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的四种不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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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存在四种心理特征,影响着改造工作

职务犯存在四种心理特征,影响着改造工作

职务犯存在四种心理特征,影响着改造工作第一,优越补偿心理。

职务犯都是见识过世面的人,具有强大的心理防御能力。

很多职务犯在犯罪之前都是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的人,他们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感觉。

进入监狱之后,心理落差很大。

时间长了,他们就表现出一定的优越感,认为自己比其他的罪犯优越一些,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他们经常讲述自己的光辉经历,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

他们很在意亲朋好友来探监,尤其是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

想要指点身边的其他犯人,或者对一些管教民警也想要指点一下。

第二,悔恨悲观的心理。

职务犯过去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享受着美好的生活。

进入监狱之后,感觉落差太大了。

心里受不了,就特别悔恨。

对自己过去的行为感觉很后悔。

认为自己如果不违法就好了。

有的职务犯悔恨自己的作案技巧不高,否则也不至于犯事。

有的人还认为自己以前没有好好地利用权力,没有让更多的亲朋好友沾光。

第三,感觉茫然无助。

一些刑期比较长的职务犯对未来担心,他们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

他们想方设法地想要出去,就找机会想要立功受奖,想获得减刑。

他们非常关注子女的成长,如果子女遇到了挫折,就恨铁不成钢,情绪低落。

第四,逆反仇视的心理。

他们认为自己是“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认为还有比自己贪腐的人,但是没有被惩治。

他们内心感觉不公平,心理失衡。

有的还想要出狱之后,想要去上访,想要去报复。

有的职务犯认为过去自己高高在上,因此在监狱中也表现的与众不同,经常表现的很傲慢,罪犯意识不强,情绪不稳定。

千万不要犯罪,犯罪了之后要承受巨大的代价。

不要将法律当做儿戏,不要认为自己做的事情别人不知道。

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吧,做好人好事,才能一生平安。

浅析违法犯罪的四个心理诱因

浅析违法犯罪的四个心理诱因

浅析违法犯罪的四个心理诱因摘要:心理因素是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大多违法犯罪都伴随着心理的失衡。

导致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包括畸形需要导致的心态失衡、错误认知导致的价值观扭曲、失控情绪导致的盲目冲动、薄弱意志导致的自我约束能力低下等四个方面。

关键词:违反犯罪;心理诱因;认知;情绪福建南平恶性杀害小学生的罪犯郑民生恋爱多次受挫,心理失衡,图谋报复社会,用极端疯狂的手段来发泄心中的怨恨,残忍地杀害了8名小学生,被判处死刑;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因为心理空虚,价值观念扭曲,放纵情欲,竟然办起了“换妻俱乐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去年发生的一系列残酷杀害中小学生的事件中,凶手大都有心理上的缺陷。

事实上,几乎每个违法犯罪行为都伴随着各种心理诱因,具体来说,导致违法犯罪的饿心理诱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畸形需要埋下祸根。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是有层次的,他将人的需要层次归纳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超越需要。

人生的重要内容就是满足需要,可以说满足需求是个体工作生活的原动力,适当的需求能催人奋进,但是畸形的需求则会埋下祸根,将个体推上犯罪的悬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需求盲目而强烈,这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低级的需要导致堕落。

一般人低层次需求和高层次需求常常是协调统一的,但是罪犯因为价值观念不同,他们的需求大多集中在低层次的生理需求上。

他们贪图吃喝玩乐,追求腐朽低级的感官刺激,并且把这种低级的、本能的满足,看得比荣誉、成就等精神需求更为重要。

自私的需要导致扭曲。

人不仅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个体需求的满足必须符合社会规范,不损害他人利益。

但是不少个体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的需求,不考虑社会和他人的需要,自私自利。

很多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需求看得太重,而对他人的利益置之不顾,甚至不惜伤害他人的生命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要了解一个人的心理状况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了解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迅速突破全案就会更难。

因此,就需要检察人员依照政策与法律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一场短兵相接的心理战斗。

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被关押之后的犯罪嫌疑人,更要慎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使他们在危及前途命运的特殊环境中,心理成份更加复杂、多变。

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恐惧心理。

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生理异常。

当嫌疑人第一次被关押时,会使其心理失去平衡或精神恍惚,两眼发呆,疑神疑鬼,坐卧不宁或全心颤栗,极端恐惧,血压增高,甚至大小便失禁等。

二是语言反常。

审讯时,语言闪烁或语无伦次,所问非所答,甚至说一些让人费解的话,或抱头不语,或时而痛哭。

三是精神反常。

被抓获后,惊慌失措,思绪万千,不食不眠。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系青少年犯和偶犯、从犯或胁从犯。

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只要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极易攻破。

第二,悔恨心理。

其主要表现:被关押后,时而对天长叹,或默默无语,时而顿足撞脑,或悲痛欲绝。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数属于初犯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以及过失犯罪者,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思想偏颇,行为放任的青少年。

犯罪被关押,等其冷静下来之后,如梦初醒,悔恨莫及。

如某甲得知酒后将其好友用刀砍伤致死的消息之后,悲声大放,撞墙欲死。

第三,戒备心理。

其主要表现:在审讯中,自知有罪,但不肯主动交待;对办案人员的言语行动特别警觉和戒备,致使办案难度大,多次提讯,效果不佳。

这类人多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者。

因为他们本身懂法,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在提讯中,往往以记不清、没看见、不知道为由来软抵硬抗。

这类人的心理复杂、多变、疑虑甚多。

往往会出现想交待而又怕交待,想老实而又怕老实,欲言又止等,表面镇静内心空虚。

这类心理的人,只有采取深入调研,外围取证,用强有力的证据证实其犯罪,才能促其就范。

如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证据未出示前,该人心存侥幸,一副官相,毫不在乎。

违章人员有哪些不良心理

违章人员有哪些不良心理

违章人员有哪些不良心理?发生事故的原因很多,但分析来看,80%-90%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和误操作引起的。

通过对违章人员调查和事故案例的分析表明,违章时的心理状态有以下6种:一、习以为常、麻痹侥幸心理由于把自己的工作习惯当作经验,并不感到有什么危险,不重视规章制度和规范。

有这种心理活动时,违章人的头脑是清醒的,但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客观条件的复杂性,结果发生事故。

二、情绪干扰心理如人逢喜事精神爽,高兴、满意、愉快,使人观察敏锐,反应迅速,动作灵活,操作准确(但也不排除乐极生悲)。

相反,当操作人员在心情不舒畅的心境下进行工作,由于精神不集中或忘了按照程序进行作业,结果导致事故发生。

三、好胜逞强、冒险蛮干心理这种人经验不足,能力不大却过于自信,喜欢逞强,冒险蛮干。

例如为了抢时间,保竣工,或遇到影响生产的关键问题又亟待解决时,具有火爆禀性或血气方刚的人,容易铤而走险不计后果。

四、心情紧张、判断失误心理操作人员由于某些原因心理紧张,对外界情况尚未正确反应,就急急忙忙地操作而发生事故。

五、逆反、对抗心理对领导和同事的教育和提醒感到厌烦,无视规章制度,把情绪带到工作中。

六、技术不熟、盲目乐观心理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技术不熟、经验不足而轻率地作出错误的判断。

特别是只看到作业条件好的一面,而忽视了客观条件的复杂、多变、有潜在危险的一面。

在思想上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事故临头,手忙脚乱,措手不及。

事故发生后,违章人员一般有三种心理:第一种是懊悔心理;第二种是怨恨心理:第三种是变态心理。

违章者的不良心理状态是科研和生产安全的大敌,是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针对以上6种违章人员的心理活动,采取的对策应当是:一是深入广泛地开展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提高认识,加强主人翁责任感。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岗前教育,提高职工防止违章作业的自觉性。

二是安全管理科学化,实现目标管理和网络化管理,将目标管理层层分解。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成因及预防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对社会稳定和人们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本文将从心理类型、成因和预防对策三个方面对青少年犯罪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公众对青少年犯罪的认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类型1.1 社会适应困难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压力时,缺乏应对能力,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他们常常有自卑、孤独、恐惧等负性情绪,缺乏社交技能,不愿意与人交流。

1.2 冲动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行动前缺乏思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容易冲动犯罪。

他们往往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产生泛泛之谈的想法,仅仅为了一时的快感而行动。

1.3 自我控制能力差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力弱,容易被外部环境所引导,较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黄色网站等不良娱乐活动,且容易被周围的坏人所诱导和利用。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2.1 家庭教育问题超保护或逆保护的家庭教育方式无形中扼杀了青少年的成长,这样的状况很容易导致孩子的逆反心理,从而影响其行为。

2.2 情感问题青少年在年龄增长的过程中常常会面临感情烦恼、追求认同等问题,若无人关注、支持及理解的话,则很容易受到负面因素的影响,或者产生心理问题。

2.3 社会环境问题现代社会中,影响青少年的社会环境也越来越复杂,他们在学校、网络等环境中常常面临各种诱惑和挑战,对他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3.1 家庭教育问题家长要给予青少年及时的关注和爱,要了解并尊重孩子的个性特点,同时也要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

3.2 帮助青少年解决情感问题支持青少年建立良好的婚恋观念、自信和自尊,帮助他们明辨是非,使他们有一个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

3.3 增强社会防范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减少网络中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着力营造一种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结论青少年犯罪问题由于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从心理、社会以及家庭等多个方面进行预防和治理。

人的内心世界分析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深入解读

人的内心世界分析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深入解读

人的内心世界分析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深入解读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而这种行为的背后隐藏着犯罪者的内心世界。

了解人的内心世界对于研究犯罪心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人犯罪中的心理构造与心理特征,以期加深对犯罪心理的理解。

一、心理构造1. 偏执型人格犯罪者中常见的一种心理构造是偏执型人格。

这种人格特点表现为病态的猜疑心理,对周围环境持怀疑态度,并容易产生冲动的报复欲望。

偏执型人格的犯罪者往往对他人的行为过于敏感,将其解读为对自己的威胁,从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

2. 自恋型人格自恋型人格是另一种常见的心理构造。

这类人格的特点是高度自我中心,自视甚高,并对他人缺乏基本的尊重与关注。

自恋型犯罪者通常追求权力与利益,并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忽视了他人的权益与福祉。

3. 边缘型人格边缘型人格的犯罪者通常存在情绪不稳定、易怒和冲动等特点。

这类人格的心理构造使得他们对外界刺激的适应能力差,容易受到紧张、挫折和压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心理特征1. 自我中心与缺乏共情犯罪者的心理特征之一是自我中心与缺乏共情能力。

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往往忽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缺乏共情能力的犯罪者难以理解他人的痛苦与需要,从而做出伤害他人的决策。

2. 内疚感缺失心理特征中,犯罪者常常缺乏内疚感。

内疚感在正常人的内心世界中扮演着一种道德监督的角色,能够使人在行为前进行自我反省。

然而,犯罪者通常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缺乏反省和悔过之心,从而导致其不断回到犯罪的行为轨迹中。

3. 掌控欲和冲动犯罪者的心理特征还包括掌控欲和冲动。

他们追求权力和控制他人的欲望,常常希望将他人作为自己欲望的工具。

冲动则使得犯罪者很难对行为有所控制,导致他们不顾后果地做出违法行为。

三、心理辅导与犯罪预防心理辅导在犯罪心理的处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针对不同的心理构造和心理特征,心理辅导师可以通过专业的方法进行干预,帮助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关于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特征及预防

关于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特征及预防

关于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特征及预防激情是人们的较为复杂的心理现象之一,往往表现出情境性、冲动性、盲目性、自我失控性的特点。

激情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层次的综合性的。

长期以来,人们探究违法犯罪的根源,总是习惯从违法犯罪的环境去找原因,忽视违法分子的心理现象的分析研究。

激情违法犯罪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心理素质差,社会适应能力差,自我抑制差。

因此,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剖析激情违法犯罪的心理因素,探讨心理预防措施,以期遏制激情违法犯罪的上升趋势。

一.激情与激情违法犯罪含义激情是一种持续时间短,表现剧烈,失去自我控制的情绪状态,例如:狂喜、愤怒、恐怖、绝望等。

激情通常是由强烈的欲望和明显的刺激引起的。

其生理机制是皮下神经中枢的兴奋失去了大脑活动占了优势。

这时人很难克制自己强烈愤怒感、绝望感、喜悦感以及极度的悲痛感。

激情总伴有机体状态的剧烈变化和明显的表情动作,有时甚至发生痉挛,人在激情状态下,常常不能意识他在做什么,不能控制自己,不能评价自己的行为及其意义。

人在激情发生时候,很难用意志加以控制。

激情可以分为积极激情和消极激情两种。

英雄模范人物在战斗、抢险救灾、与坏人作斗争等情况下产生的激情是积极的;而实施违法犯罪的激情是消极的激情。

激情违法犯罪是由于瞬间性消极激情爆发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极的激情,有时是由某种重大事件或严重挫折引起的,在某些个性倾向不良的人身上,有时还可能由生活琐事引起。

激情违法犯罪行为人心胸狭隘,斤斤计较、认识水平低下,稍有不如意,便勃然大怒,或痛不欲生,悲观失望。

此时强烈的情绪体验支配着人的行为,理智和意志失去监督作用,从激情爆发到实施违法犯罪,仅是一步之差,往往毫无理智、肆无忌惮、盲目冲动、不顾后果、突发疯狂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激情违法犯罪行为手段极其残酷,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

①消极的激情是具有破坏性的一种为时短促的不良情绪表现,是不良因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

二.激情违法犯罪心理成因分析激情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到犯罪行为的实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罪犯常见不良心理及防治

罪犯常见不良心理及防治

罪犯常见不良心理及防治罪犯常见不良心理及防治如何看待罪犯的身份意识?身份,通俗地讲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

身份意识,也就是个体对自己身份的一种认同感。

他可以促使个体摆正自身在社会中所处的位臵,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其的要求。

罪犯,同样是一种身份,他明确表明了你在社会中所处的是接受法律惩罚的社会地位。

服刑人员必须有罪犯的身份意识,这是适应监管环境的需要,也是思想改造的需要,更是成为守法公民的必由之路。

服刑人员如何看待身份意识?我们认为从心理上讲要把握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同。

通俗地讲就是要解决一个“你是什么人”的问题。

有的服刑人员虽然走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但由于不服从法律的判决,他就不愿认同自己罪犯的社会角色。

大到不愿接受监规纪律的约束,小到日常言行举止,处处与罪犯的社会角色要求大相径庭。

心理上抗拒对罪犯社会角色的认同,会使自己的言行与所处的改造环境格格不入,因而无法正常投入改造生活中去,也往往使自己处于被动和孤立的状态,长期以往,对自己的身心不利。

因此,要有身份意识,就必须面对现实,承认你已经是一个受到法律惩罚的罪犯,必须接受改造和惩罚。

二是对自己社会环境的认同。

通俗地讲就是解决一个“这是什么地方”的问题,即服刑人员必须明白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是执行刑罚的场所——监狱。

在监狱里,服刑人员的言行举止乃至日常生活必须符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的要求。

作为服刑人员就必须认同这种环境,适应这种环境,不认同监狱的环境,也就谈不上在这种环境里正常地生活下去。

所以,每一个服刑人员对监狱环境所要求的言行限制性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尽快地从心理上缩短适应监狱环境的过程。

三是对自己社会责任的认同。

通俗地讲就是解决一个“你到这里来干什么”的问题,即把服刑人员投入监狱干什么?从理论上讲就是让服刑人员在相对隔离于社会的环境下,接受法律的惩罚,改造自己的犯罪思想,矫治自己的行为恶习。

这同样是一种社会责任。

而如果在日常改造中以种种言行消极对抗改造,就是对这种社会责任的不认同,同样也不能说是树立了罪犯的身份意识。

卷烟经营户违法行为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_心理疾病案例分析

卷烟经营户违法行为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_心理疾病案例分析

卷烟经营户违法行为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_心理疾病案例分析卷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着高额的利润空间,卷烟经营户为了获取不法收入,就铤而走险,从事违法卷烟经营活动。

为了维护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卷烟市场管理,打击违法卷烟经营行为。

为了从根本上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就必须做好违法户的违法心理研究和分析,从中找出根本的对策,一般来说,违法户的违法行为受到以下四种心理驱动:一、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人对自己能够逃避法律追究的自信想象或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赌注心理,侥幸心理是绝大多数违法卷烟经营户共有的心理,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1、过去曾有过违法经营卷烟的经历,但其违法行为未被查处,自信此次违法依旧能不被发现;2、自认为违法活动计划周密,伪装巧妙,事情办得隐蔽和谨慎,不会被查获;3、低估专卖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对于抱有侥幸心理的卷烟经营户,烟草专卖部门必须加强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卷烟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从思想上杜绝违法的侥幸心理。

其次,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卷烟经营户的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查处,始终保持卷烟市场打假的高压态势,做好卷烟市场净化工作,让违法户明白没有查不出的烟,没有办不了的案,任何人都不会逃脱法律制裁,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会被查处,违法经营卷烟不会有好的下场。

防止卷烟经营户抱有侥幸心理,避免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从众心理“从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现象,通俗地说就是“人云亦云”、“随大流”,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

有些卷烟经营户原本守法经营卷烟,但看到周边的人在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并且能够从中获得违法收益时,得到好处时,这些卷烟经营户可能受其影响,就会产生从众心理,守法经营的意识会动摇,于是加入违法经营户的行列,从事违法经营卷烟的活动。

为了避免守法的卷烟经营户产生从众心理,必须对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及时查处,让其看到违法经营不会有好的结局和下场,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守法经营户也就不会产生从众的心理,避免产生违法经营的模仿效应。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

浅谈罪犯常见十种心理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技术已经登堂入室,广泛走各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遍布了社会的角角落落,心理学技术进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尽管时间不长,但已开花结果,取得了绚丽多彩的成绩和收获。

罪犯心理矫治又称罪犯心理行为治疗,是指用心理学和相关知识采用心理测量、心理咨询等方式方法对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异常的罪犯进行心理治疗,消除其心理障碍,力求使其行为状态发生改变的一种过程。

作者对当前罪犯的心理状况作了初步统计和分析,认为罪犯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孤立性心理大多数服刑罪犯与社会家庭情人朋友的关系相处不好,有的甚至是众叛亲离,犯罪后进了监狱,更不可能得到家人和亲朋的温暖和关怀,有的家庭甚至将其抛弃,不闻不问,固有的罪犯入狱后两三年后仍没有人来探望。

这种犯人长期被孤立,性格孤僻,与他犯相处也不十分融洽,也使他犯对他敬而远之,久而形成一种鼓励个性和人格,也有可能产生自卑自虐仇恨自杀脱逃等现象。

二仇视性心理有不少罪犯因各种原因对他人、对家庭、对父母兄妹对朋友甚至对国家对社会产生仇视。

这种心理的产生大多是由于家庭暴力、婚姻不幸、分配不公、财产纠纷、执法欠妥、发律知识欠缺等社会问题和心理偏执、矛盾积滞、不包容等心理因素造成的,当然前者是后者形成的的直接原因,后者也为前者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心理基础和犯罪条件。

仇视性心理最易导致矛盾激化情绪失控,是导致域内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自绝型心理有一定数量的罪犯入狱后表现为精神低迷,自我调节能力很差,心理压力不断淤积,没有机会和空间释放,加之自己看不到前途和希望,灰心丧气,郁郁寡欢,往往产生吞物、切腕、割喉、跳楼、上吊等自虐自杀心理及行为,无论是主动性自杀还是消极的被动性自杀,其心理活动都会表现为忧郁厌世悲观失望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丢人现眼不如闭眼,苦熬赖活不如一死的想法,他们把自杀当成了习惯性动作,一旦遇到不太顺心的事,如同犯欺负、警官批评、或妻子离婚等家庭变故时,往往产生自绝念头,妄想死后就可以无牵无挂彻底解脱。

违纪违法八种心态发言材料

违纪违法八种心态发言材料

违纪违法八种心态发言材料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往往与人们的心态有着密切的关系。

不同的心态会对个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关于违纪违法八种心态的发言材料。

尊重规则心态:尊重规则是人们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素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于规则的态度却十分漠视。

他们可能认为自己“聪明过人”、“独一无二”,认为规则只是束缚自己的枷锁,因此产生了“违纪违法无可厚非”之心态。

然而,这种心态的存在会破坏社会秩序,极大地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

功利主义心态:一些人在面对违纪违法行为时,往往会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利益和损失,如果利益大于损失,则会选择违纪违法。

这种功利主义心态使得他们忽视了自己的道德底线,并不顾一切地追求个人利益,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逆反心态:一些人可能由于不满现状,对社会、规则产生反抗的情绪,从而产生了违纪违法的念头。

他们不愿意接受社会的约束,认为通过违反规则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然而,逆反心态只会加重矛盾,不会解决问题,甚至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稳定。

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被抓到,就可以逃避惩罚,因此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持有侥幸心理。

他们觉得自己的机智能够躲过谴责,从而满足了自己的私心欲望。

然而,在违纪违法面前,没有人可以永远逃脱,只是时间问题。

盲从心态:一些人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只会盲从他人的言行,并不会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思考和评估。

这种盲从心态使得他们成为了违纪违法行为的从犯,对自己的未来发展和社会形象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自私自利心态:一些人的行为只关注自己的私利,对于他人和社会并不关心。

他们愿意以违反规则的方式获取自己所需求的利益,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负责任。

这种自私自利的心态导致了道德观念的低下和社会伦理的缺失。

贪婪心态:贪婪是人类的弱点之一,一些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从而产生违纪违法的行为。

他们不管是追求金钱、权力、地位还是享受等物质诱惑,都会选择不择手段地去追求。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逐渐升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深思。

对于这一现象的形成,心理特征起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以期加深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社会逆反心理社会逆反心理是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重要特征之一。

在受到各种社会规范和期望的束缚之下,大学生常常出于一种反叛的心态而产生逆反情绪,企图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突破、反抗社会的束缚。

这种逆反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源自大学生对社会存在的不满和对个人权利的渴望,但同时也可能因为对社会问题的误解和无知而导致不理性的行动。

二、求刺激心理大学生追求刺激的心理倾向也是其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之一。

大学生进入大学后,从高中那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解放出来,对于新鲜事物和追求刺激的渴望逐渐增强。

而在缺乏正确引导和教育的情况下,一些大学生往往选择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获取更多的刺激和快感。

这种心理特征不仅来源于个体对于生活体验的追求,还可能与低风险、高收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吸引。

三、虚荣心理虚荣心理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一大心理特征。

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大学生普遍存在着对物质和社会地位的追求,他们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以显示自己不同寻常、与众不同的存在感。

特别是一些富二代、官二代,在缺乏监管和约束的情况下,更容易在追求名利和享乐的同时,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沼。

四、心理压力释放大学生违法犯罪还有一部分是源于心理压力释放。

在高强度学习和就业压力的背景下,大学生普遍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这种压力往往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得到释放。

在压力的支配下,大学生不仅在学业和就业上感到无力和焦虑,更可能对社会问题和不公正现象产生负面情绪,从而导致违法犯罪的行为。

五、人际关系困扰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困扰也是导致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特征之一。

大学生在校期间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例如同学、朋友、恋爱等。

在这些人际关系中,大学生可能会遭受欺凌、排挤、背叛等负面现象,从而导致心理上的不适和挫折感。

习惯性违章人员的八种错误心理

习惯性违章人员的八种错误心理

习惯性违章人员的八种错误心理1、违章时的侥幸心理违章作业人员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没人看见,也不会有事,结果往往会造成事故。

2、违章时的省能心理在远离班组、仓库的工作现场,因路途较远,一些工作人员贪图方便、怕辛苦,嫌来回麻烦,往往会出现不执行制度,不办理工作票和未做好安全措施就开工的现象,以及未使用相应的工器具和安全用具就工作的违章行为。

3、违章时的逞能心理在生产现场操作不是凭借操作规程而是靠想当然,自以为是,盲目操作。

还有些是不熟悉现场设备系统图,逞能蛮干,往往出现违章操作和误操作,造成事故。

4、违章时的无知心理有一些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平时对操作技能一知半解,作业时就容易违章操作造成受伤。

5、违章时的好奇、冒险心理在一次架空管道阀门的检修过程中,由于是新阀门第一次解体检修,于是几个职工一起爬上脚手架围在阀门旁边观看。

这时脚手架已超出负重,出现变形。

幸好被安全员及时发现,防止了一起人员坠落伤亡的事故。

6、违章时的麻痹心理在一次检修工作中,有一名焊工在焊接管子时,被同事叫去帮忙传递工具,他把焊枪放在管子上没有切断电源就走开,结果焊枪滑落碰到另一条油管,将油管烧穿,幸好该油管也在检修,已经隔离燃油系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7、违章时的从众心理有个别职工认为一些违章行为大家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有出现过问题,自己这样做也应没问题,于是跟着违章作业。

其实以前没出事是幸运,经常违章终会栽跟头、倒大霉。

8、违章时的逆反心理有个别老师傅自持有经验,于是明知故犯出现违章作业。

如酒后作业和酒后开车导致事故,安全帽经常不扣好安全扣,使用砂轮机打磨不戴防护眼罩,结果往往是造成自己受伤的悲剧。

大学生犯罪原因

大学生犯罪原因
强 ,俗称“红眼病”。
逆反心理 :对正面宣传作反面思
考、对不良倾向产生情感认同
插播视频2
二、家庭教育方面的缺陷。


只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 女健康人格的培养。 在教养的方式上多采取简单、粗 暴的家长制手段。使子女形成敏 感多疑、自卑易怒、偏执敌对等 不健康的品质,也可称之为人格 障碍。 有一些家长则从小对孩子宠爱有 加,把孩子当“小祖宗”,对他 们的要求无条件一一满足





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小结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一) 市场经济冲击、改变大学生的思想 价值观。 (二)大学生心理不成熟。 1、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 2、心理迷乱,情绪失控。 3、对法律藐视的心态。 4、性心理不健康。 (三) 不良社会文化的影响。 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 恶现象泛滥 (四) 学校教育体制不健全。 学校教育观的偏颇、教师素质问题以及校园 暴力 (五)家庭教育方面的缺陷。 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 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
大学生犯罪原因
之学习
经济 政治 社会 文化
大学生犯罪原因 家 庭
个人 原因
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分析
导致在校大学
生犯罪的不良 心理 有哪些?

(插播视频1)
虚荣心理:奉行“你有我也有,
你没有我也有”的信条
攀比心理:俗语称:“人比人, 报复心理:俗称“以眼还眼,以
牙还牙”。 气死人。”
嫉妒心理: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

市场经济冲击、改变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
经济
政治
社会
文化
不良社会文化的影响
虚荣心理

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的心理异常现象

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的心理异常现象

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的心理异常现象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出于欲望或财富的追逐,背后隐藏着一系列心理异常现象。

这些异常现象展示了劫犯的心理健康问题,同时也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就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的心理异常现象进行深入探讨。

一、冲动控制障碍冲动控制障碍是导致劫犯进行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种心理疾病使得劫犯无法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冲动,从而导致其违法犯罪。

劫犯常常处于一种紧张和焦虑的心理状态中,这种恐惧和不安驱使他们采取极端手段来满足自身的需求。

冲动控制障碍还会导致劫犯缺乏自制力和后悔感,在他们进行犯罪之后,却往往不会感到内疚或悔过。

二、多重人格障碍多重人格障碍是劫犯心理异常现象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这种心理疾病使得劫犯拥有多个不同的人格,每个人格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行为模式。

劫犯在不同的人格之间切换,从而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多的理由和借口。

这种多重人格的现象也增加了劫犯逃避责任和追究的难度,同时也给犯罪心理学家和法医心理学家提供了更多的研究对象和探索空间。

三、反社会人格障碍反社会人格障碍是劫犯心理异常现象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该病患者往往表现出冷漠无情、自私自利、缺乏责任感和尊重他人权利的特点。

这种心理疾病根植于劫犯的内心深处,使得他们对于他人的痛苦和苦难毫无同情心。

反社会人格障碍也使得劫犯无法感受到正常人类之间应有的情感联系,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并不感到内疚或后悔。

四、自卑与嫉妒心理在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自卑感和嫉妒心理是重要的驱使力量。

劫犯往往因自身的内心脆弱和自卑感而选择犯罪行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

他们通过获取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来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和彰显自我。

当劫犯看到他人拥有自己所渴望的东西时,嫉妒心理会进一步激发他们进行犯罪行为的欲望。

这种自卑与嫉妒心理对劫犯的心灵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造成了巨大威胁。

总结:劫犯的心理疾病犯罪行为中的心理异常现象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情绪心理学

情绪心理学

4、较低的挫折承受力
因行为在受到失败、挫折之后,自我 对失败与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不能 找到以积极的方式摆脱挫折、重新奋起的 途径,而最后以直接攻击、报复的方式解 决问题,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谢谢!
②、表面性、肤浅性
“哥们义气”
婚恋中迷恋、狂热
失败、挫折时暴怒
③、非原则性
个人情绪、情感总是倾向于那些与自己个人利 益密切相关的生活琐事、个人事件,使情绪、情感 的范围变得非常狭隘,从而很容易在社会人际交往 中与他人发生利害冲突。相应的,他们容易因为过 于顾及亲情、友情,丧失基本原则,导致包庇、参 与亲友违法犯罪。
④、高强度性
偏激型犯罪人在经历消极而强烈的情 绪情感时,难以忍受,会迅速地做出侵犯 性攻击性反应。
非偏激型犯罪人对待消极而强烈的情 绪、情感则要忍受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当 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爆发出来。
3、异常的自尊水平
自尊心过高的人
常常自恃甚高,而在实际生活中并不能事事如 意,有怀才不遇之感,主观愿望、能力与客观实际相 脱节,愈是达不到目的,其自尊及成就需要反而愈强 烈,形成恶性循环,最后走上以非法手段来满足畸形 自尊心与成就感的犯罪道路。 自尊心水平过低的人 以一种过于主观的态度看待问题,如在人际交往 中,对他人的言行、态度过于敏感,怀疑对方是不尊 重自己或故意挑衅,从而可能发上口角纠纷,以致怀 恨在心、伺机报复伤害。
情绪型犯罪的心理为中心,处 事死板 外界事件 的刺激 又失败而带来 的挫折感严重
对不幸的经历进行 偏激的评价
发泄
承受更多的焦虑 对他人与社会的侵犯、破坏、 攻击等 心理不胜负荷
2、消极的情绪、情感 品质
①、低稳定性
这种不稳定的情绪表现在情 绪、情感在短时间内迅速变化, 容易兴奋,容易被激惹,情绪的 爆发性特别强烈。这种情绪情感 的不稳定性决定了行为人遇到外 界强烈刺激与挫折时,难以面对 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容易产生越 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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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的四种不良心态
一、“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不捞白不捞”心态诱发。

一些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以权谋私的筹码,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

而社会上也有些人把行贿看作办事的“敲门砖”、获利的“润滑剂”,为了小集团和个人的利益,往往下一点小本钱作诱饵,迎合他们,以谋暴利。

上述的“迎合”又往往诱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不捞白不捞”心态,调起少数重点岗位人员权钱交换、谋求回报的胃口,导致了大量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小节无害”理念助长。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正所谓“小洞不补,大洞受苦”。

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真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他们一开始对大额的不义之财尚能保持高度警惕性,但是遇到小恩小惠则因小而欣然笑纳,总认为这不过是生活小节,小节没啥害,不必大惊小怪,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往往总是从小节、小事上入手,在兴趣爱好上动脑筋,如果自己不警觉,就很容易被人拉下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化堕落也非一夜之变。

一些过去表现不错的企业领导干部为什么会成为腐败分子?放纵小节是他们犯罪的诱因,由小节不保到大节尽失,则是他们失足的共同规律。

三、“我为你办事,你给我效劳”的“天经地义”利益观驱动。

利益驱动是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的第一推动力。

企业一些重点岗位人员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主要是受“惟利是图”贪婪心态的驱使,利益观发生扭曲,认为“我帮他的忙,他应感谢我”,一些人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甚至认为“我给你办事,你给我效劳,天经地义”。

在这种图报心理作用下,权力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

在这种错误利益观的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辛苦费”、“好处费”,成为贪婪的“硕鼠”。

四、“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的“攀比”心理推动。

改革开放后,我国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了起来,社会分配差距逐渐拉大。

面对这一现实,少数意志薄弱的人,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者原来的下级各方面都超过自己,或者看到才华、学问比自己差的暴发户发了财,便心态失衡,产生“我不比别人差,为什么该受穷”的攀比心态。

这种心态在强烈的补偿欲望推动下,一旦遇到适当的物质诱因和客观条件,就有可能成为职务犯罪的巨大动力。

从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犯罪情况看,因攀比心理而坠入犯罪的人员占较大比例,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人员和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尤为突出。

如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经理就是典型的范例,本人虽是处级干部但家境并不富裕,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别人都一个个富起来了,自己却过得寒酸,心理极不平衡,便想趁仍在位有权之机捞一点补偿。

于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物资供应大权大肆索贿受贿,终归受到了党纪国法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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