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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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公益培训班学习汇报(2018年4月)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公益培训班学习汇报(2018年4月)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基本要求 临床评价的三种途径
一、 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 产品的临床评价
医疗器械临床价基本要求
一、 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 临床评价
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基本要求
一、 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 临床评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3.试验设计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1)平行对照设计
②盲法 如果分组信息被知晓: 研究者可能在器械使用过程中选择性关注试验组, 评价者在进行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时可能产生倾向性, 受试者可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采用盲法控制 “知晓分组信息”的偏倚。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3.试验设计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1)平行对照设计 ②盲法
类型 完整 设盲 不完整 设盲 适用情形 在完整设盲的临床试验中 受试者、研究者和评 价者对分组信息均处 于盲态 采用第三 盲态数 方盲法评 据审核 价 盲态数 据审核
①随机化 非随机设计可能造成各种影响因素在组间分布不均衡, 降低试验结果的可信度: 协变量分析可能难以完全校正已知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未知因素对试验结果产生的影响亦难以评价。 因此,通常不推荐非随机设计。 如果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必须采用非随机设计,需 要详述必须采用该设计的理由和控制选择偏倚的具体措 施。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1.前言 (1)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定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是指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经资质 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 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 认的过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务院关于 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1、合同主体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11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1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13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12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23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

22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临床评价方案;收集、整理和分析临床数据;撰写临床评价报告等。

3、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方式提供服务。

3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1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服务费用。

3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2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服务。

32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

325 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该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该指导原则内容包括总则、
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临床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等。

总则部分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原则和目的。

其中明确指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通过比较试验、观察研究等方法,评估医疗器械安
全性、有效性以及适应性等指标的过程。

该原则强调了科学性、严谨性和
客观性,并提出了评价结果应该具有可信度和应用性等要求。

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部分主要介绍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主要
方法和步骤。

其中提到了比较试验、观察研究和特殊试验等方法,着重强
调了临床试验应该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特点。

此外还介绍了研
究人员的选择、样本容量的确定、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分析等技术要求。

临床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部分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报告的
内容和编写要求。

该部分明确了报告的基本结构和要素,包括引言、研究
方法、结果和讨论等。

要求报告应该清晰明确、客观公正,并提供充足的
科学依据,以支持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此外,该部分还要求报告
应该经过专业审查和科学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总体而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
价提出了科学、客观和可信的要求,规范了临床评价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并指导了报告的编写。

通过遵循该指导原则,可以更好地评估医疗器械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指导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临床评价应该以科学性为前提。

评价过程中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靠。

评价者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治疗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

评价过程应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结果应能够为临床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帮助医生选择最适合患者的医疗器械。

评价指标和方法应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便于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用。

评价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性和风险评估。

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全面考虑其安全性和风险性,确保患者在使用过程中不会造成不良反应或并发症。

评价者应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风险。

评价过程中应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价结果应基于充分的临床数据和证据,确保评价结论客观、科学。

评价者应遵循数据采集、分析和解释的科学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数据造假。

评价过程应注重持续改进和监测。

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评价者应定期监测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不断改进评价方法和指标,提高评价水平和效果。

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安全性、数据准确性和持续改进等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只有严格遵循评价指导原则,才能有效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治疗效果,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希望各相关医疗机构和评价者能够严格遵循评价指导原则,共同推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参考。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四、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注册申请人需将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内容进行对比以判定申报产品是否为列入《目录》产品。

列入《目录》产品是指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名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具有等同性的产品。

注册申请人对申报产品的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进行对比,论述其相同性和差异性。

当二者的差异性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不产生影响时,认为二者具有等同性。

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为申报产品与《目录》产品的对比表及附件(格式见附件1)。

五、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的一般要求(一)基本原则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需将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关键技术、预期用途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的证据强度不应低于进行临床试验获得的数据。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证、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重点内容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重点内容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重点内容一、《指导原则》重点内容梳理《指导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临床评价和临床证据相关概念,阐述临床试验、临床数据、临床评价以及临床证据之间的关系。

同时,明确临床评价主要是为回答:“医疗器械在按照要求使用时,应能够达到其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其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副作用已被降至最低且可被接受”的要求。

这一规定是基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对医疗器械的要求。

因此,在进行临床评价前,注册申请人应先根据《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进行医疗器械风险识别与控制,与风险管理文件相互参照,以确认临床评价的范围。

《指导原则》对临床评价相关概念进行重新定义,明确指出临床评价是一个持续进行的活动,并要求注册申请人需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进行周期性审核并更新临床证据。

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临床评价是《指导原则》反复强调的一个概念。

在设计开发阶段,临床评价需确定上市前产品评价所需的临床数据,判断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及需要观察的临床终点。

产品上市后,随着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的不断更新,需周期性的进行临床评价。

持续开展临床评价使注册申请人可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产品风险受益的重大变化,或者需对禁忌证、警告、预防措施或说明书等方面进行变更时,向监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说明书更改告知等事项。

以往注册申请人只是将临床评价视为上市前的一个注册要求,对于产品上市后的临床数据收集并不在意。

但从科学角度看,上市前的临床评价并不足以完全对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合理评价,有些罕见不良事件并不能在注册前研究中发现。

此外,许多医疗器械是不断地通过上市后改进完成产品升级换代。

若没有上市后临床数据的支撑,有些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可能难以开展。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指导原则》梳理了临床评价的流程,帮助注册申请人重新理性看待临床评价过程。

临床评价路径的选择不再是以前简单的yes/no的选择,而是先识别需要临床数据支持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然后识别与产品及其适用范围相关的可用的临床数据;接着根据产品在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论证需要,评价临床数据的适宜性和贡献;随后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根据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剩余问题的解决需要,产生新的临床数据;最后汇总所有临床数据,得出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结论。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原则。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经过科学、严谨的评价,确保其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以下将对该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解析。

该指导原则首先明确了临床评价的重要性。

它强调,医疗器械应通过临床评价来证明其在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有效性。

这是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器械质量临床使用的必要步骤。

指导原则接下来详细介绍了临床评价的步骤和程序。

首先,它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临床评价计划,并根据产品特性和目的设计相应的临床评价方案。

这些方案应包括研究设计、样本量、观察指标等内容,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性。

该指导原则还强调了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它要求临床评价应符合伦理学、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患者权益,保护其安全和隐私。

同时,评价应按照良好的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指导原则还要求在临床评价过程中应注意风险评估和临床可用性评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评估使用医疗器械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评价还应考虑医疗器械在临床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可接受性和适应性。

除了介绍临床评价的步骤和要求,指导原则还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技术指导。

它对临床评价研究设计、样本量计算、数据采集和分析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这些技术指导有助于确保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总体而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系统、科学、规范的指导,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同时,它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器械在诊断、治疗和康复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严格的临床评价。

本文将介绍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指导原则。

一、临床评价的目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指通过人体试验,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为医疗器械的注册、上市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临床评价的目的是确定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安全性:医疗器械应当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或损害。

2.有效性:医疗器械应当能够在人体内发挥所期望的临床效果。

3.可靠性:医疗器械应当具备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不会出现失效或故障。

二、临床评价的内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包括以下内容:1.试验设计: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需求,设计合理的试验方案,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试验对象:应当选择符合试验条件和标准的试验对象,包括病人、志愿者等。

3.试验过程:应当按照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验,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4.试验数据:应当收集和记录试验数据,包括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等指标。

5.试验分析:应当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等指标。

三、临床评价的方法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包括以下方法:1.前瞻性研究:包括随机对照试验、非随机对照试验、单臂试验等,是评估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最常用方法。

2.回顾性研究:包括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等,主要用于评估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3.观察性研究:包括跨组研究、交叉研究等,主要用于评估医疗器械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临床评价的基本原则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伦理原则:应当尊重试验对象的人权和尊严,确保试验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科学原则:应当根据医学科学的最新发展,选择合适的试验对象和试验方法,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可靠性。

3.安全原则:应当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不会对试验对象和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或损害。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评价、分析,以确认医疗器械在其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持续进行的活动。

临床评价需持续开展,贯穿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

产品注册时,注册申请人使用临床评价产生的临床证据,以及其他设计验证和确认文件、器械描述、说明书和标签、风险分析以及生产信息,论证产品对安全和有效基本原则的符合性。

产品上市后,随着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的不断更新,需周期性地进行临床评价。

本指导原则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框架下,针对上市前临床评价,阐明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临床评价报告需包含的主要内容并细化相应要求,为注册人编写上市前临床评价报告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上市前临床评价报告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通用指导原则体系的一部分,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相互引用。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需要开展临床评价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临床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三、临床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应要求(一)产品描述注册申请人需阐明申报产品的基本信息、适用范围、研发背景等,建议涵盖以下方面的适用部分,如不适用,需说明不适用的理由:1.基本信息,如产品通用名称、推向市场时所使用的名称(如有)、型号规格、结构组成(包括软件及附件等)、材料(如包含药物成分(已上市或者新药)、组织或者血液制品等)、灭菌/非灭菌等;2.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可从如下方面进行描述,(1)适应证:包括器械预防、诊断、缓解、治疗或者监护的疾病或症状;(2)适用人群:如年龄、性别、体重等对适用人群的限定;(3)适用部位:如临床应用的具体人体部位、器官、组织、体液等;(4)与人体接触方式和时间:如植入或体表接触、接触时间、接触次数等;(5)适用疾病的阶段和程度:如疾病的名称、分型、分期、严重程度等;(6)使用条件:如使用环境(家用、医院、具体科室、手术室、救护车等);配合使用的器械或药品、使用者要求等;(7)重复使用:如可否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次数和时间等;(8)使用方法;(9)禁忌证;(10)警告及预防措施;(11)其他。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第一部分:主要定义和概念一、前言《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提出了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相关的要求,部分条款特别提出,医疗器械在按照要求使用时,应能够达到其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其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副作用已被降至最低且可被接受。

由于医疗器械及其技术的多样性,使注册申请人和监管机构在判断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面临较大挑战。

一些技术已使用多年,其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已得到充分认知。

另一方面,许多产品采用了尚未应用于患者的新技术。

此外,产品的适用范围和临床应用可能有较大差异,终端用户范围较广,使用经验多样,均可影响临床结果。

考虑到医疗器械相关情况的复杂性,当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需基于个案分析以评估临床证据是否可接受。

因此,了解医疗器械如何完成符合性评估,以及临床评价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部分主要介绍临床评价和临床证据相关概念,阐述临床试验、临床数据、临床评价以及临床证据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的定义和概念,用于医疗器械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的建立和保持,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本部分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通用指导原则体系的一部分,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相互引用。

三、定义和概念(一)临床试验定义:为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在一例或多例受试者中开展的系统性的试验或研究。

解释:临床试验包括可行性试验、为获得上市批准而进行的试验,以及在上市批准后开展的试验。

(二)临床数据定义: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

解释:临床数据的来源包括:1.申报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试验数据;2.同品种医疗器械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试验数据;3.已发表和/或未发表的申报产品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经验数据;4.其他来源的临床经验数据,如登记研究、不良事件数据库和病历数据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评估医疗器械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过程。

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需要遵循一些指导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指导原则:1. 研究设计的合理性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研究设计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研究设计应该符合科学原则,能够有效地回答评价的研究问题。

合适的研究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倚,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2. 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样本选择的代表性对评价结果的可靠性有着重要影响。

样本应该能够充分代表目标人群,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泛化性和适用性。

在选择样本时,需要考虑到样本的大小、分布和特征等因素。

3. 数据收集的科学性数据收集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数据应该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收集,并且应该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分析的合理性对于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应该符合统计学原则,能够有效地从数据中提取有意义的信息。

在进行数据分析时,需要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并且应该进行适当的数据处理和解释。

5. 结果解读的科学性评价结果的解读应该基于科学事实和数据证据。

解读结果时,应该避免主观臆断和误导性解释,应该尽可能客观、准确地呈现评价结果。

同时,需要对结果的可靠性和置信度进行适当的评估和说明。

6. 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评价的结论应该基于科学的证据和数据,而不应该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

结论应该客观、准确地总结评价结果,并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结论应该能够为医疗器械的进一步临床应用提供有益的参考。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需要遵循一系列科学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只有在严格遵循这些指导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出真实有效的评价结论,为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

希望未来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能够更加注重指导原则的遵循,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2018年)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2018年)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2018年)》摘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临床试验目的决定了临床试验各设计要素,包括主要评价指标、试验设计类型、对照试验的比较类型等,进而影响临床试验样本量,指标类型通常包括定量指标(连续变量,如血糖值)、定性指标(如有效和无效)、等级指标(如优、良、中、差)等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

临床试验是以受试人群(样本)为观察对象,观察试验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作用于人体的效应或对人体疾病、健康状态的评价能力,以推断试验器械在预期使用人群(总体)中的效应。

由于医疗器械的固有特征,其试验设计有其自身特点。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产品组成、设计和性能已定型的医疗器械,包括治疗类产品、诊断类产品,不包括体外诊断试剂。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技术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目的临床试验需设定明确、具体的试验目的。

申请人可综合分析试验器械特征、非临床研究情况、已在中国境内上市(下文简称已上市)同类产品的临床数据等因素,设定临床试验目的。

临床试验目的决定了临床试验各设计要素,包括主要评价指标、试验设计类型、对照试验的比较类型等,进而影响临床试验样本量。

不同情形下的临床试验目的举例如下:(一)当通过临床试验确认试验器械在其预期用途下的安全有效性时,若更关注试验器械的疗效是否可满足临床使用的需要,其临床试验目的可设定为确认试验器械的有效性是否优于/等效于/非劣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同时确认试验器械的安全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第14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第14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对新型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通过临床试验等手段,对医疗器械的性能、安全性、效果等进行评估,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指导原则。

首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高度符合伦理原则和专业道德要求。

在评价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并遵循隐私保护规定,保护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评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履行职业道德,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遵循科学性原则。

评价工作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研究设计进行,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价研究应具备良好的样本选取原则和随机分组原则,以减少实验误差和偏差。

评价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可重复性,能够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注重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

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求,选择适当的病种进行评价研究。

同时,应推广多中心协作的评价模式,通过多个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

评价工作应着眼于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选择有实际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应注重医疗器械的实用性和经济性,促进有价值的医疗器械进入市场。

第五,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强调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医疗器械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对医疗器械的使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规范。

评价工作应注重对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积极监测和及时处理,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需要遵循伦理原则、科学性原则、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原则、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原则以及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1.临床评价的目标: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包括安全性、有效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等。

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具体的评价目标。

2.评价方法与设计: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研究设计,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临床试验、对照研究、前瞻性观察研究等。

研究设计应考虑到研究对象、评价指标、样本大小和研究时间等因素。

3.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结合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

实验室评价主要包括医学物理性能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材料性能评价等,为临床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临床对照可以采用传统手术、药物治疗或其他医疗器械作为对照组,评价新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优越性。

4.临床试验的合理性: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合理选择试验样本群体和试验对象。

试验样本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产品在实际临床中的应用情况。

试验对象应符合试验的入选和排除标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数据采集和分析:临床评价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

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方法。

数据分析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合理的描述和推断,以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6.道德和法律问题:临床评价需要遵守科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需要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并严格遵守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

同时,临床评价需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价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保障临床使用的安全和效果。

在具体的临床评价过程中,仍需根据不同的医疗器械类型和应用场景,结合具体的技术指南和法规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和实施步骤。

同时,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患者和用户的权益,对于提高医疗器械的研发和应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8年0716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8年0716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1 —啊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201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201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

临床试验是以受试人群(样本)为观察对象,观察试验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作用于人体的效应或对人体疾病、健康状态的评价能力,以推断试验器械在预期使用人群(总体)中的效应。

由于医疗器械的固有特征,其试验设计有其自身特点。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产品组成、设计和性能已定型的医疗器械,包括治疗类产品、诊断类产品,不包括体外诊断试剂。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技术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目的临床试验需设定明确、具体的试验目的。

申请人可综合分析试验器械特征、非临床研究情况、已在中国境内上市(下文简称已上市)同类产品的临床数据等因素,设定临床试验目的。

临床试验目的决定了临床试验各设计要素,包括主要评价指标、试验设计类型、对照试验的比较类型等,进而影响临床试验样本量。

不同情形下的临床试验目的举例如下:(一)当通过临床试验确认试验器械在其预期用途下的安全有效性时,若更关注试—1 —验器械的疗效是否可满足临床使用的需要,其临床试验目的可设定为确认试验器械的有效性是否优于/等效于/非劣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同时确认试验器械的安全性。

此时,临床试验的主要评价指标为有效性指标。

(二)当通过临床试验确认试验器械在其预期用途下的安全有效性时,若更关注试验器械的安全性是否可满足临床使用的需要,其临床试验目的可设定为确认试验器械的安全性是否优于/等效于/非劣于已上市同类产品,同时确认试验器械的有效性。

此时,临床试验的主要评价指标为安全性指标,以乳房植入体为例,临床试验通常选择并发症发生率(如包膜挛缩率、植入体破裂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概要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概要

体外 诊断 试剂 注册 申报 资料 要求 和批 准证 明文 件格 式
体外 诊断 试剂 说明 书编 写指 导原 则
医疗 器械 分类 规则
第一 类医 疗器 械产 品目 录
关于 进一 步做 好医 疗器 械产 品分 类界 定工 作的 通知
医疗 器械 临床 评价 技术 原则
3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 临床评价要求 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 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 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 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对于列入免临床目录的产品,提交对比说明即可,大大降低了临床评价的难度。
医疗 器械 经营 监督 管理 办法
三级: 解释或指南
医疗 器械 注册 申报 资料 要求 和批 准证 明文 件格 式
创新 医疗 器械 特别 审批 程序
境内 第三 类和 进口 医疗 器械 注册 审批 操作 规范
境内 第二 类医 疗器 械注 册审 批操 作规 范
医疗 器械 产品 技术 要求 编写 指导 原则
对于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其临床试验应在取得资质的 临床试验机构内,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注 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 对于在境外进行临床试验的进口医疗器械,如其临床试验符合中国相关 法规、注册技术指导原则中相应技术要求,如样本量、对照组选择、评 价指标及评价原则、疗效评价指标等要求,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 可提交在境外上市时提交给境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临床试验资料。资 料至少应包括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申请人 还需提交论证产品临床性能和/或安全性是否存在人种差异的相关支持性 资料。 对于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医疗器械 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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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

提交的上述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

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产品具有等同性,则应按照本指导原则其他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六、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一)同品种医疗器械1.同品种医疗器械定义同品种医疗器械是指与申报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有源类产品为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安全性评价、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预期用途等方面基本等同的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可视为基本等同。

2.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判定注册申请人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需首先将申报产品与一个或多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证明二者之间基本等同。

与每一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的项目均应包括但不限于附2列举的项目,对比内容包括定性和定量数据、验证和确认结果,应详述二者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差异性是否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通过申报产品自身的数据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如申报产品的非临床研究数据、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针对差异性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的数据。

相应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评价应符合本部分第(三)、(四)项及相应附件要求。

临床试验应符合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以列表形式提供对比信息(格式见附3)。

若存在不适用的项目,应说明不适用的理由。

(二)评价路径具体评价路径见附4。

(三)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以下简称临床数据)可来自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和合法获得的相应数据,包括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

注册申请人可依据产品的具体情形选择合适的数据来源和收集方法。

1.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应保证查准、查全文献。

文献检索和筛选要素见附5。

在文献检索开展前,需制定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内容及格式见附6)。

在文献检索和筛选完成后,需编制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内容及格式见附7)。

临床文献的检索和筛选应具有可重复性。

文献检索和筛选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临床经验数据的收集临床经验数据收集应包括对已完成的临床研究、不良事件、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等数据的收集。

(1)已完成的临床研究数据收集按照临床研究的设计类型,可分为前瞻性研究、回顾性研究、随机对照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单组研究、病例报告等。

注册申请人需收集并提供伦理委员会意见(如适用)、临床研究方案和临床研究报告。

(2)不良事件数据收集注册申请人应收集包括注册申请人建立的投诉和不良事件资料库,以及各国监管机构发布的不良事件资料库中相应不良事件数据,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医疗器械警戒快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申请人与用户机构设备使用数据库(MAUDE),英国医疗器械警报(MDA)等。

注册申请人需提供同品种医疗器械投诉及不良事件数量、投诉及不良事件的原因归类、各类别原因的投诉及不良事件数量、投诉及不良事件是否与产品有关等信息。

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应以列表的形式提供事件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方式等具体信息。

对于申报产品还需提供产品在各国上市时间、累积销售量、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结果等具体信息。

(3)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数据收集注册申请人应收集并提供同品种医疗器械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如召回、公告、警告等)的具体信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四)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分析评价1.数据的质量评价注册申请人应将纳入分析的数据按照公认的临床证据水平评价标准(如牛津循证医学中心制定的临床证据水平评价标准等)进行分级。

对于不适于进行产品有效性评价的部分临床数据,如适用,可用于产品安全性评价。

2.数据集的建立根据数据类型、数据质量的不同,可将收集的临床数据归纳成多个数据集。

注册申请人亦可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分别建立数据集,如某些产品的临床性能和/或安全性存在人种差异,为评价中国人群使用该产品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可建立中国人群的数据集。

3.数据的统计分析需选择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对不同的数据集进行统计分析。

多个研究结果组成的数据集的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4.数据评价综合不同数据集的分析结果,评价申报产品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是否可接受。

(五)临床评价报告临床评价完成后需撰写临床评价报告(格式见附8),在注册申请时作为临床评价资料提交。

七、临床试验相关要求对于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其临床试验应在取得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内,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

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

对于在境外进行临床试验的进口医疗器械,如其临床试验符合中国相关法规、注册技术指导原则中相应技术要求,如样本量、对照组选择、评价指标及评价原则、疗效评价指标等要求,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可提交在境外上市时提交给境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临床试验资料。

资料至少应包括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申请人还需提交论证产品临床性能和/或安全性是否存在人种差异的相关支持性资料。

对于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医疗器械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

附:1.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2.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3.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4.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路径5.文献检索和筛选要求6.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7.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8.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的分析评价报告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对比项目目录中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产品制造材料或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灭菌/消毒方式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对比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无源医疗器械)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有源医疗器械)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对比项目同品种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注:对比项目至少应包括附件2所列全部项目。

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路径附5文献检索和筛选要求一、检索数据库注册申请人需根据申报产品/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如设计特征、适用范围等)选择检索数据库,并在方案中论述选择的理由。

数据库的选择应具有全面性,可考虑的数据库类型举例如下。

1.科学数据库: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美国《医学索引》(Medline)、荷兰《医学文摘》(EM)等。

2.临床试验数据库:如科克伦对照试验注册中心(CENTRAL)、临床试验注册资料库()等。

3.系统评价数据库:如科克伦(Cochrane)图书馆等。

4.专业数据库:如诊断测试索引数据库(MEDION)、骨关节登记数据库等。

二、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的逻辑关系为全面、准确地检索出申报产品/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文献,应综合考虑检索途径的选择、检索词的选择和各检索词间逻辑关系的配置,制定科学的检索策略。

常见的检索途径包括主题词检索、关键词检索、摘要检索、全文检索等。

检索词应与选择的检索途径相适应,考虑因素如产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生产企业、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等。

进行检索词逻辑组配时, 应正确地选用逻辑算符来表达检索词之间的逻辑关系,如逻辑或(OR)扩大检索范围,逻辑与(AND)缩小检索范围。

应在检索方案中论述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逻辑关系的确定理由。

三、文献筛选流程和筛选标准对于检出文献的筛选,应按照图1设定的步骤进行。

注册申请人根据文献的题名和摘要,筛选出可能符合要求的文献;根据文献全文,筛选出纳入分析的文献;根据全文仍不能确定是否纳入分析的文献,可与作者联系以做出判断或直接排除。

文献的筛选标准,即文献的纳入和排除标准,应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四、文献检索和筛选结果的输出文献检索和筛选结果的输出采用文献的引用形式且需保持格式的一致性,文献的引用形式包括作者、题名、期刊名称、发表年代、卷数(期数)、页码等。

经筛选纳入临床评价的文献应提供全文。

图1文献筛选流程附6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检索的时间范围:检索数据库:检索数据库的选择理由: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的逻辑组配: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的逻辑组配的确定理由:检索结果的输出形式:文献筛选流程:文献的筛选标准:文献的筛选标准的制定理由:文献筛选结果的输出形式:文献检索和筛选人员姓名:附7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检索的时间范围:检索数据库:检索途径:检索词:检索词的逻辑组配:检索结果的输出:检索偏离的描述、原因及对结果的影响:文献筛选流程:文献的筛选标准:排除的文献:排除理由:文献筛选结果的输出:筛选偏离的描述、原因及对结果的影响:注:检索和筛选出的文献需以一致的格式列表,建议包含“作者题名期刊名称发表年代卷数(期数)页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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