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
为了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重点规范与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毕业、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的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二、培训对象
1、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新入院的叁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三、培养规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三年为第一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作好准备;后二至五年为第二阶段,在三级学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培训安排
(1)医学院校本科毕业进入我院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医学院校各类八年制(4+4)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的培养。
(4)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5)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
年的培养
(6)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养,但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能力申请提前参加由医院或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的可提前结束轮转进入第二阶段的专科培养。(7)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的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再安排其进入相应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
2、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专科培养,其余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科、放射科、五官科、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养。
3、培训要求
A. 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5)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B. 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
第一阶段培训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要求执行。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养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执行。
C. 专业外语
以自学为主,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D. 科研能力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结合临床工作实践,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每年应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第二阶段的学术论文应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应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申报。
4、学历、学位申请
⑴本科学历住院医师报考在职研究生必须在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后方可报考。硕士学历住院医师报考在职研究生必须在完成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⑵如纳入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学历住院医师可在进入第一阶段培训的同时,参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在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全国学位考和开展课题研究,并依据一定程序申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硕士学位住院医师可在进入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的同时,参加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在完成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全国学位考和开展课题研究,并依据一定程序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四、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1)住院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临床住院医师的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需在次年内补足。假期应在本年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2)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培训基地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2天以上者,还需要由医务处签字后生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培训基地应尽快报告医务处;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处罚。
(3)住院医师每天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表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培训基地兼职管理人员每月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培训基地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医务处。
2、轮转考核
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培训基地主任主持,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档案上做好记录。
3、年度考核
第一阶段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每年由医务处聘请医学院系统或系统外专家对住院医师按照医学院规范化培训细则的内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主任组织科室相关带教导师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4、阶段考核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参加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组织的阶段考核。
(1) 本科毕业生完成第一年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应参加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研究生毕业者应当年参加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将相应延长培训时间并给予补考机会一次。如还不能通过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2)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培训。
(3)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未按规定完成轮转培训的医生将延长相应的轮转培训时间
5、培训期间待遇
(1)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6、淘汰制度
XX医院和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三年。三年期满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依据排名进行二次分配,同时实行淘汰制,比例为30%或末位淘汰。
五、组织管理
1、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领导小组,由医疗、人事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科技发展处处长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