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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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x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1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x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坚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形成的事实;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合理对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不改变现有的管理体制,不改变湿地生态空间的既有用途和权属关系,已经明确的各类确权结果直接沿用。

(三)工作目标

摸清x区湿地资源底数和权属现状,通过对现有湿地的斑块勘界,明确四至界限和权属现状,并对各项数据资料统一整理、汇总,确定湿地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界定湿地相关权利的归属与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1.湿地的自然状况:主要包括湿地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要素。湿地自然属性是指湿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四至边界、面积等;湿地自然要素是指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矿藏等自然资源。

2.明晰湿地权属状况:一是湿地权属类型,指所有权、用益物权。明晰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湿地生态空间各种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具有多样性和可分离性的特点,可以在一个特定自然资源上存在多个内容不相冲突的物权;二是权利主

体,即确权给国家、集体还是私人;三是权利客体,即权利对应的特定自然要素。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确权湿地范围

以x行政区域全境作为湿地产权确权范围。包括国营x农场、x 监狱、x自然保护区x区段,全面开展湿地统一确权调查工作。

(二)划分确权湿地登记单元

以x年x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工作底图,将全国第二次湿地调查成果图件进行套合,结合国家、x、x市相关规划,划分湿地确权登记单元。

(三)调查确权湿地自然状况

利用制作的湿地调查单元基础图件,开展资源调查,查明试点范围内湿地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要素。湿地自然属性包括湿地类型、地理位置、四至边界、面积等;自然要素包括湿地生态空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矿藏等自然资源。

(四)调查湿地权属状况

利用制作的湿地调查单元基础图件,调查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一是所有权状况。明晰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晰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行使代表主体以及代表行使的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二是巳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状况。包括林权、草原使用权、“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国有林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不同类型权利的权利主体、边界、面积等信息。

(五)制作湿地登记附图

根据调查的湿地单元内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制作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登记范围界线、面积,所有权主体名称,己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界线,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面积等信息。制定的湿地登记附图,连同湿地调查资料,共同征求环保、x水务、林业、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审定确认后最终形成湿地登记附图。

(六)湿地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调查单元确定后,区人民政府进行通告。调查结束后,区国土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管辖权限分别对辖区内湿地调查结果、登记附图和相关审批文件等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将湿地登记事项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大厅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国土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自然资源(湿地)登记簿。

三、实施步骤

x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自x年10月正式启动,x年2月底结束。

(一)前期筹备(x年10月)

1.成立机构。成立x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x水务局、环境监察大队、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国营x农场、x监狱等单

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区林业和生态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及相关单位开展湿地产权确权工作。

2.宣传发动。x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湿地产权确权启动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x关于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人员培训。对区林业和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参与本次工作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干部开展培训。

(二)实施阶段(11月—12月)

1.登记通告。由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湿地登记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湿地登记单元的预划分、登记的期限、类型和范围、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等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通告的内容。

2.现场勘察。由x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本次湿地产权确权技术服务单位完成辖区湿地斑块现场勘验工作。对斑块内矿藏、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进行调查,通过现地调查勘测,查清登记单元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形成湿地勘查图件和相关勘查成果。

3.证件收集。由湿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农场等负责收集涉及登记范围内的湿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如取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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