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充装年限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灭火器维修期限根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6 维修技术要求”“6.6 再充装”、

7 报废规定

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2、《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5.3送修”“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3、江苏消防网之说明

灭火器维修期限汇总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