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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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关系医院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特制订以下预案:
一、组织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略
二、各种事件处置程序:
(一)人员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1、当患者发生伤害事故时,当班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现场值班医护人员和行政总值班领导应当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受伤人员及时送相关科室救治,必要时值班领导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以防止事态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监护人。
2、总值班领导及当班医护人员应协同公安人员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进行调查,并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包括人证、物证、当事人的陈述等,
3、与伤者监护人进行协商。
4、如果当事人各方协商未果,则可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解。
5、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6、妥善保管相关案件资料。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措施:
(1)事故发现人立即控制事态发展并通知行政值班领导。招呼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维持现场,同时以最快速度将受伤人员送至相关科室救治。
(2)接报值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单位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院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公安机关报告。
(4)通知遭遇事故人员的家人和单位。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其余人员驱散。如是社会人员来院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2、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患者、控制事态。
(三)火灾事故
1、报警扑救程序:
(1)火灾第一发现人迅速进行扑救,并及时联系其他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怀来县沙城镇龙潭东路四号县中医院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院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医院大门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消防车到来之后,院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5)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等。
(6)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尤其是患者,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
2、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火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利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
3、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一般不组织患者参加灭火。
(四)被盗案件
1、处置措施: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领导或院长报告。
(2)接报后,值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医疗秩序。
(五)传染性疾病事件
医院本着“及时隔离、及时送治、及时消毒、及时上报、加强防护”的原则进行处置。
(1)报告程序:
1、医生接诊患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发现患传染病人须应采相应隔离措施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当日值班领导。
2、必要时报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
(2)传染病流行期间医院工作实施要点:
1、发现发热患者询问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是否去过疫区。
2、发现疑似病人应到送往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同时,通知医务科,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网络直报。
3、对该患者接触过的物品和区域进行善后处理。
4、协助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流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