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一览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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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一览表
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净额/资本净额×100%
美元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
(各项投资市场价值-各项投资账面余额)/ 资本净额×100%
(交易账户各项投资公允价值-交
易账户各项投资历史成本)/资本
净额×100%
(银行账户各项投资公允价值-银
行账户各项投资账面价值)/资本
净额×100%
注:1、计算公式中对数据来源的定位由表号+行列标识确定,如G11_Ⅱ[1.C],表示取自G11表第Ⅱ部分1.行C列的数据。
2、指标计算中平均值计算采取简单算术平均法。公式为:a(平均)=(年初值+期末值)/2。
3、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折年系数表示12/n,其中12是指一年的总月份数,n是指指标数据日期的月份数。
4、“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仅反映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情况;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的充足情况。
5、本表中带*号的指标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6、标注“新:”的定义或公式用于适用和参照执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指标的计算,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全部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凭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情况较为特殊,在注8中另作说明。
7、标注“旧:”的定义或公式用于继续执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版)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指标的计算,包括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机构类别。
8、对于农信社而言,进行“资本充足”类指标计算时使用标注“新:”的指标,进行其他与资本相关指标计算时使用标注“旧:”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