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职责分工
重度精神病人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重度精神病人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度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行为、自伤、伤人、走失等情况。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预防措施,加强早期干预,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依法依规、确保安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重度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1)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2)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4)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1)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康复指导等服务;(2)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处置、人员控制、信息报告等工作;(3)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救助、安置、监护等服务;(4)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信息报告(1)接到重度精神病人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公安部门负责核实情况,报告指挥部;(3)指挥部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2 现场处置(1)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处置,控制人员,防止事态扩大;(2)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服务;(3)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救助、安置、监护等服务。
3.3 应急救援(1)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4 后续处置(1)对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和心理干预;(2)对走失人员开展搜寻工作;(3)对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理;(4)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5.1.1.2 培训目的
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
目的、意义、主要工作内容等。
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
求、工作程序和相关诊疗规定。
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重性精神疾病管
理治疗知识和技能、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能够开展社区 /乡镇管理。
*在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心理辅导老师,对学生开展 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
互动:问题及解答
就你说!
为什么要在学校开展精神健康教育?
5.2.5 健康教育与宣传评估
应该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的 过程评估 效果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健康教育与宣传的方法和内容
(注:在此之前要开展健康教育材料的行程评估)谢 谢!Fra bibliotek感谢下 载
核心:传播知识,改变行为,促进健康。 手段:传播、教育、干预。
(我更愿意说是教育活动)
健康促进
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广泛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社区、家庭和个人,使其履 行各自对健康的职责,共同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一种社会行为和社会战略。
(荷兰奶酪的故事)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 – 行为矫正
*通过提供知识与技能服务,促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 方式。
关知识与技能
备注:培训内容可根据当地情况及各地需求进行选定。
方式:各级依照本规范的职责分工开展培训。
5.1.2 后续阶段
培训对象同工作起步阶段 培训内容可根据当地情况及各地需求进行选定
互动:问题及解答 人员培训分几个阶段?
5.1.3 培训评估
谁来评估?培训举办单位 评估时间?每次培训结束时 评估什么?培训效果、内容、教材、教员、培训班组织管理 评估目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培训
重性精神病应急预案
一、背景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具有高复发率、高致残率和高死亡率的特点。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公共场所、住宅、工作场所等地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2. 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3.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恶化,需要紧急救治;4. 其他与重性精神病相关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报告与启动(1)发生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事件调查等工作。
(3)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协助解决患者家庭困难、提供临时安置等工作。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2)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4. 事件善后处理(1)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责任。
(2)对受害者进行救助和赔偿。
(3)对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罚。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重性精神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 设施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 技术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模板-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
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有关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x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x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xxx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成员:xxx县民政局局长 xxx县财政局局长xxx县卫计局局长 xxx县政法委副书记 xxx县残联理事长 xxx县司法局局长 xxx县文广新局局长 xxx县教体局局长 xxx县人社局局长 xxx县社区办主任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类数据,提出工作意见及建议。
二、职责分工民政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收集、梳理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参与做好严重精神患者日常筛查、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专项资金列入预算,按时划拨专项经费,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卫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精神(心理)卫生工作规划,配合公安、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流浪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登记、诊断、危险性评估、医疗救助、患者信息采集及专治药物发放工作;协调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管辖区域内目标人群开展健康体检,健全健康档案,实时随访掌握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基本信息。
残联负责参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残疾证办理工作,统计精神残疾人员有关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卫生计生。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重性精神病患者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病情严重,不仅对自身的健康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也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和风险。
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提高他们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发现率和管理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监护。
2、规范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服务,降低患者病情复发率和肇事肇祸发生率。
3、增强患者及其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4、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1、患者筛查与发现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合作,通过定期的健康体检、入户调查等方式,发现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
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及时获取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信息,并进行排查和诊断。
对发现的疑似患者,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进行诊断评估,明确诊断后纳入管理。
2、患者登记与建档为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治疗方案、随访记录等。
实行信息化管理,将患者信息录入重性精神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患者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共享。
3、患者随访与评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等。
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和管理措施。
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4、患者治疗与康复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加强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联系与协作,建立转诊和会诊机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组织开展社区康复活动,如康复讲座、技能培训、社交活动等,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5、患者家属教育与支持定期举办患者家属培训班,向家属普及重性精神病的相关知识,包括疾病的症状、治疗方法、护理要点等。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职责分工
4.村卫生室 要求设置1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的线索调查、登 记、报 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协助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 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 。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 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依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卫生部2009年11月,卫疾控发〔2009〕104号文 件
一、区卫生局
设置要求:要求分管局长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 负责区域内精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 1.制订本地精防工作的实施计划,保障必要的 工作经费。 2. 组建由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科 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街道和乡镇基层医 疗机构组成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开展重性精 神疾病诊疗、双向转诊、社区/乡镇管理和康复 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常见精神疾病防治、心 理卫生服务等精防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保障与 救助政策。
(2)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 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 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3)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应
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 者。
(5)参与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6)制定本单位系统管理报告制度,承担
6.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开展本区县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四、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医务室。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工作,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根据《精神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流程1. 患者识别1.1 对于入院患者,医务人员应当以专业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进行评估和诊断。
1.2 对于社区中发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估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2. 监测与干预2.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等重要信息。
2.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计划应当细化治疗目标、康复措施和预防措施,并纳入健康档案。
2.3 对于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当加强监测,确保患者的安全。
3. 住院管理3.1 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应当按疾病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并进行心理评估和康复训练。
3.2 医护人员应当加强对患者的行为管理,确保患者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3.3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定期接受医疗机构的评估和治疗,确定治疗方案的有效性。
4. 出院管理4.1 出院患者应当根据康复情况给予适当的康复建议,并加强社区康复措施的配合。
4.2 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宣教,提高其对重性精神病的了解和应对能力。
五、人员培训与考核5.1 医护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对重性精神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2 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奖励制度。
六、工作协调与监督6.1 医护人员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6.2 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七、制度宣传与建设7.1 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知晓率和遵守程度。
7.2 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作方法和经验。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石家庄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根据《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由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或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二)建立健康档案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计算,2010年9月底前建档率达到20%,2010年底建档率达到40%,2011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三)建立随访制度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由社区、乡村医生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锡卫疾控[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疾控〔2011〕7号)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我局组织制定了《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疾控处联系。
附件:1. 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无锡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减轻重性精神病人对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危害,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二、工作内容重点落实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确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础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任务,具体做好以下工作:1.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人员队伍建设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由精神科专兼职医师和护士、社区精防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社区民警和居/村委会人员(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等人员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队伍,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评估、管理治疗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市和市(县)、区两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体系,建立工作机制。
严重精神收治小组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收治小组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严重精神障碍是指患者在精神方面出现严重障碍,导致其行为、思维、情感等方面出现明显异常,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
为了保障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和管理。
本制度旨在规范严重精神收治小组的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架构1.成立严重精神收治小组,由医疗机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患者家属等共同参与。
2.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等岗位,组长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社会组织代表、患者家属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3.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资料保管等事务。
三、工作职责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小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副组长负责政策宣传、部门协作和资源整合,推动救治管理工作。
3.成员负责具体实施救治管理计划,协助患者就医、服药等。
4.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包括会议组织、资料收集、信息上报等。
四、工作内容1.开展患者筛查:通过社区摸底、家庭访问等方式,及时发现疑似患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制定救治方案: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救治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实施救治措施:协调医疗机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资源,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4.开展关爱活动: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支持等关爱服务。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精神障碍知识,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关爱意识。
6.定期跟踪评估:对患者病情进行定期评估,调整救治方案,确保患者病情稳定。
五、工作流程1.发现疑似患者:通过社区、家庭等渠道发现疑似患者,引导其就医。
2.诊断与评估: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断和病情评估,确定治疗方案。
3.救治与管理:各部门协同推进救治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4.关爱与支持:组织开展关爱活动,为患者提供心理、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为了做好重性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种完善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一、重性精神病患者准入管理制度1. 患者登记:所有有重性精神病症状的患者必须进行登记,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病史等。
2. 评估和分类:对登记的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 家庭医师管理:对于轻度和中度患者,建立家庭医师管理制度,由家庭医师负责患者的日常诊治和康复指导。
4. 住院管理:对于重度患者,建立住院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能够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制度1. 临床诊疗规范:在住院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包括用药、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2. 医疗记录管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治疗过程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用药情况、病情变化、副作用等,以便于后续的评估和调整治疗方案。
3. 家属参与治疗:鼓励患者的家属积极参与治疗过程,了解治疗进展和效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定期评估和康复指导:在住院期间,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评估其病情的变化、治疗效果等,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康复指导,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三、社区康复管理制度1. 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机构,提供必要的康复设施和人员,为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2. 康复治疗方案制定:每个患者需要制定相应的康复治疗方案,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3. 日常康复活动:社区康复机构应组织日常康复活动,包括心理辅导、职业训练、社交技能培训等,帮助患者提高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
4. 定期跟踪评估:对康复患者进行定期跟踪评估,评估其康复进展和效果,及时调整康复治疗方案。
四、重性精神病社会融入管理制度1. 就业扶持:为社区康复患者提供就业扶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自主就业。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确保社会安全和患者权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2.1 设立专门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组成。
2.3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工作进展、问题与措施。
三、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3.1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识别和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和私密。
3.2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筛查,以确保其病情稳定和治疗效果。
3.3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接受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3.4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重性精神病患者康复4.1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鼓励参与各类康复活动和社交互动,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4.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需综合考虑医疗、心理、职业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康复服务。
4.3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进展应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康复计划。
五、重性精神病家庭监护5.1 对于无法独立生活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加强家庭监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和生活需求。
5.2 家庭监护人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医疗护理和危机处理知识,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5.3 对于家庭监护人的违法和虐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6.1 建立完善的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包括住宿、就业、社交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6.2 加强对社区康复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服务。
6.3 重视社区康复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宣传7.1 加强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公众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认知和理解。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及其家庭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治疗率和康复率。
2.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支持,降低患者的肇事肇祸风险。
3. 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4. 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识,消除社会歧视。
三、工作内容1. 筛查与诊断(1)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及时发现患者。
(2)与医疗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断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2. 治疗与康复(1)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服务。
(2)开展家庭治疗和社区康复,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
(3)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调整治疗方案。
3. 社会支持与监护(1)为患者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2)建立患者监护网络,协助患者家庭做好监护工作。
(3)开展社区关爱活动,营造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
4. 医疗保障(1)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2)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慈善救助活动。
(3)加强药品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5. 宣传教育(1)开展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
(2)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营造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3)宣传成功案例,增强患者及家庭战胜疾病的信心。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强化培训与督导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同时,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4.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管理工作计划,预计在短期内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治疗率和康复率,降低患者的肇事肇祸风险,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营造关爱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2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年版)》要求,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随访,对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积极参加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指导家属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丙谷镇中心卫生院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和提供有效的治疗与康复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患者登记制度:包括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基本信息的登记,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2. 诊断评估制度:包括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神经心理评估,明确疾病类型和程度,为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提供依据。
3. 综合治疗制度: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等多种治疗方法的综合运用,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调配。
4. 住院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住院手续、住院费用、住院期限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相关权益。
5. 康复治疗制度:包括康复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和质量要求,重点关注患者的功能恢复和社会融入能力。
6. 保障措施制度:包括对患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隐私权进行保护,防范患者可能存在的自残或他残风险。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工作方法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工作方法及制度推荐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掌握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职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一)县级精防机构确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当前我县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县级精防机构),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2.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
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3.负责本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
定期调查、分析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5.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6.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精防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确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当前我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不包括住院治疗服务),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中承担职责包括:1.提供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2.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3.将本机构门诊确诊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提供随访技术指导;5.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协助应急医疗处置任务;6.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性精神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防治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我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明确专职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2、保持人员稳定,提高工作能力。
3、重精管理人员负责医院重性精神病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建立与维护。
4、与上级业务部门搞好对接,做好重精病人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
5、重精管理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重精患者入院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将出院信息迁回社区管理机构。
6、各临床治疗部门是院内的责任报告部门。
各责任报告部门应做信息交流沟通、建立报告等级制度。
6、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7、医院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字体:[ 大中小]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有关科室、专科医院: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16〕7号)、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宿迁市2016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卫疾控〔2016〕2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努力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任务(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年度管理总目标根据省市精神,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应达到4‰以上,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服药率达到6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40%以上。
(二)推进患者主动发现登记报告及建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动发现、登记报告及建档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患者的发现、报告、登记、建档及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开展精神病专科医院出院患者信息报告工作;对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措施。
(三)落实患者随访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要求对所有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本【简介】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旨在保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工作环境中的权益,提供合理的工作安排和支持。
本文将从工作环境、工作安排、工作支持等方面,提供一份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范文。
【一、工作环境】1. 公司应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包括安静、整洁的办公场所和符合健康标准的工作设备。
2. 公司应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和恢复精力的机会。
3. 公司应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私密的工作空间,保护其个人隐私。
4. 公司应加强员工关系,打造友好和谐的工作氛围,减少工作压力。
【二、工作安排】1. 公司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充分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和治疗需要。
2. 公司应为患者提供灵活的工作制度,如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工作等,以便患者能更好地平衡工作和治疗。
3. 公司应根据患者的治疗计划,提供合理的请假制度,包括病假、调休等,确保患者得到充分的治疗和休息。
4. 公司应尊重患者的职业选择权利,不歧视或辞退因重性精神疾病而产生的工作不稳定或低效等问题。
【三、工作支持】1.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帮助患者提升工作能力和技能。
2. 公司应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心理问题。
3. 公司应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进展和病情变化。
4. 公司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对其病情和治疗情况保密,不泄露个人信息。
【四、其他】1.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重性精神疾病知识普及,促进对患者的理解和支持。
2. 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3. 公司应建立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以保障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综上所述,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能够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灵活的工作安排和必要的工作支持,促进其平稳地就业和工作生活的融入,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能。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事务的精神障碍。
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防止肇事肇祸的发生,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本文旨在阐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以期为相关领域提供参考。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由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2. 职责分工(1)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
(2)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
(3)司法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救助、福利保障、慈善救助等工作。
(5)卫生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健康指导、康复治疗等工作。
(6)残联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患者评估与分类管理1. 患者评估对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危险性评估,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采取有效治疗管控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病情状况、日常行为习惯、服药情况和社会功能情况等。
2. 分类管理根据患者评估结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为三类:(1)一类患者:病情稳定,无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二类患者:病情波动,有一定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管理。
(3)三类患者:病情严重,肇事肇祸风险较高,由公安部门实施强制医疗。
四、服务内容与措施1. 患者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患者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服务。
重症精神病实施方案甄选范文
重症精神病实施方案桃园中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为落实陕西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根据《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我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试行)》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桃园地区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立和完善由桃园路街道办事处、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军寨社区卫生服务站、桃园一坊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社区残联在内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二)建立健康档案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计算,2011年5月底前建档率达到40%,2011年底建档率达到70%,2012年达到80%,2013年达到100%。
(三)建立随访制度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精神卫生专干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四)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2011年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的社区达到40%,2015年达到85%。
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的社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2011年达到50%,2015年达到80%。
二、组织领导成立桃园路街道办事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桃园地区整体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制定实施方案。
组长:蒋卫清桃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孙安志桃园中心副主任沈华桃园中心副主任成员: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马兴延桃园中心公卫科科长潘亚丽马军寨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陈百为桃园一坊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各社区残联专干三、职责分工(1)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区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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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担社区卫生和乡村卫生等基层医疗机 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 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开展本区县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四、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医务室。
(3)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应 急医疗处置。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 者。 (5)参与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6)制定本单位系统管理报告制度,承担 辖区内患者 基本数据收集及网络报告任务。
2.社区卫生服务站 要求设置1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监护人落实对患者的护理、康复措 施,协助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数据收集 与报告工作 。
五、其他医疗机构
对就诊者中疑似重性精神疾病、但未 经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者,转诊到就近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确诊,或联络会诊。 向就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确诊的、 病情严重的患者。三级医疗机构应开设 心理门诊或精神科。
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要求设置1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1.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2. 健康教育所参与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健 康教育活动。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本级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信息系统平台的建立与维护。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要求设置1名科室负责人、2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1)承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患者 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 确诊的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2)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 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 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促进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 社区康复机构和网络。 3.设区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下 简称县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精防工作的管 理。 4.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 疗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精防工作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5.负责区域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质量控制, 开展工作督导、绩效考核、评价。 6.开展本区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机构、职责分工
机构
一、卫生行政部门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即重庆市卫生局)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即各区县卫生局) 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市级及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县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三、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 ): 市精防机构(挂靠市精神卫生中心) 区县级精防机构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健康教育所
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包括:辖区内的精神病医院(沙区三院、沙区五院、东 华医院、重庆市精神病院、重庆市精卫中心)。 主要职责:1.门诊诊疗、患者应急状况处置和患者慢性住 院治疗服务。 2.对初诊普通患者、由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 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慢性患者等提供诊疗服务。 3. 根据知情同意原则,向辖区精防机构提供出入院的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定期向沙区三院上报出入院 患者信息) 4.按所在地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工作要求,建立 至少由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的社区管理 和康 复技术指导。
其他部门
为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的顺利开展,还需要多个相关部门的协 助。包括: 1、公安机关 2、财政部门 3、民政部门 4、人力社保部门 5、残联
目的:构建一支由我市卫生行政人
员、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精 神卫生防治队伍,完善我市精神卫 生防治网络,明确其职责分工,促 进我市精神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3.乡镇卫生院 要求设置1名科室负责人、2名以上的专兼 职人员。 职责: (1)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 疗机构开展村医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 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患者 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 登记已确诊的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 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 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 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 者。 (5)制定本单位系统管理报告制度 承担 辖区内患者基本数据收集及网络报告任 务。
4.村卫生室 要求设置1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患者的线索调查、登 记、报 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协助开展辖区内患者基本 数据收集与报告工作 。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 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精神卫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
1、负责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 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已参保肇事 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 2、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患者就业。
残联
1、协助政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 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 设。 2、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民政 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 服务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问题
对各部门的工作肇事肇祸行为或 恶劣社会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谢 谢
依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卫生部2009年11月,卫疾控发〔2009〕104号文 件
一、区卫生局
设置要求:要求分管局长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 负责区域内精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 1.制订本地精防工作的实施计划,保障必要的 工作经费。 2. 组建由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科 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街道和乡镇基层医 疗机构组成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开展重性精 神疾病诊疗、双向转诊、社区/乡镇管理和康复 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常见精神疾病防治、心 理卫生服务等精防工作。
公安机关
1、负责牵头会同卫生、民政、财政、人力社保、残联等 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 2、收集、汇总、上报公安机关参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 理工作的情况和相关数据。更新“全国重性精神病人 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 3、对开展工作时收集掌握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上报本机 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将信息通报卫生部门。 4、参与联合管理小组,督促协助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或 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或对高风险病人动员监护人送入 院治疗。 5、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处理。 6、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委托精神病司法鉴定和 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工作。 7、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并 负责查找患者原籍。
卫生部门
1、制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是肇事肇祸病人的管理 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2、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的监督、 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3、和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特别是肇事肇 祸精神病人调查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评 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对风险评 估为三级以上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给病人居住地 乡镇府及公安机关。 4、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保障与 救助政策。
财政部门
1、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现行经费开支渠 道,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将肇事肇 祸精神病人排查、诊断、评估、鉴定、 管控、治疗、现场处置等所需费用纳入 财政预算。 2、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 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民政部门
1、负责“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对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 救助。 2、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或户籍 地在市外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予以救助和护送 回原籍。 3、会同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开展精神残疾 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4、指导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 访视服务管理工作。
3.收集辖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 院信息,将本地区重性精神患者(包括其他区县精防 机构转回的)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通 知患者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管 理。将本市其他区县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转 到患者所在地区县精防机构。将非本市的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出院信息转到上级精防机构。 4.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制定社区/乡镇管 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定期统计、分析、 评估和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患者管理 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完成 年度工作报表。
三、精防机构
沙区精防机构:天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 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卫生行政 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和网络; 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2.组织诊断或者复核诊断基层医疗机构筛查上报 的疑似患者。定期与同级公安机关交换核实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