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办法(征求意见)》
公司发展党员办法
公司发展党员办法公司发展党员办法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一)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二)原则: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基本要求: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培训原则,把生产经营骨干分子培养和发展为党员;原则上在本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且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应是上一年度员工绩效考核中,个人排名必须在本部门(项目)处于前列,或者在全公司专业系列范围内处于前半数以内。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组织谈话。
党支部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应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部委员与其谈话,鼓励其政治上进步。
2、征求意见。
党支部在听取申请人所在党小组讨论意见、所在单位领导评价和党内外群众反映的基础上,结合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对其作出全面评价。
3、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注重从生产经营骨干中确定。
4、党(总)支部将讨论意见与公司党委工作部沟通,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1、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了解并负责的向党组织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填写培养人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时刻,向组织推荐为重点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如培养联系人因故不能继续担当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重新指派正式党员接替。
2、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
内容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③思想汇报④自传⑤团组织推优表⑥鉴定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政审结论)⑦支部综合培养考察报告。
3、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须参加短期的集中培训。
由公司党委工作部牵头,党(总)支部配合,每年根据需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为3-5天,经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1、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总)支部负责日常的教育管理,公司党委工作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制度(非公企业)
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制度
(非公企业)
一、把握总体要求。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明确发展重点。
党支部要积极引导员工中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重点在一线生产人员、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和管理层中发展党员。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办法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支委会研究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加强培训教育。
党支部应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严把发展质量关。
对发展对象要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要结合实际对发展对象进行指导、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大会介绍。
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
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做出决议。
五、严格执行票决制和公示制。
认真执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和公示制,注意听取企业主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在各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
六、严肃做好转正工作。
党支部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
(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战斗堡垒,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推动促进、宣传引导、团结凝聚、监督协调和自律示范的作用,努力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党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协调和维护企业各方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推进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四条凡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一般情况下,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名、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组通字[2012]20号为全面提高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科学组织“集成升级”行动,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为推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根据党章及《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关于在全省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计划的通知》(晋组通字[20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1、地位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
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办法(征求意见)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在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职工基础,规范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中推行“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城组发〔2008〕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要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按照“企业推优、支部培养、两地联审、层层把关”的实施办法严格组织进行。
坚决反对关门主义,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企业推优要充分保证党员、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
支部培养要切实做好本企业及挂靠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住地联审要保证户籍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公工委)要指导各支部按程序、依标准发展党员,切实把好“入口关”。
集体把关要通过全程票决、全程公示来实现,全程票决要保障党员真实表达意愿,正确行使投票权;全程公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基层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
责任追究制要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第二章企业推优第四条推荐优秀职工。
优秀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区同一非公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2、应为该企业年纪轻、学历高、政治素质比较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一线优秀员工、经营管理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政治觉悟高的企业主。
对上述条件的认定,可通过查看劳动合同、调取工资记录、提供社保证明、开展调查走访等进行。
调查材料应附入个人档案。
第五条推优工作必须在非公工委领导下,在所挂靠党组织参与下,每年由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本企业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原则上职工全部参与;30人以上的企业,中层及管理层全体以及一线职工代表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本企业职工中推荐。
2013-04-17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内部材料不得外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为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要求入党的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流动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八条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第九条确定申请入党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过党员和群众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同意,并报基层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党组织要采取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其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第十一条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工作。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集合5篇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集合5篇第1篇: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该同志一直以来思想作风正派,为人真正、个性爽朗、友善能主动帮助周围的同事。
20xx年7月进入上海雅斯拓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作任工艺工程师,在这一年多来的工作岗位上,该同志克服了种种困难,努力在工作中实践收集相关工作材料,并向身边的师父学习,对于一名刚迈出大学门槛的莘莘学子来说,一没有社会经验,二没有实践工作经验,要把所学的恰如其分的运用到现实工作中,就会比常人多花许多时间在工作中,他从未抱怨,并能刻苦钻研。
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信念坚定,有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决心。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并提高技术专业能力。
征求本党小组党员意见,未对该同志预备党员转正提出任何异议。
现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第2篇: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XXX同学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学校纪律,积极起好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全班第一。
能针对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发挥带头作用,群众基础良好。
希再接再厉,起好先锋模范作用。
XXX同志入党以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组织活动,汇报思想,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积极帮助、引导其他有入党愿望的同学向党组织靠拢,发挥了应有作用。
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班级中发挥党员的号召力,积极影响、带动其他同学一起遵守纪律、努力学习,为促进班级形成良好学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XXX同学自批准为预备党员以来,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关心同学,为同学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同学中的威信进一步增强,但还应进一步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互相学习,达到共同进步的目标。
第3篇: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坚持一致,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党章》,对党有必须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范文【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范文【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甲。
请谈一下你对中国共产党性质的认识。
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甲。
谈下你对党员应尽义务的理解,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你是怎样想的呢。
乙。
中国共产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同时又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每个共产党人人都要而且必须保证党队伍的纯洁性,履行八条义务,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和理论水平,严于律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的观念。
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人,应该这样要求自己,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同样应该以党员的要求从严要求自我。
虽然我们现在不是共产党员,但我们是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很大程度上要成为党员,党员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自身素质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从现在开始以党的严格要求来约束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用党的章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逐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做合格的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甲。
请谈谈你为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而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
乙。
总的来说,我认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要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我们既然是入党积极分子,就决定了我们与其他同学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我们要尽量去掌握党的理论,用党的先进思想和理论充实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并在生活中把这些先进的理论带到身边的人们当中去,让周围更多的人也能够更好的认识党、了解党、拥护党,让越来越多的人去学习党的理论,给更多的人带去思想的指导和方向。
其次,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要培养出高尚的品德,乐于服务他人的品质以及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入党积极分子代表了一种责任,一种在同学之中遇到困难身先士卒的意识,一种在他人需要帮助时责无旁贷的慷慨,一种别人不愿干的繁重任务而你迎难而上的气魄。
再次,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锻炼自己,让自己的动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经验得到不断积累。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各党委(总支)、支部:根据过去几年各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坚持与创新和全媒体时代的新要求,现将《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党群工作部2013年6月13日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科学规范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申请入党第一条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要在一周内派人与其谈话,肯定其政治追求,介绍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提出努力方向。
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经过1-3个月的考察,方可讨论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履行民主推荐程序,要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公开组织党员、群众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党员的民主推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都要参加。
学生群众的民主推荐责成所在团支部负责组织,70%以上的学生群众参加。
教职工群众的民主推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
分别获得到会党员、群众50%以上赞成的入党申请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他问题,要如实写清楚并有认识。
第二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五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方法是:(一)党支部要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业务水平、现实表现、政治历史、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认真了解。
党员意见征求表建议
党员意见征求表建议党员意见征求表建议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
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员意见征求表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员意见征求表建议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组领导班子的评议意见,各位领导班子成员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
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着力在解决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上下工夫,不断增强理论修养和党性观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驾御工作的能力。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努力为建设速度东明、效益东明、和谐东明服务。
大家深刻认识到,只有牢牢抓住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才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下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建设速度东明、效益东明、和谐东明等方面为县政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我局作为综合职能部门的参谋作用。
3、团结奋斗,协调共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在全局干部中树立团结、务实、开拓、廉洁、高效的形象,把增强团结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
坚持讲大局、讲党性、讲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补充。
加强领导班子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强大合力。
4、明确任务,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在活动期间尽快予以解决,使群众及早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步加以解决。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范文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沙井北环片区党总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草案)(2019至2019年度)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非公经济党组织,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新经验、新路子,根据街道民营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北环片区2019至2019年度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发展壮大非公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夯实后备力量,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步骤(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4至8月)1、宣传动员(2019年4至6月,由各支部负责)。
基层党支部要利用集会、板报、广播、座谈等多种形式,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员工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扩大党的影响,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现阶段任务等,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并为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创造必要的条件。
2、个人申请(随时均可,由各支委和总支负责指导接收)。
鼓励、引导具备“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等条件的企业员工加入党组织,指导他们提交书面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
若本人不能书写,可由其口述,请人代写。
3、民主推荐(2019年6月中下旬,由各支部和党小组负责)。
在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分子中,稳妥、慎重地选定积极分子。
一方面由公司团委在优秀青年团员中推荐;另一方面,组织群众、工会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暂行规定
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战斗堡垒,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推动促进、宣传引导、团结凝聚、监督协调和自律示范的作用,努力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三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是⒈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⒉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⒊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⒍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⒎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凡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第一部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条件: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 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针对推荐的人员,召开群众座谈会、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他们能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联系人。
3.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①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下发《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②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第1-2页,党支部填“培养人”相关信息及“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③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第二部分: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程序1.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①积极分子应定期向自己所在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
③本支部党员平时应注意了解群众对积极分子反映,及时做好谈心工作。
2. 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并上报发展计划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在这半年里表现的实际情况,听取党内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党委提出意见,推荐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上报发展计划,经党委审查后备案。
3. 党支部组织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入党调查,并向群体公示。
①党支部根据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至少七人)的原则,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同是进行调查,了解培养对象的真实情况。
②在适合场合公示重点培养对象的调查情况③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推荐意见和支委会意见以及培养考察情况栏;第三部分: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1.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审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家里的具体情况进行文件函调。
①政审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即简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函调其父母情况)。
②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③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 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有制企 业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联系,重点指导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 治建设、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对一些社会影响 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 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三、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3.提升 能力 素质
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 队伍建设 五、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非公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 员群众报告工作及述职评议等制度; 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 办法;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 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干好有发展 ; 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党组织书记和党 务工作者适当的工作津贴; 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建立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 级党组织备案制度; 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 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第一篇: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抚组通字〔2011〕5号中共xxx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区工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党委,各街道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现将《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中共xxx县委组织部2011年3月10日附件: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为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质量,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共x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抚字〔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入党条件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入党意愿强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员工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组织所在企业的全体党员、工会委员和企业主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会议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半数以上的会议才有效)。
测评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赞成票低于80%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将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基本情况和测评结果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
对问题严重的不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3、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3个月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入培养考察记事栏。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
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部门的成员,今天我想向大家征求关于我们部门的发展对象的意见。
XX部门成立已有多年,一直以来,我们致力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的发展对象已无法满足我们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确定新的发展对象,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
首先,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对发展对象的一些考虑。
我们认为,一个好的发展对象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他们应该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行业的变革也越来越快,我们需要的发展对象应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并具备相关技术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公司提供支持。
其次,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发展对象应该能够与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同时,他们应该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团队成员共同合作完成任务。
第三,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我们所处的行业变化迅速,新的技术和理念不断涌现,一个好的发展对象应该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该有勇于创新的精神,能够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最后,他们应该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公司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来推动,一个好的发展对象应该具备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引导并管理团队成员。
以上是我们对发展对象的一些考虑,接下来我想听听大家对此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首先,你们认为我们应该在哪些方面寻找发展对象?我们有哪些资源可以利用?其次,你们对我们制定的发展对象的特点有何看法?是否有其他补充和建议?最后,你们对我们未来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提升有何建议?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找到合适的发展对象,并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动力。
发展对象时会前征求意见范文
发展对象时会前征求意见范文尊敬的全体员工:首先,感谢大家对公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作为一家发展迅猛并不断壮大的企业,我们需要不断地调整我们的发展方向和战略,以确保公司能够保持竞争力并持续创新。
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决定在制定新的发展方向时前征求大家的意见。
我们不仅欢迎大家对公司整体发展方向的意见,也欢迎大家就具体业务领域、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建议。
我们希望通过与大家的深入交流,能够获得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以下是我们希望大家关注和讨论的几个方面:1. 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希望了解大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有何看法。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在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使公司持续成长,这是我们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2. 业务拓展与创新:我们希望大家对当前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提出看法。
同时,我们也期待能够听到大家对新业务拓展的建议,并探讨如何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推动创新。
3. 市场趋势分析:我们期待大家分享自己对市场发展的见解和预测。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我们需要密切关注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不断调整自己的业务模式和运营策略。
4. 技术创新与升级:我们希望大家对技术方面的发展提出建议。
技术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需要关注行业内的新技术、新工具的应用,并思考如何用技术创新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5. 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我们期待大家对人才发展提出建议。
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培养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我们希望大家提出针对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具体建议,为公司的人才发展做出贡献。
为了做到更准确地搜集并整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开设意见和建议征集渠道:我们将在公司内部设置意见箱,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开放征集意见的渠道,以便大家能够随时提出自己的建议。
2. 个别面谈和小组讨论:我们将组织个别面谈和小组讨论,以更深入地了解大家的观点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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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办法(征求意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在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职工基础,规范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中推行“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城组发〔xx〕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要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按照“企业推优、支部培养、两地联审、层层把关”的实施办法严格组织进行。
坚决反对关门主义,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企业推优要充分保证党员、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
支部培养要切实做好本企业及挂靠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住地联审要保证户籍地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非公工委)要指导各支部按程序、依标准发展党员,切实把好“入口关”。
集体把关要通过全程票决、全程公示来实现,全程票决要保障党员真实表达意愿,正确行使投票权;全程公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基层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
责任追究制要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第二章企业推优第四条推荐优秀职工。
优秀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区同一非公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2、应为该企业年纪轻、学历高、政治素质比较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一线优秀员工、经营管理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政治觉悟高的企业主。
对上述条件的认定,可通过查看劳动合同、调取工资记录、提供社保证明、开展调查走访等进行。
调查材料应附入个人档案。
第五条推优工作必须在非公工委领导下,在所挂靠党组织参与下,每年由各企业结合实际,组织本企业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原则上职工全部参与;30人以上的企业,中层及管理层全体以及一线职工代表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本企业职工中推荐。
参加推荐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推荐的人数的2/3,推荐会方可召开,得票超过实参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当选。
第六条生产经营稳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非公有制企业,方有资格开展优秀职工推荐工作。
第三章支部培养第七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非公企业将优秀职工的基本情况、用工证明和推荐票移交给挂靠党组织后,党组织要确定专门的党员联系人,对优秀职工从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重点培养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表现优秀的,志愿提出入党申请的,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将具备条件的优秀职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优秀职工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由非公工委统一建立优秀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人才库。
凡没有当选为优秀职工的,一律不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当选后,连续两年内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取消其资格。
第八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健全且成立在两年以上,有党员活动阵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等制度健全,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的,方有资格审批发展新党员。
第九条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此外,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也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第十条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当年拟发展对象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推荐发展对象,重点推荐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组织能力较强、群众认可的优秀青年和人才。
第十一条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也必须在非公工委领导下,由党组织组织党员和所属企业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产生。
参加推荐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推荐的人数的2/3,推荐会方可召开,得票超过实参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当选。
第四章两地联审第十二条发展对象须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
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非公工委发函向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所属党(工)委请求协助政审,同时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及务工证明材料;(二)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党(工)委收到政审函后,须通过村(社区)党组织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三)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期间反映的内容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政审意见必须包括被政审人及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的情况。
私营企业主发展党员工作还应实行部门联审。
由非公工委组织到公安、税务、环保、人劳社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取得对发展对象的书面评价。
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明确表示不同意被政审人入党的,非公工委应作出暂缓发展决定,对有关情况调查核实后,由非公工委征求户籍地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后,提出继续培养考察或取消发展资格的意见。
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政审合格的,党组织应将发展对象的务工证明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合格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对象审批表、户籍地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政审相关材料等材料报非公工委预审。
第十四条预审工作在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并公示之后,党支部大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
预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镇(街道)党(工)委负责。
预审内容包括: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程序、时间、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是否详实规范;政审情况是否合格;发展对象是否参加过区委组织部组织的4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入党动机是否纯正;现实表现是否符合标准;公示期间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情况等。
预审程序为:(一)非公工委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设党总支的,应经党总支签署意见后再报非公工委审查);(二)区委组织部和非公工委指派专人采取测评、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所属支部党员和所属企业职工的意见建议;(三)综合各方面情况,在《预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反馈给党支部。
预审结束后,党支部要根据区委组织部和非公工委在《预审登记表》上签署的意见做好工作。
对预审后同意发展的对象,党支部应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暂不具备发展条件的由所在党支部继续教育培养;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规范的由所在党支部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完善后重新上报审查。
第五章集体把关第十五条党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投票表决前党支部要与票决对象谈心谈话,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表决票由企业党组织统一印制,表决票设“同意”、“不同意”、“弃权”三个选项。
第十八条支部大会票决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中推行“群众推荐、党委预审、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进行。
第十九条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
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票决通过。
票决后应将票决情况记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内,并形成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决议,报非公工委审批。
原始表决票与计票结果由所在党支部封存备查。
第二十条讨论对象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要对票决的全过程负责。
上级党组织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列为优秀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且报非公工委审查后,要在所属企业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七天。
第二十三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务工证明等)、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申请人写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培养联系人、培训情况等)及举报电话。
同时,对入党条件、党员权利义务、发展党员程序及相关制度规定、举报电话等固定内容,设置固定标牌,在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常年公示。
第二十四条公示以实效和便于监督为原则,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因地制宜采取设立公开栏、张榜公布等多种形式进行。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所属企业,也可根据其职务、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和影响程度等,适当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与步骤,严格按照《关于在农村发展党员中推行“群众推荐、党委预审、支部票决、全程公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进行。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五条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追究有关党组织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非党纪处分和党纪处分方式进行。
非党纪处分包括口头告诫、责令纠正、通报批评;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第二十七条基层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非党纪处分:(一)在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中,不指派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或对两人以上入党和转正对象未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的,或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的;(二)不召开党员大会,由个别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或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和赞成票数未达规定要求而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转正决议的;(三)对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无故超过半年期限未予讨论票决或审批的;(四)对接收优秀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不进行公示和票决,或者公示期限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认真调查核实的;(五)入党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管理,造成入党材料遗失的。
第二十八条基层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党纪处分: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安排部署不当,造成重大失误后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符合在非公企业入党的对象,帮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瞒骗上级党组织入党的;不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工作程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对已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纵容包庇责任人的;不为举报人保密,或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