在前列等。
全国示范性(含骨干)高职院校平均水平,如无数据,可不用填写。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粤教高函〔2016〕135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35号各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3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现将2015 年度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及建设要求(一)建设89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详见附件1)。
有关高职院应通过团队建设来加快课程建设,优化帮带梯队,培养骨干教师,促进相关课程体系建设研究和课程团队教学研究,加快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中发挥模范作用,为培养教学名师打下基础。
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建设148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详见附件2)。
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等文件要求,明确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基本要求,认真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期为2年。
(三)建设88项省级实训基地(详见附件3)。
有关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学校为建设主体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校企合作、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加大对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创新实训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将实训基地建设成为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应用与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
2024年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2024年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国家决定在2024年重点推进专科教育的建设。
本方案旨在明确2024年重点专科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以及保障措施和措施效果的评估。
二、总体目标1. 提高专科教育质量:加强专科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完善专科教育的教学管理体系,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引进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2. 推进专科教育改革:加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优化专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专科人才的实际应用能力。
3. 加强专科学校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专科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专科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1. 师资队伍建设(1)加大对专科教师培养的支持力度,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
(2)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
(3)推动专科教育与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师资共享和交流,加强跨校师资队伍的建设。
2. 教学管理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2)优化专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开设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课程。
(3)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优化学校资源配置(1)向重点专科学校倾斜资源,提供更多的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支持。
(2)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3)引进国内外一流教育资源,丰富教学内容和资源。
4. 加强校企合作(1)积极推动专科学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提高专科人才的实际应用能力。
(2)加强校企双方的交流和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11•【字号】粤教高〔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高〔2015〕14号厅属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全力支持实施中高职一体化改革。
推进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是我省2015年职业教育重点工作。
通过实施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带动资源整合优化,深入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职业院校长远发展。
有关院校要充分认识一体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把握节奏,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以及相应的时间安排,有关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请于2015年9月25日前,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将一体化改革对应院校建议名单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联合上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9月11日附件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厅属职业院校(指省教育厅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下同)资源整合,实现优质、特色、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厅属职业院校中高职一体化改革(下称一体化改革)。
广东双高实施方案
广东双高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广东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广东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广东省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推进广东省高等教育现代化,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广东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一、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
(1)支持广东省内部部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高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争取培育一批高水平大学。
(2)支持高水平大学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开展合作,引进国际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教学科研资源,提高高水平大学的国际化水平。
2.提升一流学科建设。
(1)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国际一流学科,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培养一批国际一流学术带头人和学科群体。
(2)支持高水平大学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开展学科交流与合作,提高一流学科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支持高水平大学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2)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
4.优化学科布局。
(1)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学科建设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2)加强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科交叉创新,提高学科整体水平。
5.强化科研创新能力。
(1)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2)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加强人才培养。
(1)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2)支持高水平大学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方案
机构代码3644000031项目编号GD201201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申请批复)所属省份广东省(省级教育部门盖章)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盖章)编制人员刘从兵编制日期2013年1月28日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20-********手机号码 136********电子邮箱 gdfts311@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办公室编制说明本文档内容传达至省级教育等有关部门,供其指导本地区项目学校编制《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时参考,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的编制提供基础。
各项目学校编制提交的《建设方案》作为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复核和批复各项目学校建设资金预算的重要内容,也是对项目学校进行验收的重要依据。
本文档内容包括了编制提纲框架,内容由省级部门指导项目学校填写。
有关部门和专家将对《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和说明。
同时,各项目学校要制定《×××学校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学校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作为本校《建设方案》的附件。
建设方案的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四号,行距为固定值18磅。
建设方案总字数控制在6-10万之间。
目录序言 (1)一、建设背景与基础 (2)(一)建设背景 (2)(二)建设基础 (3)二、建设思路与目标 (5)(一)主要问题 (5)(二)指导思想 (6)(三)基本思路 (7)(四)建设目标 (8)三、重点建设内容 (12)(一)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 (12)1.专业一:国际商务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 (12)2.专业二:商务英语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 (32)3.专业三:会计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 (54)4.专业四:电子商务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计划 (74)(二)其他特色项目建设计划 (95)1.“商贸主题文化校园”特色项目建设计划 (95)四、主要保障措施 (103)(一)机构设立 (103)(二)保障机制 (105)(三)过程管理 (106)(四)经费保障 (108)五、经费预算 (108)六、实施步骤 (112)附件:1.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114)2.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118)序言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特制定《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高职优质校建设方案--建设目标
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方案--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整体设计、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发展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将学院建成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紧密、与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的优质高职院校,从根本上提升全省食药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全省食药安全保障能力,更好为健康产业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
进一步创新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环境,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与激励机制;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法治校原则。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特色发展原则。
根据食品药品行业特点,结合“健康中国”、“食安XX”建设,探索创新,在产教融合、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突出食品药品行业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驱动原则。
坚持把改革创新摆在长效发展的核心位置,创新职业教育理念,改革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搭建一流协同创新平台。
内涵提升原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文化育人特色,以食品药品行业特点为依托,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为载体,将食品药品文化融入学院、进入课堂,提升内涵,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
三、建设目标(一)总体建设目标紧紧围绕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推进产教融合,提升院校治理水平,把我院打造成国家食品药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输出(培养)基地和对外交流基地、全国区域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基地、XX省健康产业终身教育和培训基地、XX省健康产业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基地。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7.18•【字号】粤教高函[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15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41号),经各校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电梯维护与管理等29个专业为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98个专业为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项目。
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有关高职院校应加大对第一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按每个专业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和建设;同时,应主动争取举办方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41号)要求,从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系统培养、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育人、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增强服务能力、打造专业特色、促进资源共享、加强经验推广等十个方面制定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于9月20日前报至我厅。
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省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的支持力度。
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从2012年4月1日起算。
建设期满后,我厅将按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的专业,正式命名为“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
二、省级高职教育重点培育专业建设期为1-2年。
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质量优越的要求,按照重点专业遴选标准,加大教学投入,强化内涵建设,适时参加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遴选。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附件1: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修订)第一条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为根本,在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职业培训及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成绩较显著,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高,毕业生获取双证率和初次就业率较高,在省内享有较好的声誉,在本地区、本行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职教理念新,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学历、职称结构合理。
第四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有8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90%以上(不含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教师中“双师型”达40 %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中有高级职业资格证的达40%以上,有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制度和计划。
第五条学校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近两年职业教育培训均达500人次以上;有相对稳定的、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主干专业。
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
校园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约60亩)以上,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第七条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各类教室、实训室和设施设备,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实训(实习)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开出率达85%以上。
有设施完备的多媒体合班教室、主干专业教室、语音室和独立网站,能实行信息技术管理,学校信息化程度较高。
第八条有图书馆和阅览室。
学校藏书4万册以上(不含电子读物),报刊80种以上;教师阅览室座位数16座以上,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20座以上,电子阅览室座位数20座以上。
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校内有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有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健全的职业学校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重视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创新、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教学改革和创新,各项管理比较规范,重视安全教育,近两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安全事故,校纪、校风、校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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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
一、建设背景
二、建设基础
学校在全国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现有的人才培养条件(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学校建设的主要经验、办学特色等。
三、建设目标
围绕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境内外标杆学校的比较,明确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的关键问题和建设的重点领域,确定:
1.总体建设目标。
(1)综合实力、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的量化指标,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5个;(2)建设期满后、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原则上,不少于20个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0个省级标志性成果。
1
2.具体建设目标。
四、建设内容
11.标志性成果须是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经评审产生的项目和颁发的奖励或业内公认的成果。
2. 政府部门认定或非竞争性评审产生的标志性成果,须在建设期内验收通过,才能计算在内。
3.同一项目多次立项或奖
励的,只计算一次;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双重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国家级。
4.同一专业内,同一种标
志性成果多次立项或奖励的,只计算一次。
(一)综合改革项目。
1.试点二级学院。
选取1个以上院系开展试点。
2.人事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3.学分制改革。
(二)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三)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
高水平专业数原则上不能超过9个。
高水平专业的建设方案制定、实施、验收与管理参照一类品牌专业管理办法、实施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设项目。
(五)自选项目。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体制机制改革、校企合作、国际化、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选取1-2个需要重点建设的项目开展建设。
五、建设措施
进度安排,经费预算,保障措施,预期效益等。
附:1.行业企业分析报告(包括学校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产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对高职人才的需求分析
等)
2.标杆院校分析报告(包括与境内外各1-3所标杆院
校的差距分析等)
3.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分析报告(包括现状、
差距分析等)
4.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