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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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案件法律分析(3篇)

小悦悦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附近发生一起车祸。

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被两辆卡车先后碾压,经过18名路人路过却无人施以援手,最后被一对夫妇救助。

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小悦悦事件”。

二、案件概述1. 车祸发生:2011年10月13日,小悦悦在广佛五金城附近被两辆卡车先后碾压。

2. 路人冷漠:18名路人路过小悦悦身边,却无人施以援手。

3. 救助者出现:一对夫妇在目睹小悦悦被碾压后,立即上前救助。

4. 小悦悦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悦悦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离世。

三、法律分析1. 被害人权益保护(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两辆卡车司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本案中,两辆卡车司机应对小悦悦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2. 救助者权益保护(1)见义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条例》第三条规定,公民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案中,救助小悦悦的夫妇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2)免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救助者在小悦悦受伤后,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路人责任(1)道德责任:根据我国传统美德,路人见到他人遭遇危险时,应当伸出援手。

本案中,18名路人的冷漠行为违背了道德规范。

(2)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路人对小悦悦的冷漠行为,虽然没有直接造成损害,但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

见义勇为_法律规定(3篇)

见义勇为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面临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违法行为或救助受害者的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道德行为,更是法律所鼓励和保护的。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探讨见义勇为的相关内容。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公民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对制止违法行为有功的,给予奖励。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义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1. 法律鼓励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规定为见义勇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法律保护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这意味着,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如果因制止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 法律奖励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英雄烈士、模范人物、先进人物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此外,许多地方性法规也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四、见义勇为的法律实践1. 案例一:张某在制止盗窃过程中,被盗窃分子刺伤,经抢救无效身亡。

思想道德法律典型案例(3篇)

思想道德法律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思想道德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本文通过对思想道德法律典型案例的分析,旨在揭示思想道德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二、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见义勇为案情简介:2019年,某市发生一起火灾,一名女子被困火场。

邻居小王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场将女子救出。

事后,小王因救人过程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在治疗期间,小王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分析:此案例中,小王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思想道德法律的要求。

首先,小王在火灾发生时,勇敢地冲进火场,救助被困女子,展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其次,小王在救治过程中受伤,依法享有医疗救治权利。

此案例反映了我国在思想道德法律方面的成果,即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案例二:诚信经营案情简介:某市一家超市老板李某,在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经消费者投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证实李某违法行为。

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处以罚款。

分析:此案例反映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商家应当诚信经营,不得欺诈消费者。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此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 案例三:反腐倡廉案情简介:某市原市委书记张某,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张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分析:此案例体现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必须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

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此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要严守思想道德法律底线,做到廉洁自律,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4. 案例四:家庭教育案情简介:某市一名中学生小张,因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下滑。

见义勇为案例法律分析(2篇)

见义勇为案例法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见义勇为作为我国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义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一起见义勇为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见义勇为案件中的适用。

二、案例简介某日,甲乙两人深夜回家途中,发现一名女子被三名男子围攻。

甲乙两人见状,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与三名男子搏斗。

在搏斗过程中,乙被其中一名男子刺伤,而甲则将三名男子制服。

事后,乙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数万元。

甲、乙两人因见义勇为行为,被当地政府表彰。

三、法律分析(一)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的一种,是指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主动采取防卫行为的行为。

(二)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适用1. 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甲乙两人面对不法侵害,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者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虽然甲乙两人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在民事责任方面,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防止、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害人的,由受益人适当分担。

”在本案中,乙受伤的医疗费用应由三名男子承担,若甲乙两人对乙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则可能需要适当分担部分责任。

3. 荣誉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对见义勇为、英勇斗争、不畏牺牲、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英雄烈士,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在本案中,甲乙两人因见义勇为行为,被当地政府表彰。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乙两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我国社会道德的正能量,对于弘扬正义精神、维护社会治安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3篇)

国外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所鼓励和保护的。

在国外,见义勇为同样受到法律的重视和保护。

本文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外见义勇为法律案例,分析其法律依据、判决结果以及对社会的影响,以期为我国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二、案例一:美国“超级英雄”拯救女孩被判无罪案例简介:2016年,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名叫特雷弗的男子在街头目睹一名女孩被一名男子追赶,他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将追赶者制服,救下了女孩。

然而,追赶者在被特雷弗制服后,拿起一把刀威胁特雷弗,特雷弗在自卫过程中,将追赶者刺伤。

事后,特雷弗被控以严重伤害罪。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特雷弗无罪。

法律依据:美国各州的法律对见义勇为都有明确规定。

佛罗里达州的法律规定,在合理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特雷弗在救助女孩的过程中,面对追赶者的威胁,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因此判决特雷弗无罪。

社会影响: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力地维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公众的正义感。

三、案例二:英国老人救助摔倒女子被判无罪案例简介:2017年,英国一名名叫彼得的老人在街头目睹一名女子摔倒在地,他立即上前搀扶。

然而,女子在站起来时,突然抓住彼得的手腕,导致彼得摔倒。

女子随后报警,指控彼得袭击她。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彼得无罪。

法律依据:英国法律规定,在合理的情况下,为了救助他人,采取必要的救助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彼得在救助摔倒女子时,不存在故意伤害女子的意图,且在救助过程中,女子突然抓住彼得的手腕,导致彼得摔倒,彼得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因此判决彼得无罪。

社会影响: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力地维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公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识。

四、案例三:澳大利亚男子勇救落水儿童被判无罪案例简介:2018年,澳大利亚一名名叫詹姆斯的男子在海滩上目睹一名儿童不慎落水。

见义勇为后果法律(3篇)

见义勇为后果法律(3篇)

第1篇一、见义勇为的法律后果1. 正面后果(1)法律保护: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见义勇为者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只要其行为属于必要防卫,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者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3)精神鼓励:我国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精神鼓励,如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等。

2. 负面后果(1)个人安危:见义勇为者在维护正义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法侵害者的报复,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2)法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可能被误解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1. 法律明确界定见义勇为行为我国《刑法》和《侵权责任法》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强化见义勇为者的权利保护(1)完善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制度:我国应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制度,对见义勇为者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2)加大见义勇为者表彰力度: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荣誉感。

3. 优化见义勇为者赔偿机制(1)完善赔偿标准:根据见义勇为者的损失程度,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建立多元化赔偿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见义勇为者赔偿,如保险公司、慈善机构等,减轻其经济负担。

4. 强化司法保护(1)提高见义勇为者案件的审判效率:对见义勇为者案件实行快审快结,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2)加大打击侵害见义勇为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对侵害见义勇为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三、结论见义勇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在面临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等重大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下,自发主动采取相应行动,运用合法手段制止侵害行为或者挽救受害人损失的行为。

这种行为凭借着勇气和担当精神,既彰显了个体的高尚品质,也有可能给本人和他人带来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在法律体系下,见义勇为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一项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拟对见义勇为行为在民事法律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效应,探讨见义勇为行为对于民法责任的影响,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观点。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效应见义勇为是一项积极向上的社会行为,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公民权利。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作出了积极的肯定和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他人侵害时,应当尽量减少损害并帮助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在其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报酬。

如果见义勇为行为人受到了损害,应当予以适当的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效应,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二、见义勇为行为与民法责任的关系见义勇为行为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见义勇为行为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见义勇为行为与民法责任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甚至出现了一些误解和误解。

实际上,见义勇为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除民法责任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见义勇为行为都能够免除责任。

见义勇为行为并不等于所有的伸张正义的行为都能够免除民法责任。

依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因制止或者抑制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给予受害人造成了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这表明了见义勇为行为人只有在制止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下,才能够免除民法责任。

而如果见义勇为行为并非是在制止他人正在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因行为不慎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见义勇为行为人就有可能需要依法承担民法责任。

见义勇为法律案例观后感(3篇)

见义勇为法律案例观后感(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见义勇为行为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保护。

近期,我观看了几起关于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深受触动。

以下是我对这些案例的观后感。

一、案例概述1. 案例一:张三见义勇为救火,因救人受伤,获得国家赔偿。

2. 案例二:李四制止犯罪行为,被犯罪嫌疑人伤害,获得民事赔偿。

3. 案例三:王五发现邻居家中被盗,报警并协助警方破案,获得奖励。

二、观后感1. 见义勇为行为应得到法律保护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见义勇为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和保护。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见义勇为行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因见义勇为而受到损害的,国家给予赔偿。

这些规定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他们能够在维护社会正义的同时,不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

2. 法律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案例一中的张三,在火灾发生时,毫不犹豫地冲进火场救火,最终因救人受伤。

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值得我们学习,但同时也反映出我国法律宣传和教育的不足。

如果张三在事发前接受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他可能会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在保护他人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3. 公众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案例二中的李四,在制止犯罪行为时,被犯罪嫌疑人伤害。

虽然他获得了民事赔偿,但这起事件仍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对公众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法律意识教育,使人们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能够依法行事,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案例三中的王五,在发现邻居家中被盗后,立即报警并协助警方破案。

他的行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

我们应该以王五为榜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5. 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在我国,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见义勇为法律案例的审理,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又彰显了道德的力量。

法律为道德服务案例分享(3篇)

法律为道德服务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与道德是社会生活的两大支柱,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武器,而道德则是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风尚的重要准则。

本文将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法律如何为道德服务,展现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

二、案例一:见义勇为案例背景:某日,某市一名女子在街头遭遇抢劫。

路过的市民李某见状,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与抢劫犯展开搏斗。

在搏斗过程中,李某不幸受伤,抢劫犯逃离现场。

事后,李某因伤势较重,无法继续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案例处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李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当地政府为其申请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并为其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援助。

同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在此案例中,法律为道德服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

通过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使见义勇为者得到应有的回报,激发社会正能量。

2. 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在李某受伤后,政府为其提供经济援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体现了法律对道德的尊重。

3. 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抢劫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体现了法律对道德的维护。

三、案例二:邻里纠纷案例背景:某小区居民张某与邻居李某因邻里纠纷,多次发生口角。

一天,张某在争吵中情绪失控,拿起板凳砸向李某。

李某受伤住院,张某被警方拘留。

案例处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张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同时,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用。

案例分析:在此案例中,法律为道德服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进行处罚,使人们认识到道德底线,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法律维护社会和谐。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邻里纠纷,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 法律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3篇)

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来受到社会的高度赞誉。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护。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见义勇为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剖析法律在维护正义、弘扬美德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案例简介2019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持刀抢劫案。

犯罪嫌疑人持刀闯入一家便利店,抢劫现金并威胁店员。

此时,恰逢一位名叫张明的青年路经此地。

张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地与犯罪嫌疑人搏斗,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张明的英勇行为不仅成功阻止了抢劫犯罪,还保护了店员的人身安全。

三、案件审理(一)法院审理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张明因见义勇为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并得到了奖励。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明因在搏斗过程中导致犯罪嫌疑人受伤,被指控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认为,张明在遭遇抢劫时,为保护他人和自身财产安全,勇敢地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精神。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法院判定张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社会反响案件审理结果公布后,社会各界纷纷表示赞同。

许多网友表示,这是正义的胜利,是对见义勇为者的肯定。

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社会正义。

四、案例分析(一)法律保护见义勇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正义、美德的保护。

在张明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二)弘扬社会正能量张明案件的发生,不仅成功阻止了犯罪,还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这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引导人们积极投身于维护社会正义的行动中。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近年来见义勇为事件频发的情况,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和认定标准,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律案例分析大赛范文(3篇)

法律案例分析大赛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1年10月13日,湖南省湘潭市一名两岁女童小悦悦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被一辆货车碾压。

路过的18人目睹了事故发生,但无人上前施救。

最终,一位捡垃圾的老太太在围观者的鼓励下,将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不幸的是,小悦悦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纷纷质疑我国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是否完善。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见义勇为的定义及法律地位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非职务范围内,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主动采取行动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见义勇为行为虽然不属于宪法规定的权利,但具有法律地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见义勇为者的权利与义务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有权要求他人配合救助,并有权要求国家和社会给予适当的奖励。

同时,见义勇为者也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救助他人。

(3)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后果见义勇为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免责性,即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因救助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他人损害的,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案例分析(1)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现状我国现行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障相对不足。

首先,在立法层面,见义勇为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规范。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和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见义勇为者因救助行为而遭受损害,却无法得到应有的法律救济。

(2)完善见义勇为法律保障的建议为完善我国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提出以下建议:1. 制定专门的见义勇为法律法规,明确见义勇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奖励措施和法律责任。

2. 加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和尊重。

3. 优化司法救济途径,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保护见义勇为法律案例(3篇)

保护见义勇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的具体体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见义勇为者在实施救助行为时,可能会遭遇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为了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见义勇为法律案例,探讨如何更好地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

二、案例一:刘某见义勇为受伤案1.案情简介刘某,某市一名普通市民。

2018年5月,刘某在街头目睹一起抢劫案,勇敢地追赶抢劫犯。

在追赶过程中,刘某被抢劫犯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刘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抢劫犯刑事责任,并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刘某家属一定的经济损失。

2.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抢劫犯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同时,法院判决抢劫犯赔偿刘某家属经济损失50万元。

3.案例分析本案中,刘某在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勇敢地站出来维护正义,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

法院判决抢劫犯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刘某家属经济损失,既保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案例二:李某救助落水儿童案1.案情简介李某,某市一名志愿者。

2019年7月,李某在河边散步时,发现一名儿童不慎落水。

李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将落水儿童救起。

事后,李某因腿部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2.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我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对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同时,法院判决李某所在单位给予李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3.案例分析本案中,李某在救助落水儿童的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展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

法院判决给予李某物质奖励和经济补偿,既保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又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见义勇为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5月,我国某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火灾导致多人受伤,房屋被毁。

火灾发生后,附近居民小陈闻讯赶来,发现火势凶猛,且火源位于屋顶,不易扑灭。

在消防队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小陈不顾个人安危,爬上屋顶,用湿毛巾堵住火源,成功扑灭了火灾,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然而,在救援过程中,小陈不慎摔伤,造成骨折。

事后,小陈因伤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用。

二、案例分析1. 小陈的行为是否构成见义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

在本案中,小陈在火灾发生时,不顾个人安危,爬上屋顶扑灭火灾,保护了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

2. 小陈是否享有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对见义勇为的个人,国家给予表彰、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小陈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因此,他有权享有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

3. 小陈的医疗费用是否应由国家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见义勇为的个人在救援过程中受伤的,其医疗费用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人无力承担的,由见义勇为基金给予补助。

在本案中,小陈在救援过程中受伤,其医疗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

由于火灾事故的原因尚在调查中,侵权人暂时无法确定。

因此,小陈的医疗费用可以由见义勇为基金先行垫付。

4. 小陈是否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本案中,小陈在救援过程中受伤,并非因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致,因此,小陈无权要求国家赔偿。

三、结论1. 小陈的行为构成见义勇为,享有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在目击他人遭遇不幸或遭受不公时,主动出手帮助他人,破釜沉舟,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救助他人。

见义勇为行为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关注和尊重,但在民法领域却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如见义勇为人员受伤或损失应该如何赔偿、见义勇为人员是否应当获得法律保护等。

本文将围绕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展开研究。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基础在中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见义勇为行为并未专门设立章节或条款。

在该法律中有关于紧急状态下损害行为的规定,即在紧急状态下为了防止他人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必要行动,造成损害的,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一种保护。

在《刑法》中也对见义勇为行为作了相关规定,如对于因见义勇为而造成的伤害或者死亡,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 见义勇为人员的损害赔偿问题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由于需要冒生命危险,可能会造成见义勇为人员的损伤或死亡。

而在受伤或死亡的情况下,见义勇为人员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损害赔偿,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由于见义勇为行为并非强制行为,见义勇为人员自身选择参与,因此在受伤或死亡的情况下,是否应该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赔偿存在着争议。

一些人认为,由于见义勇为是为了他人利益而采取的行为,所以应当获得相应的赔偿,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见义勇为是自愿行为,因此不应当获得赔偿。

对于这一问题,法律界和学术界也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

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一些见义勇为人员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的风险,如遭受诉讼要求赔偿等。

见义勇为人员是否应获得一定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另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当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来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在法律面前,见义勇为行为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以往一些见义勇为人员因救助行为而遭受到诉讼,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法律小案例见义勇为(3篇)

法律小案例见义勇为(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非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主动采取行动的行为。

在我国,见义勇为历来被推崇为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见义勇为行为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小案例为切入点,探讨见义勇为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背景某日,A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抢劫案。

犯罪嫌疑人甲手持一把水果刀,闯入居民家中,抢劫财物。

此时,邻居乙听到呼救声,迅速赶到现场,与犯罪嫌疑人甲展开了搏斗。

在搏斗过程中,乙受伤,但成功将甲制服,并等待警方到来。

警方到场后,将甲抓获。

三、案例争议在这起案例中,乙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然而,乙在搏斗过程中受伤,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引发了争议。

四、法律分析1. 见义勇为的定义及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见义勇为的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见义勇为在我国法律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见义勇为者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保护。

2. 乙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然而,乙在此次事件中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而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因此,乙受伤并不属于工伤。

3. 乙的赔偿问题虽然乙受伤不属于工伤,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乙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在此案例中,乙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甲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

同时,乙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五、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见义勇为在我国法律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见义勇为者有权获得国家和社会的保护。

2. 在实际操作中,见义勇为者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应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见义勇为的典型法律案例(3篇)

见义勇为的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面临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敢制止违法行为或者救助受害人的行为。

在我国,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法律的高度肯定和鼓励。

本文将以张伟救险案为例,探讨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二、案件背景2019年5月的一天,张伟(化名)在下班途中,经过一座废弃的工厂附近时,突然听到一阵呼救声。

他顺着声音望去,发现一名女子被一名男子勒住脖子,形势危急。

张伟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与男子搏斗,最终将女子解救出来。

然而,在解救过程中,张伟不幸被男子刺伤,造成重伤。

事后,张伟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而那名男子被警方抓获,经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伟的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然而,关于张伟的赔偿问题,却引发了争议。

1. 张伟是否应当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防止、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由此可见,张伟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虽然造成了自身伤害,但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

2. 张伟是否应当获得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执行职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然而,在本案中,张伟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普通公民,因此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3. 张伟是否应当获得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防止、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

”在本案中,张伟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被侵权人造成了身体伤害,因此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伟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虽然造成了自身伤害,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

同时,考虑到张伟的见义勇为行为,法院依法减轻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见义勇为的民法思考

见义勇为的民法思考

见义勇为的民法思考见义勇为是一种公民行为,指的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拯救他人或维护公共安全,个人主动出现,在具有一定危险的情况下,勇于挺身而出,进行救援或帮助行为的行为。

见义勇为,因其具有慷慨无私、义愤填膺的公正精神,一直被人们所称道、敬仰。

本文将从民法的角度出发,分析见义勇为的法律层面和思考问题。

一、见义勇为的法律效力从民法角度看,见义勇为是一种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个人在违反法律、合同、慣例等情況下,为自己获得了某种利益,该利益不属于个人正当获得的范畴,即为不当得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不当得利者,应当返还原受益人,但是如果不当得利人有耗费、改善原物等等情况,可以适当减轻返还的责任,不需要全部返还原受益人。

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在一定条件下,法律承认其收益是正当的,救助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救援人在承担自身的职责或合理费用下所获得的报酬应当得到法律保护,但这种权益并没有完全法律手段来守护,需要社会共同关注与支持。

尽管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行为,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中这种行为也存在法律风险。

例如,救援者在救助行为中可能会发生误伤民众或被误伤的情况,还有可能会导致救援者自身受到惩罚或责任追究。

如果涉及到民事或刑事赔偿问题,有必要通过法律的规定来解决。

不然,因为救援时的操作失误或不当引起的法律问题,助人反成“因人成灾”的行为,进一步加大了个人对参与见义勇为的恐惧。

对于这类风险问题,应当从立法上进行规定改革。

在多数情况下,救援者不应该为了帮助他人而陷入法律责任境地。

因此,国家应该加强立法规定,强化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并且以相关部门解析处置已有的案例,拓展见义勇为的担保措施,降低对于救助者的不正当处置和法律侵权。

三、优化见义勇为制度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公民的良好品质和人道情怀,有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套合理的见义勇为制度是国家应当非常重视的事情。

包括有建立勇救金制度、减轻见义勇为者的承担责任等等。

法律被道德影响的案例(3篇)

法律被道德影响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与道德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两大基石。

在我国,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相互影响。

本文以某地“见义勇为”事件为例,探讨法律与道德的交织关系。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地发生了一起因道德冲突而引发的案件。

当事人张某在目睹邻居李某遭受暴力侵害时,勇敢地站出来制止,与施暴者展开搏斗。

在搏斗过程中,张某受伤,李某的财产也受到一定损失。

事后,张某因见义勇为受到表彰,但李某却以财产损失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

三、法律分析1.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此条款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合法性,保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2.财产损失责任的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避险人承担赔偿责任;避险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为了制止李某遭受暴力侵害,采取防卫行为导致李某财产损失。

由于张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

四、道德分析1.见义勇为的道德价值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在本案中,张某的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誉,体现了道德对法律的影响。

2.道德冲突与调解在本案中,张某的见义勇为行为与李某的财产损失产生了道德冲突。

为了化解这一冲突,当地政府、司法机关和社区组织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以道德为前提,相互理解、宽容,最终达成和解。

五、法律与道德的交织1.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为道德提供了保障。

在本案中,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使得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彰显了道德的力量。

2.道德引导法律完善道德对法律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在本案中,张某的见义勇为行为引发了社会对法律的关注,促使有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体系。

六、结论法律与道德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两大基石。

法律体现以人为本的案例(3篇)

法律体现以人为本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社会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法律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我国某地见义勇为英雄获表彰事件为例,探讨法律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案例概述2018年,我国某地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冲入路边村庄,造成多人伤亡。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一位名叫李明的年轻人挺身而出,勇敢地救出了被困群众。

在救援过程中,李明不顾个人安危,多次冲入火场,最终成功救出了被困群众,但自己也身受重伤。

李明的英勇事迹感动了社会各界,被誉为“当代英雄”。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明在救援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然而,在综合考虑李明的见义勇为行为及对社会造成的积极影响后,当地法院最终判决李明无罪,并对其进行了表彰。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权在本案中,李明在救援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被困群众,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法律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法律以人为本的体现。

2. 法律体现公平正义在本案中,尽管李明在救援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但法院在综合考虑其见义勇为行为及对社会造成的积极影响后,最终判决李明无罪。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在处理案件时的公平正义,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法律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救助他人的,应当依法给予奖励。

”在本案中,当地政府对李明进行了表彰,体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

这种表彰不仅是对李明个人的肯定,更是对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的肯定。

4. 法律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在本案中,李明在救援过程中,不仅展现了勇敢的一面,还体现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符合我国法律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

法律以人为本,不仅关注人的物质需求,还关注人的精神需求,鼓励人们追求真善美。

四、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在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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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摘要:发生在湖南长沙一起见义勇为纠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呼喊抓贼者要不要赔偿、受益人刘先生是不是应该赔偿,许多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理由,争论的焦点是对被害人潘登峰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和处理本案法律依据。

本文试对各种观点进行评析,以探求潘登峰见义勇为行为的性质和本案的正确处理。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3月6日法制日报第六版报道了这么一起发生在湖南省的真实案件:一天凌晨,住在长沙市星沙镇长浏饭店的刘先生发现有人行窃,便大喊:“抓贼喽!”睡在刘先生隔壁的该饭店老板薛定基闻声后,立即跑到刘先生房间,问明情况后,便跑到楼下去,大喊“抓贼”。

这一喊,立即引起周围许多人的注意。

在星沙镇二区夜宵一条街上的摊主、来自浏阳市杜港镇的潘绍峰、潘登峰两兄弟惊醒后,也一起跑了出来。

薛定基和潘登峰跑在前面,他们在后门口发现一提着长刀的青年人,薛大喊一声:“谁,干什么的?”那青年人一愣,拔腿便跑。

在追的过程中,追上来的潘登峰不幸被刺中胸部,在送到医院时死亡。

凶手最终被众人擒获。

后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死者父母60850元。

然而,死者父母却将薛定基告上法庭,理由是虽然法院判决赔偿,但至今未拿到赔偿金。

另外,案发时,薛定基亲自喊潘绍峰两兄弟去抓贼,儿子的死与薛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薛定基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又是第一个受伤者,自己也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

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二、本案潘登峰行为性质及解决建议
潘登峰的抓贼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民事上其性质是存在不法侵害人而冒险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

从刑事上来说,本案潘登峰的抓贼的见义勇为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行为,而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刑事司法协助行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潘登峰在英勇抓贼中遭遇不测,人们都为之痛惜和钦佩,其家属理应受到物质补偿和精神安慰。

但是,我们不能以情代法,混淆法律关系和是非对错,造成无辜者受到人为的伤害、社会正义的破坏。

我认为本案存在着三种法律关系,即见义勇为者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侵权法律关系,其中侵权人对见义勇为被害人负有首要赔偿责任;在见义勇为者与被救助者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其中受益人在一定范围内对见义勇为被害人负有适当的补偿责任,另外呼喊抓贼的薛定基与潘登峰,两人是共同见义勇为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

我认为案件处理应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呼喊抓贼的薛定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它同样是见义勇为者,不是受益人也不是侵害人,而且他与凶手没有连带责任关系,薛某呼喊抓贼的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行为也不可能产生损害结果。

另外在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公平责任不能适用。

这也是社会正义、大众感情和行为导向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认定一个同样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并也遭受一定损失的见义勇为者有赔偿责任不利于鼓励见义勇为。

其次,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的执行力度应加大,必须查清判决不执行的事由,考察犯罪人的所负担的赔偿金是无力清偿还是故意不清偿、逃避执行。

若是后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是前者根据其能力可以分期执行或采取延期执行、部分先予执行等等措施。

再次,判决的执行确实不能使本案家属从侵害人那里获得充足的赔偿补救的,则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判决刘先生适当负担必要的补偿责任,其数额大小应综合考察各种因素,如宋先生的经济能力、收益大小、罪犯已经或可以执行部分数额的大小等等。

最后,考虑到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社会利益、对社会的积极贡献的特殊性质,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政府部门或见义勇为基金会既要进行必要的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做好有关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工作。

在见义勇为被害人或其家属得不到及时充足的赔偿时,可先行垫付并取得对侵权人、受益人的追偿权。

也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先行向其家属发放一定数额的社会抚恤性质的救济。

构成见义勇为的三个要件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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