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登记表(附件3)
员工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初稿)一.前言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品质基础,为加强公司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员工的诚信观念,营造“诚信、专业、共赢”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诚信档案:由员工、员工的主管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填写,记录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以便于公司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三.诚信档案内容1.员工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从业经历、学历、职称、目前职位及职务、职权、职责概要、在目前职位的时间。
2.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价结果、员工的奖惩情况。
3. 获得荣誉及突出成果的记录:3.1 受到公司及公司以上单位的表彰奖励证书;3.2 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公司或主管部门的嘉奖记录;3.3 因模范遵守公司制度、规定而受到的嘉奖记录;3.4 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表现记录;3.5 其他受表彰奖励的记录。
4.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各种处分或处罚的记载;4.1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的各种处分或处罚的记录;4.2 因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处罚的记录;4.3 员工泄露公司机密和违规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4.4 因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而受到的扣款记录;4.5 其他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
四.职责分工1.公司各部门负责根据公司或部门的相关制度、标准、规定,对员工诚信或失信行为进行评价、考核和记录,并将相关记录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诚信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员工诚信档案的建立、相关记录的录入、评价和运用。
3.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责任。
五.诚信档案的评分办法1.可以给予诚信加分的事项:1.1根据公司《优秀员工及团队评比制度》评选出的卓越职业经理人、岗位标兵、服务之星、质量之星、职能之星、管理之星、研发明星、销售明星、雄狮协会成员(金狮、银狮)等优秀个人,以超级战队、精英团队、使命必达团队、勇攀高峰团队等。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行们:大家好!在这竞争激烈又充满机遇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中,诚信就像是我们手中的一把金钥匙,能为我们打开成功的大门,也能为广州市的人力资源行业铸就辉煌的未来。
所以,今天我代表我们机构,郑重地作出这份诚信经营承诺书。
我们承诺,在招聘服务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搞虚假招聘那一套。
就像有一次,我们接到一个企业的紧急招聘需求,要为他们招一批技术工人。
我们的团队马上行动起来,认真核实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和要求,没有一丝马虎。
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真实准确的招聘信息,不夸大待遇,不隐瞒工作条件。
有个求职者打来电话咨询,问了很多细节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都耐心解答,把工作的真实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他。
最后,这位求职者成功入职,还对我们的服务赞不绝口。
这让我们更加坚信,只有诚信招聘,才能赢得求职者和企业的信任。
在人力资源培训方面,我们保证提供高质量、有实效的培训课程。
不会为了赚钱,随便拼凑一些没用的课程糊弄大家。
曾经有个年轻人报名参加了我们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他对未来充满了迷茫和不安。
我们的培训师根据他的情况,为他量身定制了学习计划,精心准备每一堂课,认真指导他的每一次实践操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个年轻人掌握了扎实的技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脸上洋溢着自信和满足的笑容。
那一刻,我们深深感受到,诚信培训,是能改变一个人命运的。
对于人事代理服务,我们会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绝不泄露一丝一毫。
记得有一次,我们处理一位客户的重要人事档案,整个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将档案信息视为珍宝般守护。
哪怕是面对再大的诱惑和压力,我们都坚决守住诚信的底线。
在劳务派遣服务中,我们会依法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工资,不剥夺他们应有的福利。
有一回,遇到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可能会影响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发放。
我们机构毫不犹豫地先垫付了工资,让员工们能按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员工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员工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员工诚信意识,倡导员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诚信精神,提升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企业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定义员工诚信档案是指对员工在企业工作中的诚信行为和表现进行客观的记录,并以档案的形式将其登记、保存和定期更新;诚信档案用于实际工作中,以倡导和促进员工建立诚信观念。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管理原则坚持客观真实、公正严谨、及时共享的管理原则。
四、组织机构为保证员工诚信档案建立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员工诚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董事长副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分管领导人力资源总监成员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员工诚信档案建立的整体规划、组织领导和员工诚信界定等相关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副组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成员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人力资源分管领导集团公司各所属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协调、指导、考核各企业员工诚信档案的建立、界定、保存、更新和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新员工入职前需填写《员工诚信档案》(附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联系人等信息,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建档信息后加盖企业公章存档;2、集团内部调动的员工需携带《员工诚信档案》至调动企业报到,否则不予安排入职;调动企业需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中的从业经历等相关信息;3、各企业科室作为员工诚信行为的发现者、记录者,根据企业或部门的相关制度、标准、规定等填写《员工诚信记录通知单》(附件二),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递交企业人力资源部核实;4、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汇总、核实和界定的相关信息后提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根据界定结果更新员工档案;5、每年年底各企业应公示员工诚信分值情况,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如认为诚信档案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企业人力资源部合适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员工档案信息进行更正;6、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定期组织员工诚信档案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7 、集团内部企业、政府机关、银行、学校等机构如需员工诚信档案资料,需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后方可查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8.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着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河北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8 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审核把关、层层推荐、专家评估、公示监督的方式,评选10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服务规范、信用良好、成效显著、社会认可、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二、参评范围在我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经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5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1日),经营状况正常。
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上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申报。
三、申报条件(一)经营证照齐全,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齐备;(二)达到一定业务规模,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完善,具有较为稳定、诚信守法、业务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团队,经营管理规范,服务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三)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分支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时依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报告;(四)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近5年来未受到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处理或行政处罚(截至2023年8月1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五)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投诉处理反馈及时到位,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六)注重品牌建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参与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等活动,在服务就业创业、招才引智、服务社会等方面成效明显,且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和社会声誉;(七)在2019年被确定为“河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单位,原则上不再作为申报机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晋人社厅发[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6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在全国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反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7月11日山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诚信制度建设、诚信评比和诚信典型宣传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完成所有服务机构的诚信服务制度建立、诚信状况评估和等级评定,实现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全覆盖,从业人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和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均达100%,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创建一批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琼人社规〔2021〕23号•【施行日期】2022.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中介机构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3 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监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2月24日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监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是指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相关法规,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在我省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面向属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及时宣传诚信典型,提高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水平。
第五条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
信档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档案
【发文字号】陕人社函[2014]100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1.21
【实施日期】2014.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4〕100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培育和营造诚实守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今年7月份我厅下发了《关于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4〕27号),现就关于报送诚信档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及时间
1 / 1。
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参考指标表一
表
项目
评价内容
满分值
评价标准
扣分事项
评分
基本条件(10分)
L设立情况
依法成立,持有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齐全。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证照不全,•票否决,限期整改。
2.年度报告公示
按时报送材料,及时办理变更,依法公示有关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合格。
—
按照规定和要求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材料,及时办理变更,依法公示有关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合格。
不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材料或者未通过年度报告公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一票否决,限期整改。
3.从业时间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情况。
10
分
持续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3年及以上。
在1个评价年度内未开展业务的,扣10分:有中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扣5分。
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评定A、AA级诚信服务机构时可参考本评价指标或先由参评机构开展自评。
2.工作人员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匚作人员不熟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及相关知识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匚作人员在职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扣7分。
10.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情况
6分
1.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
未建立员工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扣6分。
2.评价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制度培训。
未开展全员培训的,扣2分。
规范服务(25分)
4.信息公示
证照、主营业务服务规程、收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情况。
6分
信息公示内容无漏项、真实可靠。
信息未公示的,漏1项扣1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3、各审批部门在实施中可打印填写,装订成册,累计备案。
8、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人次。
用人单位(家次)
各类人才(劳动者)
(人次)
三、促进诚信建设情况
员工权益保障情况
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诚信守诺情况
诚信评估结果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四、影响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
项目
次数
时间
主要事由和处理结果
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
失信违约情况
违法违规情况
五、其它突出情况
备注
1、此表由各服务机构审批部门登记填写;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二、
开
展
业
务
情
况
服务对象
数量
主要训:人次;
3、人才(劳动者)派遣:人次;
4、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次;
5、人事代理(代缴社保、代发工资和代办其他人事事务)人次;
6、职业指导:人次;
7、管理咨询(机构):家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诚信档案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许可证编号:
负责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情况登记表
(20年度)
单位名称:负责人(法人代表):
一、
基
本
信
息
业务
范围
服务场
所面积
m2
服务设施原值(人民币元)
许可证
编号
员工
情况
专职员工人数
辽宁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申报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机构名称
(签章)
成立时间
申报诚信等级
□A级诚信服务机构
□AA级诚信服务机构
机构地址
机构网站
机构性质
□国有□民营□港、澳、台资□外资
许可/备案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备案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场所面积
制度建设
□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
单位(签章):
□安全管理□员工手册□服务流程□服务规范
党组织建设
□有□开展活动
工会建设
□有口开展活动
员工队伍
共人。其中: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大专人;取得执业资格人。
业务范围
□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口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口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口就业和创业指导口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口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经营性机构
2023年度业绩
总营收万元,利润万元,纳税万元;
服务客户家,服务员工人,客户满意度%;
员工合同签订率%,社保缴纳率%o
投诉及处理
参加行业活动
参加公益活动
机构诚信服务工作总结(IoOo字内)
(可另附页)
机构荣誉
所在区、县
(市)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市级人社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湘人社工字[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3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人力资源市场司《关于做好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省厅将对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发放的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进行统一换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发范围和时间按照《通知》要求,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统一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
目前持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的所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须在今年5月31日前参加年检并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填写说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均包括编号、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性质、许可文号、服务范围、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检记录等内容。
有关内容分别按以下要求填写:1、编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由“行政区划代码+发证机关代码+五位数字顺序码”组成。
行政区划代码为六位数字(见附件三),发证机关代码为大写英文L或R(原发证机关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代码为L,原发证机关为人事行政部门的代码为R),后5位数字为赋予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顺序号。
2、机构名称:填写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称。
3、地址:略。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
5、机构性质:填写事业单位或企业;若为企业,应注明国有、民营、股份、合资、独资或其他。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办事指南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人社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二、申请条件(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1.业务范围《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2.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⑴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⑵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⑶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是指自有或租赁不少于4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且与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一致。
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是指: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合格证书》。
专职工作人员是指在本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3.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材料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⑵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⑶场所、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场所照片;⑷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见附件2)、任职证明(见附件3);⑸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4);⑹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后由工作人员复印留存);⑺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招聘的,还需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验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4.07•【字号】•【施行日期】201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验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和《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定于2016年4—5月开展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设立的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审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设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服务场所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诚信守法情况、经营收入情况等。
三、年审机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年审机关),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年审工作。
四、年审时间年审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年审的,应当提前向年审机关提出延期年审申请,经批准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年审程序(一)年审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年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进行年审登记,按要求如实提交书面材料,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实地检查。
(三)提交年审材料包括:1、《201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登记表》(附件1);2、2015年业务开展情况及诚信服务情况总结;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或民间组织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所有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协议、履约情况及经营收入情况;6、专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8、办公服务场所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经办人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10、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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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许可证编号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企业工商登记号
从业人员情况
营业收入情况
专职人员
人数
其他人员人数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参加社会
保险人数
营业收入
(万元)营业利润源自(万元)遵纪守法情况
业务经
营情况
诚信守
诺情况
投诉举报
处理情况
诚信评比
表彰记录
本公司承诺,上述所填内容真实。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日
说明:1、营业收入指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收入的总和,包括人力资源派遣、人事外包、社保、公积金、薪酬等代收代付款,亦即全年的资金流入额。
2、本表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写,报年检审批部门审核后作为诚信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