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示范文本
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范文
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范文1. 引言易燃物质和压力容器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但其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可忽视。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定并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的内容,以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2. 易燃物质防火制度2.1 易燃物质的存储和标识易燃物质应妥善存放,远离火源和热源。
存放区域应明确标识,标牌上应包含易燃物质的名称和危险性等级。
2.2 易燃物质使用的安全措施使用易燃物质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使用安全说明书并遵循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溅落、泄漏和静电积聚,并确保通风良好。
2.3 易燃物质的防火设备和器材易燃物质存储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火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泡沫灭火装置等。
这些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 压力容器防爆制度3.1 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压力容器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使用,配备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
安装位置应远离火源和热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2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压力容器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检查容器的完整性、泄漏情况和附件设备的功能。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3.3 压力容器的保护和紧急处理在压力容器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如防爆壳、防火墙等。
并制定紧急处理方案,包括疏散程序、应对措施等,以应对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情况。
4. 管理和培训4.1 负责人的责任公司应指定专门负责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执行相应的安全制度。
4.2 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包括易燃物质的危害性、操作流程、事故处理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员工应进行测试,并进行评估。
5. 事故应急措施5.1 疏散和报警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员工应立即进行疏散,并通过报警系统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5.2 封锁和隔离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锁并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蔓延和扩大事故范围。
其他防火防爆的规定范本
其他防火防爆的规定范本防火防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单位员工及设施的防火防爆意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工作场所及设备。
二、安全培训与意识1. 单位必须定期开展防火防爆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方法。
2. 组织开展防火防爆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三、设施管理1. 定期检查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疏散通道等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2. 设施设备一旦损坏或发现故障,需立即维修或更换,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对各类明火、易燃物品要设置明确的禁止、限制或规范使用区域。
四、用电安全1. 电线、插座等应经常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2.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线应远离易燃物;插座使用应符合标准规定。
五、化学品管理1. 对易燃、易爆化学品要严格登记、储存,并设置明确的存放区域。
2. 禁止随意泄漏、倾倒和混合各类化学品,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清理遗留的化学品。
六、火灾应急处置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
2. 在火灾发生时,员工应立即采取正确的疏散步骤,保持冷静,不慌乱。
七、防爆措施1. 对于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照标准设置防爆设备,如防爆灯具、防爆开关等。
2. 提醒员工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或明火进入相关区域。
八、责任与监督1. 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规定的执行。
2. 设立安全监督人员,对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惩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严重违规或帮助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单位最高管理层所有。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防备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加强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管理。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的生产装置和相关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设备间等。
二、防火措施1. 生产装置安全配置1.凡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需依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包含适量的灭火器、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
2.全部生产装置必需配备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加强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2. 防火隔离措施1.生产装置之间必需设置充分的防火墙,以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地遏制火势扩散,减少损失。
2.在各生产装置与其他区域的接触处,必需设置防火门和防火窗,以避开火灾传播。
3.全部生产装置内的易燃物品必需储存于特地的防火库房中,并依照防火等级和数量进行合理分类和储存。
3.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全部使用电气设备的生产装置必需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设备必需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生产装置内的电气设备必需设置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确保电气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3.禁止任何人员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乱接乱改电线电缆。
4. 储存管理1.生产装置内的不安全品必需经过分类和标识,并储存在特地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内必需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和标识。
2.储存区域必需保持乾净干净,定期清理废弃物,防止物品堆放过密,避开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掌控。
3.对于不需要的不安全品必需及时处理,禁止私自倒卖、赠送或投放到其他地方,以免造成二次污染和潜在安全隐患。
5.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针对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必需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新员工必需在入职时接受相关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1. 静电防护措施静电是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在生产装置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静电防护措施。
首先,要对潜在产生静电的物质进行分类和标识,并对其进行专门的储存和处理。
其次,应在必要的区域设置接地设备,保证静电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耗散。
另外,还应当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并对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火源控制措施生产装置中存在各种潜在的火源,如明火、高温设备等,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火源控制措施。
首先,要对生产装置区域进行合理的划分,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隔离开来。
其次,应加强对火源设备的监控和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故障。
最后,在生产装置中应设置火灾侦测和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爆炸物品管理生产装置中一般都会储存和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首先,要对爆炸物品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在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区域应设置专门的设施和设备,如防爆仓库、防爆容器等。
另外,还要定期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4. 防火隔离措施防火隔离是防止火灾和爆炸蔓延的重要手段之一。
需要对生产装置进行合理的防火隔离划分,确保不同区域的火灾和爆炸不会互相影响。
首先,要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在必要的区域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以扑灭火灾。
其次,要定期对防火隔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应急预案在生产装置中,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首先,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如何应对危险情况。
其次,要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发布系统,以便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总之,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规定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通过静电防护、火源控制、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隔离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车间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适用范围包括车间内所有的生产设备、仓库、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辅、合理逃生、及时扑救”的原则,做好预防措施,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车间防火管理第四条车间应设置专门的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栓、消防通道等,确保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五条车间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维护设备的完好性,确认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及时更换损坏的器材。
第六条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和存放。
第七条车间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逃生的能力和技巧。
第八条车间应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三章车间防爆管理第九条车间内禁止擅自私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规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条车间内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设备故障引发的爆炸事故。
第十一条车间内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存放在专用的库房中,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和存储。
第十二条在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应设置防爆安全措施,如安全阀、爆破盖等,确保爆炸事故时能及时控制。
第四章车间应急处理第十三条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及时救治因火灾或爆炸事故受伤的员工,减少人员伤亡。
第五章车间防火防爆管理程序第十五条车间应由安全主管负责防火防爆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督促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车间应建立防火防爆档案,记录防火防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车间内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开除。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车间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所有车间,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
二、责任分工1. 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工作效果负责。
2. 负责车间防火防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积极参与防火防爆工作。
三、火灾防控1.车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
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并确保烟蒂熄灭后扔进专用的烟灰缸中。
2.车间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不得在工作区域堆放杂物。
3.严禁在车间内进行明火作业,使用明火操作时必须取得相关许可,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定期对车间内的电线、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5.车间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及时清理,严禁在车间内积存可燃垃圾。
四、爆炸防控1.对于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必须确保贮存、搬运和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泄漏和摩擦引发的风险。
必要时应进行操作培训。
2.车间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以及携带金属制品等可能引发火花的物品。
3.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存放位置固定,定期检查爆炸物品的有效期,及时更换。
4.对于爆炸物品机械加工作业,必须配备专人操作,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措施。
五、应急预案1.制定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确保车间内的应急出口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六、教育培训1.车间主任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火防爆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七、监督检查1.车间主任及专责人员应定期对车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1、凡生产、检修、基建和其它工作所使用的明火,包括焊接、气割、喷灯、沥青锅、电炉、液化气炉、吸烟及高温管道、设备等产生的火花;包括机动车排气管喷出火花;包括非防爆电器设备或工具产生电火花;包括临时电源线、电钻、砂轮、风镐、金属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等,均属火源管理范围。
2、易燃液体(闪点≤60℃)、可燃液体(闪点>60℃)、可燃固体(聚乙烯、木材、煤、衣裤、破布、纸张等),均属可燃物管理范围。
3、易燃和可燃液体蒸气、各种气瓶、压力容器、炸药以及受热、撞击、摩擦、遇水发生爆炸的物质,均属爆炸管理范围。
二、管理规定1、未经办理批准手续者,严格禁止任何明火作业。
2、严禁随意利用装置、管道或设备的金属件做焊接的接地线。
3、各种传动设备的轴承要及时清除油垢等可燃物,并及时加油润滑,防止摩擦发热而引起附着物着火。
4、在易燃易爆区域检修或操作时,严禁敲打设备,防止管道及金属工具相撞击。
5、禁止穿合成纤维裤和带铁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6、厂区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
7、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面及衣物。
8、易燃易爆区域内,禁止用塑料桶倒装或串换易燃液体,以防静电火花引起事故。
9、易燃易爆区域内,禁止拖、拉、摔、扔金属物质,以防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10、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灯具。
11、厂内严禁用明火照明、取暖、烧水或做饭。
如确属需要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2、严禁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或其它特定禁区。
13、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能产生火花的电动或风动工具,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14、严禁把可燃或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或靠近在高温设备、管道上,防止自燃起火。
15、禁止用压缩空气吹扫易燃液体管道、设备,防止产生爆炸混合气体。
16、易燃易爆岗位,房间应通风良好,气体的浓度必须严格控制在该气体的爆炸下限以下。
17、厂区不准随意张帖布告、标语或悬挂木牌,不准随意堆放垃圾、破布、油垢等可燃物。
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范本
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范本防火防爆设施是库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库房防火防爆设施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消防法》、《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本库房制定本防火防爆设施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库房负责人是本库房防火防爆设施的主管,负责库房的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本库房防火防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由专门的维保人员负责执行,对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库房负责人报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第四条本库房防火防爆设施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库房防火防爆管理,确保库房安全。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五条库房应在建设前制定防火防爆设施建设方案,包括隔离间隔的划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求、防火墙的建设等,确保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库房应根据库房的用途和储存物资的性质,配备合适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施,如防火墙、防火保温材料、防火门、防爆灯具、地下油水分离器等。
第七条库房应设置清晰明确的防火防爆标识,包括灭火器使用标识、防爆电器标识、疏散通道标识等,便于员工和来访人员快速找到相关设施。
第三章设施维护第八条定期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的有效性;检查防火门、防火墙等设施的完好性;检查防爆灯具、防爆电器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针对具体设施,库房应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如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维修和更换;定期清理防火墙上的积灰和异物等。
第十条库房维保人员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设施使用演练,提高员工对设施使用的熟悉度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一条库房应建立健全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库房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库房防火防爆设施的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5篇)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通过对厂内防火防爆区域的严格划分和动火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
为本制度的执行体。
4.内容与要求4.1防火防爆区域划分标准及区域划分4.1.1甲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1.1.闪点<28℃的液体;4.1.1.2爆炸下限<____%的气体;4.1.1.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1.1.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4.1.1.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4.1.1.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4.1.1.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4.1.2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2.1闪点≥28℃至闪点60℃的液体;4.1.2.2爆炸下限≥____%的气体;4.1.2.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1.2.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4.1.2.5助燃气体;4.1.2.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4.1.3丙类防爆区域划分标准4.1.3.1闪点≥60℃的液体;4.1.3.2可燃固体。
____公司动火管理范围4.2.1在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4.2.2动火项目4.2.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4.2.2.2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等;4.2.2.3.烘烤、熬沥青、炒沙等;4.2.2.4.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4.2.2.5生产装置和缸罐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
4.3动火作业区的划分4.3.1固定动火区:经审批确定后无须办理动火手续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门签字,分管经理批准并备案。
2024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 对于涉及易燃、易爆物料的相关过程及设备,必须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并采纳有效的安全防护手段,以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
2. 强化防火防毒的检查工作,并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
3. 除指定的固定动火区域外,任何动火作业均需经过批准,否则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予以禁止。
4. 在进行高处焊割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止明火花飞溅的措施;若遇6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 对于接触易燃、可燃物料的材料或设备,在焊割前必须彻底清洗,并进行置换分析,确保合格。
6. 生产或检修过程中使用的熬炼设备,应安置在安全区域。
熬锅的装料量不得超过其容积的____%,熬炼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监管,且工作人员需按章佩戴防护用品。
7. 搬运可燃、爆炸等危险物品时,应避免抛掷、拖拉和滚动。
所使用的工具,如板手、锤头等,应为铜质、铝合金或镀铬钢铁材料。
8. 严禁穿着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车间和危险场所。
9. 高温设备和管道必须采取保温措施,并禁止在其上烘烤可燃物品。
10. 生产区内的照明、布线和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的标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良好的绝缘性能。
11. 因临时需求安装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临时线路的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并确保按时拆除。
12. 对于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以及突出屋面的排放管、气框放空管等,均应安装避雷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5欧姆,并需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13. 建筑物与工艺生产装置的平面布局必须符合防火间距的相关标准要求。
14. 对带压的可燃气体设备、管道,应安装安全阀或防爆板。
对于已有腐蚀损坏或泄漏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设备、管道,应暂停使用,并尽快进行修复。
15. 可燃气体放空管应高出设备或建筑物____米以上,并配备阻火器。
16. 输送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的放空作业,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以防止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1. 引言火灾是工业生产中最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各种生产装置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讨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的重要性,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火灾的发生。
2. 设备选择和安装在生产装置的设计和选购阶段,应当优先考虑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性能的设备。
例如,应选择防火材料制成的设备,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固性和可靠性,避免火花和热源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
3.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电气设备是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首先,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其次,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使用防爆电缆、带有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插头等。
4. 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定期维护和保养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是防火防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表面的清洁,以防止积尘引发火灾。
同时,还应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零部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 防火隔离与阻隔在生产装置中设立适当的防火隔离和阻隔措施,能够有效减少火灾的蔓延。
例如,可以设置防火墙来阻隔火势的传播,安装可关闭的防火门等。
6. 防止火灾引发的爆炸在某些工业生产中,火灾可能引发爆炸,增加事故的严重性。
因此,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例如,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爆设备,严格控制火源的生成,确保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7.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员工是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工作的重要一环,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直接关系到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因此,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防火防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变能力。
8.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防火防爆工作至关重要。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员工和来访的人员,包括临时员工、合同工和访客。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责任和义务2.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当重视防火与防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领导应当指派专人负责防火与防爆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企业领导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并确保其运行正常。
2.2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当负责制定并执行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负责人应当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安全负责人应当组织定期的防火与防爆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
2.3 员工责任所有员工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
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器材。
员工应当及时上报隐患和安全问题,并配合安全检查和审核。
三、防火管理3.1 建筑物消防所有的建筑物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和消防控制室等设备。
消防设施应当保持通畅,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每层楼应当设置灭火器,并标明使用方法。
3.2 电气设备防火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接地和绝缘。
电缆敷设应当合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电缆。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3.3 作业区防火所有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清晰可见的消防标志,包括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临时堆放易燃物品,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温度控制装置。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四、防爆管理4.1 危险品管理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使用和运输。
禁止擅自丢弃或排放危险物质,如发现泄漏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危险品储存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4.2 设备与工艺防爆设备和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随着国家对工业安全管理的日益重视,生产装置中防火防爆措施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本规定旨在订立出一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一、总则1、生产装置防火防爆是保证生产安全、加强生产效率的基础、前提,是生产装置的紧要构成部分。
2、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的要求必需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并不断改进完善。
3、全部参加生产活动的人员都有责任维护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
4、重点事故发生后,必需立刻切实对生产装置进行全面排查改进,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二、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基础1、安全管理体制建立(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培训员工。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适时发觉问题并改进。
(3)建立防备机制,适时排出安全隐患。
2、消防器材和设施(1)在生产装置四周设置消防设施,如消防栓和灭火器。
(2)配备应急设备和灭火器材。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有效性。
3、生产装置设施防火防爆(1)对生产装置进行分类,并订立对应的防火防爆保护措施。
(2)削减或除去易燃物质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3)设立传感器及报警器,实时监控生产装置内部的情况。
(4)正确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火灾。
4、培训生产装置中的全部从业人员必需接受针对防火防爆的培训,学习如何保护本身和生产装置的安全。
三、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的实在规定1、生产装置内部(1)各区域设施分布规定设施分布应有扩散空间并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避开产生积聚的有害物质的爆炸性质,同时要尽可能削减震荡和摩擦。
生产装置内部设施的布局应依照安全规定进行。
(2)加热设备、高温容器等在加热设备、高温容器等设施中加注强酸、强碱等有不安全性的物质时应随时保持领先的注意,以防止发生化学反应、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生。
在操作时应保持肯定的距离和姿势,不得把个人头部伸入高温容器内,消防器材和设备应放置在易操作处。
(3)管道和排水系统生产装置内的全部管道和排水系统均需定期清理及检查,此外需要定期检查管道是否分裂、漏油或显现其他异常情况。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本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等的生产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油站、油库、危险品仓库等。
第三条生产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生产装置的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生产装置涉及的防火防爆工作,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固定设施、设备、操作方法、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分区划定第五条生产装置根据爆炸危险性和防火要求,划分防火防爆分区,并应明确各个分区的防火防爆要求。
第六条防火防爆分区的划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一)设定防火防爆分区时,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危险性、环境条件、火灾扩散规律等因素,合理细化分区;(二)设置防火防爆分区时,应考虑气体、液体、固体等危险物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三)防火防爆分区的设置应遵循层次化和分级管理原则。
第七条分区的防爆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严禁分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物质;(二)严禁分区内进行明火作业;(三)分区内设施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四)分区内采取有效的通风控制措施;(五)分区内应设置防火防爆报警装置。
第三章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第八条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其安全性。
第九条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和材料,防止火花的产生;(二)设立防爆锁闭和换气装置,确保设备内的瓦斯等可燃物逸出;(三)对易燃易爆物质的混合、储存、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四)对于特殊工艺过程,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温度、压力等监测;(五)设立事故预防和灭火设施,如泡沫系统、气体灭火装置等;(六)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艺,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生产装置1.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以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试行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2.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3.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4.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5.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设施,但不易单独采用单向阀;6.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卸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7.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9.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10.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之间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进入下水系统;11.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二动火、用火管理制度1.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防火防爆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计划“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区,由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审批发证;2. 固定动火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有专人负责,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3. 禁火区内的长期用火,必须到安全技术部门办理用火证,用火证必须悬挂在用火附近备查;4. 需办理用火证的用火范围,连续或间歇使用生产工艺用火除外的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等作业,如化验室使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灯炉、冬季取暖炉等;厂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暖、热饭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5.在禁区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6. 禁火区动火作业分散及管理⑴特级动火:指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部位,具有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①运行的煤气正负压管道、设备上动火;②运行生产中的粗苯、装置,焦油贮槽区管道设备上动火⑵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①临时停工后煤气正负压管道设备上;②临时停工后的粗苯工序,焦炉地下室及烟道通廊、煤气水封室,鼓风机室、冷凝贮槽区,油库贮槽,煤粉碎楼;⑶二级动火: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外的动火作业;凡全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部分降为二级动火管理;⑷遇到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的情况下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7. 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按要求分析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证,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小时,二级动火证也应该分析,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120小时;8. 动火证由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指定人填写,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作业单位、动火地点、部位、动火方式、动火人、动火负责人、动火期限、执行安全措施、监火人、动火分析人、分析结果、时间等.安全措施审批人、各项负责人和各级审批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署意见及签名;9. 各项负责人的职责⑴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组织制订动火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项;⑵动火安全措施审批人和审批人对动火证作业的审批负全面责任;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批并确定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审批程序,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⑶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监火人是否签字到位,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技术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动火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每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监火负责人初验动火证;⑷动火监护人员即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动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状、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在作业时监火人不得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现场班组长检查,消除余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⑸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通知停止动火作业;⑹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出据分析单或在动火证上签字;10. 动火分级终审报批办法特级动火:由安全技术部门复查后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一级动火:由安全技术处处长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单位主管终审批准;11.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取样要有代表性,特级动火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⑵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30分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⑶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中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标定合格;12. 动火执行标准⑴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体积比;⑵若使用其他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10% ,其浓度小于1%,可爆炸下限浓度大于4%时,其浓度小于%,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小于%;13.动火作业注意事项⑴严格执行化工部安全生产禁令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⑵进入设备容器内动火,同时办理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许可证;⑶登高作业时办理登高作业证,并有防止焊渣飞溅措施;⑷在用树脂、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设备容器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火灾;⑸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附:燃烧法动火分析方法用气体分析器从量气管取样100ml直接以氢氧化钠及焦性没食子酸甲溶液分别吸收二氧化碳和氧气,测定其百分含量,设CO2%=A O2%=B;另取样100ml直接将气体送入铂丝呈红热状态的烘烧瓶中,来回送几次,减少体积C可在量管上直接读出,但这一读数是可燃性气体和耗氧量的总和,故经燃烧后的气体需要以氢氧化钠及焦性食子酸钾溶液分析吸收CO2和O2,CO2%=A1,O2%=B1,则可燃气体的百分含量X可依下式进行计算:X=〔C+A1-A〕—B-B1,若燃烧后减少体积C≤﹪,即可不必吸收,将数据填写在动火证上可以动火;如C>%,则要吸收后按上式计算X≤%,方可动火,若可燃气体百分量X>%则不可动火;三消防组织与设施1.贯彻“预防为主,预防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 公司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3. 消防组织应根据公司的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综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5.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措施,消防器材;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8.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公司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四其它消防安全制度1.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2.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3.严禁使用气油等易燃液体擦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4.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消除;5.公司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6.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7.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塔杆的距离应不小于塔杆高的倍;8.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9.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用途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10.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1.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产生静电火花的纤维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12.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带防护用具;13.对生产或使用煤气、氧气的单位,还应分别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14.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15.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煤粉制备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煤粉制备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煤粉制备系统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煤粉的燃烧特性1.煤粉比煤块更容易燃烧。
煤粉是煤的微小颗粒,它的表面积与同量的煤块比较要大得多,与空气接触后比煤块更易氧化,也容易自燃。
2.煤粉悬浮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爆炸极限,就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各种煤粉尘的爆炸极限,据煤炭部门测定,下限最低的为45g/m³,上限最高的可达2000g/m³,这个幅度相当大,爆炸的强度在300—400s/m³时为最高。
达到爆炸极限的煤粉,无论在封闭的空间如煤粉制备系统内,或在敞开的空间如锅炉房内,遇到明火,都会引起爆炸燃烧。
3.在封闭的煤粉制备系统内,当煤粉燃烧时,压力迅速提高,将造成整个系统的破坏,并使火焰外喷,烧伤人员,烧坏其他设备。
二、煤粉制备的防火要求1.设置防爆阀和防爆门1)在煤粉系统的管道上应设防爆阀,以便在发生爆炸时;管道内的气体压力通过防爆阀排人大气中,不致于形成更严重的爆炸事故。
2)在煤粉制备的煤粉仓、分离器、旋风器等设备上,应分别设置防爆门。
防爆门的面积应按设备的容积比值计算,一般取0.04m²/m³,但不得小于90cm2。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模版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保障车间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二、责任机构1. 车间主管负责车间的防火防爆工作,包括制定并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各项防火防爆措施。
2. 安全员协助车间主管开展防火防爆工作,负责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车间的防火防爆工作,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
三、车间布局及设备管理1. 车间应按照防火防爆设计要求进行布局,并建立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2. 车间内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车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大量的可燃易爆物品。
四、用电安全管理1. 车间内的用电设备应符合安全规范,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2.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防止电路短路、过载和漏电等现象的发生。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五、防火管理1.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2. 严禁车间内进行焊接和切割等火源作业,需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应提前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 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的畅通。
六、防爆管理1. 车间内应对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2.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存放杂物,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3. 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发生泄漏或失火等事故。
七、应急救援1. 车间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2. 车间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3. 举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培训教育1. 车间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员工应进行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管理责任书。
九、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间主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处罚甚至解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4、程序:4.1一般要求: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____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____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
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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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根据本公司生产特点,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
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
实际防火规范》(GBJ16-8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
力装置实际规范》(BG50058-1992),以及《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版)等规范、规
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
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
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
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顶在该气体爆炸
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在气
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炸性反应,分解反应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和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流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槽等,应装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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