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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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关键字】学生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师大教〔2010〕47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至。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杭师院“二类学分”易得指南

杭师院“二类学分”易得指南

“二类学分”易得指南根据现在学校规定,二类学分的评定项目共有七类:学科竞赛类、体育比赛类、文艺比赛类、考级考证类、开放实验类、学生科研类、宣传作品类、社会实践类、创业就业类和二级分院项目(我们学院主要就是“我与名气零距离”讲座)。

各专业本科学生除完成课内教学规定的学分(Ⅰ类)以外,还须取得至少6个Ⅱ类学分(课外学分)方能毕业。

要想得到6个Ⅱ类学分,比较容易操作的方法(重点为标注黄色部分)条例:4.1 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参加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一级者给予1.0学分,通过二级者给予1.5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2.0 学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通过二级者给予1.0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1.5 学分。

备注:经学工部同意,在二类学分的申报上,金融服务系学生属于“非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学生”,因此可以“通过二级者给予1.5学分,通过三级者给予2.0 学分”4.2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艺体类专业通过四级者给予2.0学分,通过六级者给予3.0学分;其它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者给予2.0学分。

备注:因此要赶紧在大二第一学期的时候考过四级,然后在大二的第二学期将六级通过,这样的话,可以按照“其它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者给予2.0学分”4.4 普通话水平测试: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一级甲等水平者给予2.0学分;其余专业参加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者给予1.0学分,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者给予1.5学分,达到一级乙等水平者给予2.0学分,达到一级甲等水平者给予3.0学分。

备注:按照普通话考试过来者的经验,在考试前一个月好好准备,其实就是跟着录音读字词和文章,二级乙等应该是么有问题,稍微基础好一些,二级甲等也是可以拿下的,对于一些以后想做老师的同学,这个证也是必须的。

4.5 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学生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关员资格证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考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机械类技能资格证、裁判员考试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一般给予1.5学分,若该类职业资格证考试分初、中、高级类别,则按所取得资格证等级类别分别给予1.0、1.5、2.0学分;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与2.0学分;同一类别资格证只记最高水平等级所得学分,不得重复记分。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细则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细则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3号)要求,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外的创新型研究、专业性实践和其他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提升的活动,获得一定的成果后通过申请和认定可获得相应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并且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三小类共计6个创新实践(Ⅱ类)学分方能毕业。

为了做好我院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认定范围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创新创业类、思政实践类、社会实践类三小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修三小类学分,且三小类不能互相替代。

1.创新创业类。

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创业活动和经历等。

2.思政实践类。

由社会科学基础部组织的思政课程实践活动,此类学分上限为2分。

3.社会实践类。

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类学分上限为2分。

二、认定标准1.创新创业类学分认定标准(1)学科竞赛。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按照奖项的不同级别,可认定为0.5-7学分。

除获奖外,凡参加1次校级学科竞赛可认定为0.5学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培训,由校体委认定的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由校艺委认定的艺术类实训实践活动满16课时的可认定为1学分。

(2)学术成果。

在公开发行的正规刊物、报刊上发表论文、论著等学术成果,申请并获得的专利,各类科研学术成果获奖,按照级别可认定为1-6学分。

(3)学生项目、课题。

主持或参与校级“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学生科研项目、学生创业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学术科研项目、课题以及各类横向项目、课题,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结题后按照级别可认定为2-6学分。

(4)创业经历。

浙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1.遵循国家标准兼顾浙江特色。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实施办法》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分类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标准(第二级)(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并兼顾浙江实际,促进浙江师范类专业建设持续改进提升与彰显特色。

2.实施省部协同分工推进。

根据教育部《实施办法》,师范类专业的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由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实施,第二级认证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委托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评估院”),积极协调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明确高校主体责任。

高校是师范类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是指对师范类专业进行认证评估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和准则。

这些评价指标和准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师范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目标和职业道德的达到国家要求。

以下是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详细解释:一、毕业生素质指标:1.师范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素养:理论水平、政治觉悟等。

-宗教信仰:对宗教信仰的认知和理解。

-全球视野:对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的了解。

-心理健康:心理素质、自我调控等。

2.师范业务素质:-学科知识:专业知识体系、学科核心概念等。

-教育原理与方法:教育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方法等。

-教育心理与辅导技能:心理学和辅导知识、技能等。

-信息技术与教育应用: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教育资源获取和利用等。

3.师范实践能力指标:-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基地及实践情况、实践报告等。

-社会实践: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和体会等。

-教育技能实练:教育技能的实际操作和教学设计等。

-组织领导与管理:组织工作和管理实际案例等。

二、培养方案与课程指标:1.课程设置与结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专业培养计划等。

-学分安排:学分划分和分配等。

-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与创新等。

2.教学环节与评价:-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管理等。

-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技巧等。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方式、教学成果与效果等。

三、师资队伍与教师能力指标:1.师资配置与激励机制:-师资概况: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结构等。

-学术资历与教学能力: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评价等。

-师资队伍培养:师资队伍的培养、发展和评价机制等。

2.教师教育发展指导:-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师培训与发展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等。

-教师指导与管理:教师教育发展指导、评价和管理等。

四、教育基础设施与条件: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实验室的设备水平和完备程度等。

-实践教学场所:实践教学场所的条件、使用情况等。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专业培养方案,本科学生的修习学分由Ⅰ和Ⅱ二大类组成。

Ⅱ类学分主要用于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每位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Ⅱ类学分,规范Ⅱ类学分的认定,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Ⅱ类学分认定的内容:(一) 专业见习(单课性见习除外)专业见习是培养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的、了解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并能为后阶段的专业实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每个专业都应安排专业见习工作,以使学生了解、认识专业教学的目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还应安排一定时间的教育类专业见习活动。

(二) 服务性学习服务社会是大学的重要功能之一。

服务性学习是指学生利用已掌握的知识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并通过服务过程对所学东西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活动。

服务性学习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现实社会的问题和需要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主要是指: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以及各类竞赛、科研(成果)获奖等。

(四) 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是指各专业学生大四前开展的学年论文、学生的科研立项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训练等。

(六)社会实践活动1.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是教育部为了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加强师范类专业教育和培养的能力和水平的一项认定制度。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对于母校能够获得更高的教育评估等级,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肯定,对于培养合格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影随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直接关系到师范类学校的教师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它要求师范类学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推进、深入实践,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以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教师为目标,促进母校的发展。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考核,共有五个方面作为评估指标、内容与标准。

一、教学质量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估的重点之一。

具体包括师范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实现水平、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质量等诸多方面的评估,进一步要求加强与社会、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教育教学服务于社会和经济。

二、师资队伍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还将师资队伍纳入了评估指标,具体包括师资力量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和师资队伍持续发展等各方面,要求母校要加强教师专业管理、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引进优秀教师、花费适当的预算配备优秀的师资队伍。

三、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师范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评估中,科学研究也是评估指标之一。

具体包括了科研管理、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质量等方面。

母校需要加强教师科研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教师协作科研和进行跨学科和多学科合作研究。

四、社会服务师范类专业的母校在服务社会发展的方面,同样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评估指标之一包含了师范类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母校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教育、科学技术部门等社会组织合作,结合社会需求,为地方社会提供校企合作、技能培训、信息发布等多元化教育培训,同时以服务为本,创新为荣,R&D创新多元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Ⅱ类学分网上申请与学院初步审核的操作步骤.doc

Ⅱ类学分网上申请与学院初步审核的操作步骤.doc

Ⅱ类学分网上申请与学院初步审核的操作步骤
Ⅱ类学分的内容丰富,其中体现学生个性的内容,如学科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包括专利成果)、学生科研立项等项目内容,由学生登陆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教务处网页,通过“系统登陆外网二”端口,输入学号及密码,登陆到“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界面。

2.在“活动报名”下拉菜单中,选择“Ⅱ类学分申报”,打开Ⅱ类学分申报的界面。

3.选择“学年”、“学期”、“学分项目”,并在“项目内容”栏内填写具体获取学分的内容,在“学分数”栏内填写申请的学分数。

特别注意“项目内容”栏的填写要简洁准确,包括参加的活动时间、名称及取得的成绩。

学分数的填写要符合《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的规定。

4.学生网上申报之后,应尽快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进行审核。

5.学院登陆“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界面,在“实践管理”下拉菜单中,选择“Ⅱ类学分管理”-“项目申报审核/报表打印”。

通过该管理界面,可以查询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情况、获取情况,通过右键功能可以对学生的申报进行审核,还可以实现三种不同方式的打印。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标准一、关于培养目标师范类专业嘛,那培养目标得特别明确。

咱就是要培养出能在中小学好好教书的老师呀。

这个目标可不能含糊,就像是盖房子得知道要盖成啥样的。

得让学生知道自己学了这个专业以后,是要去给中小学生传授知识、引导他们成长的。

而且这个目标还得根据时代发展、教育需求不断调整。

比如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那老师就得能把一些科技元素融入到教学当中,不能还照着老一套来。

这培养目标就像灯塔,指引着这个专业培养人的方向。

二、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可就多啦。

知识方面,那肯定得把专业知识学扎实了。

像教育学、心理学这些基础知识,就像武功里的基本功,不学好怎么行呢。

还有学科知识,要是教语文的,那古代文学、现代文学这些都得门儿清。

能力方面呢,教学能力那是必须的。

得会写教案,知道怎么设计一堂课,从导入到结尾,每个环节都得精心安排。

就像厨师做菜,每个步骤都有讲究。

沟通能力也很重要呀,要能和学生、家长还有同事们好好交流。

不能是个闷葫芦,只知道自己闷头教书。

另外,育人能力也不能少。

老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呢。

要能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课程与教学课程设置要合理。

就像搭配饭菜一样,得有荤有素。

既有理论课程,让学生知道为什么这么教,又有实践课程,让他们能真刀真枪地去课堂上练一练。

教学方法也得多样化。

不能总是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

得有点互动,像小组讨论啊,角色扮演啊,让课堂变得生动起来。

比如说讲历史课的时候,可以让学生扮演历史人物,这样他们对历史事件的理解肯定更深刻。

而且课程之间还得相互联系,不能是孤立的。

就像人体的各个器官,得协同工作。

四、合作与实践师范类专业可不能闭门造车。

得和中小学合作呀。

让学生有机会去中小学实习,看看真实的课堂是什么样的。

这就像小鸟学飞,得先到天空中去扑腾扑腾。

学校和中小学的合作得深入,不是简单地走个过场。

可以共同开展教研活动,互相学习。

老师可以从中小学老师那里了解到实际教学中的问题,中小学老师也能从大学老师这里学到一些新的教育理念。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臵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1.遵循国家标准兼顾浙江特色。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实施办法》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分类制定《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标准(第二级)(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并兼顾浙江实际,促进浙江师范类专业建设持续改进提升与彰显特色。

2.实施省部协同分工推进。

根据教育部《实施办法》,师范类专业的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由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实施,第二级认证由各省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委托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评估院”),积极协调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我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明确高校主体责任。

高校是师范类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1类学分和2类学分

1类学分和2类学分

1类学分和2类学分摘要:一、介绍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的概念二、1 类学分的获取方式和作用三、2 类学分的获取方式和作用四、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的异同点五、总结与建议正文:一、介绍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的概念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是我国高校对学生进行学分管理的两种类型。

1 类学分主要是指学生在专业课程学习中取得的学分,是评价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2 类学分则是指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取得的学分,包括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方面的成绩,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1 类学分的获取方式和作用1 类学分主要通过学生修读专业课程并达到课程要求来获取。

学生需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个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以获得相应学分。

1 类学分对于学生来说,既是评价专业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也是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重要标准。

三、2 类学分的获取方式和作用2 类学分主要通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来获取。

这些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以获得相应学分。

2 类学分对于学生来说,既是评价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依据,也是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重要标准。

四、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的异同点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在获取方式、作用和评价标准上有所区别,但在培养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培养具有全面素质、具备实践能力的人才。

1 类学分侧重于评价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2 类学分则侧重于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在专业学习和课外活动中取得平衡,以实现全面发展和自我提升。

五、总结与建议1 类学分和2 类学分是高校评价学生的重要指标,学生需要重视这两类学分的获取。

在专业学习方面,要扎实掌握课程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在课外活动方面,要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杭师大〔〕107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杭师大〔〕号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为积极推进教学整体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根据省物价局《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从级本科生开始实施按学分选课、按学分交费、按学分审核毕业的教学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一、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二、学分学费按选课学分计算,每学分75元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标准见下表:各类本科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 1 适用于、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2 适用于级及以后年级一般文理、体育非师范专业公办本科医学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美术类专业一般文理、体育师范专业三、学分学费的收费方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新生在交纳学费后方可报到注册,经注册的学生方可参加网上选课四、学生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缴纳学费经济困难的学生,如被确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申请延缓交纳学费的,在承诺交费期限后,可凭学生处的相应证明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五、各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参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六、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须重修,重修次数不限各种形式的重修学分学费收费均按照学分学费7折收取学生副修课程学分的,均按学分收费标准计收学分学费,不另收专业学费七、转专业或专业分流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第二学期发生的分别按前后专业学费的二分之一计收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在下一学年收取八、学生提前一学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的,按月收取专业学费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以学校批准文件日期为准按月结算专业学费九、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算收取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已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按规定结算,未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应交学费,多余部分退- 2 -还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的起始点为开学日,截止时点为办理离校手续日,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十、学生学费结算程序:第一学年采用预收制,第二学年开学收取按第一学年实修学分的学费收取,依次类推,最后一学年按第一学年预收的学费结算应缴学分学费,多还少补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查询已缴费情况十一、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不允许参加选课,考试成绩不予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十二、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应缴清所有学费,未缴清学费的,不予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和办理离校手续十三、本办法由校教务处、计财处负责解释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原杭师大〔〕号文件自行废止。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一、引言学分制是一种将学习成果量化的教育管理体制,它通过将学习内容划分为一定数量的学分来衡量学生的学业进展和成绩,进而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在现代高等教育中,学分制已经成为主流,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学习选择和发展机会。

而二类学分制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学分制度,在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逐渐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本文将针对二类学分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二类学分的背景与意义二类学分是指在传统课程体系之外设立的一种学分制度,旨在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传统学分主要关注学术成果,而二类学分强调实践经验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如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

通过二类学分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二类学分的实施原则1.多样性原则:二类学分的设置应考虑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提供多样丰富的项目和选择。

2.基本性原则:二类学分的获得应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相结合,以实现“知行合一”。

3.公平性原则:二类学分的评价标准应公正透明,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5.持续改进原则:二类学分制度应不断完善和优化,根据学生和社会的需求进行调整和。

四、二类学分的实施步骤1.制定学校二类学分管理办法:学校应制定具体的二类学分管理办法,明确二类学分的获得途径、数量要求和评价机制等。

同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二类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2.设立二类学分项目:学校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设立多样的二类学分项目,涵盖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领域。

项目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专业方向和兴趣特长。

3.宣传和辅导:学校应开展宣传和辅导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二类学分的意义和实施细则,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同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顺利完成二类学分项目。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我校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事先向学校请假。

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

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及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体检复查时确诊患有疾病者,由医疗单位证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医疗。

到期未愈者,可申请延长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休学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医务所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等手续。

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册,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补考、重修可按最佳考核成绩登记。

第七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考试、考查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合格不得补考,且在学制年限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查课程和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专业培养方案,本科学生的修习学分由Ⅰ和Ⅱ二大类组成。

Ⅱ类学分主要用于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每位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Ⅱ类学分,规范Ⅱ类学分的认定,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Ⅱ类学分认定的内容:(一) 专业见习(单课性见习除外)专业见习是培养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的、了解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并能为后阶段的专业实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每个专业都应安排专业见习工作,以使学生了解、认识专业教学的目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还应安排一定时间的教育类专业见习活动。

(二) 服务性学习服务社会是大学的重要功能之一。

服务性学习是指学生利用已掌握的知识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并通过服务过程对所学东西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活动。

服务性学习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现实社会的问题和需要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主要是指: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以及各类竞赛、科研(成果)获奖等。

(四) 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是指各专业学生大四前开展的学年论文、学生的科研立项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训练等。

(六)社会实践活动1.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4〕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开展学籍处理、学位授予等工作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学校统筹协调,开展业务指导与宏观监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成绩评定、录入、报送、查核、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和单考单招学生的成绩管理,参照本规定及《关于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学生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成绩评定与记载第四条课程考核成绩按总评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成绩等几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所占的比重由课程教学大纲设定。

平时成绩一般由学生考勤、课堂讨论、实验(实践)、测试、作业、读书报告等构成。

第五条学生各项成绩的评定均须有依据及相关辅证材料。

期末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其他成绩的相关材料由任课教师妥善保存。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和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的总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军事训练、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的总评成绩按二级制(通过、不通过)记分。

各类课程成绩教师均以百分制记分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方式,系统自动按上述规则将课程总评成绩转换为相应的记分制。

第七条学生必须进行注册和选课后方能参加考核,否则成绩无效。

除非另有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各门课程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都必须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八条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我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等课程,成绩记为95分或优秀。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杭师大钱江〔2009〕131号)(2011年4月修订)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基本依据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学分制,旨在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素质教育,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期安排学院实行每学年两长一短三学期制(第四学年为综合实践教学年)。

长学期一般为20周,其中授课17周,考试2周,其他教学环节1周;短学期一般为2周,设于暑假,主要安排实践教学活动。

二、课程设置学院开设的课程分为七大类,即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课程。

1.公共必修课,指全院各专业学生均需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即大学通识课程,由思想政治理论、计算机、外语、体育、应用文写作等课程组成。

2.学科基础课,指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3.专业基础课,指与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直接联系的课程。

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

4.专业主干课,指学生必须掌握的有关本专业主要理论、主要技能方面的课程。

5.专业选修课,指加深专业知识、拓宽专业方向、提升专业实践技能方面的课程,是专业主干课程的拓展与延伸。

6.公共选修课,指面向全院各专业学生开设的综合素质类课程,由科技、人文、社科、艺术、生活、健康等方面的通识课程组成。

7.实践课程,包括毕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设计)、专业综合实训、专业教学实践与考察及国防教育、创业实践等。

三、学分计算和绩点计算核定课程的学分应依据课程类型、性质、授课学时、课外学习量等因素而定。

原则上在一个标准学期的全部教学周(17周)每周完成1个学时的课程,计1个学分。

1.学分计算(1) 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2) 理论教学课:1学分=1学时/周;实验课:1学分=2学时/周;实习、毕业论文:1学分/周;国防教育、见习:1学分/2周。

2类学分计分方法

2类学分计分方法

第3作 8 4 4 3 2 0
(最常用)
第3位 8分 6分 4分
第4位 7分 5分 3分
第5位 6分 4分 2分
一、发表论文或综述 学分计算 刊物 第1作者 第2作者 国外期刊 10 9 有国际期刊号ISSN 6 5 有国内期刊号CN 6 5 省级刊物 5 4 地(市)级刊物 4 3 内部刊物 2 1 二、自学综述、考察或调研报告 综述:1分/2000字,最多5分/年 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1分/3000字,无上限。 三、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操作或手术示教 参与类型 主讲者 听课者 7型:院级业务学习 2分/次 0.5分/次 8型:科室学习、查房等 1分/次 0.2分/次 四、科研项目(限立项当年) 学分计算 课题组成员排序 课题类别 第1位 第2位 国家级课题 10分 9分 省、部级课题 8分 7分 市、厅级课题 6分 5分 五、进修 学分 6个月及以上,完成全年继教学分 六、远程 教育 由省继教中心或分中心具体规定 七、医学著作或译文 医学著作:1分/1000字; 医学译文:1分/1500汉字. 八、其它Ⅱ类项目 以取得的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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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杭师大教…2010‟47号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
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
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jwc-sjjxk@ 。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
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5.职业资格证书。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6.科研训练。

学年论文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选题及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挑战杯或学生科研项目由学生科研工作联系人根据立项与结题情况进行审核。

7.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生的参与的态度及效果进行审核。

8.各项目审核后,填写《Ⅱ类学分统计表》(附件2),并附该项实践活动的计划、总结与学生成绩等材料,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联系人负责汇总,于9月30日(周四)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统计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c-sjjxk@ 。

9.教务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和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数据转入管理系统。

学院可以通过系统用户查询,学生可登陆选课网页在“活动报名”目录下进行查询。

学院应重视Ⅱ类学分管理,平时创造有利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教学活动,申报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并严格按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四、2011届学生毕业审核要求
学生应通过各类课外实践教学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获取多种类别的Ⅱ类学分。

毕业审核时,对Ⅱ类学分的组合规则为:①必须要有第1类专业见习学分,至少2学分;
②至少获取三种不同类别的学分;③从督促学生能力多方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较易获得高学分值的第7类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稍作限制,毕业审核的8学分中最多计2个学分,其余学分只作记载。

各学院应做好2010届学生Ⅱ类学分的预审核,对尚未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给予预警,并积极督促学生获取Ⅱ类学分。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
28865145、28865800。

附件1《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Ⅱ类学分统计表》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Ⅱ类学分审核通知
发:各学院、相关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
(2009-2010学年)
学院(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Ⅱ类学分统计表
审核时间:年月日
注:
1.“学分项目”分7类,其“项目代码与学分项目”分别是:01专业见习、02服务性学习、03开放性实验(实训)、04学科竞赛、05职业资格证书、06科研训练、07社会实践活动。

2.“学分内容”要用规范的语言进行表达,意思要完整,一般应包括活动或项目开展的时间、名称或内容、获奖成果或参与的效果”等内容。

3.如一个学生获得多项Ⅱ类学分,请分项逐条填写,并注明获得该学分所在的学年与学期。

4.“学院审核意见”分别是“批准”、“否定”。

5.此表请以Excel形式编辑并上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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