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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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工作需要,确保出行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严格公务车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管理范围和主管部门
1、凡公司出资购置的乘用车辆均属公司财产,全部纳入公车管理范围。
2、公司机关经理办公室车队是公车管理的主体部门,具体负责公用车辆、司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二、公车购置与处置
公务用车配备应坚持“按需分配、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车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
1、公司购置与处置公车,必须经经理办公会议或股东会决定,报请集团公司审批,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购置及处置公车,统一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财务部配合、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公司财务部要完善公车购置(处置)财务手续,经理办公室车队要建立车辆档案,并负责公车的定期保养和按期年检。
三、公车配备与调度
1、公车配备与调度坚持“保证重点、兼顾全面、因需配车、厉行节约”的原则。
2、结合工作实际,公司经理、书记设专车、专职司机,专车专用;其它班子成员及经理助理实行固定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3、班子成员所配公车在保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兼顾分管科室的业务用车。
4、因工作调整,班子成员调离岗位后,所配公车应在十五日主动交回。
5、原调研员、经理助理、三大产业公司配备的专车全部收回,作为机动车辆统一管理。如工作需要需配备相对固定车辆的,需上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6、特必需要时,经理办公室车队可对全系统公车进行调度。
7、各部室用车,由办经理公室车队统一安排,按需调度领导固定用车、办公室机动车辆及其它公用车辆。
四、公车派遣管理
1、公务用车审批、派车参照原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公车外借和公车私用。
如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特殊原因借用公车,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外借公车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车队派遣驾驶员驾驶,一律不得由外人驾驶,任务完成后经理公司办公室将及时收回。
公司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公车,要提前向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1日以内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2日以上者由分管副经理批准。
外借公车和私用公车如发生交通违章或事故,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全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