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提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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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提成制度

营销提成工资方案

为完善激励机制和公司分配政策,促进全员营销不断加大营销力度、持续创造业绩,增强公司营销优势,现对营销人员实行营销提成工资制度(以下简称营销提成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制定营销人员提成奖金制度遵循的原则:

1、鼓励营销工作、营销人员的原则;

2、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突出物质激励的原则;

3、动力与压力、引力协调的原则;

4、营销人员承担有限风险的原则。

二、营销提成制的涵义:

1、适用范围:

营销提成制是针对营销系统的市场营销部和业务部门专职营销员实行的一种工资制度。

2、营销人员收入基本构成:

专职营销人员薪资结构分底薪、销售提成及新业务合同成功奖励三部分(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福利计划另外发放),公司对年度营销明星可进行特别嘉奖(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底薪标准:

公司根据新聘营销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确定相应的底薪。 4、提成发放: 一般配件销售提成,需收回合同全部款项,方可进行提成,提成在收回全部款项的次月15号发放。项目周期相对较长,设备终验收合格后,并收回不低于整个项目全额的百分之九十款项,方可进行部分提成,提成按实际收回款项计算,并在

收回款项的次月15号发放,剩余提成部分需等收回剩余全部款项方能提成。三、营销人员考核机制:

1、营销人员试用期满后,各市场营销部门、业务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给部门新增客户销售额指标,结合部门情况、专职营销人员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分管领导会同部门经理向每一位营销人员下达销售考核指标。

2、营销人员试用期内无任何有效信息的,予以淘汰;试用期后3个月内,无任何业绩的,予以淘汰。

四、提成奖金方案:

方案:营销人员的收入由底薪和销售提成两部分组成。个人收入=底薪+销售提成。 A.一般配件销售:

销售提成=销售额*毛利率*提成率

每月每个营销人员毛利润超过8,000元,且毛利率超过10%。公司才给予

提成。

提成率分成以下几个区:

a.在订货前,收到全部款项,提成率按12%计算。

b.在交货前,收回全部款项,提成率按10%计算。

c.交货之日起30天内收回全部款项,提成率按8%计算。

d.交货之日起60天内收回全部款项,提成率按6%计算。

e.交货之日起90天内收回全部款项,提成率按5%计算。

f.交货之日起120天内收回全部款项,提成率按4%计算。

1、公司根据新开发客户实现的毛利率水平,划分6个区间,同时结合提成周期内各时间段,分别确定提成系数。

2、公司根据新开发业务销售收入之实际回款为提成基数,乘上毛利率,再乘上提成系数,计算专职营销人员各期提成额度。

3. 所有要求做数期的,营销人员必须交由公司评估决定。原则上超过120天的业务,公司不承接。

4. “全员营销”体系下,公司另外按销售额*毛利率*提成率*8%计算奖励给后勤工作人员。

B.项目销售:

销售提成=销售额*提成率

a. 毛利率大于20%(含20%),提成率按2%计算。

b. 毛利率小于20%(不含20%),提成率按1.5%计算。

1、公司根据新开发客户实现的毛利率水平,划分2个区间,分别确定提成系数。

2、公司根据新开发业务销售收入之实际回款为提成基数,乘上毛利率,计算专职营销人员各期提成额度。

3、“全员营销”体系下,公司另外按销售额*提成率*8%计算奖励给后勤工作人员。

五、特例情形说明:

1、毛利率在12%以下、总量达到一定规模(金额达到100,000元以上)、有赢利前景的业务,经公司评估决定承接的,也给予提成/奖励——毛利在5%(含)-12%的业务,按销售额*毛利率*4%计算提成/奖励,毛利在5%以下业务,公司给予200元作为奖励;

2、“全员营销”体系下,非业务部门人员有业务信息的,可视该信息与公司各业务部门配合程度、成功优势,相应与相关领导联系、沟通。

六、提成奖金发放原则:

1、提成奖金由分管领导提出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2、客户款项到帐后,即予提成兑现。

七、提成奖金发放审批流程:

按工资发放流程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规定:

1、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2年内,有关提成方式、系数等规定不作有损于营销人员利益之修改,其它规定经公司授权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营销部门进行修订。

2、公司可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制定有别于本提成制的、新的营销人员工资支付制度。

九、附则

1、本版修订稿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即适用于公布之日起新开发业务。

2、本实施细则(含修订稿)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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