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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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机器、设备、作业工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风批、电批扭力设置是否正确符合作业需求。
5.1.2品管部门
5.1.2.1在生产开拉前,查核是否有与生产产品相应的BOM、图纸、样板、QSI。
5.1.2.2准备好【FQC检验报告】、【制程巡检报表】等品质记录表。
5.1.2.3查核接地测试仪、高压测试仪、直流电源、变频电源、电批扭力测试仪、万用表、游标卡尺等检验仪器、工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在校验有效期。
文 件 修 订 履 历
版本
发行/修订日期
修订容
核准
审核
制订
部门
A
2014.4.1
新版发行
QM
分发部门
部 门
份 数
部 门
份 数
部 门
份 数
部 门
份 数
部 门
份 数
部门
份 数
等级
( )绝密 ( ) (√)一般部
分发号:
1.目的
为规制程检验, 预防批量不合格的产生,减少(杜绝)制程异常的发生,不断降低生产制程不良率,提升
5.作业容
5.1生产、检验前作业准备
5.1.1生产部门
5.1.1.1生产部门在开拉生产前进行自我核查,发现不合格品及异常,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再行生产。
5.1.1.2 生产部门开拉生产前需查核领用物料是否与制令工单相符,是否有相应的BOM、或样品,工作环境是否符合产品生产需求,各作业工站是否悬挂相应的SOP,人员对作业方法、产品品质是否清楚了解。【首件确认报告】、【耐压/极性测试记录表】
5.2.4首件确认结果的处理
5.2.4.1 首件检验合格时,生产部门方可进行量产。
5.2.4.2 首件检验不合格时,生产部按要求现场纠正不合格项目,并重新经过首件确认OK后,继续批量生产。
5.2.4.3 首件检验不合格时,其不合格项目现场不能即时纠正(如设计问题、物料问题), 生产部应停止批量生产。由品管部IPQC开出【品质异常报告】交PIE或QE分析,直到问题解决,并重新首件检验合格后, 生产部才能继续批量生产。
5.2.3.4新产品上线时、更换机种时、工程设计变更时首件作业需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5.2.3.5每日开线时、物料变更时、人员变更时、作业方法变更时、工艺设备治具变更时、客户特殊要求时、纠正措施实施时的首件产品由生产部门自查自检,IPQC进行稽核,可将稽核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报表】中,不需单独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产品品质,确保品质符合客户需求。
2.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制程品管检验控制。
3.定义
3.1 首件:指生产制程中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确认、判定符合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1-3台(个)产品(半成品、成品)。
3.2全检:对制程中的产品或产品的某些检验项目进行100%检验。
3.3巡检:指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品质的因素进行随机抽样检验、确认。
4.1.4 测试员:负责制程中产品接地、耐压、点亮的全检
4.2工程部
4.2.1 参与新产品、试产、设计变更首件的确认,负责制程中产品电气、结构、功能、测试标准,品质异常、不合格品原因的分析及改善对策的提出。
4.2.2 负责制程中产品SOP的制定,工装夹具制作,工艺跟进改善,产能效率的提升,结构性能异常的跟进与落实。
4.职责
4.1品管部
4.1.1 负责制程中产品外观、检验流程、检验标准、检验规、检验站的编制和设置.
4.1.2 IPQC:负责对产品、物料首件确认的主导工作,并对产品首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制程品质检控, 品质异常之追踪与确认;主导不合格品或异常品管问题的提出、跟进、落实、效果确认。
4.1.3 FQC:负责制程中产品外观、产品指定项目的全检。
5.3.3.3 品管部IPQC需巡查作业指导书、全检工位全检状况、测试站测试方法及测试状况、《制程检验规》、《成品检验规》是否正确并实施;工程变更ECN、客户特殊要否正确并实施;制程中影响产品品质的5M1E 是否正确执行,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报表】。
4.2.3 负责制程中仪器、设备测试规的制定;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治夹具、工具运行状况的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的巡视及日常保养工作监管。
4.3 业务部:参与新客户第一次生产及客户要求变更后首次生产时首件的确认。
4.4 生产部
4.4.1 负责首件的制作与送样确认,自验互检。
4.4.2 制程中5M1E 的落实及制造过程的监控,配合IPQC与PIE的工作;品质异常的受理与改善,改善对策的具ຫໍສະໝຸດ Baidu实施.
5.2.5 首件检验管理
检验合格之首件,做好标识作为生产、检测样品,保存至本批量生产完为止。
5.3巡检作业
5.3.1巡检作业时机
5.3.1.1 IPQC巡检作业时机:每2小时巡检一次,特殊原因除外。
5.3.1.2 生产部组长巡检作业时机:不定时间,随时。
5.3.1.3 PIE巡检作业时机:每日上下午各巡检一次,特殊原因除外。
5.2首件作业
5.2.1首件作业时机
新产品上线时、更换机种时、工程设计变更时。
5.2.2首件作业数量
首件作业数量一般为1-3pcs,首件作业加严时为3-5PCS。
5.2.3首件作业方法、容
5.2.3.1生产部门依据【月总排程】、【周排程】、《BOM》、【生产通知订单】进行量产,先由产线自行进行首样确认,确认OK后,再将其中的1件作为首件连同【首件检验报告】送品保IPQC进行首件检验。
5.3.2 巡检数量:IPQC巡检数量抽10-20pcs/工序,特殊原因加大检验数量或巡检频次.
5.3.3 巡检作业方法、容
5.3.3.1生产部门制令开始生产时进行自我巡查,发现不合格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再行生产,制令生产过程中要巡回检验,防止批量不合格品的发生。
5.3.3.2 品管部IPQC根据相关类型产品检验规对制程中人、机、料(物料一入车间进行核对,标签、规格、品质状态等)、法、环、测、客户特殊要求、工艺要求等进行巡检,发现不合格品,立即要求操作员纠正,并填写【制程巡检报表】。
5.2.3.2 IPQC接获首件产品后,对首件产品外观、使用物料、规格、安全性、可靠性等等依据客户订单、BOM、图纸、产品规格表、样板、作业指导书、《成品检验规》等资料实施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报告】上。
5.2.3.3 IPQC经检验后,将【首件确认报告】连同首件移送品管主管或代理人进行确认,品管主管或代理人需对首件进行全方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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