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值守机房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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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守机房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二部分无人值守机房的分区 (3)
第三部分安全规范 (3)
第四部分设备监控规范 (4)
第五部分环境监控规范 (5)
第六部分装修规范 (5)
第七部分布线规范 (7)
第八部分机房照明规范 (8)
第九部分器具配备规范 (8)
第十部分配套设备规范 (9)
第十一部分无人值守机房管理规定 (10)
第一部分总则
第1.1条为保证无人值守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使其运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根据《中国移动机房安全管理规定》及《江苏移动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江苏移动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1.2条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移动通信无人值守的交换、传输、数据等机房。
第1.3条无人值守机房原则上不安排维护人员值班,但应配备少量巡视人员24小时定时巡视,以保证机房安全。
第1.4条本规范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部。
第二部分无人值守机房的分区
第2.1条无人值守机房一般分为三个区域,即设备区、操作区和缓冲区。
第2.2条设备区主要摆放各类通信设备、空调设备和消防设备等。第2.3条操作区主要摆放各种操作终端、告警板、常用备品备件、机房原始记录、常用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2.4条缓冲区主要摆放衣柜、鞋柜及防尘设备等。
第2.5条操作区、设备区、缓冲区之间的隔断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三个区域应用明显标志标明。
第三部分安全规范
第3.1条机房应配置消防报警系统,新建机房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的灭火系统。
第3.2条机房内应根据设备数量和机房面积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安放在固定、醒目位置,方便拿取,人人会用。各种灭火器材应明确责任人,保证各种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3.3条机房内主要部位、通道、出入口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3.4条机房内无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若确实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按照动火管理流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严密措施后,方可动用明火。
第3.5条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第3.6条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巡视人员应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
第3.7条机房的防雷接地设备应定期检测。
第3.8条机房周围环境要保持清洁和安全可靠,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杂物也应及时清除,以预防火灾发生,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3.9条机房内由于外接线缆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孔洞应及时用防火泥完全封堵,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第四部分设备监控规范
第 4.1条集中操作维护中心能够对机房内所有通信设备实施远程操作维护。机房内所有通信设备的告警、统计报告、监控等信息要能迅速准确地传送到集中操作维护中心。
第4.2条各种通信设备应具备两种以上远程接入手段,并定期检测,保证完好。
第4.3条集中操作维护系统发生中断,维护人员必须立即到现场值守,直至系统恢复。
第五部分环境监控规范
第5.1条机房应安装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在监控中心能观察到整个机房和通信设备的动态状况。
第5.2条机房主要通道的门禁应与机房内摄像系统、照明、红外联动。
第5.3条摄像系统具备告警图像联动功能,当机房内某些告警信号产生时,能自动进行视频切换,供监视或存储。
第5.4条机房内应有温度、湿度、烟雾采集点并实时将信息传送到监控中心。
第5.5条机房空调、整流设备、UPS、油机等低压配电设备应有智能接口,能实现集中监测、集中监控。
第5.6条机房内监控点的选取应符合《中国移动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条“监控系统的对象及内容”的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装修规范
第6.1条机房应有供人员正常出入的通道及供搬运设备出入的通道。供人员出入的通道口必须建有缓冲防尘区,供搬运设备的出入口应考虑防尘。
第6.2条机房主要通道的门应安装钢制密闭性能较好的并带有电控锁的防盗门,防盗门一律为外开门。
第6.3条防盗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警示语,同时可用不干胶张贴“中国移动通信CHINA MOBILE”标志(该标准为可选项)。
第6.4条机房墙面和顶棚的面层应采用光洁耐磨、耐久、不易起灰、非燃性、非粉质的材料。墙面和顶棚应保持整洁,无明显印记和脱落现象。墙面和顶棚颜色一般为白色。
第6.5条机房一般为水磨石地面。已用防火、防静电地砖铺设的,应采取防止地砖缝隙水泥脱落或风化起尘的措施。已用防静电地板铺设的,应保持地板完好。
第6.6条新建机房设备区一律为上走线,空调采用上送风。特殊情况需采用下走线方式,必须申报省公司批准。
第6.7条老机房如下走线,应将电源线和信号线分设,做好标签工作,保持地板下清洁,无杂物。
第6.8条机房屋面构造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等性能,屋面保温层应采用轻质、隔热保温性能好的材料。老机房应做好各项防漏工作,包括顶漏、墙漏、窗漏,一旦发现立即处理。
第6.9条机房必须密闭环境,在不影响建筑物外观的前提下,机房窗户必须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如果窗外安装空调室外机组而无其它检修通道的,封窗时应留检修通道。底层机房的外门窗应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6.10条机房的耐火等级应达到一级标准(原邮电部“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建筑物所用材料应采取符合上述要求的耐燃或阻燃材料。
第七部分布线规范
第7.1条新建机房设备区内、外所有传输线、电源线、信号线必须按工程施工规范要求,从规定的走线槽和配线架上走,禁止线缆乱拉乱挂。
第7.2条设备区内电源线和信号线应分开。若电源线与信号线不可避免有交叉,电源线必须穿管。
第7.3条机房内墙壁电源插座应带有保护接零措施,其电源不应与照明电源同一回路。机房内不得有插座复接的现象,照明和插座用电必须坚持一路一闸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