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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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井下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施工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施工1、按每月巷道掘进计划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巷道施工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尺寸和安全措施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巷道施工安全与质量。

3、矿技术科应及时给出巷道中腰线,施工人员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4、遇到破碎地段带,严格按相关巷道支护加固质量和安全要求进行支护。

(二)巷道验收1、井巷验收在每月26日进行;2、参加验收人员:公司、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3、巷道规格验收标准: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高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1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100mm 为合格,0-+100mm为优良。

②无腰线则全高-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⑷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⑸水沟: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100mm、宽度-30-+150mm、深度-30-+150mm。

4、支护巷道质量验收标准:⑴锚杆安装质量:①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

②验收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记录。

③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不松动。

④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未接触部位楔紧。

⑵锚杆质量与抗拔力强度、锚杆锚固剂和钢筋锚网等材料由公司采购时确保质量,不验收。

⑶锚杆安装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⑷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 mm,网必须紧贴巷壁,严禁空顶或空帮。

5、每月的15日前,项目部对施工巷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书面材料报告矿部后,矿部方可组织验收。

矿井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0609

矿井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0609

矿井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0609 关于加强矿井井巷工程进尺计量及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讨论稿)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明确矿井井巷工程进尺、掘进煤量计量及验收标准,遵循计量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杜绝虚报、瞒报进尺,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进尺计量、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煤业公司成立井巷工程进尺计量及验收管理领导组: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员: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工程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生产部长兼领导组职责:负责对各矿井井巷工程及其它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组织对各矿井开拓、准备巷道及重点工程的完工验收、监督考核。

要求各矿井相应成立矿井井巷工程进尺计量及验收管理领导组,负责各矿所有井巷工程及其它工程的计量和验收管理。

二、工程进尺计量标准11、巷道的分类标准:煤巷:岩石巷道占巷道断面小于1\,(包括1\,);半煤岩巷:岩石占巷道断面的1\,,,\,(但不包括1\5或4\5);岩巷:岩石占巷道断面超过,\,(包括4\5)。

2、开掘巷道计量方法:1) 进尺:以开掘进尺报表的煤巷、半煤岩巷、岩巷进尺数据为依据。

在验收进尺时,原则上按实际进尺计发工资。

2) 断面:以规程、措施设计的巷道毛断面为依据。

3) 掘进煤量=煤巷进尺×毛断面×容重+1\2半煤岩巷×毛断面×容重3、进尺计量坚持做到“五不准”和“五统一”的原则:坚持验收五不准:不准盈存、亏借进尺;不准以次充好、冒报合格进尺;不准收无计划进尺;不准收不符合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要求进尺。

要求作到五统一:即采掘报表上报进尺;采掘工程平面交换图进尺;实际结算进尺;验收原始记录进尺;现场实际进尺五统一。

三、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1、井巷工程(包括单项工程)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施工前有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生产办公纪要等标准要求作为施工2标准;验收的井巷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标,单项工程符合办公纪要要求;验收程序规范,即: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审批手续完善。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_2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_2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表 7.2.3 基岩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
检 查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立井
井筒掘进半径
—30~+150
2
斜井
平硐
硐室
巷道
宽度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30~+200
无中线测全宽
—30~+250
高度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30~+200
无腰线测全高
—30~+250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2.0.10 钢筋混凝土弧板
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 粗料石
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 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 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 细料石
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 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 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6.1.5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认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在15日内组织工程质量认证。
煤矿井巷工程不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及投入使用。

XX煤矿掘进收尺、验收管理办法

XX煤矿掘进收尺、验收管理办法

XX煤矿掘进收尺、验收管理办法XX煤矿掘进收尺、验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XX煤矿内部经营管理,杜绝拉关系、损公肥私等不良现象,经矿务会决定,特制定掘进收尺、验收管理办法:一、组织机构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生产、后勤干事为副组长,专职验收员、考核员、坑代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收尺、验收办法1、各掘进队必须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认真组织生产,凡出现无故不进尺的班组,每天由考核员进行追查处理,对班组考核不低于100元,对值班队长考核不低于50元,并联挂考核队长、书记各20元/次。

2、各掘进队每班在出班后由值班队长向调度员汇报本班进尺情况,不得汇假报或多汇报进尺数,凡出现一次汇假报的,考核当班值班队长20元/次,并联挂考核队长、书记5元/次,每旬汇报进尺数与验收员收尺后的进尺数误差超过5米的,考核该队值班队长各20元,考核队长、书记各50元。

以此类推:3、严格按照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

收尺、验收地点必须有3名小组成员参加,当巷道是在月中完工的,完工后必须立即验收,不能完工的巷道,每月月底进行收尺、验收。

4、专职验收员每10天进行收尺、验收一次,以便调度进尺情况,掌握进度。

5、当掘进队随着回采工作面推移所补的巷道,一是上风巷或下运道,必须定点量好上、下两巷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作为依据;二是由技术员必须画好施工图纸、标好尺寸及总长度,挂在调度室;三是测量组提供资料,巷道完工后,验收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收尺、验收。

6、巷道由于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偏离中、腰线,造成无效进尺,除不收尺外,并追查责任人,除赔付工资材料外,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7、发现多收尺,徇私(送红包、请吃喝)等,该队队长一律给予撤职处理,并罚款1000元,对受贿的验收员,按金额单价赔偿多收尺的部分(按单价),并罚款1000元,调离工作岗位,从事采掘工种。

8、每月收完尺后,由验收组长通知收尺人员及有关矿领导进行审尺。

9、每条巷道完工后,必须进行收总尺,由验收组长通知有关领导及验收人员分组进行。

修改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修改后的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离柳集团矿建处井巷工程验收办理方法为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质量办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井巷。

工程施工优质、低耗、安然,特制定本方法。

一井巷工程验收尺度一、立井验收尺度1.井筒竣工后,应查抄以下内容:1.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程度;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陈述。

2. 井筒竣工后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实测井筒的平面安插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每隔5~10m测一个横断面,全井筒沿十字线标的目的测两个纵断面〕;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测量记录;2.5设计变动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陈述等;重大质量变乱的处置记录。

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以下规定;3.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测量尺度、规程的规定;3.2与井筒相连的各运输程度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应为±100mm;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50mm;当采用锚喷支护,有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装备的应为±150mm;4.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4.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该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超过1.5m;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表里表不服整度,料石砌体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井壁外表不得有露筋、裂缝和蜂窝;砌体的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每层砌体的程度偏差,混凝土块不该大于20mm,料石不该大于50mm;砌体竖向无重缝,压茬长度不该少于砌体长度的1/4;灰缝应饱满、无重缝。

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促进安全生产,制定了《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共四章二十七条。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二条: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煤、岩巷进尺及其它工程验收组。

组长:邵宏甫副组长:白洪才陈相鹏成员:王铁牛师廷勤王宏新赵留现周国喜王永亮姜德军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劳资科、技术科、调度室、安质科、经营办、掘进科及有关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条:参加验收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郑煤集团有关规定,对井下工程进行评定质量等级。

第三章验收办法第四条:每月工程验收由验收组长统一组织,地测科牵头,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安质科、掘进科参加,技术科把关,计算煤、岩巷进尺的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参加人员每月25、26日按时参加验收,要对进尺验收,质量检查工作负责。

听从地测科人员现场指挥、安排,不得推诿。

第五条: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本队工程开工时零米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

减去上月累计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或地测科负责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确认无误后,从该点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

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第六条:根据局、矿的有关规定,没有正规设计或没有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开口的巷道,不得验收(经调度室安排的应急工程除外,包括水仓、水峒、工具室、临时迁巷等)。

第七条:工程验收由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实施拉尺,施工单位参加,地测科负责监尺并记录,经核实后,现场签字生效。

不经验收的进尺,一律不做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八条:需要鉴定的井巷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经矿领导和有关单位签字后,地测科安排有关单位现场鉴定。

凡参加鉴定人员,必须对鉴定的扩修、落底、提巷等工程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确定工作量、质量标准、服务年限等施工要求,填写鉴定单,现场签字后,作为收尺时的依据,否则,不予计资。

煤矿巷道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巷道质量验收制度

质量验收制度为了更好的完成矿上下达的各项任务,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特制定验收制度如下:1、特别指出:以下所扣进尺及不予验收棚均归下一班处理并验收合格以后所有!2、中线超出规定不收该棚进尺并交予下一班进行处理。

(合格的标准为中线正负50mm)3、腰线超出规定100mm扣该棚进尺0.2m,超出规定150mm扣该棚进尺0.3m,超出规定200mm不收该棚进尺并交予下一班处理。

4、下净宽大于规定200mm或小于规定200mm,扣进尺0.5m并由下班处理。

5、棚距大于或小于规定50mm不收该棚进尺并交由下班处理。

6、前倾、后仰、流水棚不收并交予下一班处理。

7、棚高每大于或小于0.1m扣该棚进尺0.1m,直到扣完为止。

8、窝面不允许出现空顶空帮,没出现一处空顶或空帮扣进尺0.1m。

9、架棚不出煤扣进尺0.2m。

10、背设不符合规定,背木每少2根扣进尺0.1m,铁丝网连接不符合规定扣进尺0.1m。

11、上卡子不符合规定的扣该棚进尺0.2m;螺丝没上紧的(以1人搬3圈为标准)扣该棚进尺0.5m;连板必须成一条线,对于过于歪斜的扣除该棚进尺0.2m。

12、点杆必须打直并成一条线,对于歪斜点杆视为不合格。

13、遗留影响下一班生产问题的,按照严重程度扣除本班0.1m—所有进尺,并交予下一班处理,比如:冒顶和皮带、溜子不能正常运转等等。

14、每班必须保护好中、腰线测点,如果有损扣除进尺0.5m。

15、每少回一棚旧棚扣0.2m进尺,有特殊情况给队值班汇报。

16、剩一根工字钢扣进尺0.1m,累计计算。

17、皮带断当班进尺扣完,溜子断当班进尺扣完。

18、溜子头、皮带头煤清不完扣0.5m进尺。

19、巷道不能有水,否则扣当班1m进尺。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强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特制定XXX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一、验收办法1. 每月24日由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牵头对矿井所有当月施工的井巷工程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向后顺延。

2. 参加验收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区队。

3. 验收项目:当月煤岩巷掘进工程质量。

4. 参加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在井下现场共同验收打分评级并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拖延或拒绝签字,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提交分管专业领导裁定。

经分管专业领导裁定并签字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5. 生产技术科在验收前一天通知相关单位。

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不得缺席,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200元/次。

6. 地测科负责提供月度进尺界限。

责将验收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统计并汇报完毕。

8. 施工区队负责现场提供相关验收工具和验收基础资料,对不合格的点做好标记供复查。

积极配合验收人员做好相关验收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推诿,否则予以降级或不予验收。

9. 安全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施工区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

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予结算当月工程款,并由安全科负责下达隐患整改治理方案。

10. 验收结论: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二、考核办法1.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优良品的,奖励区队5000元。

2.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品的,不奖不罚。

3.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不合格品或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结算当月工程款。

区队在按要求整改复查合格后予以结算工程款。

复查验收必须由区队先自验合格后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科按初次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对区队予以5000元处罚,并对区队主管罚款500元/次。

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范文

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范文

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范文一、前言为了保证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企业管理负责人、巷道工程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二、质量检测验收程序1.工程部派员负责监督和引导巷道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巷道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质量检测验收申请,负责监督的部门收到申请后,立刻组织验收工作。

3.验收工作分为初验、复验和终验三个阶段,由负责监督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4.初验阶段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查巷道工程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巷道工程的基础、地质情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巷道工程的安全设施、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进行检查;–进行巷道工程的物理力学性能测试,包含强度、稳定性等。

5.复验阶段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查初验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对巷道工程结构、尺寸、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进行巷道工程的质量抽查和检测,包含地质探测、料子检测等。

6.终验阶段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巷道工程的各项工程量进行核对和验收;–进行巷道工程的综合质量评定,包含施工工艺、安全设施等方面;–编制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质量验收标准1.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订立,具体标准如下:–掌控巷道的平面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严重偏差;–巷道的尺寸、几何形状和平整度应满足规定要求;–巷道壁面、顶板和底板应光滑、无明显裂缝、渗水或冒顶等现象;–巷道的围岩应坚固、稳定,不得存在塌方、冒顶等安全隐患;–巷道的排水系统应畅通有效,能够及时排出地下水;–巷道的通风系统应满足要求,保证矿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巷道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附1: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及定级办法一、验收定级组织:1、井巷工程验收定级暂定每月29日,由生产技术部牵头,安监部、机电部、通风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队组派人参加,无故不参加罚款200元。

2、验收时,被验收单位必须有一名队干参加,并备齐各种量器具,否则视为不合格品,只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标准化排名检查。

量器具不完好或不可使用,有一件考核被检队组1000元。

3、作面月末验收范围应覆盖当月全部进尺,每月进尺起始点由施工队组负责标注。

4、技术部要建立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档案,坚持谁定级谁负责工程质量和谁定级谁负责问题整改的原则。

二、巷道验收标准:各类巷道严格按原部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

三、其它:1、对在检查中查处的问题,被检队组必须按规定按时处理,定为不合格品的巷道必须停工整改,待处理完问题后,报请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复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凡因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而发生的成本及工资费用由队组自行承担。

2、喷浆巷道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喷浆试块打压实验。

试块由队组技术员、生产技术部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取样,并按规定养护,同时到指定实验室做试块打压实验,质量不合格者,当月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品。

3、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锚索合格率必须达到100%,锚杆合格率必须达到90%,否则试为不合格品。

凡发现一根锚杆不合格,扣罚施工队组500元。

4、锚喷巷道由于不实行光面爆破或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成型不好,在超挖部分充填矸石、木头等时,凡发现一处,扣罚施工队组1000元。

5、当月施工巷道不论何种原因,凡发现巷道高度、宽度不够要求,一律定为不合格品。

6、顺槽机掘巷道,轨道滞后掌头距离不大于80米,否则当月巷道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品。

7、锚索穿皮或锚索与钢带、短接弯曲受力,每发现一处扣罚500元。

8、凡属掘开定额之外的非进尺工程或地质构造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如塌顶、大面积片帮、设备倒装等工程,施工队组应提前按实际情况申报生产技术部,并由生产技术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现场核实,审批报量。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井巷工程是指在地下凿出通往煤矿、金属矿山、地铁等地下隧道的工程。

它应该能够顺利地为人们提供通行渠道和必要的工作场所。

因此,井巷工程质量必须得到严密把关,并且必须满足相关的验收标准。

本文将介绍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的细则。

首先,井巷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为三个阶段:根据规划设计审批中的要求,开始动工前进行预验收;工程施工完工后进行初验收;经过一段运营期后进行正式验收。

1. 预验收在井巷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质量保证书、施工方案等资料一并递交,由建设单位的验收人员进行初步审核,以确定施工条件和现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1)施工前各项技术和组织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文本、图纸、施工方案等(2)质量保证文件,包括:质量保证书、检测合格证书等(3)施工纪录,包括: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质量检测记录、材料、设备进场伦字记录等(4)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完工资料、各项检测和检验资料等2. 初验收井巷工程完成了施工后,应按照施工方案完成施工。

初验收主要是针对井巷工程的基本质量标准的检验,以及防火、防爆、防护等安全设施的检验。

不合格的地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并重新检验。

(1)基本质量检验,包括:质量尺寸、整体性、等交叉验收(2)安全设施验收,包括:安全门、防火设备、防爆设施等(3)签订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初步验收报告,如项目经理意见、检查结果、整改意见、验收时间等。

3. 正式验收井巷工程正式验收期一般为6个月,验收的重点是对井巷工程的安全、技术质量、设备可靠性等进行测试,以及验证和检查所有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确认工程已经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正式验收。

(1)井巷结构:按照工程设计说明进行检验,包括井壁、井底、井筒等结构的稳定性、坚固性等。

(2)通风系统:检查通风系统、风机、管道、调节设备运行是否顺畅及有无泄漏现象。

(3)安全设施:安全门、防爆设施、应急救援工具、灭火器材等设施的齐全、可靠性、防护性是否满足要求。

井巷道工程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井巷道工程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井巷道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井巷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参照GB50653-201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第二条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在副总经理(生产)的统一领导下,由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组成员、技术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第三条质量验收工作组由质检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部长组成,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

第四条现场验收人员发表意见,组长集中评定。

质检部人员负责记录。

第三章时间安排第五条准备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质量保证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自检自验;必须做好检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井巷道工程准备工作包括:①用工程线悬挂测量中线;用红油漆在一壁(主斜坡道为两壁)标注腰线,腰线为间距20厘米的虚线。

②测量喷浆厚度的打孔工具。

③准备好铲车。

④地面整洁。

⑤其他准备工作。

第六条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验收工作组,工作组4小时之内组织验收。

第七条每月10、20、30日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第八条所有工程原则上月底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26—28日,急需工程及时通知,及时验收。

外委工程验收结果及时报企管部,本公司施工工程,下月3日前汇总报企管部。

第四章验收依据、标准第九条验收依据有:施工通知书(见附表一)。

第十条验收标准参照GB50653-201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第十一条井巷工程验收使用“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表二)。

具体如下:(一)工程质量按分值评定。

分为四个级别。

优良90-100分;合格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不合格小于70分。

(二)每个工程全部验收满分为100分,因施工进度不同,分项验收时,各项按折合后的分值评定级别。

(三)巷道规格、成型、支护、水沟、文明生产管理各项项均验收完毕的巷道才为最终结算依据,分月完成的工程,以最终验收为准。

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平禹一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促进安全生产,制定了《平禹一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二条: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掘、回采及其它工程进度验收组。

组长:地测副总副组长:开掘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技术科长经管科长劳资科长纪委书记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劳资科、技术科、调度室、安监科、经管科、开掘科、纪委及有关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条:参加验收人员严格按照矿井工程施工规定、质量标准化规定和月度生产计划,对井下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办法第四条:每月工程验收由验收组长统一组织,地测科牵头,劳资科、技术科、经管科、调度室、安监科、开掘科、纪委参加,开掘、回采及其它工程进度的起止时间为上月底至本月底。

参加人员每月底按时参加验收,要对进尺验收质量检查工作负责。

听从地测科人员现场指挥、安排,不得推诿。

第五条: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工程开工时零米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

减去上月累计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或地测科负责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确认无误后,从该点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

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第六条:根据矿井的有关规定,没有正规设计或没有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开口的巷道,不得验收(经矿井安排的临时工程除外)。

第七条:工程验收由劳资科、经管科、调度室实施拉尺,施工单位参加,地测科和纪委负责监尺并记录,经核实后,现场签字生效。

不经验收的进尺,一律不做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八条:需要鉴定的井巷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经矿领导和有关单位签字后,地测科安排有关单位现场鉴定。

凡参加鉴定人员,必须对鉴定的工程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确定工作量、质量标准等施工要求,填写鉴定单,现场签字后,作为收尺时的依据,否则,不予计资。

地测科、经营科、劳资科要建立鉴定验收台帐。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第1.0.9条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认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0.10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井巷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四、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五、立井、斜井、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1场地的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2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火、防洪、防涝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辅助设施;3立井的锁口,斜井、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修订)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修订)

麻地梁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修订)为进一步加强麻地梁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做好井巷工程月度进尺考核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井巷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师成员: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地测科、机运科、采煤区、经管部、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单位:技术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二.验收时间每月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验收人员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地测科、机运科、采煤区、经管部、施工单位的管技人员,原则上为助理工程师以上的管技人员。

四.验收细则(一)每月底验收前,由技术科提前2天发出验收通知,安监处、调度所、地测科、机运科、采煤区、经管部、施工单位向技术科上报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原则上技术科安排验收人员每头面不少于1人,安监处每头面不少于1人,调度所每头面不少于1人,地测科每头面不少于1人,机运科每头面不少于1人,采煤区每头面不少于1人,经管部每头面不少于1人,施工单位每个头面不少于2人。

技术科根据参加验收人员名单进行验收分组。

未按照规定及时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技术科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安排单位其他管技人员代替。

(二)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巷道的规格参数和本专业的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人员带齐检查所用的工具和检查表,实测数据,把现场验收表的内容逐项填入,能填写的必须填写,不能现场填写的注明原因。

(三)验收时需据实填写现场验收表,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

验收时,被验收单位必须有人员在现场配合,在验收人员现场签字后,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要在现场验收表上签字认可,作为当月进度考核与结算的依据。

若被检查单位无人员陪同,视为认同验收数据,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四)井巷工程量验收标准1.矿井掘进进尺以现场实收数据为准。

根据《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版规定,进尺验收按测量控制导线点计算,巷道坡度<5°,验收时以平距为准;巷道坡度≥5°,验收时以斜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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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促进安全生产,制定了《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共四章二十七条。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二条: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煤、岩巷进尺及其它工程验收组。

组长:邵宏甫
副组长:白洪才陈相鹏
成员:王铁牛师廷勤王宏新
赵留现周国喜王永亮
姜德军
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劳资科、技术科、调度室、安质科、经营办、掘进科及有关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条:参加验收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郑煤集团有关规定,对井下工程进行评定质量等级。

第三章验收办法
第四条:每月工程验收由验收组长统一组织,地测科牵头,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安质科、掘进科参加,技术科把关,计算煤、岩巷进尺的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参加人员每月25、26日按时参加验收,要对进尺验收,质量检查工作负责。

听从地测科人员现场指挥、安排,不得推诿。

第五条: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本队工程开工时零米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

减去上月累计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或地测科负责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确认无误后,从该点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

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第六条:根据局、矿的有关规定,没有正规设计或没有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开口的巷道,不得验收(经调度室安排的应急工程除外,包括水仓、水峒、工具室、临时迁巷等)。

第七条:工程验收由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实施拉尺,施工单位参加,地测科负责监尺并记录,经核实后,现场签字生效。

不经验收的进尺,一律不做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八条:需要鉴定的井巷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经矿领导和有关单位签字后,地测科安排有关单位现场鉴定。

凡参加鉴定人员,必须对鉴定的扩修、落底、提巷等工程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确定工作量、质量标准、服务年限等施工要求,填写鉴定单,现场签字后,作为收尺时的依据,否则,不予
计资。

地测科、经营办、劳资科要建立鉴定验收台帐。

第九条:根据原始验收单,地则科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单》一式五份,参加验收部门加章、由总工程师签字,再经验收组长审核无误后,交调度室、掘进科、经营办作为当月考核各项经营指标结算工资的依据。

第十条:在验收进尺时,原则上按实际进尺计发工资。

但遇到特大断面时,按以下规定折算进尺:
1、煤巷扩修车场、组装间,均以实际扩后的上梁3.5~5米(包括5米)1米按2米,5.1米以上 (包括5.1米)1米按3米。

2、岩巷在掘进煤巷煤仓时,因施工难度大,确需先作导巷者,其进尺可分开计算。

第十一条:煤、岩巷根据实际情况,遇到扩巷、提巷需要折算进尺时,施工前必须通知调度室、劳资科、地测科、技术科、经营办共同到现场签定并测算原巷道体积。

扩、提结束后,按验收数量折算进尺,由总工程师审查,生产矿长批准后生效。

对于事前不通知,事后不验收,两者缺一不计算进尺。

提、扩巷进尺=[(扩后巷道体积—扩巷前巷道体积)÷8平方米]×修正系数。

注:(修正系数最大不超过1.2)。

第十二条:支架变形严重、条件复杂的扩修工程,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折算比例,现场签字报总工程师审查,生产矿长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劳资科要制定各工序劳动定额,岩巷队打锚杆、挂网、喷浆、挖砌水沟、砌台阶、挑顶、刷帮、落底、打抬棚等零星工程按照进巷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作量参照相应定
额计算工资(但不计算进尺)。

第十四条:掘进巷道扩修、提巷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验收小组有权不予收尺,限期返修整改,暂结算50%的工资,经验收合格后,仍按进尺计算,但不计算返修期间工资。

第十五条:坚持验收五不准:不准盈存,亏借进尺;不准以次充好,冒报合格进尺;不准收无计划进尺;不准收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进尺。

第十六条:月底由安全科把当月的工程质量等级、文明生产等情况报经营办一份,作为效益工资考核依据。

第十七条:根据矿井生产需要,需做探巷、流水巷、排放巷等临时性工程时,到位后施工单位要通知地测科,地测科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下井验收。

经验收合格,使用单位认可签字后,方可计尺计资。

第十八条:正常掘进煤巷巷道时,由于地质条件变化,遇岩石占断面1/3时为半岩,岩石占断面2/3时为全岩。

鉴定时地测科牵头,调度室、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掘进科共同鉴定,并现场签字经主管矿长同意,总工程师、生产矿长签字后,矿直接对队折算进尺计算工资。

其标准为半岩按1:2折算,全岩按1:3折算。

折算进尺,另计工资,不计实际进尺。

第十九条:扩修进尺原则上不计入收尺报表,经营办、劳资科应根据现场实际核定材料费与工资。

第二十条:掘进、扩修工程,安质科、掘进科要严格把关,消灭隐蔽工程。

煤巷服务年限不少于8个月,岩巷服务年限不少于16个月,达不到服务年限造成巷道二次扩修所需费用,应从
施工队承包的工程工资、材料中支出。

第四章奖罚
第二十一条:凡参加验收进尺的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对所验收的巷道进尺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给予降一级工资或调离原工作岗位之处分。

第二十二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一律不准考虑折算进尺,如发现安全措施上附带折算进尺,一律不予计算工资。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验收领导组织工作,煤岩巷进尺出现问题由掘进科、地测科、调度室、技术科等收尺单位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在验收进尺中负主要责任的地测科、技术科、调度室、掘进科、劳资科、经营办三个月内不出现任何误差由验收组长提名,奖该科验收人员每人50元(每科得奖人员不得超过三人)。

第二十五条:按时参加工程验收,否则参加验收的单位每缺一次罚款30元。

第二十六条:严禁移动井下巷道测定的测点,若发现有移动现象,对当事人开除矿籍,查不出当事人的,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对队长罚款300元。

第二十七条:在验收中的奖罚兑现,由地测科监督落实,建立奖罚帐目,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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