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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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生在诊断、治疗和记录患者信息时的重要工作之一。

它不仅是医疗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 标题:每一份病历都应具有明确的标题,表示该份病历的类型和内容,例如“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等。

2. 个人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联系方式。

患者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应出现在病历中。

3. 主诉:患者的主诉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患者的症状和不适。

主诉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并指导医生进一步进行检查和诊治。

4. 现病史:记录患者当前就诊时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病程长短、症状表现、治疗情况等。

对于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应在病历中单独列明。

5. 查体与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医生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各种辅助检查的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应注意记录检查方法、结果和医生的诊断意见。

6. 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指导治疗方案。

确诊的疾病应注明疾病的名称和代码。

7. 治疗过程:详细记录每一次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包括给药途径、剂量、频次、使用时间等。

同时记录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8. 随访与复查:记录患者治疗后的随访情况和复查结果,包括症状变化、体征改善情况、辅助检查结果等。

9. 总结与建议:患者诊断和治疗结束后,应对疾病的病情演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康复情况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10. 签名与日期:病历应由医生亲自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是医生诊治患者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病历书写规范,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还能为医生提供科学的医疗依据,进一步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因此,医生应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书写技巧和知识水平。

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历的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
❖ (4)特殊、重大、新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医 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 (5)请院外专家会诊或手术必须由科室申请并报 医务处审批 (缺批文 乙级)
病程记录
❖ 13.手术记录 ❖ (1)由手术者书写,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
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签名(缺手 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丙级) ❖ (2)包括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科别、 病区、床号、住院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 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 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病程记录
❖ (3)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拟诊分析):根据病 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 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 分析
❖ (4)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 (1)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1
次,时间记录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 ❖ (2)新患者入院后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 ❖ (3)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 状、体征、分析其原因 ❖ (4)记录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病程记录
❖ 7.疑难病例讨论 ❖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及时进行讨论。内容
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和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 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 持人小结意见等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未 进行讨论 乙级)
病程记录
❖ 8.抢救记录 ❖ 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
病程记录
❖ 18.手术风险评估记录 ❖ (1)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术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病历是医疗服务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

为了保证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及病历管理的相关措施。

1.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1.1 患者基本信息的书写在病历首页,需详细记录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患者身份,并进行及时沟通。

1.2 主诉和现病史的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应该详细清晰地记录下来。

主诉是患者最主要的症状和不适,医务人员根据主诉可以初步推断可能的疾病。

现病史包括疾病的发病时间、症状变化、治疗经过等内容,对于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都有重要意义。

1.3 既往史和家族史的完整记录包括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及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内容。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病情。

1.4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对于每一项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都需要记录检查的具体项目、检查结果以及医生的分析和判断。

这些数据对于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

1.5 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明确描述在诊断部分,医务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信息,提出合理的诊断。

在治疗方案部分,应描述给予患者的具体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方案、康复计划等。

1.6 医生签名和日期的书写每份病历都应有医生的签名和日期,并保证其清晰可辨。

签名是对医生对病历内容真实性的确认,也是对治疗过程和决策的负责。

2. 病历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的审核与指导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务人员,负责对病历书写进行审核和指导。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书写能力,及时纠正病历书写中的错误和不规范之处,提高整体书写质量。

2.2 病历的保管和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管和存档制度。

病历应妥善保存,避免遗失和损坏,同时确保机构内部的病历查询和调阅的便捷性。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下是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病历的基本要素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婚姻状况、职业等。

2. 主诉:患者自述的主要症状或来就医的目的。

3. 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发生、发展、变化以及就诊前的治疗情况。

4. 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过敏史等。

5. 个人史:描述患者个人生活习惯、社会环境以及与疾病发生相关的个人因素。

6. 家族史:记载患者一级亲属或其他重要亲属的疾病史。

7. 体格检查:标准化的体格检查,包括一般状况、生命体征、系统检查等。

8. 实验室检查:对患者进行的各类辅助检查,包括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9. 诊断:基于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明确患者的确诊或临床诊断。

10. 治疗方案:包括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建议等。

11. 随访计划:针对患者的疾病和治疗情况,规划随访的时间和方式。

12. 其他评估:如疼痛评分、生活质量评估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1. 病历书写应清晰、规范,以防止产生歧义和误解。

医生书写应使用工整的字迹,不得使用符号代替文字。

2. 语言描述要准确、简洁。

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太多的专业术语。

3. 时间要标明。

对于患者的症状发生、就医时间和检查日期等,都应注明具体的时间。

4. 必要时应注明病情的变化、治疗效果以及医生与患者交流的重要内容。

5. 各项检查结果要统一标注单位,并遵从标准规范。

避免使用缩写或个人习惯的符号。

6. 病历应有标准页眉,包括医院名称、科室名称、医生姓名、就诊日期等。

7. 病历书写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和法律规定,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病历书写的纠错和补救1. 如发现错误,应尽快进行更正,并在上方注明修改的内容和时间。

2. 如未能在就诊当天完成病历,应在患者就诊记录上注明未及时书写的原因,并及时补充完整。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病历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病历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30年。

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电子病历应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内,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损坏、丢失。

如遇病历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并在病历中注明原因及修复、复制时间。

5. 病历销毁: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病历移交: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病历按照规定移交给接班人或所在科室,确保病历的连续性。

7.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病历书写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a. 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体清晰、工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b.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虚构、篡改。

c.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或简称。

d. 病历应及时书写,不得拖延。

2. 病历书写具体规定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医嘱等内容。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重视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导致医疗纠纷发生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和管理的培训。
病史与体格检查
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情况,如有必要可附图片或影像资料。
基本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就诊时间与科室
记录患者就诊的时间、科室以及接诊医生的姓名。
病历应贯性和完整性。
按照时间顺序书写
病历书写应使用医学规范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病历书写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患者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规范使用医学术语
收集相关资料
医生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便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完整记录诊疗过程
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包括诊断、治疗、用药等各方面的信息。
保持病历整洁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保持整洁,避免涂改、遗漏或错别字等情况。
医生应随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
医生在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归档病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也是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法规的完善,病历书写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最新标准规范:1. 病历的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

2. 客观性:病历书写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

医生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

3. 准确性:病历中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日期、时间、药物剂量、检查指标等,以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4. 及时性:病历应及时书写,特别是在患者入院、手术、转科、出院等关键节点,应尽快完成病历的记录。

5. 清晰性: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晰、语言规范,便于其他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6. 保密性:病历中涉及的患者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7. 电子病历的使用:随着电子病历系统的普及,医生应熟悉电子病历的操作方法,确保电子病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8. 病历的审核:病历书写完成后,应由上级医师或病历管理员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9. 病历的保存: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保存,纸质病历应妥善保管,电子病历应定期备份。

10. 病历的法律效力:病历作为法律文件,在医疗纠纷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11. 持续教育: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病历书写的培训,以适应病历书写标准的变化和更新。

12. 患者参与:在适当的情况下,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参与病历的书写过程,特别是对于患者的知情同意部分。

通过遵循上述标准规范,可以确保病历的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医疗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是医务工作者在记录和整理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规范的病历书写有助于医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以下是关于病历书写规范的一些建议和要求。

一、书写内容清晰规范1. 书写必须整齐清晰,字迹工整,不得模糊或有涂改。

2. 使用中文书写,避免使用缩写、外语词或病历本指定以外的文字。

3. 确保病历内容完整,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二、信息准确严谨1. 描述患者症状时要准确详细,切勿造成模糊或歧义,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 辅助检查结果应包括检查方法、实验结果、正常范围及评估意义等。

3. 诊断要明确,可以使用国际通用的疾病名称或专业术语,避免使用中文简称。

三、书写流程清晰1. 病历书写应按照时间顺序,写明就诊日期、时间和科室名称。

2. 沿用医疗记录标准化的格式,如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

3. 在病历中应记录医生的主观看法和客观检查结果,以及医嘱和治疗方案。

四、记录签名齐全1. 医生在病历中应书写自己的姓名、职称、工号和联系方式,确保随时与其他医务人员联系沟通。

2. 签名要清晰可辨,不得用简称或代号,确保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 授权范围内的护士、实习生或住院医师等医务人员在病历中的记录必须署名,以明确责任。

五、保护隐私和保密1. 绝对保密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在病历中写入患者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2. 病历中也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患者隐私的描述,如患者性别、年龄、职业、地域等。

3. 应将病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传阅或外传。

综上所述,病历书写规范对医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医务工作者可以更好地记录和传递患者病情和治疗信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也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构建起医患信任关系的基础。

因此,我们每位医务工作者都应切实履行病历书写规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和核心制度一、引言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就诊过程和诊疗结果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是医学科研和教学的依据,也是医患交流和医疗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规范和核心制度,以提高病历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科室、医生姓名、就诊日期等重要信息。

封面应简洁明了,字迹清晰,易于阅读。

2. 就诊主诉就诊主诉是患者自述的主要症状和就诊目的,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内容,包括症状起始时间、发展过程、伴随症状等信息。

3. 现病史现病史是患者当前就诊的病症描述,包括病程演变、治疗情况等。

医生应针对患者的主诉进行详细询问,并将患者的回答准确记录。

4. 既往史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医生应仔细了解患者的既往史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5. 个人史个人史包括患者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吸烟酗酒情况等。

医生应借助询问和观察方式获取患者的个人史信息,并记录清楚。

6. 家族史家族史包括患者近亲属的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医生应询问患者家族病史,记录与当前疾病相关的家族史信息。

7.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是医生通过观察、询问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对患者身体状况进行客观评价。

医生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包括体重、血压、心率等指标。

8.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是医生通过影像学、实验室检测等手段获取更多有关患者疾病的信息。

医生应将辅助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方法、结果及其分析。

9. 诊断诊断是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判断和定性的结果,应清晰准确表述。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主诉、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诊断。

10. 治疗计划治疗计划是医生针对患者疾病制定的治疗方案和目标,应具体明确,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11. 随访计划随访计划是医生对患者治疗效果的跟踪和评估计划,应包括随访时间、内容、相关指标等。

医生应在病历中记录随访计划,以便于后续随访工作。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病历书写是医生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

下面是一个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模板,供医生参考:一、病历主页1. 病历编号:填写病历的唯一编号,可以是医院或科室规定的格式,也可以是将病人的特定信息与日期组合而成的编号。

2. 姓名:填写患者的姓名,注意写清楚姓和名的顺序。

3. 性别:填写患者的性别,男或女。

4. 年龄:填写患者的年龄,一般以周岁为单位。

5. 就诊日期:填写患者就诊的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

6. 主要症状:对患者的主要症状进行简要描述,包括疼痛部位、性质、发作时间、持续时间等。

7. 临床诊断:初步的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和体征进行判断。

二、病史1. 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当前的症状、体征以及持续时间等。

包括主诉、发病经过、治疗措施等。

2. 既往史:包括患者的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对以往的疾病发作、治疗情况进行描述。

3. 个人史:包括患者个人的生活习惯、饮食情况、吸烟、饮酒等情况。

4. 家族史:包括患者的家族中是否有相似的疾病,有无遗传疾病等情况。

三、体格检查1. 查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头颅、颈部、胸部、腹部、四肢等各个系统的检查。

2. 实验室检查:将患者进行的一些重要的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书写和解读。

四、诊断与治疗计划1. 临床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给出最可能的临床诊断。

2. 鉴别诊断:对可能的鉴别诊断进行列举,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排除。

3. 辅助检查:列举可能的辅助检查,如:X光、CT、MRI等。

4. 治疗计划: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措施等。

五、随访及复诊计划1. 随访计划:制定患者的随访计划,包括随访时间、随访内容等。

2. 复诊计划: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复诊,具体复诊时间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制定。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是医疗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需要准确、清晰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
以及治疗过程等信息。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病历的标题: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院号(或门诊号)等基本信息。

2.病历的日期和时间:在每个病历的开头,标明书写病历的日期和时间,以便于追溯
与统计。

3.病程记录:按照时间顺序,从患者就诊至出院(或结束住院)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

应包括病史(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诊断、治疗过程、转归等内容。

4.书写规范:病历需采用工整、规范的书写方式,使用医学术语、标点符号和简洁准
确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缩写和简写,确保病历的易读性。

5.患者隐私保护:在记录患者信息时,应遵守医疗机构和法律规定的隐私保护要求,
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6.完整记录:病历中应包括必要的信息,避免遗漏或空白记录,以确保患者的诊疗过
程能够连贯、完整地被追溯和评估。

7.签名和医师编号:每份病历应有医师的签名和医师编号,标明记录者的身份和责任,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需要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以保证医疗质
量和患者的权益。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一、书写时间要求1、入院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2、入院诊断须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并注明时间、日期。

24小时后的检查结果不记录在入院录中。

3、首次病程录应于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急诊、抢救患者应在治疗、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完成,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及补记时间。

4、病危病人,每天至少记录1次;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慢性病稳定患者或恢复期患者,至少5天记录1次。

5、主治医师/上级医师查房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6、特殊诊疗记录(如胸穿、心包穿刺等),首先注明记录日期和时间,并在同行适中位置标明特殊诊疗项目名称。

7、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于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8、手术记录应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后病程记录”应在记录时间同行适中位置标明;术后3天应每日书写。

9、交接班记录:接班医师应于接班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对入院5天的病例可不书写“交班记录”,但应书写一次详细的病程记录。

10、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11、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12、医院感染调查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填写;发生医院感染须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并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上报表”。

二、书写内容要求1、病历封面应详细不缺项2、所有签名均须手工签名,医嘱签名,同一时间上下封口;不同时间逐个签名3、首次病程记录包括摘要记录病历特点,提出诊断依据及诊断,列出主要鉴别诊断,制定诊疗计划及实施的诊疗措施等;对新入院病人应进行首次病情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须有详细分析(包括化验结果),对病人进行病情评估,对住院医师的病情评估、诊疗方案进行核准;下一步诊疗措施的制定5、病情出现变化,要及时记录;发生病情变化时、实施危重抢救后需进行再次评估6、手术病人术前、术后的病情评估,须细致具体写明7、患者病情告知、行有创诊疗、特殊检查/治疗时,须有规范的告知同意书,由患者或其委托人签署,并有患者签名的委托书;非手术病人自入院后72小时内,经管医生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8、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医师签名,必须为主刀医师9、介入手术病人须有术前讨论10、输血病历要有输血前评估、输血记录、输血后评估,输血记录包括输血原因、输血种类、血型、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输血反应11、非计划再次手术病历要有非计划再次手术讨论记录12、抗生素使用病历要注明应用抗生素的原因,有无行病原学检查、药敏结果,应用后疗效观察13、住院超过30天病历,要有阶段小结,诊疗情况总结,分析原因,下一步诊疗措施,对病情作出评估14、出院前要有病情评估,描述病人目前状态、主诉、体检、辅检、评估能否出院;出院医嘱应详细注明带药及注意事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各医疗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这些规范与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1 书写规范: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词汇,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或者划线修正。

1.2 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医师的签名和日期等内容。

1.3 时间记录:医生在病历中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诊断时间等,以便追溯和评估疾病发展。

二、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2.1 患者隐私保护: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2 诊断与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决策的依据,如相关检查结果、专家意见等。

2.3 病情变化的记录: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情的变化,包括症状的加重或者减轻、治疗效果等,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病历书写的风险与挑战3.1 记录不许确带来的风险:不许确的病历记录可能导致诊断错误、治疗延误等问题,增加患者的风险。

3.2 书写不规范带来的挑战:医生书写病历时如果不规范,可能给后续医疗工作带来困扰,如查阅不便、信息不完整等。

3.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病历中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4.1 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并对医生的书写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

4.2 审核与质控: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审核制度,对病历进行审核和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3 电子病历的应用:医疗机构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的可读性和可管理性,减少纸质病历的使用。

五、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5.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病历书写可能会借助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首次病程记录:急危重病例及时完成;平诊病客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需标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如:2002—11—6,14:30;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1姓名、性别、年龄;2病例特点: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应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切忌从入院记录上刻板地重复;3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应分条归纳,简明扼要地提出拟诊理由;4讨论鉴别诊断要求:医师要对诊断依据进行全面解释,要提出自己独立见解,还可以引经据典;5初步的诊疗计划检查项目、治疗护理措施等;如诊断非常明确,可列出治疗计划;危重抢救病例应详细记录抢救情况,用药剂量、方法和执行时间以及向家属或单位交代的情况并提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二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病危病例随时记录,并注明具体记录时间几时几分,每天最少1次;一级护理的病例最长2天记录1次;二级护理的病客最长3天记录1次;三级护理的病客最长5天记录1次;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2、内容:1病人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2体检的重要发现或变化不允许写“体检同前”;3辅助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4诊治工作的进展情况;5最后分析病人病情变化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6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应立即记入;通过上述内容的记录,应能反映出:1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2实验室、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判断;3诊疗操作经过、所见、病人状态及不良反应等;4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疗效和反应;5住院期间诊疗方案的修改、补充及其依据;6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以及行政领导人所交代的重要事项;3、病程记录书写注意点:1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2有分析,有判断3病情有预见,诊疗有计划4切忌流水帐;4、病程记录始终要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真实、科学地反映病客的病情现状及其变化转归;另一条是准确地反映医师拟定及修改诊治方案的思维活动和科学依据,再现所有医务人员为救治病客所做的一切努力;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新入院的急危重病客入院24小时之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48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查房;一般病人入院48小时之内必须有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3天之内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查房记录;2、入院后急危重病客随时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一级护理的病例3天有1次高年主治医师或副高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其它护理级别的病例5—7天有1次副高以上查房记录;3、下级医师应及时、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内容包括对病情分析、诊断的修正、补充意见及进一步采取诊疗措施的计划及其理由;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或家属、单位意见及要求时,应写明上述人员的全名,并要上述人员签字; 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红色印章,下级医师书写完毕后及时交查房的上级医师审阅,查房的上级医师应在下级医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24小时之内完成修改和审签;4、如为副主任医师人员管理患者并记录病程,书写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人的查房记录按要求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格式书写即可;如:今日某某副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完毕后,仍签自己的名字;格式如下:2002—12—10 8:30 副主任医师查房某某某副主任医师查房,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的分析,诊疗计划;签名:XXX/XXX5、上级医师是指病区的医疗小组组长要求具备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应承担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的责任;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经上级医师审阅合格,原文未修改的,上级医师应在下级医师的签名上用蓝黑墨水签署自己的全名以示负责;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书写要求对入院3天内未确诊,组织全科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对全科讨论后仍未确诊或涉及多科讨论,由所在科主任或和医务部主任主持;内容要有参加人员及其职称,讨论意见和病情分析,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蓝黑墨水;格式如下:2002—10—26 10:30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及职称:讨论意见:签名:XXX/ XXX五交接班记录书写要求1、交班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书写,不另立专页,需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交班记录蓝黑墨水格式如下:2002—12—10 8:30 交班记录患者,某某某,女,27岁,主因……于……入院;入院时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签名:2、接班记录紧接交班记录书写,接班医师应在复习病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重点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并书写接班记录,格式及内容基本同交班记录,但“交班注意事项”应改为“接班后诊疗计划”;危重病客接班后及时完成接班记录,一般病例在24小时内完成;六转科记录书写要求1、转出记录转出科室在病客转出前完成:由转出科主管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签;转出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书写;格式如下:2002—11—13,11:30 转出记录患者,某某某,男,45岁,因……入院;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宜:签名2、转入记录,其内容及格式基本同转出记录,但“转科目的”改为“转入后诊疗计划”;要以本科的角度补充必要的病史及体格检查,然后提出本科的诊疗计划;七阶段小结书写要求患者住院时间较长时,由主管医师每月1次书写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格式如下:2002—12—18 阶段小结病客,某某某,女,32岁,主因……入院;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签名:八抢救记录书写要求抢救记录是指病客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做的记录;内容要求及格式如下:2002—12—18,6:40 抢救记录病情变化的时间及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抢救的结果,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九会诊记录书写要求1、院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院外会诊尚需科主任审签;若病情紧急,须在会诊单右上角写上“急”字样,并注明送出的具体时间几时几分;2、被邀请会诊的科室接到会诊单后,急会诊应在15分钟之内到达会诊,普通病客在24小时之内会诊;科间会诊由会诊医师直接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记录注明具体时间;集体会诊或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不另立专页,但需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会诊记录蓝黑墨水;其内容应包括会诊日期,参加会诊的人员及职称,会诊医师对病史和体征的补充、治疗意见;3、会诊时,双方医师应相互见面,共同商讨,不得相互扯皮、推诿;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若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十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书写要求1、术前小结是指在病人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病客病情所做的总结;术前讨论是保证医疗质量、防犯差错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执行;急诊病例,从急诊室或门诊直接入手术室可免写术前小结;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应在术前2天完成;2、一般中小手术都必须有完整的术前小结;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新开展的手术指二类手术但患者有较重的合并症或并存疾患,三、四类手术或致残手术如截肢等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高级职称医师主持全科讨论,必要时请医务部主任或院领导参加;将讨论内容由经治医师归纳整理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专用表格中,存入病历不再填写“术前小结”专用表格;十一手术记录书写要求1、手术记录由术者书写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病客及时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术者签名;2、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手术记录”蓝黑墨水;其内容包括:1病客姓名、性别、年龄;2手术日期;3术前诊断;4手术名称;5手术后诊断;6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7麻醉方法和麻醉人员;8麻醉前用药及术中用药、剂量;9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3、在最后一项中,应详细记录铺巾方法,手术切口种类和长度及解剖层次显露方法,探查过程和发现,决定继续手术的依据,手术的主要步骤,所用缝线的种类和号数,缝合方式,引流材料及其放置位置和数目,吸出物或取出物名称、性质和数量,曾送何种标本检验、培养或病理检查,术中及手术结束时病人的情况和麻醉效果,出血量及输血量,输液内容及数量等;需绘图证明者必须精细绘图并配上文字说明;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其抢救措施及过程;十二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1、参加手术的医师在病客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在横行适中位置用红笔标明“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记录时间要求到具体到分钟如:2002—12—18 16:45;2、内容包括手术时间具体到分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十三各类签字手续书写要求1、手术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一助亲自向病人交代手术相关情况及签署自己的全名,绝对禁止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术者和一助进行术前谈话、签字;2、麻醉同意书必须由参加手术的麻醉医师亲自向病人交代麻醉相关情况并签署自己的全名;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由主管医师的上级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主管医师为主治医师、本人即可和操作医师或技师共同向病客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签名;十四死亡记录书写要求死亡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其内容着重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及死亡情况,写明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要求在病客死亡24小时内完成;格式如下;2002—12—29 20:30 死亡记录患者,王某某,男,63岁,主因……入院;入院日期: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入院时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签名:十五死亡病例讨论记录1、住院死亡病例应在1周内由科室组织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断治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用蓝黑墨水分别记入病历另立专页,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其内容包括: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者姓名、职务及职称;2病人姓名、科别、年龄、入院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诊断; 3参加人员发言记录:在科内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要详细记载每个人的意见;在病历中要将讨论意见汇总之后,经主持人审阅后再记录于病历中;4主持人的总结意见;2、死亡者的门诊病历要附在住院病历后一并归档;十六检查单的粘贴和书写1、化验单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在专用粘贴纸上,要求贴粘整齐,露出“医院”的眉批,在眉批的右侧空白处填写检查单的化验日期和项目,日期均用蓝黑墨水笔标注,正常的化验结果也用蓝黑墨水笔标注,异常的化验结果用红墨水笔标注;例如:肝功五项正常,可写为“2002—11—16 肝功五项”;若血系列中末有异常改变可写为“2002—11—16血系列”;2、心电图报告单的粘贴另起一页,要将每一导联剪下来按顺序粘贴,不允许将整个图纸折叠粘贴;3、其它检查报告单按时间顺序粘贴在检查报告粘贴纸上不要与化验单粘贴在一起,粘贴要求同化验单;。

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病历纸张规格与排版使用A4纸或B5纸作为病历书写纸张的标准尺寸。

在每页病历的右上角标注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病历编号和页码,并留有适当的页边距。

病历的排版应统一,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书写,每一次就诊或记录的内容单独占用一页。

除主治医师签名外,其他医务人员的签名应在各自负责的部分下方签字。

二、病历书写内容要求1. 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等。

如果是门诊就诊,还应包括初诊日期、门诊号等相关信息。

2. 主诉:患者主诉应详细记录,包含患者的症状、病情描述、发病时间等。

3. 现病史:记录患者目前的病情发展过程,包括病情起始时间、症状演变过程、治疗经过等。

4.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过敏史等应详细记录。

5. 个人史:包括患者的饮食习惯、生活方式、吸烟饮酒情况等。

6. 家族史:记录患者直系亲属是否有类似疾病史,以及其他家族性疾病史。

7. 体格检查结果:详细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生命体征、查体、系统检查等。

8. 辅助检查结果:如实记录患者进行的各项辅助检查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9. 诊断与鉴别诊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提出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

10. 治疗方案和进展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治疗方案及随访进展情况,包括用药方案、手术方案等。

11. 医嘱与注意事项: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医嘱和注意事项,如用药、进食、活动等建议。

三、病历书写语言要求1. 病历记录要准确无误,语言简明扼要,避免文字模糊、含糊或使用专业术语不清晰。

2. 使用简练、规范、标准的医学词语和专业术语,避免口语化、童话化或繁复的描述。

3. 避免使用不恰当或可能引起歧义的词句,如“疑似”、“很可能”等模棱两可的表达方式。

4. 报告检查结果时,应使用统一的正式术语,准确反映检查结果。

四、病历书写技巧1. 报告病历时注明患者姓名、年龄和病历号,确保每一页病历的页码清晰可辨。

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

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

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一、前言为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国家版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旨在明确病历保存管理、病历书写、病历归档管理、病历查阅管理、病历复制管理、病历封存和启封、病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医疗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南。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30年。

对于特殊病例、罕见病例、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3. 病历保存应当采取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相结合的方式。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内容进行书写,由医疗机构统一保存;电子病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病历的规定,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4.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确保病历安全、保密。

5. 病历保存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烂等条件,确保病历不受损坏。

6.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的落实。

7. 病历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销毁病历。

8. 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以确保病历书写质量和病历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体现医疗活动的全过程。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3)病历书写应采用医学专业术语,避免使用口语、方言、缩写或非规范字。

(4)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隐私。

2. 病历书写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等。

(2)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月经史等。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3-11-08•病历书写总则•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病历归档管理•病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目•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最新病历书写案例分析录01病历书写总则目的与意义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更加合理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权益病历是患者了解自己病情的重要途径,也是患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还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和教学资料。

03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医务人员应按照同一标准进行书写。

适用范围01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02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

遵循标准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描述方式。

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02病历书写规范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婚姻状况、血型、过敏史等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诊断时间及诊断医生。

诊断信息应包括床号、住院号、住院科室、主治医师、住院日期等信息。

住院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分析、治疗方案等信息。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应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措施、效果评估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应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饮食情况、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030201应包括医生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医生签名与医院注册备案的签名一致。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还保证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特别制定,以下是该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首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2. 主治医生及主管医师信息:医生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3. 科室信息:科室名称、联系电话等;4. 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地址、电话等。

二、病历主体病历主体是病历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病历记录、辅助检查结果等;2. 住院病历应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诊断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三、病历填写要求为了保证病历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以下是病历填写的要求:1. 抬头:病历每页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页码等标识;2. 日期与时间: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记录日期和时间;3. 患者信息: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4. 主诉与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病程变化等;5. 既往史与家族史: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包括过敏史、手术史等;6. 查体与辅助检查:详细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等;7. 诊断与治疗计划:明确诊断和治疗计划,必要时列出鉴别诊断;8. 医生签名与医师编号:每次记录需由主治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医师编号。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为了避免常见问题的发生,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以下是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1. 慎用缩写词:避免过度使用缩写词,确保病历内容易于理解;2. 规范术语使用:遵循医学术语规范,避免使用俚语和口语化表达;3. 注意患者隐私保护:在书写病历时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透露患者敏感信息;4. 遵循规范写作格式:遵循排版规范,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辨认;5.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尽量避免遗漏。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规范病历书写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 2024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不得虚构、篡改。

所记录的内容应准确无误,时间节点清晰,记录及时,涵盖患者诊疗的全过程,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清晰、易读、可追溯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表达方式,确保其他医务人员能够轻松读懂。

同时,各项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找和核实。

二、病历的组成部分及书写要求1、住院病历(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诊疗计划等。

书写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准确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合理的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

(2)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的连续记录。

应按照时间顺序书写,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记录内容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反映出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决策依据。

(3)出院记录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及出院医嘱。

出院诊断应准确、完整,出院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休息、饮食、用药、复诊时间等。

2、门诊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

门诊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重点记录本次就诊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措施。

三、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查房后 48 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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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名称为准。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的英文名称书写。

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m(厘米)、mm(毫米)、卩m(微米)、1(升)、ml(毫升)、kg(千克)、g(克)、mg(毫克)、卩g (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应规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具体要求如下:(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以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四)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的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九、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小时制记录。

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写时间,如2010 年3 月 4 日下午5 时30 分写成2010-3-4 17 :30。

十、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十一、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列于最前,并发症列于主要疾病之后,伴随疾病排列在最后。

诊断除疾病名称外,还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疾病解剖部位和功能的诊断。

对病史清楚、体征明确或已做过特殊检查、诊断依据充分者,可直接写“诊断” ,不能明确的可写“初步诊断” ,记录在入院记录的右下方,如经过多方检查,诊断有误可用“修正诊断” 或“最后诊断” 等,它们是出院时的结论性诊断,容应与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首页相同。

十二、各种记录结束时应签全名并清楚易认。

十三、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既往史中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十四、入院不足24 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人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 小时入出院(死亡)记录。

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按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十五、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和手术清点记录按有关要求书写。

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整体护理的相关记录。

十六、各种专项记录(如手术、手术安全核查、手术清点、有创操作、麻醉及各种影像检查等)均应按各专业要求书写。

十七、辅助检查报告以检查类别、检查日期顺序排列整齐。

十八、各种表格容应逐项认真填写,每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楣栏如病人、住院号、科别、床号、页码。

十九、各医院病历应有统一规格,使用表格式的专科病历可以参照附录1 的“表格式病历”进行设计。

病历纸规格大小,以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为准。

二十、打印病历是指应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如Word 文档、WPS 文档等)。

打印病历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

二十一、医疗机构打印病历应当统一纸、字体、字号及排版格式。

打印字迹应清楚易认,符合病历保存期限和复印的要求。

二十二、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容及要求一、门(急)诊病历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容应当包括患者、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监护人、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容应当包括患者、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

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四、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 诊抢救记录书写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容及要求执行。

五、门诊病人收住院时需由经治医师填写住院通知书。

六、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容及要求1、封面:一般项目(患者、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药物过敏史)。

2、容:(1)就诊日期:年、月、日。

(2)就诊科别。

(3)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4)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病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既往史。

(5)体检:①一般情况: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重点选择T、P、R、BP的测量。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③辅助检查结果。

(6) 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7)处理意见: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转院记录。

④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

(8) 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按照病程记录中手术记录要求书写。

(二)复诊病历记录容及要求: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1、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2、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3、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4、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5、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或写修正诊断。

6、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1、书写细则按一般门诊病历要求,常规测量T、P、R、BP。

2、重点突出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和处理时间、专科疾病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

3、病历书写要注明就诊的日期及时间,具体到分钟(年、月、日、时、分)第三章住院病历第一节住院病历书写的容和要求一、住院病历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或/ 和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二、住院病案首页书写要求及容(见第四章)三、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的记录。

入院记录还包括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入出院记录、24 小时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 小时完成;24 小时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 小时完成,24 小时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 小时完成。

四、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容:(一)患者一般情况姓名:出生地:性别:职业:年龄:入院时间:民族:记录时间:婚姻状况:病史述者:(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全过程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其主要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及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其他病史: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如有烟酒嗜好者应注明程度,特殊嗜好如药物或食鱼生史,有无冶游史等;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工作环境与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或放射性物质接触史等)。

婴幼患儿记录喂养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或死亡原因、有无子女等。

盘黑蠶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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