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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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围;

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2 、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三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在交行办理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0、11、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供应⑻科教文卫⑼农林牧渔⑽社会服务⑾其他;

5、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公务员⑵企事业高管⑶技术人员⑷职员⑸商业服务人员⑹生产人员⑺自由职业⑻其他;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2、公证费:贷款额x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

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个人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含团购房、集资建房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申请人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后10个工作日,贷款发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贷款转入开发商签约的按揭银行指定账户。

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金寨路师北侧:2817779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美菱大道190号即美屯立交桥东北角:4667928 4665928

交通银行分行地址: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2637022 263705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617480 网址:.hfgjj.(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全额交至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且贷款额不超过房产评估价的70%。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2、14、15、16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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